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全球化与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新发展:一种国家治理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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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利益、主权与认同(8)

第二,推进“一国两制”在香港、澳门的落实,积累了成功经验:在主权过渡时期坚持“以我为主”的方针;“港(澳)人治港(澳)”必须坚持面向港(澳)人、依靠港(澳)人的政策;不断加强与祖国大陆的社会经济联系是实现“港(澳)人治港(澳)”的重要基础;对解决台湾问题产生深远的影响。

第三,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从祖国统一的核心利益和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从两岸同胞的福祉出发,在推进祖国统一上,提出了一系列意见和建议,概括为“四个四点”,制定《反分裂国家法》,为维护国家主权,反对分裂活动提供法理基础和法律震慑,开创了两岸关系发展的新局面。

4.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国家主权对外建构方式

从现代意义上来看,民族国家主权的建构主要表现为国际政治层面上的建构,即我们前面所说的国家主权的对外建构。国家主权的对外建构,一方面,是指通过战争、武力或武力威胁、政治斗争、法律诉讼等斗争方式,反击国外侵略、颠覆、破坏和损害国家主权的活动;另一方面,是指通过谈判协商、参与国际组织、发展国际合作、建立友好关系、拓展文化交流、推动民间交往、发展政党关系等和平方式,取得国际社会对国家的主权利益主张和主权权力行为的尊重、认可、谅解和支持。中共第三代领导集体以来,中国民族国家主权的对外建构取得了极为丰硕的理论成果。

第一,基于国际形势和中国实际,确立主权外交新方略:“冷静观察,稳住阵脚,沉着应付,韬光养晦,善于守拙,决不当头,有所作为”的方针。

第二,扩大在国际舞台上的活动空间和回旋余地,更好地维护国家主权,积极地推动、改善和调整与世界上主要大国的关系,努力构筑面向21世纪的大国伙伴关系框架。

第三,进一步稳定和加强与周边国家的关系,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周边环境,积极发展与周边国家的安全合作,维护国家主权。

第四,拓展与发展中国家的合作,巩固中国外交的立足点。

(三)当代中国民族国家认同建构及其理论成果

民族国家主权的建构既是一种客观的权力及其规范的建构,又是一种主观的价值及其认同的建构。如前文指出的,国家认同与人们的生存方式、生存状态密切相关。对民族国家来说,其存在的合法性取决于人们对它的认同,尤其是组成民族国家的各民族成员对它的认同;而人们在多大程度上认同国家,是以该民族国家为个体生存所能提供的生存论条件为前提的。正因为如此,如今任何一个民族国家都竭力改善自己的生存论条件,建构自己的独特的生存方式和生存状态,并试图将自己的价值观提高到意识形态的地位上加以阐释,通过价值观体系的建设,特别是通过自己的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培养和建构自己独特的民族国家认同,为该民族国家的政治制度提供合法的保证。对于民族国家中的个体来说,他的生存论条件需要不断地得到改善,这些生存条件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地理环境等方面,即民族国家共同体为个体的生存和发展所提供的地理空间、物质利益、政治法律制度下的公民权利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文化价值形态。所以,民族国家认同主要包括利益认同、政治认同和文化认同三个方面。下面,我们就这三个方面总结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以来,党对当代中国民族国家认同建构的理论成果。

1.当代中国民族国家认同体的建构

民族国家认同体就是民族国家共同体,民族国家的存在与发展、利益与制度、文化与价值等因素构成了民族国家共同体,深刻影响着民族国家内的各民族成员或国民对国家的认同。因此,民族国家认同体建构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建构民族国家内个体成员生存和观念的共同体,这种共同体既是一种利益的共同体,又是一种政治共同体,还是一种文化共同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为当代中国民族国家确立了一个认同体,它使中国民族国家认同体建构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历史阶段,沿着这样一种理论和实践路径,当代中国民族国家共同体建构取得了积极的理论成果。

第一,社会主义小康社会。1982年党的十二大首次提出“小康”的共同体建构目标,使人民“普遍丰衣足食,安居乐业”;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对小康概括为:“生活资料更加丰富,消费结构更加合理,居住条件明显改善,文化生活进一步,丰富健康水平继续提高,社会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党的十六大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确定为国家发展的新的历史任务,这个小康是“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并突出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由此可知,社会主义小康社会是一个涵盖全国各族人民在物质生活、精神生活、政治生活、环境生活和社会保障等各方面生存论条件都得到提高和优化的生存共同体。

第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继“社会主义小康社会”之后,为进一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国家发展目标所作出的又一次战略规划。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问题作了专门的研究,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这些基本内涵表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和谐发展的统一,又是个体自由和创造与社会民主和法治的统一;既是国内各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与当今世界优秀文明的统一,又是当代中国主导价值观与社会多元价值观的统一,它把当代中国民族国家生存共同体建构提到了一个新的发展水平。

2.以发展促进民族国家的利益认同

从现代民族国家共同体建构的历史和现实来看,民族国家在追求现代化过程中,越是加剧族际社会、经济、文化上的不平等和利益结构上的不平衡,非主体民族对民族国家的认同和忠诚程度就越低,爆发族际冲突的可能性就越大。因此,确保族际公平、均衡、并能不断得到改善的利益结构,是建构民族国家认同的根本前提,而这种利益结构本身也就构成了现代民族国家认同的一个重要内容。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逐渐形成了民族国家的利益认同模式。

第一,突破了传统的“民族利益矛盾是阶级利益矛盾”的局限,把民族利益矛盾界定为因社会、经济、文化等发展差异而所产生的利益差别上的矛盾,具有历史性、长期性、复杂性等特性。

第二,把对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确定为当代中国民族国家的利益主题;逐步缩小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实现全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最终达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当代中国民族国家的根本利益认同;在新的历史时期,搞好民族工作,增强民族团结,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是建构当代中国民族国家利益认同的必然策略。

3.以民主促进民族国家的政治认同

政治认同是现代民族国家认同建构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指政治主体(个体或群体)对一定的法律和政治制度的价值认可、赞同和确信,进而自觉地按它的要求规范自己的政治行为,积极地参与、维护和促进这种政治制度的运行和发展这样的一种政治心理过程。政治认同确立了“我”在这个国家中的政治的身份、心理和行为。人们在多大程度上对这个民族国家产生政治认同,是以该民族国家为其个体成员所提供的政治权利和政治价值的大小为前提的,其中包括人的基本权利与自由、国家的民主与法治、政治的价值与合法性等方面。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以来,我国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在建构当代中国民族国家政治认同上取得了新的理论成果。

第一,从“全面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看待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中国民族国家的政治认同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是以党的基本纲领为基础的政治认同。

第二,尊重和保护人权是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特征,明确将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个基本目标纳入中国跨世纪发展战略之中,而“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管理国家权力,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保障人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人权问题,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第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结合起来,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与政府依法行政结合起来。

第四,社会主义“社会民主”和“自主社会”的发展成为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发展的一个重要形式: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末,村民自治制度的萌发及其逐渐法律化,90年代后期以来在城市基层“社区建设”运动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社区民主制度,1992年以来在企业民主管理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企业民主制度创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立以来蓬勃发展的民间组织或中介组织构成中国“自主社会”的雏形。这些“社会民主”的合法性的确立,极大地促进了当代中国民族国家的政治认同的建构。

4.以先进文化促进民族国家的文化认同

如我们所知,现代的民族国家,与传统的法律帝国(如以统一的罗马法整合各民族的罗马帝国)和文明帝国(如以儒家文化认同为核心的中华帝国)不同的是,其本身就是一个文化与政治的结合,是在民族的基础上形成的国家共同体,它既要有对法律和政治制度的政治认同,又要有基于民族本身的历史宗教语言的文化认同。当代中国民族国家的文化认同是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引领的文化认同,以先进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核心,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反映时代精神,引领社会发展方向的文化认同。

第一,先进的文化共同体认同。文化共同体是指具有共同的理想和相同的文化性状的社会个体所构成的有序群体。任何民族国家的文化认同都是基于一种文化共同体的认同,当代中国的文化共同体认同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为共同理想,以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为性状的认同。

第二,时代的创新文化认同。创新文化是指能激励人们不断创新的价值观、态度、信念等人文精神的创新观念文化和有助于创新的制度、规范等人文环境的创新制度文化。结合当代世界的发展,我国已经逐渐确立了创新的文化认同: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动力,是党永葆生机的源泉;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我国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创新的制度文化:人才培养和使用制度、创新组织制度、创新发展的各项保障制度等;结合社会主义文明进步内在要求,我国确立了一系列文明共识: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人民当家作主、德法并治与政党民主等。

第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认同。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

第四,和谐发展的文化认同。以和谐理念为核心,以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为价值目标,包括价值体系、思想道德、社会风尚、思想舆论、文化产品以及各种促进社会和谐的实践活动等形式的文化形态、文化现象和文化性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