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体系构建的目标设置
构建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体系的目标,首先必须明确创新人才的培养规格、培养标准,它可以确保培养实体的人才培养工作有的放矢,有据可依。
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体系的目标,是随着环境、时间以及条件变化不断调整的一张“列车时刻表”。按管理层次划分,由国家目标、地方政府目标和培养实体目标等构成。
按时间跨度划分,由战略目标、长期目标、中期目标和短期目标(操作目标)等组成。从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的目标一般要求看,国家层面的目标是战略目标,它规定了地方政府和培养实体活动的方向;地方政府目标多为长期目标和中期目标,它是对战略目标的分解,规定每个时期要达到的水平;培养实体则更多地体现为短期目标,是中、长期目标的具体化,其作用在于承担起具体的培养任务。实际运行中,地方政府和培养实体也有自身的战略目标、长期目标、中期目标。本文特指的是浙江省政府的目标和培养实体的目标。
浙江省政府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体系的目标,可依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浙江省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规划》等来进行系统设计。政府目标和培养实体目标两者是否协调一致及其一致程度直接影响着人才培养目标能否实现以及实现目标的效率。政府目标主要是从政治、经济、社会的总体上把握的,但政府制定目标要考虑培养实体的影响,政府目标有可能与培养实体目标不相一致,也就是整体利益与培养实体利益相冲突的情况。因此,政府制定目标的过程也就是协调全社会和培养实体双方利益的过程,以求得双方目标之间实现最大限度的一致性的过程。
(二)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体系构建的制度安排
制度属于生产关系的范畴,是指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按统一程序办事的规程。创新人才竞争的背后包含着制度的竞争。好的人才制度安排,健全的人才培养管理制度是人才队伍建设的关键。人才培养制度体系的制度安排主要包括两个层面:一是政府层面的制度安排,是指政府按照人才培养的目的和程序有意识创造一系列规则,以及由这些规则构成的层次结构,共同构成人们行为的激励和约束;二是培养实体层面的制度安排,重点是一整套培养制度。完善的人才培养制度是人才成长的支撑平台,是各项人才培养计划执行的依据,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障,应当成为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之一。
政府的制度安排,重点在完善创新型科技人才引进政策,为创新型科技人才引进提供政策上的保障;建立有利于留住人才和人尽其才的收入分配制度;建设创新型科技人才资源数据库。培养实体制度安排,重点在创新型科技人才的获取、整合、保持、激励、控制、调整、开发等几个方面,特别是要对现有的各项制度进行梳理,对制度效用进行评估,建立更加科学的培养制度体系。
(三)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的投入保障机制
投入水平是衡量创新活动水平和人力资源的重要评价指标。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体系构建的根本在于加强投入保障机制建设,提高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的整体投入水平,尤其是教育和研发经费的投入水平。近年来,我省对教育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的投入还是比较大的,2007年我省科技活动投入居全国第4位,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占GDP比例为2.36%,预算内教育投入占财政支出比重为20.75%,但“重投物,轻投入”的状况仍然比较严重。提高浙江省的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投入,必须发挥政府和企业两个的积极性,必须面向市场,引导全社会多渠道、多层次增加人才培养投入,形成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优惠政策作扶持的全社会人才培养投入格局。
政府在目前财政收入及企业的实力还不是很强的情况下,合理、有效地配置财政资源是关键,要有重点、有突破,有所为、有所不为。通过经济杠杆、政策措施和导向、约束机制等引导和鼓励企业主动增加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投入,支持和鼓励大型企业集团提取一定数量的资金,集中用于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的投入。
建立以政府和企业投入为主的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投入保障机制,它们有各自的投入侧重点。
(四)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的激励机制
无论是从国家层面还是浙江省的现实来看,建立符合国情、省情以及企情的系统化的、动态的、多层次的激励机制,强化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的动力机制,是转型升级和创新型经济发展的重要制度创新。建立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体系激励机制的目的是调动培养实体的培养热情、主动性和自觉性。
政府的激励机制,重点是对高层次的人才培养给予政策上的倾斜,充分发挥区域优势,为其搭建各种培养平台,营造一种尊重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的氛围。用可预期的制度规范引导人才培养工作,确保人才培养的机会公平。建立市场化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设立人才培养奖励基金,努力平衡外部效应带来的损失。
从企业的角度来看,对创新型科技人才的培养不同于一般群体、一般人才的管理,其激励方式也与对其他人群的激励方式有很大差异。除了完善工资报酬体系,建立稳定可行的选拔晋升机制,提高薪酬、晋升、股权激励与创新人才工作业绩的相关度等常规激励手段外,更需要关注创新型科技人才在工作本身所带来的乐趣、自我实现的成就感、个人价值与组织价值相结合、发展和成长的机会等方面的需要,给创新型科技人才提供发展机会,重视创新型科技人才的成长价值,自我实现的成就感,能够分享企业发展带来的好处,宽容创新失误或者失败。
(五)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体系的考核评价机制
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体系构建的考核评价,对提高培养实体的培养绩效、建设绩效具有重要的引导、诊断、激励作用。建立符合人才培养规律的,科学、公正、有效、操作性强的考核评价体系,是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的难点之一。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的考核评价重点要解决好三个层面的问题:一是谁来评价,应当包括政府评价、培养实体评价和社会评价等评价主体;二是评价标准是什么,应当有分类、分层、动态的标准和程序;三是评价结果的如何运用,评价本身不是目的,关键在于对结果的有效应用,才能达到评价的目的。
四、加强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必须发挥政府在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
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体系的外部性、系统性、风险性等特征,以及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性和全局性,决定了政府必须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充分发挥其主导作用、协调作用:一是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重点在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创新机制、优化环境等方面强化推进。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统筹实施、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把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体系构建的目标任务作为党政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加大政府投入,把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体系构建的投入作为重要的战略投资。四是强化政策支持,用足用好国家推进自主创新的各项政策,结合我省实际,从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形成富有浙江特色的激励自主创新的政策体系。努力做到用事业造就创新型人才,用环境凝聚创新型人才,用机制激励创新型人才,用法制保障创新型人才。
(二)构建浙江高等教育创新型人才培养高地
高校承担着创新型人才培养的主要任务,是创新型人才培养的主力军。高等教育“大而不强”状况的改变,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一是构建综合、高效、定位明确的浙江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省政府通过制定区域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规划,明确各高校定位,构建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动态运行机制,有重点、选择性地建设一批省属的强校。二是要继续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妥善解决高校高负债运行问题。
目前主要省属高校累计负债70亿元,债务不堪重负,严重影响到教学质量的提高。省委、省政府应当下大决心,化解高校债务,特别是对省属高校中相对水平较高大学的投入,让这些高校轻装上阵,有更多的精力集中用于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为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提供强大的平台。三是高校必须建立适应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新机制。要转变教育思想,树立培养创新型人才的教育观;建设拥有具有创新精神、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并热心于献身人才培养工作的教师队伍;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机制,激励和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主观能动性,为学生的创造性发展注入了活力和生命力。四是高校服务地方经济转型升级,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积极参与各种科技创新项目和各类产业(行业)振兴计划;通过调整校内政策来鼓励和引导教师,做好服务企业这篇文章;为地方的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探索并完善校企合作联合培养人才的机制,等等。
(三)大力支持企业人才培养机制的建设
国内外的实践经验表明,创新型人才成为企业最重要的战略资源。充分挖掘员工创新潜能,拥有创新精神是新经济时期企业保持领先竞争优势所在。从我省的实际情况看,企业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方面主要依赖于“进口”,或内部的“自生自灭”,未建立起配合企业战略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浙江企业,特别是上规模、具有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必须改变现有的人才培养、培训状况,建立培养创新型人才的机制,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实行更加灵活多样又能满足员工需求的激励方式,能够有计划、有步骤、有保障地培养创新型人才,实现人力资本价值最大化,继而带动企业的转型升级和持续发展。
(四)进一步发挥继续教育的重要作用
应充分认识到,继续教育也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型社会、创新型人才培养的重要保障。随着经济全球化,信息网络化进程的推进,知识更新越来越快,继续教育已成为时代发展和人力资源培养的新要求。一是要充分借鉴国外继续教育的经验,形成中国特色、浙江区域特点的继续教育体系。二是加强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继续教育教师队伍、继续教育管理队伍建设。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对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名实不符的坚决撤销;继续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要选拔既有高深理论功底,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作为教员。三是教育方式上,要根据创新人才的特点和具体实际,采取“专家讲座式”,“小组讨论式”、“角色扮演式”、“案例教学式”,“现场模拟式”等新的教学方法,把现代培训与数字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多媒体等高科技手段结合充分起来。四是要努力改变培训教育针对性不强的状况,培训教育不仅要拓宽知识面,了解新知识,更要注重实践性、操作性。
(五)构建多层次产学研合作机制
产学研相结合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产学研结合培养创新型人才,是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必然选择。一是加大政府引导扶持力度,鼓励和支持企业主动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和其他技术创新机构,设立产学研合作项目基金,通过产学研合作机构、合作项目、专用基金共同培养人才。二是高校发挥学校学科优势、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坚持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相结合,通过科技攻关、科技服务开展创新人才培养,积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三是进一步拓展产学研合作中,创新合作模式,建立良性互动的运行机制中,加强在岗人才的交流培养,换岗任职,提高创新型人才的综合培养效果。
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体系的构建,是一项战略性、基础性的工作,它的效益不是“立竿见影”的。在这个问题上,如果不育种、不施肥、不浇水,不护花,一心只盼着结果是不行的。随着对科技创新人才重要性的不断提高,各级政府必将更加重视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体系的建设。
(本文获2008年学校中层干部优秀论文一等奖,原载《高教与经济》2009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