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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形式美与美的范畴(1)

第一节 形式美

大家知道任何美的事物,都是由美的内容和美的形式所构成的,两者是缺一不可的。所谓内容,是指事物内部各种要素的总和。所谓形式,是指事物的结构和表现形式。有什么样的内容就有什么样的形式。大千世界形形色色的事物,通过美的形式来表达一定的内容,以具体感染的形象来影响人,给人以美的享受。

一、形式美的概念与特征

(一)形式美的概念

形式美,是指构成事物的物质材料的自然属性(色彩、形状、线条、声音等)及其组合规律(比例、节奏、韵律等)所呈现出来的审美特性,是一种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审美对象。

美的形式与形式美是两个含义紧密相关而又有所区别的概念。美的形式是指美的事物外在形式的美,是该事物美的性质和特征的直观、生动的呈现。它和美的内容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不但不能脱离美的内容,而且要与美的内容相适应,要受到美的内容的制约,因而它不能成为独立的审美对象。而形式美是指由一定的自然物质材料按照一定的客观法则组合而成的审美对象,它从美的形式发展而来,同美的内容的联系是间接的、朦胧的、不确定的,可以脱离美的内容而具有独立审美价值。以致后人在观赏形式美时,只知道它的结果,而忘记了它的来源及其原来的具体内涵,因为这时它已成为一种独立的审美对象。例如,花样滑冰是一种形式美,人们在欣赏时并不追索它所表达的确切内容,只倾倒于冰上健儿矫健的身姿、敏捷的动作、高难度的旋转跳跃等。观看舞蹈、健美操、杂技表演也是如此,人们往往不会去刻意领会其中的内容,而是集中欣赏它所表现出来的姿态美、力度美、高超的技艺和优美的造型等外观形态,也就是形式美。

美的形式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内在形式,它指内容诸要素内部结构的排列方式;而另一种是外在形式,外在形式有两个含义:其一指与事物内部结构相关联的外部表现形态,其二指事物的装饰成分。例如,一件精美的工艺品,其物质材料之间的结构、组合方式等,是构成美的事物的基础部分,属内在形式;而它外部展现出来的色彩、形状、款式和各种装饰成分等,构成美的事物直接作用于人的感官的外部风貌,则属于外在形式。内在形式犹如人的骨架,外在形式犹似人的肌肤,而其中的表层装饰成分,则像衣裳之附于身躯,帽子之附于秀发,脂粉之附于脸面。而具有独立审美价值的形式美,通常情况下是指外在形式美。

(二)形式美的特征

1.抽象性

形式美是对生活形象的高度概括,它经历了一个从美的形式逐渐脱离美的内容而成为独立欣赏对象的过程,使得原本属于某些事物的形式,变成了单纯的点、线、体、色彩等有规律的组合,从而使得形式具有更加自由的表现和不确定性。如万花筒、千变万化的彩色结晶、陶瓷的窑变、蜡染花布的不规则条绞等均具有抽象性的美。

2.独立性

形式美是由一定的自然物质材料按照一定的客观法则组合而成的审美对象,它从美的形式发展而来,同美的内容的联系是间接的、朦胧的、不确定的,可以脱离美的内容而具有独立审美价值。

3.时代性

不同时代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差异,人们审美的尺度不同,形式美的表现形式也不一样。如古希腊的“多利特”式建筑——帕提农神庙厚重、静穆而开朗;中世纪的哥特式建筑——米兰大教堂高耸峭拔。

随着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提高和人们社会实践活动领域的扩大,人类的本质力量也在不断地得到丰富和发展,形式美也日益丰富和精细。

4.装饰性

形式美不仅可以成为独立的审美对象,而且它常常附着于其他事物,起到装饰美化作用。大到整个城巿建筑的规划设计,小到日常生活用品,都在运用线、体、色彩及其组合规律来美化事物。

5.象征性

形式美常利用线、体、色彩及其组合规律来表达某种意义,如奥运的五环标志象征着五大洲的团结以及全世界运动员以公正、坦率的比赛和友好的精神在奥运会上相见。

6.民族性

不同的民族由于生活环境、文化传统、心理因素等影响对形式美的选择也不一样。如朝鲜族喜爱白色、彝族喜爱黑色、瑶族喜爱红色,等等。色彩象征的意义也有所不同,如黄色在我国传统文化象征着皇权和高贵,而在基督教世界里却是下等色;白色在西方文化中象征纯洁,而在汉族的情感中则象征着死亡、悲哀。

二、形式美的构成要素

形式美构成的基本要素是色彩、形状、线条和声音等。

(一)色 彩

色彩是人们视觉感官所能感知的空间性的美。它是形式美的重要因素,也是美感中最大众化的形式。如火红的太阳、蓝蓝的天空、碧绿的草原、金色的麦浪、雪白的羊群等。色彩的物理本质是波长不同的光,人的视觉器官可感知的光是波长为390(紫色)~780(红色)纳米的电磁波。各种物体因吸收和反射光的电磁波程度不同,而呈现出赤、橙、黄、绿、青、蓝、紫等十分复杂的色彩现象。

色彩既有色相、明度、纯度属性,又有色性差异。色相,即各类色彩的相貌称谓,如大红、普蓝、柠檬黄等。

色相是色彩的首要特征,是区别各种不同色彩的最准确的标准。明度,是指颜色的亮度,不同的颜色具有不同的明度,例如黄色就比蓝色的明度高。在一个画面中安排不同明度的色块可以帮助表达画作的感情,如果天空比地面明度低,就会产生压抑的感觉。任何色彩都存在明暗变化,其中黄色明度最高,紫色明度最低,绿、红、蓝、橙的明度相近,为中间明度。另外,在同一色相的明度中还存在深浅的变化。如绿色由浅到深有粉绿、淡绿、翠绿等明度变化。纯度是指色彩的纯净饱和程度。不同色相的颜色,不掺入其他成分的颜色,那么,该色相,色彩是纯的。色彩的纯度概念,是相对而言的,同时又与该色彩的名称联系在一起。如朱红色是最纯的,如混入一定的黄色,那么,对朱红色而言,就不纯了,但却成了橘红的纯色。

色彩对人的生理、心理会产生特定的刺激信息,具有情感属性,形成色彩美。

如红色通常显得热烈奔放、活泼热情、兴奋振作;蓝色显得宁谧、沉重、悒郁、悲哀;绿色显得冷静、平稳、清爽;白色显得纯净、洁白、素雅、哀怨;黄色显得明亮、欢乐等。

(二)形状和线条

形状和线条作为构成事物空间形象的基本要素,也都具有极富特色的情感表现性。如直线具有力量、稳定、生气、坚硬等意味;曲线具有柔和、流畅、轻婉、优美等意味;折线具有柔和、突然、转折等意味;正方形具有公正、大方、固执、刚劲等意味;三角形具有安定、平稳等意味;倒三角具有倾危、动荡、不安等意味;圆形具有柔和、完满、封闭等意味。

(三)声 音

声音本是物体运动产生的音响,其物理属性是振动。它的高低、强弱、快慢等有规律的变化,也可以显示某种意味。如高音激昂高亢,低音凝重深沉,强音振奋进取,轻音柔和亲切等。把色彩、线条、形体、声音按照一定的构成规律组合起来,就形成色彩美、线条美、形体美、声音美等形式美。

三、形式美构成的基本规律

形式美构成的基本规律主要有:齐一与参差、对称与均衡、对比与调和、比例与尺度、节奏与韵律、多样与统一等。这些规律是人类在创造美的活动中,不断地熟悉和掌握各种形式材料的特性,并对各种形式材料之间的联系进行抽象、概括而总结出来的。

(一)齐一与参差

齐一,又称整齐一律、单纯齐一,即各种形式材料按大致相同的方式排列形成单纯的反复。无论形体、色彩、声音或动作在单纯一致中见不到明显的差异和对立因素,就构成齐一,它能给人一种整齐感。齐一的具体形式有两种,包括简单的反复和从错杂中见反复。简单的反复是完全一致的物质材料以相同方式排列而形成的形式美,如受阅的队伍,从人员的身材、服装到动作的一致;还有律诗的音节、蔚蓝的天空、碧绿的湖水等,都使人产生明净、纯洁的感受。从错杂中见反复是由不完全相同的色、形、声及其他物质材料以大致相同的方式反复而形成的齐一,如二方花边,每一组形成一个层次,层次形成反复。如果在事物的外边形式上只有整齐一律,而无明显的参差变化,就会显得单调、呆板。

参差即各种形式材料的组合错综变化。参差不是杂乱无章、支离破碎,而是在齐一中求变化。参差要在特定的形式组合关系中突出不同要素的差异面,使形式错落有致,富于变化和活力,保持其个性。如高大的树木与低矮的灌木形成一种参差,使树木苍翠,丛荫幽深,才给人以森林的感觉。

(二)对称与均衡

对称即形式各要素在上下、前后、左右的相同或均等。对称有静态对称,如左右对称和上下对称;动态对称如放射对称。左右对称是对称的基本形式,上下、前后对称都是左右对称的移动。放射对称是以经过中心点的直线为中心轴的许多左右对称的组合。对称首先是生物体自身结构的一种合规律的存在形式。大多数生物的形体结构是对称的,如动物的四肢、五官,植物的叶片等都基本呈对称形式。

对称形式之所以被认为是一种美,是因为它在生命体中体现了正常发育状态。一个四肢健全、五官端正、各部分都基本对称的人,会使人产生愉快的印象。生物医学的研究表明,人和生物都依赖于视觉与神经网络的传导感知认识世界,而恰恰是对称的形体、外表和图像最能为神经网络感知,并在神经网络中留下深刻烙印。同时,人类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认识到对称的形式美具有平衡、协调、稳定、庄严、安全的特征。因此,许多宗教建筑以及帝王宫殿的设计都充分利用对称这种形式美,如古希腊的帕提农神庙、罗马梵蒂冈的圣彼得大教堂、巴黎的凡尔赛宫、北京的故宫等都是采用左右对称的结构。

帕提农是古希腊最着名的建筑,建于古希腊最繁荣的古典时期。它原是雅曲卫城的主体建筑,是为了纪念雅典战胜波斯侵略者的伟大胜利而建的。它原是供奉雅典的保护神雅典娜的,“帕提农”在古希腊语中即是“雅典娜处女庙”的意思。

它采用希腊神庙中最典型的长方形平面的列柱围廊式,建在一个三级台基上,屋顶是两坡顶,顶的东西两端形成三角形的山墙,上有精美的高浮雕。这种格式被认为是古典建筑风格的基本形式。 神庙的列柱采用雄浑、刚健的多立克柱式,比例匀称,是多立克柱式的典范。整个神庙的造型是建立在严格的比例关系上的,体现了以追求和谐为目的形式美。所以,整个神庙尺度合宜,饱满挺拔,各部分比例匀称,风格开朗,并有大量的精美雕刻相衬托。现在神庙虽已被破,但那庄重而又完美的形象仍使人为之神往。

均衡在衡器上两端承受的重量由一个支点支持,当双方获得力学上的平衡状态时,称为均衡。在平面构成设计上的均衡并非实际重量×力矩的均等关系,而是根据形象的大小、轻重、色彩及其他视觉要素的分布作用于视觉判断的均衡。平面构图上通常以视觉中心(视觉冲击最强的地方的中点)为支点,各构成要素以此支点保持视觉意义上的力度平衡。在实际生活中,均衡是动态的特征,如人体运动、鸟的飞翔、野兽的奔驰、风吹草动、流水激浪等都是均衡的形式,因而均衡的构成具有动态感。均衡可分为天平式、杆秤式、跷跷板式三种。均衡作为一种形式美法则,在建筑、盆景和产品设计、艺术创造中得到广泛的应用。和对称相比,均衡显得有变化,较灵活自由,给人一种静中有动、统一而不呆板的感觉。

(三)对比与调和

对比又称对照。把反差很大的两个视觉要素成功地配列于一起,虽然使人感受到鲜明强烈的感触而仍具有统一感的现象称为对比。它能使主题更加鲜明,视觉效果更加活跃。对比关系主要通过视觉形象色调的明暗、冷暖,色彩的饱和与不饱和,色相的迥异,形状的大小、粗细、长短、曲直、高矮、凹凸、宽窄、厚薄,方向的垂直、水平、倾斜,数量的多少,排列的疏密,位置的上下、左右、高低、远近,形态的虚实、黑白、轻重、动静、隐现、软硬、干湿等多方面的对立因素来达到的。它体现了哲学上矛盾统一的世界观。对比法则广泛应用在现代设计中,具有很大的实用效果。

调和是在矛盾差异中趋于一致,把两种或多种非对立因素并连,形成不太显着的变化。如色彩中的相邻色的运用,或同一色相中明度与纯度的层次变化的调和。

音乐上的和声是声音的调和;穿西装配皮鞋是服饰的调和。调和能使人感到融和、协调、宁静。

(四)比例与尺度

比例是部分与部分或部分与整体之间的数量关系。凡正常状态的物体,各部分都是合乎一定的比例关系的,即比例恰当或匀称。匀称的比例关系,会使物体的形象呈现出严整、和谐的美。如中国绘画中的比例有“丈山、尺树、寸马、分人”之说,人体有“立七、坐五、蹲三半”,人的面部有“三庭五眼”等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