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推进国家治理与社会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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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党的重要文件中的治理话语——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引发的思索(2)

这个问题的产生相当程度上与学界的策略行为有关。为理解这一点,我们需要将讨论的另一个知识背景也呈现出来。简言之,以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为界,汉语中“治理”一词的含义发生了一个重要的变化。在此之前,“治理”的含义是本色的、原生的,其存续的时间已相当漫长。百度上的“治理”条目为我们提供了如下四种释义:(1)(得到)管理;统治。如《荀子·君道》:“明分职,序事业,材技官能,莫不治理,则公道达而私门塞矣,公义明而私事息矣。”《汉书·赵广汉传》:“壹切治理,威名远闻。”《孔子家语·贤君》:“吾欲使官府治理,为之奈何?”清王士禛《池北偶谈·谈异六·风异》:“帝王克勤天戒,凡有垂象,皆关治理。”(2)理政的成绩。如晋袁宏《后汉纪·献帝纪三》:“上曰:‘玄在郡连年,若有治理,迨迁之,若无异効,当有召罚。何缘无故徵乎?’”(3)治理政务的道理。如清严有禧《漱华随笔·限田》:“蒋德璟出揭驳之:‘……由此思之,法非不善,而井田既湮,势固不能行也。’其言颇达治理。”(4)处理;整修。如治理黄河。为谨慎起见,笔者查阅了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的《现代汉语词典》,其对治理的解释有二:(1)统治;管理:如治理国家。

(2)处理;整修:如治理淮河。两相比较,不难发现“治理”一词的基本含义是清晰的。

20世纪90年代后期,汉语“治理”一词的语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改革开放意味着资金、物资、人才、知识、信息的跨国大交流,而高科技的出现又极大地加速了跨文化传播的速度。在这样的背景下,西方学界兴起的“Governance热”很快就被引介到国内。1995年刘军宁以“智贤”的笔名发表了《Governance:现代“治道”新概念》,这也许是国内学者在正式刊物上介绍Governance的第一篇学术论文。两年之后,徐勇发表了《GOVERNANCE:治理的阐释》,提供了另一个译名选项。“治道”与“治理”的译名之争由此展开。

如果当初学界选择了“治道”一词——在此我们试用一下反事实假定的方法,那么很可能出现的情况是,不但我们今天的讨论不会出现,而且对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理解也可能会完全不同。有趣的是,历史没有遵循“先到先注册”的规则,后来的学者大多采用“治理”的译名,尤其是经过以俞可平为代表的中央编译局学术团队的推动,“治理”的译名可谓后来者居上,到了本世纪初,它已经成为主流译法。

从文化传播的角度来看,语言就是在这样的交流过程中得到丰富和发展的。

事实上,我们当今使用的许多词汇,尤其是社会科学中的核心词汇,基本上都是外来词,有的是自己琢磨翻译而成的,更多的则是直接拿来使用。不过,在“治理”一词中,我们遭遇到了特有的麻烦。如上所说,在“治理”成为译名之前,它本是汉语中的一个本土词汇,有着自己的明确内涵。当学者借用此词来翻译西词Governance时,相当于在同一个词壳中又灌进去了不同的概念内涵。

在西方,人们对Governance一词有着不同的理解。大凡流行之词,都难免“被歧义”的命运。某一特定词语使用的人群越广,牵涉的利益越多,使用者的生活经验越是丰富,对同一词汇的理解和阐释也就自然而然地越趋于多样化。在各种对Governance的定义中,笔者比较青睐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给出的界定,它不但中肯亦较全面,可以作为底线概念来使用:“治理是一个由诸多价值、政策和机构组成的体系,经由国家、公民社会和私营经济部门之间的互动,一个社会依凭其来管理经济、政治和社会事务。这是一个社会将自身组织起来,做出决策并执行政策的方式,以实现相互理解、签订协议和采取行动。它包含了公民和群体表达利益、调和差异以及行使法定权利并承担义务的诸机制和过程。一系列的规则、机构和实践既为个人、组织和企业设定了行为的限制,也提供了相应的动机。

治理有着不同的维度——社会的、政治的和经济的,它运作于人类社会的任一层次,无论是家庭、村庄、都市、国家、区域,还是全球。”

不管对这一界定进行怎样的阐释,有一点是再明显不过了:Governance与汉语中固有的“治理”不是一回事。在这个意义上,当人们用“治理”一词来翻译Governance时,汉语中“治理”一词的演化轨迹便被改变了,一如原生态环境里闯进来一个外来物种。两个不同的概念采用相同的词壳(术语)来表达,这两个“治理”的关系如何相处?好比两个孩子合穿一件衣服,他究竟是“三毛”,还是“约翰”?

回到第一节所讨论的问题上来。在“治理”一词的文件旅行中,知识界开始传播的治理(Governance)在多大程度上对政府官员的理念和行为产生了影响?这种影响的日渐积累是否最终会体现于中央文件的制定之中?

对这两个问题的严谨回答需要做相关的实证研究。如果给出的回答是肯定的(笔者的生活经验倾向于这一判断),那么紧接的问题是,通过什么手段能够判定Governance的概念发挥了作用,从而使得“治理”一词的意义发生了微妙的(如果不是根本性的)变化?假定这种变化确实已经发生,(那么)是在哪一个时间节点或文件之中?

这些问题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关系到我们以什么样的眼光来看待中央文件,以及如何评价这些文件的意义(价值)。例如,对于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我们应当如何来理解?它是否体现了“治理”含义变化的一个重要转折点?或者反过来设问:

按照Governance理念对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进行解读,是否为一厢情愿的、并不符合文本原义的曲解?

这些问题肯定不是简单的回答所能打发的,系统的思考也超过了本文的负荷。作为一个折中,笔者想到了一个操作简便,又颇具实效的检验方法(适用于广义的社会事务领域):凡在“治理”一词出现之处,皆尝试用“管理”两字来替代,凡是能够取代的,则“治理”一词依然保留了汉语中的原义,凡是不能取代的,则表明此“治理”已经具有新的含义。

为什么这一方法管用?因为overnance的精髓体现在“From governmentto governance”(“从管理到治理”)这一表达之中。用“管理”一词来检测“治理”双胞胎,一下切中了要害。当然,这是一个极端的检验方法,对于那些中间状态,它还是显得有些无能为力。

借用这一方法,我们可以理解不久前发生的重要变化——在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社会管理”一词已为“社会治理”所取代,并从这一变化中看到新的气象。

“社会管理”首次出现在党的重要文件是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1993年11月)。在2002年进入党的十六大报告之前,一度沉寂了8年,随后在不同文件中的出现频次持续上升。2006年10月,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社会管理”一词出现了15次。2010年年底发生在突尼斯的小贩自焚事件,以及由此引发的阿拉伯之春,给了中共领导人以极大的警示。2011年春节过后,中央党校就举办了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社会管理创新)成为中国政治中的一个关键词。2012年秋天,“社会管理”一词被党的十八大报告所采纳(使用了16次),同时进入十八大修改的党章。社会管理(创新)一词的分量由此可见一斑——在中国政治话语中享有如此“崇高”待遇的词汇并不多。

因此,当你发现如此重要的一个词汇,在文件的最高殿堂里只待了一年时间(2012年11月至2013年11月),便悄然离席,被“社会治理”一词所取代,会产生怎样的感想?“社会管理”一词的遭遇——无论是其登高,还是滑坡,都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共文件政治中罕见的现象。经历了这样一番折腾,“社会管理”一词终于回归它的本来之所——社会管理乃是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能。因此,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虽然用社会治理替代了社会管理,但依然在政府基本职能的意义上,继续使用该词:“加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职责和能力,加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但也只此而已。

这个案例也许表明了,“从管理到治理”的过程确确实实在中国发生着。

不管造成这种“巨变”的原因是什么——它肯定是多元而复杂的,甚至有可能超出了一般常识——有一点是确凿无疑的:新的表达设置了一个极点,从而与汉语传统的“治理”概念形成了一个对立面。它们一起构成了一个连续谱,并分别居于这一连续谱的两端。依照此一方法,可以对本世纪以来党的重要文件进行逐一的检验,藉以测量中共治理话语中的不同变量、其所居的位置及变动的方向。

三、余论

在本文开头,笔者提出了两个问题:(1)党的文件中的“治理”一词究竟是什么意思?(2)“治理”对于中国政治究竟意味着什么?第二节的描述和讨论简要地回答了第一个问题,利用余论的空间,笔者围绕第二个话题谈一点延伸性的感想。

在某种程度上,将Governance译为“治理”是中国知识界的一个刻意选择。这一行为似乎不是一个偶然事件,因为在Deliberative Democracy一词的翻译中,我们发现了相似的行为模式。eliberative Democracy引入中国的时间与Governance相差无几,是前后脚的事。当时列在候选名单上的译词(包括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有:审议民主、审慎的民主、慎议民主、慎辩熟虑的民主、商议民主、商谈民主、协商民主等。在这些形容词的相互角力中,最终竞胜而出的是协商(民主)。对于这一博弈过程和结局,谈火生博士在《协商民主》一文中进行了非常精到和详细的描述,此不赘言。笔者想说的是,不论基于何种理由选择了与本土文化和政治传统具有亲和性的译词,它客观上造成了一种新的政治现象:具有不同理念的人们,使用着相同的术语,却说着各自的话。

在人类历史的相当一段时间里,人们为信仰不同的意识形态而分裂成相互争斗的阵营,他们操着各自的词汇,运用着不同的符号,战线分明,壁垒森严。不知从何时开始,一些词汇开始普遍流行开来,成为不同阵营的人们共同使用的符号。由此,不同词汇(意识形态和政策)之间的竞争被转化为同一词汇的意义之争。“民主”一词如此,“平等”一词如此,“人权”一词如此,如今“治理”一词亦是如此。换言之,当今的意识形态对立除了传统的形式之外,还采取了新的方式。不同阵营的对立依然存在,但它们不只发生在不同的语词之间,还存在于对同一术语的阐释之中,存在于对阐释权的竞争之中。“相同的术语,不同的话语”由此形成。在某种意义上,当年中国搞改革开放所采用的便是这一策略。邓小平对市场经济的看法以及在市场经济前添加社会主义的修饰词,意味着在冷战结束之后,中国开始投身于这一新的政治舞台。而20世纪90年代中国知识分子所作出的译词选择,表明曾经为官方所采用的做法现今已经演化为知识界和媒体的用词策略。

从现实政治的角度来看,在一个急剧变革而又缺乏普遍政治共识的社会中,这种新的对立方式具有某种缓和的功能,也许这是一种共识(即便是虚假的)和分歧的处置之道。君不见,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似成为一种阳光普照的福利,在其公布之后,学界出现了少见的积极回应,来自不同学科、持不同立场的学者,都从中找到了自己的兴奋点,哪怕是暂时的。这岂不是政治家们所乐意看到的现象么?走到今天这一步,中国政治变得越来越有趣了,越来越微妙了,也越来越精致了。

在这个意义上,对党的重要文件中“治理”一词的解释(阐释)便具有了关键性或决定性的作用。在这场意义之战中,作为文本的文件还有它的原义么?(一如对美国宪法的解释必须回答的问题。)在笔者看来,这注定是一个说不清、道不明的问题。就像电影《功夫熊猫》所揭示的,最高秘籍的境界就是没有秘籍。文件的原本含义也许存在,也许不存在,在许多情况下,文件本身就是政治妥协的产物。在现实政治中,所谓的原义总是取决于人们如何对它进行解读,并在多元解读(阐释)之间的互动中不断地生成和变化。就此而言,意义的界定就是最大的政治。

作为结语,笔者想到的是下面这句话:Governance理念一旦进入汉语的治理之壳,两者便不可分割地纠缠在一起,由此开启了一个双重演化的进程——汉语“治理”的现代化和Governance的中国化。

(景跃进,清华大学人文科学院教授,政治学系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