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艺术古代戏曲小说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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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臧懋循和他的《元曲选》(5)

四、《元曲选》校勘和刊刻最精,讹误最少。

正因为如此,三百多年来《元曲选》几乎成为唯一选本兼全集本而为读者所接受,不少人通过它才得以享有元代杂剧的光辉遗产。它在文学选本中所占的崇高地位只有南朝萧统的《文选》可以媲美。当时不受重视的书会才人的绝代才华由于《元曲选》的存在而得以青春焕发,千古如新。

臧懋循的这一伟大贡献将伴随着金元杂剧而永世长存。

五、士大夫兼出版家

臧懋循经营出版的文学书籍,有《古逸词》二十四卷、《古诗所》五十六卷、《唐诗所》四十七卷、《元曲选》一百卷、《校正古本荆钗记》、《玉茗堂四梦》、《改定昙花记》,《六博碎金》,弹词《仙游录》、《梦游录》、《侠游录》三种,总字数在300万以上。以诗和戏曲、弹词为主。没有近代印刷条件,在360年前以个人努力达到这样的规模,成绩十分可观。

《元曲选》无论编选、校勘到刻印都达到当时雕版印刷的第一流水平。

它和《古诗所》、《唐诗所》都是卷帙浩繁的出版物。《唐诗所》出版了前集,收初盛唐诗,中晚唐为后集,中晚唐的较次作品为别集。后集别集的原稿被“亡赖子盗去大半,搜罗校订之勤,一旦尽废”,未能问世。汤显祖戏曲传世的明清刻本很多,《牡丹亭》在十种以上,插图以臧氏刻本最为精美。

臧氏计划编印的大型书籍还有上古到先秦的诸史汇刊。为杂剧选集《阳春奏》作序的于若瀛,曾对臧氏作出许诺,当他出任封疆大吏时支持他出书。后来于氏做陕西巡抚,但不久逝世,未能践约。

他准备翻刻而未成的还有《棋势》十册。

臧懋循六十三四岁时曾有河南之行,名义上为了送幼孙完婚,实际上是为了访书。他到朗陵(今河南省确山县)陈耀文家探寻陈氏生前编辑类书《天中记》以及杂家《学圃萱苏》曾引用的书籍,因陈氏本来没有原书而未能如愿。他在开封得到周王府所藏《荆钗记》秘本,后来又在麻城借到元代杂剧两三百种。

臧氏访书和古代文人不同。比如北宋李清照在《金石录后序》所描写的她和丈夫赵明诚为得到名贵的金石书画而作的努力和牺牲,是文人的风雅韵事,而臧懋循却是为了翻印以求财利。

古代士大夫以谈论财利为耻,在实际事务上也以农业即地租收入为本,而以经商为末。在这一点,臧懋循比同时代文人坦率得多。别人不愿一提的事,他毕竟以某种方式形诸笔墨:

《寄姚通参(思仁)书》:“弟播弃以来,值岁之不时,更为婚嫁所累,先人遗产荡不复存,乃汗漫江湖,佣文自活。”

《回李达亭启》:“逆旅饔飧,聊假卖文以作活,穷年铅椠,敢希述古以为名。”

这里说的卖文、佣文,不免有传统文人那样以颂寿、谀墓之类文字获取优厚酬报的情况,但他名位不高,文集所载寿序、墓志铭之类作品寥寥可数,主要应指贩书收入。“穷年铅椠”和“述古”指的就是翻刻古书。

只有以营利为目的,才能说明他远道访书之所以不辞辛苦,不计工本,刻印发行之所以规模巨大,品类繁多。

《四库总目提要》指摘臧懋循的《古诗所》是割裂冯惟讷的《风雅广逸》和《古诗纪》二选本而作了拙劣的加工。不分真伪,连小说笔记中附见的诗篇,甚至连庾信辞赋中的七言句子也收罗在内。《唐诗所》差不多受到同样的批评。有《元曲选》那样的精选善本,又有《古诗所》、《唐诗所》那样的粗制滥造。不是为了营利,很难得到解释。

像臧懋循那样以个人力量经营文学出版事业,规模如此巨大,而对他自己的诗作却只选了一百五十多首。儿子要求增加,他不答应。儿子要求出版,也不答应。《负苞堂集》付印是在他逝世之后。这也只能用商业观点才能说明。

孔尚任在《元曲选》出版八十多年后,在《桃花扇》第一出写到六十年前明朝复社名士陈贞慧、吴应箕寓居南京,蔡益所书坊提供膳宿,请他们选书。在《桃花扇》问世后四十年,吴敬梓的《儒林外史》以明朝前期为背景,写马静应聘为嘉兴文海楼书坊编选三科程墨。以几个月为期,除食宿外,还得到一百两银子报酬。既不叫稿费,也不是版税,而称为“束修”。

和“天地君亲师”之一教师收入所用的名义一样。匡超人用六天时间,选批三百多篇应考用的范文,报酬是银子二两,样书五十本,另供膳宿。《桃花扇》、《儒林外史》的上述各片段未必有意追求细节的历史真实,但不会相差太远。它们和《元曲选》时代相近,科举制度很少变化,可以想见这些记载在臧懋循时代也可以大体适用。

但事情在臧懋循身上却发生变化。下面是他本人的记载:

《寄黄贞父书》:“刻元剧本拟百种,而尚缺其半,搜辑殊不易。乃先以五十种行之。且空囊无以偿梓人,姑借此少资缓急。兹遣奴子赍售都门,亦先以一部呈览。幸为不佞吹嘘交游间,便不减伯乐之顾,可作买纸计矣。倘有所须,自当续致。不敢以此瞰丈也。”

《寄姚通参书》:“敬以(《古诗所》、《唐诗所》)奉览。别遣奴子赍售都门。将收其值,以给中晚唐诗杀青资斧。幸丈留意,于长安贵人及计吏间多方借之吹嘘。”

《元曲选》和《古诗所》、《唐诗所》都是分期出书,以前集出售后收回的价款作为印刷后集的资金。有迹象表明,他的书籍原在南京出版,他在罢官后曾多次前往该地,并且一度迁居到那里。从这两封信看来,为了降低成本,利用农村的低廉劳力,《元曲选》和《唐诗所》都在家乡长兴印刷装订,然后运送到南京销售。信里所说的“奴子”,很可能是他以地主身份,将佃农当作雇佣劳动者使用,而不改变他们的半依附身份。以样本分送做官的友人,并且充分利用全国地方官三年一度到京师述职、各省士子三年一次会试的机会,要友人替他广为吹嘘,这是当时所能有的最有效的商业广告方式。

尽管马静和匡超人都是出身低微的小知识分子,只通过最起码的一级考试,取得生员资格,即所谓秀才,但他们都是典型的末流封建文人。

陈贞慧、吴应箕比马静、匡超人地位高得多,但他们都和书贩有业务往来,虽然彼此身份不同:一个是士,居于四民之首,一个是商,居于四民之末。

《桃花扇》第二十九出书坊主人蔡益所自称小人,称陈贞慧、吴应箕为相公,就是一个例子。臧懋循一门三代四个进士,父亲做过两任知府,联姻于前首相和四位知府,可说是少见的名门宦族,他却自选,自编,自刻,自印,亲自主持书籍的发行销售,集士大夫和书商于一个人之身,居然在给官方人士的书信中毫不在意地提到他的商业活动,并要求他们给以同情和协助。这是一个带有历史意义的标志:晚明有一部分士大夫在当时社会经济和时代潮流的推动之下已经处于向资产者转化的开端,这是当时存在着资本主义萌芽的又一例证。这个开端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不到半途而陷于停顿,那是另外的问题。《元曲选》编校刻印之所以成功,同臧懋循作为我国最早一代以士大夫而身兼出版商的丰富经验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晚明文人编印的书籍数量很大,内容以戏曲、小说为特色。汤显祖有《红梅记》、《焚香记》、《红拂记》、《种玉记》、《续西厢升仙记》以及词《花间集》、小说《虞初志》等的批点,李贽有《忠义水浒传》、《琵琶记》、《幽闺记》、《玉合记》以及陶渊明、王维、方孝孺、杨继盛等人的诗文集的校评。上面只是若干例证,远没有全部列举。可能有书贩冒名的情况,这也是商品化的证明。臧懋循的友人曹学佺编辑出版的书籍在30种以上,其中《唐诗选》一百一十卷、《宋诗选》一百零七卷、《元诗选》五十卷、《明诗选》六集共六百零八卷。另一作家冯梦龙以编印戏曲、小说出名,改定戏曲《杀狗记》、《风流梦》(《牡丹亭》)、《新灌园记》、《女丈夫》、《酒家佣》、《梦磊记》、《量江记》、《精忠记》、《洒雪堂》、《一捧雪》、《人兽关》、《永团圆》、《占花魁》、《楚江情》等十四种,以及着名的话本小说《三言》和娱乐用书《牌经·马吊脚例》、《增广智囊补》、《笑府》、《笑府选》、《广笑府》等。以上都不包括他们本人的着作(《三言》的个别作品例外)。这些情况的产生,只有从营利的角度才能得到说明。李贽做过知府,曹学佺是省一级的官员参政、按察使。汤显祖和冯梦龙都是知县。毫无疑问,他们都属士大夫阶层。

在《三言》即《古今小说》的扉页上有书铺天许斋的题识:“本斋购得古今名人演义一百二十种,先以三分之一为初刻云。”冯梦龙不愿意公开他和此书的关系。这里提到和不提到的文士,从单纯受雇于书贩到臧懋循那样直接经营出版业,可能有处于两者之间的种种不一的情况,由于资料不足,不能作出具体的说明。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晚明特别是江南地区的一些士大夫文人不仅在思想上创作上表现了一定程度的资本主义化倾向,在他们的生活来源即经济收入上也带有程度不一的资本主义色彩。这种情况在明代中叶以前和清初都很少出现。在明清社会史上这是很可注意的现象。

六、小结

以王实甫、关汉卿、白仁甫、马致远、郑德辉、乔孟符等杰出作家为代表的金元杂剧被简称为元曲,得以和唐诗、宋词齐名,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得力于臧懋循编印的《元曲选》。除《也是园古今杂剧》外,其他选本所收剧目都嫌太少,而又流传不广。《也是园古今杂剧》迄今只有少量影印本,而又所选不精,元明混杂。它们不失为曲学要籍,但作为文学或戏曲读本,社会影响极其有限,远不能和《元曲选》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