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中国共产党治理新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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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中国共产党治理新疆的指导思想及其实践(7)

1988年1月5日,国务院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新疆对外开放问题,决定给新疆9项扶持政策,包括:(1)关于北疆铁路修建问题。国家计委、铁道部同意将乌苏到阿拉山口段铁路的建设列入国家计划。(2)关于乌鲁木齐机场候机楼扩建问题。民航局意见,应先搞好规划设计,一九八八年可以安排第一期工程五百万元,候机楼建成后再搞跑道;购买飞机问题可列入计划分期解决;库尔勒机场作为备降机场进行改造。外交部和民航局表示,要积极促成新疆与苏联阿拉木图的通航。(3)关于外商企业投资的优惠问题。海关总署已于一九八七年九月十七日发文,确定乌鲁木齐、伊宁、石河子、喀什四市的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物资,可以实行免征关税等优惠待遇。这次经协商后,海关同意再增列阿克苏、库尔勒、昌吉、吐鲁番、哈密等五个市,实行上列优惠。(4)关于支持新疆建设出口商品基地问题。国家计委意见,新疆要尽快按国家规定,提出项目建设书报批,在配套资金比例上可给以照顾。

(5)关于向国(境)外派驻经贸机构问题。经贸部意见,除派驻港澳的机构要报经贸部、港澳办审批,派往未建交国家的要先商外交部外,其他新疆均可自行审批,但须报经国家主管部门备案。(6)关于简化新疆地方进口贸易手续问题。经贸部同意,除国家限制进口的商品要报批,钢材、木材每年报批一次外,其他商品新疆均可自行审批,但须报经贸部备案。(7)关于新疆棉花出口问题。国家计委、经贸部意见,新疆可以积极发展生产,增加出口,在出口计划安排上可给以照顾。(8)关于霍尔果斯、吐尔尕特口岸对第三国(地区)人员开放问题。外交部和口岸办意见,第三国(地区)人员只要持有合法证件,可以由此口岸办理出入境手续。(9)关于支持新疆一些外汇问题。

国家计委、外汇管理局意见,根据新疆的外汇困难情况,国家可以适当分配一些调剂外汇。同年,国家外贸部先后批准了伊犁、塔城、阿勒泰、昌吉、喀什五地州的外贸公司享有对苏联、蒙古边境的易货贸易经营权。

(四)在开发中注意生态平衡,保护环境

1981年邓小平在新疆视察时就提出:新疆“要发展水利,要带领群众多种树,改善生产生活环境”。1982年他又指出:西北地区要“先种草后种树,把黄土高原变成草原和牧区,人们就会富裕起来,生态环境也会发生很好的变化。”1983年中央再次指出:新疆首先应大力抓好植树种草,保护好现有的森林和草场。如果没有绿色林带,“固体水库”(冰川)也会失去屏障,土地沙化会日趋严重。所以,种树种草,恢复植被,在全疆来说,是一件大事,可以说关系到今后开发的成败。新疆的水土资源要舍得拿一部分出来,植树种草。新疆的生态破坏是很值得注意的。在巴音郭楞地区有四个恶化:塔里木河下游日益沙化,博斯腾湖日益咸化,巴音布鲁克草原日益退化,焉耆盆地日益碱化。这种情况在全疆都存在,有的地方更严重。全疆已开垦的土地有三分之一盐碱化,成为经济发展中的隐患。这是开发中的一个重大问题,一定要引起各级干部的重视,采取综合治理的办法,争取生态的逐步好转,实现良性循环。

80年代新疆经济的发展是按照上述设想进行的。1986年自治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七五”计划提出:遵循中央关于开发建设新疆的战略部署,本着“积极开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方针,为逐步建立一个以三大基地、五大经济支柱为主体,水利和交通为前提的具有新疆特色的单独经济区创造条件。1986年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又作出“全方位开放,向西倾斜”的决策。1989年1月,自治区党委三届十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确定了“全方位开放,向西倾斜,内引外联,东联西出”的方针。1991年5月23日,自治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明确提出实施以农业为基础,以水土利用和石油开发为先导的“优势资源转换战略”。

五、“两个大局”的战略构想和解决分配不公的战略思想

邓小平开辟的改革开放新路,就是要使中国富强起来,使中国老百姓先解决温饱问题,再奔向小康,过上富裕的生活。要实现这个目标搞平均主义是不行的,平均主义只能导致普遍的贫困。1978年11月,在为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准备的中央工作会议上,邓小平提出了一项带动中国经济发展的大政策:让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实现共同富裕。这个政策的实行,很快见到了成效,东部沿海地区发展来了,中、西部地区也坐不住了,也想方设法发展自己。

但毋庸讳言,地区之间的差距在拉大。如何解决差距拉大问题?邓小平未雨绸缪,1988年9月就提出了“两个大局”的战略构想,他说:“沿海地区要加快对外开放,使这个拥有两亿人口的广大地带较快地先发展起来,从而带动内地更好地发展,这是一个事关大局的问题。内地要顾全这个大局。反过来,发展到一定的时候,又要求沿海拿出更多力量来帮助内地发展,这也是个大局,那时沿海也要服从这个大局。”

邓小平十分重视人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问题,他提出要以“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改革开放成败的标准。他说,共同致富,我们从改革一开始就讲,将来总有一天要成为中心课题。他提出要认真解决分配不公的问题。1992年12月18日,他指出:“中国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后,一定要考虑分配问题。也就是说,要考虑落后地区和发达地区的差距问题。不同地区总会有一定的差距。这种差距太小不行,太大也不行。如果仅仅是少数人富有,那就会落到资本主义去了。要研究提出分配这个问题和它的意义。到本世纪末就应考虑这个问题了。”1993年9月16日,邓小平同弟弟邓垦谈话时说:“十二亿人口怎样实现富裕,富裕起来以后财富怎样分配,这都是大问题。题目已经出来了,解决这个问题比解决发展起来的问题还困难。分配的问题大得很。我们讲要防止两极分化,实际上两极分化自然出现。要利用各种手段、各种方法、各种方案来解决这些问题。”“我看我们的事业有希望,我们国家大有希望,我们民族大有希望。中国人能干,但是问题也会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随时都会出现新问题。比如刚才讲的分配问题。少部分人获得那么多财富,大多数人没有,这样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会出问题。分配不公,会导致两极分化,到一定时候问题就会出来。这个问题要解决。过去我们讲先发展起来。现在看,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

第三节 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保证新疆发展和稳定的重大决策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共产党治理新疆遇到了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由于苏联解体后,原先一些加盟共和国独立所带来的冲击,使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成为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活动猖獗。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新疆的稳定和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指示,为新疆跨世纪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做好新疆稳定工作

发展和稳定是当代新疆的两大问题,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新疆的稳定问题尖锐起来,引起中央的极大关注,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维护新疆稳定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和指示。

(一)新疆的稳定关系到全国的稳定

1990年9月,江泽民第一次到新疆考察期间指出:保持全国社会政治的稳定是压倒一切的。对于新疆来说,稳定更具有特殊意义。新疆同苏联五个加盟共和国接壤,还同蒙古、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接壤,边界线长达5600余公里,如加上新疆军区担负的西藏阿里地区的边防保卫任务,边界线总长约6400公里。这么长的边界线,保持边境安宁和全疆的稳定非常重要。

没有稳定的局面,一切都谈不上。保持稳定和发展经济是辩证统一的,没有稳定的政治前提,经济就无法搞上去,经济上不去,稳定最终也保持不住。

我们说稳定是压倒一切的,意义就在这里。

1998年7月9日,江泽民在新疆考察工作时的讲话中进一步指出:“加强各民族团结,保持社会政治稳定,不仅关系新疆经济社会的顺利发展,也关系整个西北地区的稳定和发展,关系全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大局。必须高举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旗帜,坚定不移地做好维护新疆稳定的工作。”

(二)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是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

那么,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是什么呢?1990年9月江泽民在新疆考察工作时指出:去年我在国庆讲话里讲了反对分裂主义,这有很大的含义。

帝国主义长期以来,一直企图把台湾从祖国分裂出去,从全国来讲,反对把台湾从祖国分裂出去,这是大局。从新疆来讲,就是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无论过去和现在,国内外敌对势力总想在分裂新疆上打主意。新中国成立以来,敌对势力对新疆的渗透、分裂、颠覆活动,从来就没有停止过。特别是近几年,随着国际国内大小气候的变化,国内外分裂主义势力互相勾结,加紧进行妄图把新疆从祖国大家庭里分裂出去的阴谋活动,成为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

这是对自治区党委和王恩茂1988年提出的“新疆的主要危险来自国内外的民族分裂主义”观点的肯定和支持。

1996年3月19日,江泽民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维护新疆稳定问题的汇报,研究了维护新疆稳定的工作,形成了《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关于维护新疆稳定的会议纪要》。《纪要》第一个要求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纪要》指出: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是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要充分认识维护新疆稳定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在当前复杂的国际斗争中,新疆面临着许多现实的和潜在的不安定因素,如果不高度警惕,及时加强各方面的工作,很有可能发生一些较大规模的突发事件,甚至有可能在一定范围内出现骚乱、动乱,影响新疆以至全国的稳定。《纪要》要求新疆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理直气壮地高举维护民族团结和维护法律尊严的旗帜,最大限度地团结和依靠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与民族分裂主义活动进行不懈的斗争,有针对性地全面加强维护新疆稳定的工作。这个文件非常重要,划清了一些是非界限,对新疆反对民族分裂主义的斗争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正当新疆各级组织和广大干部,学习中央7号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时候,中央预料的较大规模的突发事件、一定范围内的骚乱、动乱发生了。

1997年伊宁市发生“2·5”严重打砸抢骚乱事件,乌鲁木齐市发生“2·25”爆炸案,震惊了新疆和全国。中央又对维护新疆稳定工作作出部署,从1997年开始,连续6年,在新疆重点地区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民族分裂主义的骨干分子、宗教极端势力为首分子和暴力恐怖犯罪分子,在反分裂斗争中越来越多地掌握了主动权,稳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江泽民深刻地指出:“境内外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在新疆地区猖狂地制造暴力恐怖事件,‘台独’‘藏独’‘东突’等分裂势力也加强勾结,兴风作浪。这些必须进一步引起我们高度警惕。对任何打着‘民族’‘宗教’的旗号分裂祖国、破坏社会稳定的行为,只要一露头,就要坚决消除在萌芽状态。这是我们维护社会稳定的一条重要经验。”

(三)用正确的思想和党的方针政策武装群众

江泽民指出:新疆地区反对民族分裂的斗争,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全区各族干部务必保持高度警惕,不可有丝毫麻痹。维护新疆地区稳定,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关键是要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加强对各族群众进行宣传教育,用正确的思想和党的方针政策武装广大群众。第一,要坚信党的民族政策是正确的,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教育各族干部群众。第二,要坚信党的宗教政策是正确的,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全区各族干部群众。第三,要系统研究和正确宣传新疆发展的历史,包括民族发展和宗教演变的历史。这有利于澄清民族分裂主义势力散布的种种歪曲和杜撰新疆历史包括歪曲和杜撰新疆民族、宗教演变历史的谬论,肃清这些谬论在群众中的影响。尤其是对于他们宣扬的“泛伊斯兰主义”“泛突厥主义”以及鼓吹建立所谓“东突厥斯坦”等制造民族分裂、破坏祖国统一的错误思潮和政治图谋,必须坚决予以驳斥和揭露。要通过加强对新疆历史文化的研究,摆事实,讲道理,用正确的历史文化观教育全区各族干部群众,特别是要加强对青少年一代的教育。这应该成为反分裂斗争的一项基础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