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文学经典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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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外国文学(12)

没过几天,他就跟那些科学家和船员坐在一张桌子旁边吃饭了,他馋得不得了地望着面前这么多好吃的东西,焦急地瞧着它溜进别人口里。每逢别人咽下一口的时候,他眼睛里就会流露出一种深深惋惜的表情。他的神志非常清醒,可是,每逢吃饭的时候,他免不了要恨这些人。他给恐惧缠住了,他老怕粮食维持不了多久。他向厨子,船舱里的服务员和船长打听食物的贮藏量。他们对他保证了无数次,但是他仍然不相信,仍然会狡猾地溜到贮藏室附近亲自窥探。

看起来,这个人正在发胖。他每天都会胖一点。那批研究科学的人都摇着头,提出他们的理论。他们限制了这个人的饭量,可是他的腰围仍然在加大,身体胖得惊人。

水手们都咧着嘴笑。他们心里有数。等到这批科学家派人来监视他的时候,他们也知道了。他们看到他在早饭以后萎靡不振地走着,而且会象叫化子似地,向一个水手伸出手。那个水手笑了笑,递给他一块硬面包,他贪婪地把它拿住,象守财奴瞅着金子般地瞅着它,然后把它塞到衬衫里面。别的咧着嘴笑的水手也送给他同样的礼品。

这些研究科学的人很谨慎。他们随他去。但是他们常常暗暗检查他的床铺。那上面摆着一排排的硬面包,褥子也给硬面包塞得满满的;每一个角落里都塞满了硬面包。然而他的神志非常清醒。他是在防备可能发生的另一次饥荒——就是这么回事。研究科学的人说,他会恢复常态的;事实也是如此,“白德福号”的铁锚还没有在旧金山湾里隆隆地抛下去,他就正常了。

(姫旭升 译)

【阅读提示】

《热爱生命》是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与坚强。小说把人物置于近乎残忍的恶劣环境之中,让主人公在与寒冷、饥饿、伤病和野兽的抗争中,在生与死的抉择中,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某些闪光的东西,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有着震撼人心的力量。

《热爱生命》中的“他”,与其说同饥饿和死亡抗争,不如说是与恐惧抗争。杰克·伦敦作为文学大师,用精湛的文学手法,出色地描绘了这种抗争。让我们从字里行间看到了生命本身那巨大的潜在能量,这种能量是无法诋毁的,它会让你活下去。不管你面对的是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是吃掉你的野兽,还是饥饿、疲惫,生命都会帮助你战胜它。

这是一篇逼真的小说,紧张的故事情节中没有多余的议论,它只是清晰地展示了一个人在荒原中历尽艰难的求生过程,不动声色地描绘出了生命的伟岸和强大。它告诉我们这样一个近乎真理的事实——敬畏我们的生命,相信我们的生命,和我们的生命紧紧相依,和我们的生命结成最紧密的“联盟”,我们就会尽享生命的美丽与神奇、生命的剽悍与强大!

·[奥地利]茨威格

茨威格(1881—1942),奥地利著名作家,擅长写小说、人物传记。1881年11月28日,他出生在维也纳一个富有的犹太家庭。早在大学时代,就发表了两部诗集,《银弦集》和《早年的花环》。1911年,茨威格发表了第一部中短篇小说集《最初的经历》。1922年出版的小说集《马来狂人》标志着茨威格的创作进入了成熟阶段。

维也纳是浪漫的文化之都,茨威格在他的作品中表现出了浓厚的“维也纳情结”。汇集欧洲各国艺术盛宴的维也纳,培养了茨威格超凡的艺术鉴赏力;其在文化上的“兼容并蓄”,也让他走上了世界主义理想之路。在小说创作手法上,茨威格深受弗洛伊德精神分析法的影响,在作品中注重挖掘人物的心灵世界,通过内心独白、联想、书信等手法来剖析人物的内心世界。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1〕(节选)

著名小说家R到山上去休息了三天,今天一清早就回到维也纳。他在车站上买了一份报纸,刚刚瞥了一眼报上的日期,就记起今天是他的生日。他马上想到,已经四十一岁了。他对此并不感到高兴,也没觉得难过。他漫不经心地翻了一会报纸,便叫了一辆小汽车回到住所。仆人告诉他,在他外出期间曾有两个人来访,还有他的几个电话,随后便把积攒的信件用盘子端来交给他。他随随便便地看了看,有几封信的寄信人引起他的兴趣,他就把信封拆开;有一封信的字迹很陌生,写了厚厚一沓,他就先把它推在一边。这时茶端来了,于是他就舒舒服服地往安乐椅上一靠,再次翻了翻报纸和几份印刷品,然后点上一支雪茄,这才拿起方才搁下的那封信。

这封信约莫有二十多页,是个陌生女人的笔迹,写得龙飞凤舞,潦潦草草,与其说是封信,还不如说是份儿手稿。他不由自主地再次把信封捏了捏,看看有什么附件落在里面没有。但是信封里是空的,无论信封上还是信纸上都没有寄信人的地址,也没有签名。“奇怪。”他想,又把信拿在了手里。“你,和我素昧平生的你!”信的上头写了这句话作为称呼,作为标题。他的目光十分惊讶地停住了:这指的是他,还是一位臆想的主人公呢?突然,他的好奇心大发,开始念道:我的孩子昨天去世了——为挽救这个幼小娇嫩的生命,我同死神足足搏斗了三天三夜。他得了流感,可怜的身子烧得滚烫。我在他床边坐了四十个小时。

我在他烧得灼手的额头上敷上用冷水浸过的毛巾,白天黑夜都握着他那双抽搐的小手。第三天晚上我全垮了。我的眼睛再也抬不起来了,眼皮合上了,连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在硬椅子上坐着睡了三四个小时,就在这期间,死神夺去了他的生命。这逗人喜爱的可怜的孩子,此刻就在那儿躺着,躺在他自己的小床上,就和他死的时候一样;只是他的眼睛,他那聪明的黑眼睛合上了,他的两只手交叉着放在白衬衫上,床的四个角上高高燃点着四支蜡烛。我不敢看一下,也不敢动一动,因为烛光一晃,他脸上和紧闭的嘴上就影影绰绰的,看起来就仿佛他的面颊在蠕动,我就会以为他没有死,以为他还会醒来,还会用他银铃似的声音对我说些甜蜜而稚气的话语。但是我知道,他死了,我不愿意再往床上看,以免再次怀着希望,也免得再次失望。我知道,我知道,我的孩子昨天死了——在这个世界上我现在只有你,只有你了,而你对我却一无所知。此刻你完全感觉不到,正在嬉戏取闹,或者正在跟什么人寻欢作乐,调情狎昵呢。我现在只有你,只有同我素昧平生的你,我始终爱着的你。

我拿了第五支蜡烛放在这里的桌子上,我就在这张桌上给你写信。因为我不能孤零零地一个人守着我那死去的孩子,而不倾诉我的衷肠。在这可怕的时刻要是我不对你诉说,那该对谁去诉说!你过去是我的一切,现在也是我的一切!也许我不能跟你完全讲清楚,也许你不了解我——我的脑袋现在沉甸甸的,太阳穴不停地在抽搐,像有槌子在擂打,四肢感到酸痛。我想我发烧了,说不定也染上了流感。现在流感挨家挨户地在蔓延。这倒好,这下我可以跟我的孩子一起去了,也省得我自己来了结我的残生。有时我眼前一片漆黑,也许这封信我都写不完了——但是我要振作起全部精力,来向你诉说一次,只诉说这一次,你,我的亲爱的,同我素昧平生的你。

我想同你单独谈谈,第一次把一切都告诉你,向你倾吐。我的整个一生都要让你知道,我的一生始终都是属于你的,而对我的一生你却从来毫无所知。可是只有当我死了,你再也不用答复我了——现在我的四肢忽冷忽热,如果这病魔真正意味着我生命的终结——这时我才让你知道我的秘密。假如我能活下来,那我就要把这封信撕掉,并且像我过去一直把它埋在心里一样,我将继续保持沉默。但是如果你手里拿到了这封信,那么你就知道,那是一个已经死了的女人在这里向你诉说她的一生,诉说她那属于你的一生,从她开始懂事的时候起,一直到她生命的最后一刻。作为一个死者,她再也别无所求了,她不要求爱情,也不要求怜悯和慰藉。我要求你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请你相信我这颗痛苦的心匆匆向你吐露的一切。请你相信我讲的一切,我要求你的就只有这一件事:一个人在其独生子去世的时刻是不说谎的。

我要向你吐露我整个的一生,我的一生确实是从我认识你的那一天才开始的。在此之前我的生活郁郁寡欢、杂乱无章。它像一个蒙着灰尘、布满蛛网、散发着霉味的地窖,对它里面的人和事,我的心里早已忘却了。你来的时候,我十三岁,就住在你现在住的那所房子里。现在你就在这所房子里,手里拿着这封信——我生命的最后一丝气息。我也住在那层楼上,正好在你对门。你一定记不得我们了,记不得那个贫苦的会计师的寡妇(她总是穿着孝服)和那个尚未完全发育的瘦小的孩子了——我们深居简出,不声不响地过着我们小市民的穷酸生活——你或许从来没有听到过我们的名字,因为我们房间的门上没有挂牌子。

没有人来,也没有人来打听我们。何况事情已经过去很久了,过了十五六年了。

不,你一定什么也不知道,我亲爱的。可是我呢,啊,我激情满怀地想起了每一件事,我第一次听说你,第一次见到你的那一天,不,是那一刻,我现在还记得很清楚,仿佛是今天的事。我怎么会不记得呢,因为对我来说世界从那时才开始。请耐心,亲爱的,我要向你从头诉说这一切,我求你听我谈一刻钟,不要疲倦,我爱了你一辈子也没有感到疲倦啊!

你搬进我们这所房子来以前,你屋子里住的那家人又丑又凶,又爱吵架。他们自己穷愁潦倒,但却最恨邻居的贫困,也就是恨我们的穷困,因为我们不愿跟他们那种破落无产阶级的粗野行为沆瀣一气。这家男人是个酒鬼,常打老婆;哐啷哐啷摔椅子、砸盘子的响声常常在半夜里把我们吵醒。有一回那女人被打得头破血流,披头散发地逃到楼梯上,那个喝得酩酊大醉的男人跟在她后面狂呼乱叫,直到大家都从屋里出来,警告那汉子,再这么闹就要去叫警察了,这场戏才算收场。我母亲一开始就避免和这家人有任何交往,也不让我跟他们的孩子说话,为此,这帮孩子一有机会就对我进行报复。要是他们在街上碰见我,就跟在我后边喊脏话,有一回还用硬实的雪球打我,打得我额头上鲜血直流。全楼的人都本能地恨这家人。突然有一次出了事——我想,那汉子因为偷东西给逮走了——那女人不得不收拾起她那点七零八碎的东西搬走,这下我们大家都松了口气。

楼门口的墙上贴出了出租房间的条子,贴了几天就拿掉了。消息很快从清洁工那儿传开,说是一位作家,一位文静的单身先生租了这套房间。那时我第一次听到你的名字。

这套房间给原住户弄得油腻不堪,几天之后油漆工、粉刷工、清洁工、裱糊匠就来拾掇房间了,敲敲锤锤,又拖地、又刮墙,但我母亲对此倒很满意,她说,这下对门又脏又乱的那一家终于走了。而你本人在搬来的时候我还没有见到你的面:全部搬家工作都由你的仆人照料,那个个子矮小、神情严肃、头发灰白的管事仆人。他轻声细语、一板一眼地以居高临下的神气指挥着一切。他使我们大家都很感动,首先,因为一位管事的仆人在我们这所郊区楼房里是件很新奇的事,其次他对所有的人都非常客气,但并不因此而降格把自己等同于一个普通仆人,和他们好朋友似的山南海北地谈天。从第一天起他就把我母亲看做太太,恭恭敬敬地向她打招呼,甚至对我这个丑丫头,也总是既亲切又严肃。每逢他提到你的名字,他总带着某种崇敬,带着一种特殊的尊敬——大家马上就看出,他和你的关系远远超出了普通仆人的程度。为此我多么喜欢他,多么喜欢这个善良的老约翰啊!虽然我忌妒他老是可以在你身边侍候你。

我把一切都告诉你,亲爱的,把所有这些鸡毛蒜皮的、简直是可笑的小事都告诉你,为的是让你了解,从一开始你对我这个又腼腆、又胆怯的孩子就具有那样的魔力。在你本人还没有闯入我的生活之前,你身上就围上了一圈灵光,一道富贵、奇特和神秘的光华——我们所有住在这幢郊区小楼里的人(这些生活天地非常狭小的人,对自己门前发生的一切新鲜事总是十分好奇的),都在焦躁地等着你搬进来。一天下午放学回家,看到楼前停着搬家具的车,这时对你的好奇心才在我心里猛增。家具大都是笨重的大件,搬运工已经抬到楼上去了,现在正在把零星小件拿上去。我站在门口望着,对一切都感到很惊奇,因为你所有的东西都那样稀奇,我还从来没有见过;有印度神像,意大利雕塑,色彩鲜艳的巨幅绘画,最后是书。那么多那么好看的书,以前我连想都没有想到过。这些书都堆在门口,仆人在那里一本本拿起来用小棍和掸帚仔仔细细地掸掉书上的灰尘。我好奇地围着那越堆越高的书堆蹑手蹑脚地走着,你的仆人并没有叫我走开,但也没有鼓励我呆在那里;所以我一本书也不敢碰,虽然我很想摸一摸有些书的软皮封面。我只好从旁边怯生生地看看书名:有法文书、英文书,还有些书的文字我不认识。我想,我会看上几个小时的;这时我母亲把我叫进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