三是实施南北互动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中国成立以来,北疆的乌鲁木齐、克拉玛依发展成为工业中心,北疆成为新疆经济的重心。改革开放以来,发展条件好的北疆地区加快发展,与南疆,特别是南疆三地州(喀什、和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的差距越拉越大。中央提出优化发展天山北坡经济带,加快乌鲁木齐昌吉一体化进程。重点扶持南疆三地州发展,积极解决南疆地区贫困问题,逐步缩小区内南北发展差距。这对于增强民族团结,确保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四是实施面向中亚的扩大对外开放战略。要努力把新疆建成为向西出口商品加工基地和商品中转集散地,进口能源和紧缺矿产资源的国际大通道,走出去开发能源资源和开拓国际市场的“新亚欧大陆桥”;建成依托内地,面向中亚、南亚、西亚乃至欧洲国家的出口商品基地和区域性商贸中心,形成西部陆上开放和东部沿海开放并进的对外开放新格局。
(二)切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
2006年9月6-11日,胡锦涛总书记在新疆考察工作时指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依托。要从对国家、对民族、对子孙后代负责的高度,深刻认识搞好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舍得投入更大的人力、财力、物力,努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确保一代接一代永续发展。
新疆生态环境状况不仅关系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而且关系全国的可持续发展。
要坚持正确生态观念,牢固树立生态因素是重要发展成本的意识,在规划项目和开发建设时要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力争用最小的生态成本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同步双赢。
中央指出,新疆要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加强薄弱环节的基础能力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以保护天然植被和绿洲为重点,一手抓流域治理,一手抓防沙治沙;尽快制定并实施塔里木盆地周边地区生态治理、准噶尔盆地南缘防沙治沙、艾比湖流域综合治理、草地生态置换等重大生态工程规划;继续推进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积极开展伊犁河和额尔齐斯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进一步加大“三北”防护林、平原绿化等国家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实施力度;继续实施退耕还草工程,加强草场保育,恢复天然草场;加强环境污染防治,重点抓好乌鲁木齐等中心城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和喀什吐曼河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积极开展石河子循环经济试点。
(三)加快新疆社会事业建设
教育工作方面:全面加强学校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对教师队伍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力度;大力开展以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为主线的思想教育活动,坚决排除宗教对教育系统的干扰。进一步加大对南疆地区及其他地区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加快区内开办异地初中班的工作进程,继续办好并适当扩大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内地高校新疆班的招生规模。加大对新疆教育基础建设的投入,大力改善办学条件,着重解决中小学危房和学校周边环境问题;加快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尽快使全疆绝大多数县至少建立一个青少年活动中心。加快双语师资培训步伐,全面启动新疆中小学双语教学工程,推进以多民族合校为主的中小学布局调整,2007年前在全疆每个县改扩建一所办学条件较好的民汉合校完全中学;2010年前基本完成农牧区中小学布局调整。
宣传文化工作方面:进一步加强对宣传思想工作的领导,从人才培养、机构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支持新疆宣传文化事业的发展,全面提高新疆宣传文化队伍的战斗力。实施“文化兴边”战略,重点抓好南北疆一些地州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实现县县有文化馆、乡乡有文化站、村村有文化室。
在巩固广播覆盖面的基础上,将工作重心转向扩大电视覆盖范围。进一步加强新疆的宣传工作,彻底解决少数民族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并促进新疆电视节目在内地省(区、市)落地。
医疗卫生工作方面: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和医疗保障体系。继续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各族群众的参合率。加快建设以社区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搞好医疗救助。
三、指出新疆加强和谐社会建设有自己的特点
2006年9月,胡锦涛到新疆考察时指出:新疆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边疆地区,加强和谐社会建设有自己的特点,要注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做好民族工作
要深入贯彻2005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一是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尽快脱贫致富。
二是坚持不懈地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巩固和发展各民族的大团结。
三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若干规定,推进民族区域自治法制化、规范化。
(二)切实做好宗教工作
新疆各族群众信仰宗教人数较多,宗教工作重要而任务繁重。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一是尊重群众信仰宗教的自由。这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条件。
二是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打击犯罪,确保宗教活动规范有序进行。
三是加强对信教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要鼓励宗教界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发挥宗教教义中积极因素的作用。
四是帮助和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社会和谐、祖国统一多作贡献。
五是加大培养宗教界爱国人士的力度,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努力形成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保证宗教组织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人士手中。
(三)切实解决民生问题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把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工作着力点,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不断让人民群众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利益。中共十七大将“以改善民生为重点,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载入党章。并围绕解决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提出了新的重大政策措施。
(四)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深刻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健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避免因决策失误和工作不当引起群众不满,注重从源头上减少人民内部矛盾的发生。
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继续坚持“主动进攻、露头就打、先发制敌”的方针,严厉打击恐怖暴力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依法制止、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四、对兵团工作提出新要求
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兵团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更好地发挥三大作用
胡锦涛在新疆考察时要求兵团要认清形势,牢记使命,扎实工作,开拓进取,更好地发挥推动改革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建设大军作用,更好地发挥增进民族团结、确保社会稳定的中流砥柱作用,更好地发挥巩固西北边防、维护祖国统一的铜墙铁壁作用。
(二)注重处理好三个重大关系
一是处理好屯垦和戍边的关系。既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努力实现科学发展,不断壮大经济实力,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又密切关注形势发展变化,坚持改革军事训练,不断增强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为反分裂、反恐怖斗争做好充分准备。
二是处理好特殊管理体制和市场机制的关系。既坚持实行党政军企合一的体制,加强团场建设,严格内部管理,把兵团组织化程度高、集团化特点突出、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又主动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加快兵团改革开放步伐,不断创新体制机制,为兵团事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三是处理好兵团和地方的关系。兵团是新疆的组成部分。自治区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兵团的领导,一如既往地为兵团工作创造条件;兵团要自觉接受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领导,积极发展兵地融合型经济,多为各族群众办好事,妥善处理兵地间的各种具体问题,不断巩固和发展边疆同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繁荣的良好局面。
(三)加大对兵团支持力度,壮大兵团实力
国家对西部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以及对新疆的支持政策,同样适用于兵团。同时,还要实行一些特殊的政策措施:
一是继续对兵团企事业单位实行所得税全额返还政策。
二是兵团参与新疆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所需投入,主要由中央财政承担。
三是将边境团场和南疆困难团场全部纳入国家重点扶贫范围,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四是对边境团场水利、国防公路、社会事业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国家给予适当补助。
五是加大对兵团公检法司监和民兵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将兵团反恐装备经费纳入国家专项经费预算。
综上所述,中共几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新疆工作的指示,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从中国共产党在新疆执政为民的历史进程中,我们可以看到一条清晰的历史轨迹:中国共产党和人民解放军进入新疆后,首先要解决各族人民受压迫受剥削的问题,通过各项社会改革,各族人民翻身得解放,走上社会主义道路。这一时期通过生产关系的变革,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人民生活有了改善,但没有摆脱贫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新疆走上了改革开放之路,经济有很大的发展,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先解决了温饱问题,再奔向小康。但出现了城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差距拉大,生态环境恶化,分配不公,两极分化等问题。党的十六大以后,我党提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的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