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中国网络传播研究2010(第四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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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新媒体环境下舆论监督的结构化特征初探(1)

许静

摘要 伴随着新媒介技术在中国的普及化发展,新媒体环境下的舆论监督开始显示出一些新的结构化特征。首先,出现大批具有话语意识和实践意识的行动者(agent),他们善于利用各种传播规则和资源进行直接的事实揭露、意见表达和集体讨论。对规则和资源的利用不仅限于互联网等新媒体,而是扩展到其他社会性规则和资源。舆论监督的惯例化和日常化,使其带有制度性社会实践的特征,并通过结构性关系的建立和改变而发生重要影响。作者认为,以批评性报道为基础的舆论监督体现出的是一种支配性结构关系,但是网络舆论监督则更多体现为一种话语关系的建立。我们有理由相信,新媒体环境下的舆论监督,将有可能通过多方的理性选择和力量博弈,建立起新的合法性结构关系,从而进一步推动中国社会的发展。

关键词:新媒体,舆论监督,结构化

按照社会学的一般思路,在任何一个社会中都存在着行动者以及制约其行动的一些基本社会结构,但是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则认为,社会结构不仅具有制约性,而且具有使动性。行动者(agent)利用结构性的规则和资源,在跨越“空间”和“时间”的各种“互动情境中”进行积极而有效地行动,并且在行动的过程中,改变或再生产结构,从而最终实现社会的变迁(安东尼·吉登斯,1998)。纵观十几年来中国舆论监督的发展,我们可以看到,在新媒体环境下,舆论监督开始显示出一些新的结构化特征。主要表现为,出现了大批具有话语意识和实践意识的行动者(agent),他们借助于新媒体发展所带来的各种规则和资源,将舆论监督日常化和惯例化,并在某种程度上促成了一些制度性关系的初步形成,从而影响了中国舆论监督的发展态势。本文尝试性地借用“结构化理论”中的一系列概念,对新媒体环境下舆论监督的结构化特征进行初步探讨。

一、舆论监督的两种定义

对于舆论监督的定义,长期以来存在争议,而争议的核心,则在于确认舆论监督的主体。展江曾指出:“舆论监督是指新闻媒介代表公众(公民)对权力运作尤其是权力滥用导致的腐败进行的监督。应当指出,‘舆论监督’并不是一个严谨的概念,因为它实际上是媒体监督,所谓代表公众则是一种习惯,并非正式授权和约定。”(展江,2006)但是按照王强华、魏永征等人的解释,舆论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舆论是指通过各种方式传播的众人的议论、意见。而大众媒体是当代社会中能产生广泛影响的基本传播方式,因此狭义的舆论就是新闻舆论的简称。所以,“舆论监督是公民通过新闻媒介对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公众人物的与公共利益有关的事务的批评、建议,是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体现,是人民参政议政的一种形式。”(王强华,魏永征,2000:27)

1993年由中国人民大学甘惜分教授主编出版的《新闻学大辞典》对舆论监督给出了两种定义:

①公众在了解情况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和传播媒介,行使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利,表达舆论、影响公共决策的一种社会现象。舆论监督的对象是一切社会权力,其重点是权力组织和决策人物,对于前者的监督包括对决策过程的监督和对决策效果的监督;对后者的监督包括对决策人物产生的监督和对决策人物行为的监督。舆论监督是社会民主的重要环节,实行舆论监督是一个制度化的过程。舆论监督制度应保证社会舆论通过一定的立法程序,转化为行政措施。

②特指新闻媒介对社会不良现象的批评,以及对于政府和政党的批评,促使其修正错误(甘惜分,1993)。

这两种定义,常常被看成是对舆论监督的官方话语和民间话语的不同表述。在官方话语中,自十三大以来,党的历次代表大会文件中所提到的舆论监督,都是指新闻媒介的批评性稿件。2004年发布的《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对舆论监督有专节论述,其中将舆论监督明确规定为新闻媒体的工作,把新闻媒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纳入党内监督的轨道,强调新闻舆论监督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坚持党性原则”,遵守有关规定和程序,从而与西方媒体的所谓“第四权”彻底划清了界限。

但是今天,我们已经看到,借助于互联网等新媒体,越来越多的个人,可以不依赖于传统媒体的代表性转达,而是进行个人的直接表达,通过个人化的揭露事实、发表意见、开展批评,有力地推动了舆论监督的发展。

二、具有话语意识和实践意识的监督行动者

吉登斯曾用Agent一词来表述社会实践中的行动者。按照牛津英语词典(The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的解释,是指“行使权力或造成某些效果的人”。他们的能动性使得他们“可以用不同的方式来行事”(甘惜分,1993:62~63)。我们同样可以用Agent一词来代表网络舆论表达和舆论监督的行动者,因为他们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互联网用户(user),更非传统媒介研究中被动的受众(audience)。在具有Users和audience一般特征的同时,他们更具有能动性和反思性,追求行动的理性化。在行动中,他们不断强化自身的话语意识和实践意识,并注重行动效果。

纵观近年来发生的重大舆论监督事件,绝大多数都发端于网络发帖的曝光。在2007年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的“黑砖窑事件”中,虽然之前有传播媒体的新闻报道做背景铺垫,但真正掀起舆论风暴的,却是一名普通网民的网上发帖(许静,2009)。现在,普通网民通过网上发帖揭露社会不良现象的举措屡见不鲜。如2008年3月,网友“老痘”发帖《公务员的工资条:月收入5900,一分钱税都不交》,披露公务员税收“零税收”黑洞。2008年12月,一网友以“魑魅魍魉2009”的ID在“天涯网”曝光两省官员公款出游的详细资料,引发关于公共财政支出的热烈讨论,并最终导致两名官员丢官,多名官员受处分。还有网友曝光铁岭副市长之多,山西某部收费站之密,诸如此类,不一而足。其中最为著名的如中国矿业大学副教授王培荣,通过举报和网络发帖,终于将腐败官员拉下马,被称为“王培荣现象”。

实际上,除了一些因与己相关而利用网络发帖的普通网民外,还有很多带有一定专业特征的人,如孙春龙那样有良知的记者,以及被称为公民记者的周曙光、李新德等,还有像许志永、连岳那样的公共知识分子,以及汪永晨那样献身于环保的民间组织代表等。

借助于互联网等新媒体,从专业人士到普通网民,正在积极地使舆论监督行动惯常化甚至日常化,乃至于可以称之为制度性实践。结构化理论认为,社会科学研究的主要领域既不是个体行动者的经验,也不是任何形式的社会总体的存在,而是在时空向度上得到有序安排的各种社会实践(安东尼·吉登斯,1998:61)。在当今中国,以普通公民为主体的舆论监督行动可以被看成是伟大的社会实践。通过行动者持续不断的努力,在行动中生产和再生产社会结构,从而最终将改变社会的进程。

三、行动者对规则和资源的充分利用

从社会宏观的角度来看,社会结构是一定的社会组织秩序的形成,但是从微观的个体行为者的角度来看,社会结构却具化为限制行动的各种规则。但实际上,规则在限制行动的同时,又成为行动的指引,也就是说,规则兼具限制性和使动性。因此,在吉登斯看来,结构可以概括化为行动者在跨越“空间”和“时间”的“互动情境中”利用的规则和资源。正是通过使用这些规则和资源,行动者在空间和时间中维持和再生产了结构。互联网等新媒体的出现,为舆论监督的行动者提供了更多可资利用的规则和资源。

在与舆论监督相关的互联网意见表达中,最主要的是新闻跟帖、论坛发帖和个人博客等几种形式。新闻跟帖的发言人不必通过注册,除发言时显示的IP地址外,没有其他明显的身份标示,因此相对于论坛和博客,发言者受身份的限制小,匿名性很高,便于作者的自我保护。但一般而言,网络跟帖只能针对网站事先提供的新闻议题有感而发,与传统媒体环境下的情况类似,管理员有权通过开放或者关闭网友评论以及删除内容的方式,对新闻跟帖进行管理,因此新闻跟帖要产生舆论影响,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网络管理员。如在2007年“黑砖窑”事件中,作为受害人家属之一的辛艳华在求助于传统媒体反响寥寥甚至一无所获的情况下,转而求助于网络。她选用“中原老皮”的网名,没有在自己的家里或单位发帖,而是借用了朋友公司的一台电脑,采用跟帖留言的方式,最初希望发在新华网上,但“因为涉及敏感内容,帖子被拒绝发布”,后来还是以跟帖的形式,顺利在大河网上发布。而这一帖子被管理员置顶,并配发图片,最终掀起了全国舆论。

论坛发帖则是更为常见的一种新闻发布和意见表达形式。天涯社区、猫扑网、强国论坛等社区及BBS论坛是网络舆论的集散地。网民们可以在论坛中针对自己感兴趣的话题发表主帖或跟帖。一些资深网民会充当意见领袖的角色,他们的帖子往往一经发表就引起论坛社区成员的关注和讨论,是论坛形成热门话题的重要来源。社区论坛具有一定的结构化的群体特征,消息传递迅速、群体动员广、舆论的强度能很快得到体现,因此受到各方关注。特别如天涯等著名社区论坛,已经形成特定的论坛文化和意见氛围,因而也成为特定的舆论阵地。像对公务员工资条和官员公费旅游的曝光,都因发布在天涯社区而形成很大的社会舆论影响。

私人博客在经历了最初以木子美为代表的“情色博”和以徐静蕾为代表的“名人博”等热潮后,以意见表达为核心的草根博客和记者博客又渐成趋势。2008年最著名的是《瞭望东方周刊》记者孙春龙在个人博客上发表《致山西省代省长王君一封举报信》,举报山西娄烦山体滑坡事故被瞒报的真相。这个举报最后得到了温家宝总理的批示,事件从而得以彻查。同样著名的是,2008年6月11日,一名湖南记者在其博客上发表的《湖南耒阳市高考舞弊?》。此博文导致最后至少有4人被刑拘,2人行政记大过。

除记者博客外,一些草根博客也因舆论表达而著名。如被称为中国公民记者第一人的周曙光,就是因调查重庆最牛钉子户、瓮安事件以及厦门PX事件而著名。他虽然没有上过正规大学,但却以利用网络技术进行表达而见长。在遭遇博客被删、官方网站被封、设在国外的博客被防火墙干扰等种种情况后,他仍然声称,自己能通过Twitter、Google reader share和RSS订阅以及豆瓣小组等网络平台继续传播影响力。还有一些网民自主开办舆论监督类网站,如李连德自办的舆论监督网因“李信事件”而著名。在“李信事件”中,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其实是最早介入这一事件采访的媒体,并且掌握李信涉嫌犯罪的所有证据。但是,片子经过了几次审查,最终决定“还是算了”(李玉霞,2006)。网民自办的中国舆论监督网,自称在逆境中成长,在硝烟中长大。在不断遭遇封杀时,最多的时候每天要转移6个空间,竭尽全力在网络上展开了“游击战”(中国舆论监督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