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隐私顾虑和网络信任通常是负相关,但是它们却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变量,能引起不同的行为反应(Wirtz&;Lwin,2009)。比如涉及一些比较不敏感的信息时,网民同时有较低程度的信任和较低程度的隐私顾虑。而涉及一些比较敏感的信息时,网民同时有较高程度的隐私顾虑和较高程度的信任(Milne&;Boza1999)。减少隐私顾虑和提高信任感是促进网民自我表露的两个有效措施(Milne&;Boza1999)。因此,本研究的第二个任务是分析隐私顾虑和网络信任对网民自我表露行为所起的不同作用。
信任在涉及危险的不确定性环境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已得到普遍认识(Mayer,Davis,&;Schoorman,1995)。传统的人际交换研究显示,在可能面对危险后果的环境下,信任是一个人自我表露的重要前提(Wheeles s&;Grotz,1977)。在亲密关系中,信任与自我表露的亲密度相关(Larzelere&;Huston,1980)。在组织中,它是促进团队合作的重要元素(Larson&;LaFasto,1989)。随着网络带来的高程度的危险性和不确定性,信任在当代社会所扮演的角色也越来越重要。在电子商务中,由于涉及的高风险,对网站的信任度是交易成功的首要条件。如果缺乏信任,网络消费者会拒绝进行网上交易(Jarvenpaa&;Tractinsky,1999)。网络信任是促使网民即使面对可能带来的风险仍愿意在网上表露个人信息的重要因素(Culnan&;Armstrong,1999;Metzger,2004;Norberg,Horne,&;Horne,2007)。由于在Facebook网站上提供个人信息同样充满危险性和不确定性,因此,信任对用户在Facebook上的个人信息表露行为所起的作用同样也可被预测。因此,我们假设:H1:网络信任度高的青少年会在Facebook主页上表露更多的个人信息。
另外,一些研究表明,隐私顾虑会降低网民在网上提供个人信息的意愿(Milberg et al.,1995;Sheehan&;Hoy,1999;Hoffman et al.,1999)。具体来说,学者发现隐私顾虑和网上自我表露的具有负联系(Milberg et al.,1995)。在电子交易中,隐私顾虑的存在会使网民在交易过程中不愿意提供自己的个人信息(Sheehan&;Hoy,1999;Hoffman et al.,1999)。但是,也有一些研究得出了相反的结论。部分研究发现,在网民自称的隐私顾虑程度和他们实际的表露行为之间存在差异(Acquisti&;Gross,2006;Spiekermann,Grossklags&;Be-rendt,2001)。Phelps et al.(2000)发现,隐私顾虑对自我表露行为的作用会根据需要表露的信息的类型而有所不同。在网上购物中,虽然网民具有较高的隐私顾虑,但仍然表露比较私密的个人信息(Spieker-mann et al.,2001)。在社交网站上,Acquis ti和Gross(2006)没有发现隐私顾虑和个人信息表露行为之间存在的关系。为了进一步厘清隐私顾虑和自我表露行为的关系,在本研究中我们假设:H2:网络隐私顾虑度高的青少年会在Facebook主页上表露更少的个人信息。
(五)网络隐私顾虑、信任和边界管理行为
Baxter和Montgomery(1996)提出了关系的辩证论,指出在关系管理中存在的动机性的矛盾和焦虑。交流隐私管理理论(The com-munication Privacy Management theory,Petronio,2002)也指出在交流过程中互动者面临着自我表露与隐私保护的矛盾。正如理论所言,在一个韩国社交网站cyworld上,研究发现了用户在与他人交流和自我保护之间存在的矛盾(Kim&;Yun,2008)。这反映在一方面用户希望能有更多人访问自己的页面,另外一方面也担心自己的隐私会被他人所见。
针对这一矛盾,Facebook社交网站给予了用户选择权。用户可以通过加陌生人为好友等行动来扩展自己的网络,与他人进行交流,也可以通过设置自己的页面仅为特定群体可见等行动来进行隐私控制以保护自己。这两种边界管理行为分别与Higgin(1998)提出的两个导向以及Murray,Holmes和Collins(2006)提出的两个动机有着密切的关联。Higgin(1998)指出,个人为了达到理想中的结果,在做决定时会有两个不同的导向:促进导向和预防导向。促进导向主要考虑行动可能得到的正面结果和可能取得的成就;而预防导向主要考虑行为可能招致的负面结果和可能招致的危险。同理,Murray,Holmes和Collins(2006)指出了在关系中存在的两个相反的目标:自我保护的目标(预防导向)和与他人交流的目标(促进导向)。很明显,Facebook用户的两种边界管理行为分别与这两种目标导向相关。加陌生人为好友等网络扩展行为与他人交流的目标(促进导向)相关,而隐私控制行为则与自我保护的目标(预防导向)相关。
Wirtz和Lwin(2009)发现,网络信任和隐私顾虑与这两种目标导向相关联。网络信任与他人交流的目标(促进导向)有关,而隐私顾虑则与自我保护的目标(预防导向)有关。因此,网络信任和隐私顾虑也极有可能与Facebook上的两种不同的边界管理行为相联系。我们假设:H3:网络信任度高的人会加更多的陌生人为好友。H4:隐私顾虑度高的人会设置更高程度的隐私控制。
三、研究方法
2009年2月,在新加坡预防犯罪委员会的支持下,研究者采用问卷的方式对新加坡初中生进行调查。此次调查的目的在于了解新加坡青少年的网络安全状况以制定相应的保护政策。
1.抽样
本次调查采用了多级抽样的方式。首先,用随机抽样表在新加坡所有的中学当中选出46所中学,并向这些中学发出电邮,邀请其参加本次调查。最终共有7所中学接受了邀请。接下来,每所中学根据新加坡中学生的学科派别比例来指派学生填写问卷。最终,共1438位初中生参加了本次问卷调查,其中的510位Facebook用户作为样本用于最终的分析统计。
2.数据收集
被访者被要求在教室里完成一份耗时25分钟左右的纸质问卷。
首先,研究者先在其中一所中学里收集100多份问卷进行前测,并根据被访者的回馈修改了问卷中的某些问题。接着,研究者在余下6所中学里进行最终的数据收集。用于前测的数据并未被用于最终的分析以避免数据污染。
3.样本特征
最终,510名年龄介于13~15岁之间的Facebook用户被纳入研究分析的范围。将现有的样本与新加坡青少年群体(11~19岁)进行对比,发现现有样本的人口特征(比如性别、种族、学科派别)与总群体极为相似。
4.问卷设计与变量
问卷要求受访者回答关于社交网站上自我表露相关的态度变量和行为变量。关于行为变量,传统的研究将所有在互动中交流的言语或者非言语的信息都纳入自我表露的范畴。而此次研究只关注在Fa-cebook的个人主页上的描述性个人信息的表露(这些信息更有可能引起隐私安全隐患);另外,社交网站特有的边界管理行为(网络扩展和隐私控制)也在本次研究的范围。而本研究的因变量主要是指网络隐私顾虑程度和网站信任程度,这两个变量的重要性已为以往无数关于网上自我表露和隐私的研究中所证明。
【自我表露行为】
关于自我表露变量,提问的方式为“是否在社交网站上提供了以下个人信息:生日、姓名、手机号码、家庭地址、个人照片、邮箱地址、学校、关系状态和个人兴趣”。回答的选项包括:(1)没有提供该信息;(2)有提供该信息但不准确;(3)有提供准确的信息但不完整;(4)有提供准确并且完整的信息。对每一种信息,如选择第四个选项“有提供准确并且完整的信息”则赋予分值“1”,选择其他三个选项则赋予分值“0”。将这些分值累加的总数代表了受访者的自我表露程度。分值越高,代表自我表露程度越高。
【边界管理行为】
研究的边界管理行为主要指以下两种:网络扩展(将陌生人加入自己的社交网络以扩展自己的网络社交关系);隐私控制(将自己的隐私权限设置为只有特定群体可见)。
关于网络扩展行为,受访者被问及是否在社交网站上加陌生人为自己的好友。回答“是”的受访者被要求提供在过去一年内加陌生人为好友的次数。该数值用来代表受访者的网络扩展程度(回答“否”的赋予分值“0”)。分值越高,代表受访者的网络扩展程度越高。
关于隐私控制行为,受访者被问及在哪种程度上允许社交网站上的人看见以下4项:个人主页、联系电话、个人更新、照片评论。回答的四个选项包括:(1)自己的好友;(2)好友的好友;(3)任何人;(4)不清楚。选择第一个选项“自己的好友”赋予分值“3”,选择第二个选项“好友的好友”赋予分值“2”,选择第三“每个人”或者第四“不清楚”的赋予分值“1”。将这四项的分值累加的总数代表了受访者的隐私控制程度。分值越高,代表受访者的隐私控制程度越高。
【隐私顾虑】
之前许多学者已努力研究如何系统地衡量网民的隐私顾虑(Smith,Milburg&;Burke,1996;Malhotra,Kim&;Agarwal,2004),但是这些研究都只关注信息隐私。而实际上,用户在社交网络上透露的大量信息使他们面临除信息隐私危险之外的其他更多的隐私威胁。因此,本研究不仅仅局限于用户的信息隐私,而且还包含其他各方面的隐私。Buchanan,Paine,Joinson&;Reips(2007)设置了16个选项用于衡量一般网络隐私顾虑。这些选项涵盖了各个方面的隐私顾虑(信息隐私、交流隐私、物理隐私以及其他)。根据相关性,本研究采用了其中的6个选项并加以修改,以更符合社交网站这一情境。我们采用李克特5级量表,问受访者是否在这6个选项描述的情景下会担忧焦虑(1是强烈不同意,5是强烈同意)。这6个选项的平均分代表了受访者的隐私顾虑程度(Cronbach alpha0.84)。分值越高,代表受访者的隐私顾虑程度越高。
【网络信任】
信任通常指的是对被信任对象的感知和信心(Mcknight,Choudhury,&;Kacmar,2002)。在本研究中,它指青少年用户对社交网站的信心。Dwyer et al.(2007)分别衡量了对社交网站的信任和对社交网站上的好友的信任这两个变量。研究发现,当这两个变量分开衡量时,各自的可信度都很低。因此,在本次研究中,信任不仅包含了对社交网站公司的信任(包含以下两个问题:“你的社交网站公司会保护你的个人信息不被他人非法使用”;“你的社交网站公司如使用你的个人信息会及时通知你”),也包含了对社交网站上的各种应用程序、社交网站上的好友的信任。我们采用李克特5级量表,问受访者是否相信以上4个选项的描述(1是强烈不同意,5是强烈同意)。这4个选项的平均分代表了受访者的信任程度(Cronbach alpha=0.76)。分值越高,表明受访者对社交网站的信任程度越高。
四、研究结果
研究结果显示,青少年平均每星期上网大约16小时,而花在Fa-cebook等社交网站上的时间大约为8小时。同时,受访者同时被问及在网上最经常做的活动,问题采用李克特5级量表(依据1=从来没有,5=每天几次依次赋值)。受访者表明,社交网站在青少年所常用的网上活动中排名第二(M=3.52,S.D.=1.134)。最常做的网上活动是网上聊天(M=3.69,S.D.=1.171)。而排在第三第四的分别是电邮(M=3.05,S.D.=1.146)和网络游戏(M=2.86,S.D.=1.396)。根据新加坡IDA机构(Infocomm Development Authority)2008年的调查显示,社交网站在最频繁的网上活动中排名第三,仅次于电邮和网聊。此次研究的结果与该调查基本一致,区别在于社交网站已经取代电邮成为网上最频繁的网络活动的前两名之一。这一结果说明,社交网站在新加坡青少年群体中越来越流行并且已经和他们的日常生活紧密地联系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