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乔木又指出,仅仅注意生产方面还不够,还要注意怎样正确地分配人民的收入,对整个国民收入的分配要有正确的比例。一方面要正确利用这种分配迅速发展工业,另一方面要利用这种分配适当地、逐步地改善人民生活。对积累和消费、对国家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要摆得适当。一方面要注意满足国家的需要和集体的需要,一方面又要照顾人民个人的利益。积累过多胡乔木论八大的基本精神了,人民生活就得不到改善,拿不出多少东西供给人民消费。积累太少了,国家经济就得不到发展。积累与消费要规定正确的比例。工业要迅速发展,人民生活又要很大改善,是不可能的;但工业不发展,生活要年年改善,也是不可能的。正确的做法只能年年稍为有所改善,使人民感到生活虽不是很满意,虽不是非常好,但是总可以一年比一年好些。
胡乔木指出,八大的经济政策还注意到另一个问题,即有计划的集中统一经营与自由的分散小型经营的关系。胡乔木说:“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集中的、统一的经济,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我们注意到,不能仅仅有计划的、统一的和集中的经济,还要有相当一部分经济不由国家计划,而由地方计划,或者地方也不列入计划。”“许多企业需要大规模,也有许多企业不需要大规模。许多项目需要中央直接管理,也有许多企业不需要中央直接管理,可由地方、一直到区和农村来管理。两方面都照顾到,这样才会使我们的经济有和谐的发展,而不致发展成畸形的东西。在商业方面,除了要有国家直接支配的统一市场以外,还要有在国家领导下的自由市场。如果只注意到由国家计划、统一、集中的一方面,那末就会使得产品种类减少,规格花色单调,产品质量也可能下降,就不能充分地满足人民生活需要。”
胡乔木在具体分析的基础上对八大经济政策两个基本特点作了概括:“党的‘八大’在经济政策方面,注意到优先发展重工业,也注意到相应地发展轻工业,注意到发展工业,同时注意改善人民生活;注意到有计划的、大规模的集中经营跟分散的、不列入计划的、小规模的经营这两个方面的结合。这是党的经济政策的两个基本特点。这两个特点,是总结了我国过去的经验,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经验的结果。”
(二)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几个问题
胡乔木说,党的八大对国家的政治生活,也作了许多重要的决定。关于八大对政治问题所采取的一些政策,胡乔木就五个方面作了说明。这五个方面是:关于政府工作,法制问题,统一战线工作,民族关系,党的工作。
关于政府工作。胡乔木指出:“八大着重提出来要扩大民主生活,这是跟国内主要矛盾的变化直接相联系的。”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民主专政的性质有了改变,“就是由工农专政改变为无产阶级专政。因为国家的任务发生了变化,政权的性质也变化了。政权既是为社会主义而奋斗,就是为反对和消灭资本主义而奋斗。”他着重指明:“今后民主生活须要扩大,一方面是因为阶级关系发生了变化,另一方面,是因为过去的民主生活里面,还有一些不充分的地方。”而由于革命的胜利,社会主义的胜利,在贯彻群众路线、密切地依靠群众方面的缺点,“更加显得严重”。他还指明:“我们的政府除了反对内外的敌人以外,它越来越重的职能,是组织国家的经济生活,成为各种经济领域的司令部、领导机关。
因此,就更加要求我们的政府民主化,更加要减少错误,要求密切联系群众。”胡乔木阐明,八大着重要求各方面的领导机关,必须在自己的工作中密切依靠群众,在各方面更加接近群众。他的报告中揭露了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官僚主义现象、专制主义现象,提出要坚决地反对,要扩大对于政府工作的监督。指出:八大“要求各级领导机构要依靠群众,健全民主制度,贯彻集体领导,实行民主管理,从各方面展开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专制主义的斗争”;对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上级人员、高级干部,要求接近群众,不能搞特殊化,不能“造成一种特权的地位,享有一种特殊的权利”。胡乔木严肃地指出:“这是国家民主化的一个严重的障碍。”“如果跟群众脱离甚至对立的话,那末国家就形成了新的统治阶层。……如果那样,那就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一种危险”。“在社会主义社会,要消除这种现象,把党跟群众的联系,领导人跟群众的联系,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强,更密切起来,把已经形成的那些不好的现象消灭。”胡乔木还告诉大家:“‘八大’把中央和地方的工作作了适当的调整,因为如果什么事都集中到中央,就更不容易把工作做好,官僚主义就会更发展。”
关于法制问题。胡乔木说,八大对于加强法制作了明确的规定。在社会主义革命完成以后,“重要的工作应该是保护生产力,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因此,要使一切守法的人得到充分的人身保障,不使他们有不安全的感觉;对于一般违法的人,要给予宽大处理;还应该做到“最高限度地不采取死刑”。
关于统一战线工作。胡乔木指出:“‘八大’对于统一战线工作也作了详细的指示,说明在社会主义胜利以后,统一战线仍然要加强,并且特别提出了‘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
关于民族关系。八大强调提出反对大汉族主义的必要。胡乔木作了十分透彻的分析。他说:“党指出,汉族对少数民族应该看作是欠了他们的债,今天对少数民族的一些帮助,性质上是偿还我们的祖先在历史上所欠的债。汉民族应该看到自己有许多欠缺和理亏的地方,做好少数民族的工作是我们的责任。”
关于党的生活。胡乔木指出,以上关于政府工作、法制、统一战线、民族关系这些问题,都是为了使我们的国家进一步民主化。所以,“为了国家的民主化,党的生活也必须进一步民主化。”胡乔木说:“新党章和修改党章的报告对这些都作了充分的说明,如基层组织权力的扩大,党代表大会制度的改革,地方党组织作用的确定等等。还特别强调提出,党内的不同意见,应得到必要的照顾;允许不同意见在一定范围内自由讨论;在纪律许可的范围内,在党内有发表的机会。少数人有不同意见,除了服从和执行同级党组织的决定以胡乔木论八大的基本精神外,仍可保留自己的意见。对在党的工作中犯了错误的同志,也不采取绝对的办法,而采取适合于党的团结、能够使所有的积极力量都能发挥的办法。”胡乔木深刻地指出其重要意义:“这些规定,都是为了保证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党内民主的扩大,就会在考虑国家问题的时候,使国家的民主生活进一步扩大。国家民主生活扩大,就可以少犯错误,犯了错误,也容易发现和改正。”
四、关于两条战线的斗争
胡乔木在阐述八大关于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关于政治生活的决定、指示之后,又高屋建瓴地从总体上指出,必须进行两条战线的斗争,才能建设一个健全的经济,才能形成民主化的政治生活。
胡乔木指出:“在经济政策中,既不能片面强调工业的发展,忽视人民的生活,也不能片面强调国家有计划的集中统一的经营,忽视必要的自由分散的经营。另一方面也不能过分强调人民生活,忽视国家利益,过分强调自由分散的经营,忽视集中统一。”胡乔木又指出,在政治生活中,“既要看到国家生活中的缺点和扩大民主的必要,又不能忽视专政的必要。不能以为反革命分子、帝国主义不存在了,他们不想毁灭我们了,因此忽视巩固专政的必要。一方面要看到党的领导和政府的领导不是没有缺点的,另一方面,也不要认为党和政府的领导充满了错误,根本脱离了群众,跟群众相背离。”在这里,胡乔木唤起人们吸取波匈事件的教训,指出:“这样想,就会得到很危险的结果,不利于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我们可以从东欧国家取得教训。这种想法发展下去,会使人民群众对于我们所得到的很大胜利看不清楚,对于应该依靠什么也忘记了。这也是必须坚决反对的。”最后,胡乔木精辟地指出:“在每一方面,都要进行两条战线的斗争,既反对‘左’的,又反对右的,沿着正确的马克思主义的道路,使我们犯错误最少,忍受的困难最少,走向工业化,使我们的国家走向幸福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