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旅游欧洲:荷兰(世界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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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低洼之国——荷兰(2)

共和国时期,荷兰在社会科学方面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其中着名哲学家斯宾诺莎就是这个时期出现的,他在保留宗教的形式的基础上提出了唯物的概念。另外,法学家格劳秀斯还撰写了《论海上自由》一书。不仅为荷兰资产阶级的扩张提供了法律依据,还为资产阶级国际法奠定了基础。除了社会学的发展,荷兰的艺术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这个时期涌现出了许多现实主义艺术家,例如杰出画家伦勃朗和诗人冯德尔等。在宗教和社会政治方面,虽然17世纪的荷兰只承认加尔文派教会,但是也有一定的宗教自由、政治自由和新闻自由存在。这与该时期欧洲其他国家相比,显然有更大的吸引力。因此,国外的许多在政治上受压迫,或者被革除教门的政治家与学者开始纷纷流亡到荷兰生活或工作。法国着名的哲学家、物理学家、数学家勒内·笛卡儿以及英国哲学家、经验主义的开创人约翰·洛克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进入17世纪,英国和荷兰曾联手抵制西班牙的侵犯,西班牙以失败告终。本以为不受外来干扰的英国与荷兰会各自忙着发展本国事业,而它们之间却展开了新的战争。据说这次战争是为了争夺霸权而展开的。

从1652到1674年,英国与荷兰之间共进行了3次战争,结果荷兰失败,英国从而获得了它一部分殖民地。在长期的战争消耗以及战败的打击中,荷兰由原来的西欧强国变成了二等国家,对其来说这无疑是一个致命的伤害。

18世纪后,荷兰的国力并没有得到完全恢复。由于软弱的资产阶级无力发展工业,也没有能力恢复国际贸易,因此只有去从事投机活动、证券买卖、放高利贷、经营保险业和将资本投到国外等。这不仅没有使荷兰的经济得到一定的回升,反而继续衰落。18世纪中期,受法国启蒙思想的影响,荷兰开始出现激进的“爱国主义者运动”。他们先对政府提出一系列要求,希望让人民手中能够拥有更多的权力,从而缩小荷兰共和国总督的权力。但是,在当时的环境下,要想实现这一愿望是不太可能的事情,最终的结果也是不了了之。1793-1813年期间,英国和法国展开了一场激烈的斗争,其中荷兰成为了它们斗争和倾轧的场所。后来,由于地理上的原因,荷兰与英国联合起来反对法国革命。

不幸的是它们不敌法国的强大军力,荷兰共和国在1795年为法国军队所灭。战败后荷兰总督威廉五世逃到英国。在这样的局势下,为了能够重建家园,荷兰“爱国主义者运动”再次起义。荷兰灭亡后,法国在荷兰境内建立了巴达维共和国。到1806年,拿破仑一世建立荷兰王国,并且封自己的兄弟为国王。1810年,拿破仑又把荷兰并入法国。而随着法兰西第一帝国崩溃,奥伦治王朝正式接管政权。在被法国统治了近20年后,荷兰于1815年在维也纳会议上取得了独立,并且要求法国将东印度和拉美的属地归还给自己。

3.扬帆远航的王国

自从1815年荷兰王国恢复独立,荷兰总督威廉五世的儿子威廉一世便成为了荷兰王国的国王。此时荷兰拥有的地域包括比利时、卢森堡等。威廉一世即位后就开始推行他的经济复兴计划,并于1822年设立了银行,1824年又成立了荷兰贸易协会。虽然威廉一世注重发展经济,但他为政蛮横专制,不善于采纳他人意见。1830年,爆发了比利时革命,结果是荷兰承认比利时的独立地位,比利时于1831年独立。

“爱国主义者运动”在荷兰十分盛行,无论是和平时期还是战争年代。只要有不满意的地方,就会有爱国主义者运动的爆发。1848年,在欧洲革命浪潮的影响下,“爱国主义者运动”再次复兴。

主要的原因是要求政府重新修改宪法,限制君主的权力。

首先起来进行暴动的是海牙、阿姆斯特丹等城市的人民。后来,在暴动中政权落入大资产阶级手中,荷兰的政体被重新定义,目前荷兰基本上沿袭了那一时期的政体。

荷兰经济逐步强盛,与此同时,在东印度殖民地区建立了行政机构,对这些地方加强掠夺和剥削。为了能够使工业赶上时代的脚步,荷兰也开始进行工业革命。并且对农业实行了一系列改革,同时在全国建立起保险制度。该时期,荷兰又出现了一些重要的物理学家和具有世界意义的科学家,例如H.A.劳伦斯。

该时期,人们的视野极大开阔。他们不再用传统的眼光看待宗教活动,而是希望能够摆脱世俗的束缚,创造一种新的生活局面。人民对大资产阶级的压迫和剥削更加厌恶,对他们的斗争也越来越激烈。例如:1870年出现了工会小组;1881年,一些工党和联盟开始出现,其中以社会民主联盟也为代表。这些机构的出现,为后来工人运动的蓬勃发展提供了条件。这个时期的斗争不仅是行动上的,也有各式各样的论战。

例如1860年,E.D.戴克尔发表了《马格斯·哈弗拉尔》一书。该书曾尖锐地揭露了荷兰对印度尼西亚殖民主义的压榨和掠夺,并对他们的这一行为给予强烈的谴责。这一举动在荷兰引起了很大的轰动,同时为更多的荷兰文化提供了创作依据。例如在艺术方面,伟大的印象派画家凡·高用绘画的形式表达了对资产阶级的反抗。凡·高是现代派杰出的画家,一生创作了许多表达主观情感和内心世界的作品。

1890年,威廉明娜女王登位,统治荷兰长达50年之久。她在位期间,曾与荷兰一起经历了许多重大国际事件。例如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1933年经济大萧条,以及荷兰脱离主要的殖民帝国等。

虽然经历了一些大起大落,但荷兰国内民众表现得非常团结。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荷兰保持中立,这对它的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保护作用。“一战”后,荷兰实行了普选制。从1918年开始,又实施了须德海围海造田工程。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荷兰没有能够摆脱战争的困扰,为德军所占领。此时,荷兰政府流亡到英国伦敦,并且领导民众展开了抵抗德国统治的斗争。斗争期间,荷兰共产党表现得格外英勇。

国内战争主要在地下进行,为荷兰的独立作出了重要贡献。1945年5月,荷兰终于摆脱了法西斯德国的统治,在人民的顽强斗争下获得了解放。

1948年,威廉明娜女王退位,她的女儿朱莉安娜即位。

历史上,荷兰与印度尼西亚有着密切的贸易联系。战后印度尼西亚宣布独立,荷兰从此失去了一个重要的经济支柱。于是,为了保证经济平稳发展,荷兰于1944年加入荷比卢经济联盟,1949年又加入北大西洋公约组织,1957年参加欧洲共同体。同年,荷兰政府批准实施三角洲工程。在这样的局势下,荷兰大力发展工业,主要有化学工业、电子工业等;另外,国际贸易和交通运输业的发展以及对自然资源的重视等,大大促进了荷兰经济的快速发展。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初是荷兰经济发展最迅速的时候。70年代中期,荷兰经济受到世界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影响。在各种困难的阻挠下,经济发展速度大大减慢。

1981年,贝娅特丽克丝女王即位,它是荷兰的第六任君主。在她的带动下,荷兰经济开始慢慢恢复。国民生产总值在不断提高,特别是近年来,荷兰的经济得到全面发展。无论在工业、农业还是在其他产业方面,均在西欧占有一定的地位。荷兰一跃成为西欧经济十强国家。

第三节 军事与科技实力雄厚

荷兰的经济实力雄厚,军事上也不遑多让。在历史进程中,荷兰自古就是一个军事强国。曾经统治了周边的其他国家,并且在遭到强敌入侵时以英勇不屈的抗争,获得了自由和民族独立。这些不仅说明了荷兰人的不屈不挠精神,还显示了荷兰的军事实力。

1.以法制军战力强

荷兰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从德国的侵占下独立,在“二战”后便加入北约组织。之后采用北约的集体防卫政策,把该政策作为本国国防政策基础。荷兰军事上的最高统帅为女王,但女王并无实际指挥权,而由内阁大臣掌管。最高安全决策机构为国防委员会,其中首相担任委员会主席。另外,还设有国防大臣与国防参谋长等职位。

荷兰的军队中有一支纪律严明的军法部队。该部队诞生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当时荷兰政府认为需要一支专门的负责军法的部队来限制军队的运转。因此,从1949年5月1日起,组建军法部队。该军队中的成员都是一些具有律师资格的现役军官和预备役军官。这些军人是从全军中具有6年以上任职资历的军官中选拔出来的,一共有34位。被选拔上的军人要到荷兰大学去进行专门的法律知识学习,一般要学习4年。除了这些学习合格外,还要进行下一阶段的学习,主要学习军事刑事法和军纪法在内的4门法律课程并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军法部队。总之,这些人员要对各种各样的法律都有所了解。

荷兰之所以要花大气力培养一支军法部队,目的是在部队远赴国外执行特殊任务时,为其配置1名军队律师。对军法部队成员的选拔特别严格,必须为服现役期满转入预备役的军官或在任现役军官期间曾从事过军法职务,并且在预备役期间从事过具有机动性的职业。符合条件的预备役军官,在进入军法部队前还要接受正规部队的法律集训,主要学习军事法的最新发展等知识。这些军法部队的人员,有可能在军事法庭等部门任职。

荷兰不仅有军法部队,还有完善的军事司法制度。1991年1月1日,荷兰颁发了新的《军事刑事诉讼法》。该法律的颁布对荷兰军事司法制度产生了巨大影响。主要表现在荷兰的司法机构设置上,之前的常设军事法庭和最高军事法院两级军事审判机关均被解散。荷兰的军事司法系统并入普通刑事司法体系中,这就说明军事司法系统成为了普通刑事司法体系中的一个分支机构,是专门用来处理军人犯罪案件的军事庭。不过,在战争期间,如果能够得到女王的批准,可以设立机动军事法庭,由军法部队的预备役军官担任法官。

由此可见,荷兰注重法制,强调法律在建设国防和社会方方面面的作用,而军队中的法制体系要比民间的严格一些。这些既说明了荷兰军事的完善,又说明了其军事制度的严谨。

荷兰自从独立以后就成为了北约的成员国之一,它的主要军事力量要提交到北约统一指挥。由于要依靠北约的防务,因此荷兰一直把北约的集体防务作为自己的国防政策核心。在这一过程中,视北约为欧洲的最大军事力量,认为北约对维护欧洲和荷兰的安全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国防政策中,荷兰还主张欧洲承担更多的防务义务,在维护地区安全中突出欧洲的重要作用。另外,荷兰在军队建设上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为了能够建立一支职业化的军队,还实施了裁军政策。

在荷兰,虽然女王是武装力量的最高统帅,但战时武装力量的最高司令是国家首相。国防委员会也是荷兰军事中的重要部门,它由首相、外交、国防、内政、财政、经济、交通与通信大臣、国防国务秘书、各军种司令、民防参谋长、国防部秘书长、国防参谋长、外交部政治司司长和国防部各总局局长等组成。另外还有国防部,这是政府中的一个军事部门,也是国家最高军事行政领导机关,主要负责国防政策的制定、监督与实施等工作。

荷兰的武装力量主要由正规军和准军事部队组成。这种组成模式与其他国家相似。其中在正规军中又分为陆、海、空三个军种和宪兵,由各军种司令和宪兵司令分别指挥。女王和首相一般通过国防部和国防参谋部对全国的武装力量实施领导和指挥。其中,国防参谋部是荷兰最高军事指挥机构。

从1997年1月1日起,荷兰对部队进行了一次全面职业化改制。

在招募人员的时候,一般采用与自愿者签订合同的形式。因此,荷兰没有服役制度。另外,荷兰在荷属安的列斯群岛的库拉索建有一个海军基地,总驻军人数约400,同时有将近4000人参加联合国的维和活动以及国际上其他的军事行动。

荷兰现役陆军人数在2.31万人左右,其中包含1个军部、1个机械化师部、3个机械化旅、1个轻型旅、1个空中机动旅、1个野战炮兵团、1个防空大队、1个工兵大队等。海军方面,现役人数在1.23万左右,整编有1个潜艇中队、3个护航中队和3个扫雷中队。荷兰的海军与比利时的海军,统一由设在荷兰登赫尔德的司令部指挥。荷兰海军在武器方面的实力比较雄厚,这与它临靠大海有直接的关系。空军的现役人数约为1.13万,整编为5个攻击战斗机中队、1个战斗侦察机中队、1个运输机中队、1个教练机中队、1个搜索救援中队、5个直升机中队、4个防空中队。

总之,不论是陆军、海军还是空军,在编制与武器装备上都力争做到完美结合。特别是武器方面,对于不同型号的武器来说,具有的威力相差很大。另外,荷兰还依据本国地理特点来进行军事部署。陆军作战部队主要部署在东部地区;空军作战的飞机中队也主要以东部地区为主;防空导弹部队全部部署在德国;战术空军司令部设在政府所在地海牙。除此之外,荷兰还有一部分驻外部队,例如驻德国、冰岛、荷属安的列斯群岛、波黑、塞浦路斯以及意大利等国家的部队。同时,其他国家在荷兰也有驻兵,例如北约北欧盟军司令部以及美国驻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