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建筑营造法式与江南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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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营造法式》小木作制度(1)

小木作,是中国古代建筑中负责非承重木构件的制作和安装的工种。《营造法式》中所称的小木作在清代《工程做法则例》中改称为装修作,并把装修作的内容分为外檐装修和内檐装修两部分。由此可见,建筑装修是小木作的主要内容。

宋代官式建筑融合中原与江南的特点而成,以风格绮丽、装饰繁复、手法细腻着称,不同于唐、辽官式建筑的饱满浑朴、简练雄放。就建筑装修而言,唐代及唐代以前的门窗样式较为简单,大致为板门与直棂窗;室内的分隔与围合似乎较少采用木质隔断,而主要是依靠帷幕、帐幔等织物来完成。宋代的建筑装修则是另一种情形,大量可以开启、棂条组合极为丰富的格子门、槅扇窗的使用,既改变了建筑的外观,也改善了室内的通风和采光。此时,截间板帐、截间格子、照壁屏风骨、隔截横钤立旌等众多的木质隔断,已取代了帷幕、帐幔等织物而成为室内装修的主流。这种变化与唐、宋间建筑审美的变化相一致。

《营造法式》中归入小木作制度的构件有门、窗、隔断、栏杆、外檐装饰、防护构件、地板、天花(顶棚)、楼梯、篱墙、井亭、龛橱等42种,在书中占六卷篇幅。这是全书中所占比例最多的一部分,大木作制度只有两卷,其他各作仅一卷,或不足一卷。如雕作、旋作、锯作与竹作制度在《营造法式》中就是被合为一卷介绍的。

第一节 门类与窗类

《营造法式》在卷六《小木作制度一》和卷七《小木作制度二》中所记述的门、窗类装修,包括了板门、乌头门、软门、格子门、破子棂窗、睒电窗、板棂窗、阑槛钩窗等多种样式与做法。

一、门类

门,是建筑中具有围护与沟通双重功能的装修构件。古时称双扇为门,单扇为户,后世统称为门。《营造法式》所列的门有板门、软门、乌头门、格子门等数种。

1.板门

板门,是用竖向木板拼成的门。其两侧两块加厚,做门轴和门关卯口,在背面嵌入水平的楅条。宫殿上的板门,板钉在楅上,钉头加镏金铜帽称门钉,作为装饰。门环由兽首衔住,称铺首。一般住宅不用门钉,铺首做成钹形,称门钹。板门出现时间最早,是较为坚牢的门,其多少带有一些防御性质,通常用于住宅外门、城门、宫殿与祠庙的大门。有时也作为殿门或殿内隔墙上的门。

《营造法式·小木作制度一》规定:“造板门之制:高七尺至二丈四尺,广与高方。如减广者,不得过五分之一。其名件广厚,皆取门每尺之高,积而为法。”也就是说,板门的高度范围为7-24尺,高宽比1:1或1:0.8,即“广与高方”,“如减广者不得过五分之一”。如单扇门,则高不过7尺。

板门各部分的构成及尺度,《营造法式》规定如下:

肘板:即板门上靠近大门边的边框,清代称为大边。其尺度为长视门高,每门1尺,则广1寸,厚3分。

副肘板:即板门上与肘板相对的边框。其尺度为长广同上,厚2分5厘。

身口板:即界于肘板与副肘板之间的门板,清代称之为门板。其尺度为长同上,广随材,通肘板与副肘板合缝计数,令足一扇之广。此处的“材”为木料、木材之意;“通”即连同、合计之意。

楅:是串连肘板、副肘板和身口板的横木,类似清代的穿戴。其尺度为每门广1尺,则长9寸2分,广8分,厚5分。

额:即门上的上横框,清代称上槛。其尺度为长随间之广,其广8分,厚3分。

鸡栖木:为安在门额上以容门轴的有孔木构件,清代称连楹。其尺度为长厚同额,广6分。

门簪:即把鸡栖木固定在门额上的构件。其尺度为长1寸8分,广4分,头长4分半。

立颊:即清代的抱框,是立于门两边的构件。其尺度为长同肘板,广7分,厚同额。

地栿:即门槛、下槛。其尺度为长厚同额,广同颊。

门砧:即门枕,通常为石造,作为承门轴的构件。其尺度为长2寸1分,广9分,厚6分。

门的大小不同,固定门扇的构件也有所区别。如7尺小门,门上不需用通长的鸡栖木,下部也不作石门砧,上下只用一块短木“伏兔”即可。而高12尺以上的大门,为防止木门轴磨损,上下套“铁筒子”,下部石砧成起的半圆球,称为“鹅台石砧”,使之与铁筒子匹配。高20尺以上的门,对门轴上下需作进一步处理,上部门轴安铁锏,鸡栖木承门轴的圆孔内安铁钏,下部门轴安铁靴臼,石地门砧安铁鹅台,铁靴臼套在铁鹅台上。经过这样的处理,在开关门扇时,利用铁构件相互摩擦,使木门轴得到保护。

2.乌头门

乌头门,又称棂星门,出现于唐代或稍早,是一种礼仪性的门,作用类似牌楼,但形制不同。其形制是地上栽两根木柱,柱间上方架横额,形成门框,内装双扇门。宋代因柱头装黑色瓦筒,故称乌头门。门扇四周有框,上部装直棂,下部嵌门板,大的在背面加剪刀撑。一般用作住宅、祠庙的外门。明、清时用在坛庙、陵墓中的棂星门的立柱改用石制。

《营造法式·小木作制度一》规定:“造乌头门之制:高八尺至二丈二尺,广与高方。若高一丈五尺以上,如减广不过五分之一。用双腰串。每扇各随其长,于上腰中心分作两分,腰上安子桯、棂子。腰华以下,并安障水板。或下安脚,则于下桯子上施一条。其板内外并施牙头护缝。门后用罗文楅。其名件广厚,皆取门每尺之高,积而为法。”也就是说,乌头门的高度为高8-22尺,广与高同。若高15尺以上则广可减少1/5。其构成由肘板、上下桯、子桯、棂子、腰串、腰华板、障水板、脚板、罗文楅等。

对于乌头门的构成及尺度,《营造法式》进一步规定:

肘:即门上边挺。其尺度为长视高,每门1尺,广5分,厚3分3厘。

桯:是指上、下桯,即门的上、下边挺。其尺度为长同上,方3分3厘。

腰串:门腰上的横木,即门中间的抹头。往往用两道,所以又称双腰串。其尺度为长随扇之广,其广4分,厚同肘。

腰华板:即绦环板,安于腰串之间。其尺度为长随两桯之内,广6分,厚6厘。

脚板:串与下桯之间的木板。其尺度为长厚同上,其广4分。

子桯:为安于腰串之上或上桯之下以承棂子的横木。其尺度为广2分2厘,厚3分。

承棂串:在上下子桯间用于固定棂子的细木串。其尺度为厚广同子桯。

棂子:即安于腰串、子桯间的垂直条木。其尺度为厚1分。

障水板:即裙板,安于下腰串与下桯之间。其尺度为广随两桯之内,厚7厘。

障水板、脚、腰华内难子:即压障水、脚、腰华板的木细条。其尺度为长随桯内四周,方7厘。

牙头板:在拼板之两端加贴的、刻有牙头的装饰板。其尺度为长同腰华板,广6分,厚同障水板。

腰华板及脚内牙头板:即腰华板及脚板之两端加贴的、刻有牙头的装饰板。其尺度为长视广,其广亦如之,厚同上。

护缝:即为遮盖拼板缝的装饰板。其尺度与牙头板同。

罗文楅:障水板背面对角斜安的木条。其尺度为长对角,广2分5厘,厚2分。

额:即上槛。其尺度为广8分,厚3分。

立颊:即抱框。其尺度为长视门高,广7分,厚同额。

挟门柱:乌头门两侧以夹持门扇的冲天柱。其尺度为方8分,高为门高的1.8倍。下部栽入地下,上部施乌头。

日月板:为挟门柱两侧伸出的象征日、月的装饰板。其尺度为长4寸,广1寸2分,厚1分5厘。

抢柱:即前后支撑挟门柱的斜柱。其尺度为方4分,长度为门高的1.2倍。

此外,乌头门所用鸡栖木、门簪、门砧、门关等与板门同。

3.软门

软门,是用竖板拼成,拼缝处加压条的较为轻巧的门。一种背面有楅条,构造近于板门,称牙头护缝软门;一种有边框,近于格子门,中心填板加护缝,称合板软门。软门用作大门门扇是宋代的做法,清代已不用。

《营造法式·小木作制度一》规定:“造软门之制:广与高方;若高一丈五尺以上,如减广者不过五分之一。”说明软门的高宽大致相同,若高15尺以上则广可减少1/5。若为牙头护缝软门,“高六尺至一丈六尺”,“用双腰串造。每扇各随其长,除桯及腰串外,分作三分,腰上留二分,腰下留一分,上下并安板,内外皆施牙头护缝”。其构成有肘、桯、腰串、腰华板等,具体尺寸《营造法式》规定如下:

肘:长视门高,每门高1尺,则广5分,厚2分8厘。

桯:长同上,方2分8厘。

腰串:长随每扇之广,其广4分,厚2分8厘。

腰华板:长同上,广5分。

若为合板软门,“高八尺至一丈三尺,并用七楅,八尺以下用五楅”。其构成有肘板、身口板、楅等,具体尺寸《营造法式》规定如下:

肘板:长视高,广1寸,厚2分5厘。

身口板:长同上,广随材。

楅:每门广1尺,则长9寸2分,广7分,厚4分。

4.格子门

格子门,由唐代带直棂窗的板门发展而来,是一种较精致的门,在清代称为槅扇。每间可用四、六、八扇不等。每扇用边挺动、抹头等枋木构成内分两格至五格的框子。一般为三格,上格最长,装透空槅心,中格最窄,装绦环板,下格装裙板。五格的在上下端各再加一绦环板。宋式称边挺为桯,抹头为子桯、腰串。三至五格的槅扇称四至六抹,槅扇透光部分的格心有单层、双层两种,上糊纸、绢。《营造法式》中有四斜、四直球文和四斜、四直方格眼四种窗格图案,但现存辽、金建筑中有更多美丽的窗格。明清宫殿喜用菱花格心,在住宅、园林中有万字、冰纹、步步锦等图案。明以后北方住宅明间多在中间两扇槅扇外加帘架和风门。

格子门桯、串的线脚在《营造法式》中记有六种,明、清建筑实物中所见更多。

《营造法式·小木作制度二》规定:“造格子门之制:有六等:一曰混,中心出双线,入混内出单线;二曰破瓣,双混、平地、出双线;三曰通混出双线;四曰通混压边线;五曰素通混;六曰方直破瓣。高六尺至一丈二尺,每间分作四扇。如檐额及梁栿下用者,或分作六扇造。用双腰串。每扇各随其长,除桯及腰串外,分作三分,腰上留二分安格眼,腰下留一分安障水板,其名件广厚,皆取门桯每尺之高,积而为法。”又规定:“凡格子门所用搏肘、立添,如门高一丈,即搏肘一寸四分,立添广二寸,厚一寸六分。如高增一尺,即方及广厚各加一分;减亦如之。”其所述六等只是指桯、串的线脚简繁等第,越繁则等第越高。依建筑开间宽窄,宋代格子门被分成四扇或六扇,总高度在6-12尺,每扇以木枋子围合成外框,框内以腰串作横向分隔,成上、中、下三部分,上部作空花格,中部仅有窄窄的一条作腰华板,下部作障水板。

空格与障水板的高度之比为2:1。桯及腰串尺寸按《营造法式》规定均可求得,但腰华板宽度原文未记,须依具体门扇大小进行设计。

格子部分是格子门的装饰重点,《营造法式》在“格子门”中记述了四斜球文格眼、四斜球文上出条重格眼、四直方格眼、板壁、两明格子门五种格子形式。这是常用的样式,实际运用中还应有更多的格子纹样。

(1)四斜球文格眼

球文,即清式的古钱纹。因球文以45度角斜向排列,故称四斜球文。

《营造法式》规定四斜球文格眼的球文条“厚一分二厘”,其各部分的构成及尺度如下:

桯:长视高,广3分5厘,厚2分7厘。

子桯:广1分5厘,厚1分4厘。

腰华板:长随扇内之广,厚4分。

障水板:长广各随桯。

额:长随间广,广8分,厚3分。

槫柱、颊:槫柱为紧贴柱两侧而立的枋柱,与额、串、地栿等构成小木作装修的框架;颊,即立颊,为门两边的构材,相当于门框。四斜球文格眼格子门所用槫柱、颊的尺度为长同桯,广5分,厚同额。

地栿:长厚同额,广7分。

(2)四斜球文上出条重格眼

四斜球文上出条重格眼是《营造法式》所记中等第最高的一种格眼。它是在球文原有的条上,两加一层条方格眼而成。《营造法式》规定:“其条之厚,每球文圆径二寸,则加球文格眼之厚二分。”

(3)四直方格眼

四直方格眼,是用方直的条,以水平和垂直方向相交而成的一种较简单的格子形式。

《营造法式》规定四直方格眼的制度有七等:

一曰四混绞双线或单线;

二曰通混压边线,心内绞双线或单线;

三曰丽口绞瓣双混或单混出线;

四曰丽口素绞瓣;

五曰一混四撺尖;

六曰平出线;

七曰方绞眼。

构成方格眼的条皆广1分,厚8厘。其他部分的构成及尺寸如下:

桯:长视高,广3分,厚2分5厘。

子桯:广1分2厘,厚1分。

腰华板及障水板:并准四斜球文法。

额:长随间之广,广7分,厚2分8厘。

槫柱、颊:长随门高,广4分,厚同额。

地栿:长厚同额,广6分。

(4)板壁

板壁,是指安于格子位置的木板,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它并非是格子门。其框架与格子门完全同,所以《营造法式》把它归入格子门类。《营造法式》规定:“板壁:名件并准前法,唯桯厚减一分。”

(5)两明格子门

两明格子门,是一种做法较为讲究的格子门。一般的格子门只在向外的一面起线,向里一面是平的,以便糊纸;而两明格子是另外再做一层可活动的格子,叠于原格子之里。这样格子里、外都起线,比较美观。由于内层格子可活动,也不影响格子背面糊纸。《营造法式·小木作制度二》规定:“两明格子门:其腰华、障水板、格眼皆用两重。桯厚更加二分一厘。子桯及条之厚各减二厘。额、颊、地栿之厚各加二分四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