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求索中国特色现代农业之路
13503000000017

第17章 现代农业的投入保障与政策机制(1)

探索支农长效机制 建设现代农业

徐小青

一、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意义

(一)现代农业的内涵及主要特点

关于发展现代农业的论述,大家对相关的文件都比较熟悉,我就不再细谈。但我想200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有过去不曾提过的地方,就是突出了农业的多功能性。文件归纳出了农业的六种功能,即农业不仅具有食品保障功能,而且具有原料供给、就业增收、生态保护、观光休闲、农业文化传承等功能。

厘清现代农业的概念非常重要。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问题就是什么是现代农业。目前关于现代农业的定义很多,分歧也非常大。我记得2006年1月《国家中长期科技规划纲要》发布,在开完科技大会后,中央要求对“纲要”做一个7万字的名词解释,其中就有一个是现代农业。我当时提出一个观点,就是最好先不要定义它。因为我们很难定义什么是现代农业。但即便是这样,在这里我还是想和大家谈一下国际上最流行的、比较准确的定义。

首先,现代农业是一个动态概念,是一个过程。按照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西奥多·舒尔茨在1964年出版的《改造传统农业》一书中的观点,农业如果靠自身慢慢积累是能够缓慢地实现现代化的,但这个过程是极其漫长的。所以要改造传统农业,必须将各种各样的、现代化的要素注入农业中去,比如技术要素、资金要素、制度要素、组织要素等。把这些要素注入农业中去的过程就是农业现代化过程。

现在又提出来除了注入现代要素之外,还需要保障后代人对农产品需求的满足。这就需要可持续的发展,要保护土地资源,保护水资源,保护动植物的种质资源,并且不能造成环境的退化。同时要求我们采用的技术是适用的,在经济上是可持续的。这个过程就是农业现代化的过程。在理解现代农业概念的时候,要从以上这些角度来理解。所以在2007年中央的“一号文件”中,中央就提出了农业的多功能性,即农业不仅仅是生产农产品的原料,也是生产工业产品、能源供给的原料。我认为,现代农业除了种植业、养殖业之外,还有加工业。这也是在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来的。这个概念最早在20世纪60年代由欧盟提出来,70年代被日本所接受。我国是在新千年后通过提出农业的多功能性而比较完整地提出来的。

(二)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意义

1.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工作的必然要求。

2.推进现代农业建设,顺应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符合当今世界农业发展的一般规律,是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基本途径,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产业基础。

二、发展现代农业的五个要点

一是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建立促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投入保障机制。最近四年以来连续四个“一号文件”的含金量都是很高的。第一个“一号文件”是“两减免、三补贴”,农民直接受惠451亿元;2005年的“一号文件”又增加了241亿元的补贴;2006年的“一号文件”又拿出了317亿元的补贴。2007年在计算“一号文件”的含金量时,我们看到增加投入的部分有18处。刚刚结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显示,2007年新增的农业投入有520亿元,其中用于农业现代化的有150亿元。当然,这还只是中央政府的投入,地方政府也会有一些投入。

二是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现代农业的设施装备水平。

三是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强化建设现代农业的科技支撑。

四是健全农村市场体系,发展适应现代农业要求的物流产业。

五是培养新型农民,造就建设现代农业的人才队伍。

概括起来就是投入、农业基础设施、科学技术、农村市场体系和人才建设等五个方面。

要推进农业现代化,农业科学技术的作用是巨大的。技术的发展,特别是生物、医学技术的发展,对农产品原料的需求越来越大,领域也越来越宽广。农业绝不是夕阳产业,农业是现代生命科学和现代生物技术的平台,是绝对的朝阳产业。有个例子我在很多的场合讲过:一位台湾朋友告诉我,台湾农民利用生物技术饲养小猪,其猪皮可以在大面积烧伤手术中替代人的皮肤,而且没有排异现象,目前这种技术已经进入应用阶段。类似这样的农业附加值就很高。2006年12月初,我在日本参观了一个大米展览柜台,里面全部是化妆品。他们告诉我,这里面所有的产品都是以大米为原料做成的。所以,把农产品原料和生物技术相结合可以创造出许多新的有机的、无公害的产品。科学技术的发展不仅仅是农业种植业、养殖业的基础,更重要的是加工业的基础。

三、国外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经验

(一)欧盟推进农业现代化的主要经验

欧盟发展农业的政策目标:(1)促进生产发展。(2)稳定市场价格。(3)提高农民收入。(4)保护生态环境。

重点措施:(1)市场支持措施。(2)政府公益服务措施。(3)农业基础建设投资扶持政策。(4)政府的直接补贴政策。

(二)日本推进农业现代化的主要经验

(1)财政与政策性金融支农政策。政府把推行农业政策所必需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交付执行,以保障农业政策的落实。这包括无偿的财政性投入与有偿的政策性金融。

(2)依托农协+农户的基本经营体制。农户是农业的基本生产经营单位。由于农户经济规模小,日本农业在现代化进程中遇到了两个基本问题:分散的小农户如何对抗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政府如何有效地分配和管理投放到农村的资金。解决这两个问题的基本经验是把农民组织起来。

(3)形成农户兼业化。由于日本农户经营规模小,吸纳不了太多的劳动力;单纯靠农业,即使加上财政与政策金融的支持,也无法保持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在这种情况下,市场机制把农户导向兼业经营,即农户的收入既靠农业也靠非农产业。

四、建立支农长效机制的主要方面

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是我们长期追求的任务和目标。在目前的条件下,建设新农村,发展农村经济,解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都需要建立一个长效的机制来支撑。统筹城乡发展最核心的问题就是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在国民收入二次分配中,把资源向农村倾斜。2003年后,中央、省、市各级政府对于农业农村的投入比例都在加大,不仅仅是在农业生产上。在这个过程中,能否建立一种长效机制,是我们能否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建立长效机制的主要方面有: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不断增加对农业农村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重点转向农村;进一步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三农”的支持;加快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实行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种形式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五、投入机制的探讨与要求

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一些投入机制的具体要求:

一是增加农业投入。逐步形成农民积极筹资投劳、政府持续加大投入、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这是一个新的要求。

二是建立“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固定资产投资结构和信贷投放结构,尽快形成新农村建设稳定的资金来源。我们现在支持农业的财政支出是“一事一议”,一年一议,农业法的约束力很小,没有农业投入法。所以,中央提出要探索这种机制,直至立法。下一届人大将要对农业投入进行立法。要进一步完善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支持各地对“一事一议”建设公益设施实行奖励补助制度。对农户投资投劳兴建直接受益的生产生活设施,可给予适当补助。

第三,2007年“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来要建立农业风险防范机制,也就是要建立农业保险。这是一项新的工作,且已经进入实质性阶段。政策性的农业保险是世界各国在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中普遍采用的政策。这种农业保险叫政策性保险,也就是国家财政拿出一部分钱补贴农民保费,补贴保险机构的一些成本。2008年4-6月份,保监会将推出农业保险条例。从人大预算委员会和保监会关于推出条例的讨论中,我们估算出中央预计会先补贴50亿元来支持农业保险。当然,这个保险是初步的,是对农业生产中一部分气象灾害和生物灾害的保险。目前,五个试点省已经迈出了这一步,2008年有望扩大试点范围。

六、探索建立财政支农的长效机制

1.调整财政收入支出结构,增加投入,扩大范围,建立公共财政,并厘清财政支农的口径。

2.在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下,尽量分清事权与财权。

3.解决县乡财力不足问题。

4.完善财政转移支付方式。

5.用好财政支农资金。财政资金是“宝贵的资源”,必须坚持其公益性用途。

6.拓展财政政策工具,积极探索财政资金支持政策性金融,支持建立农业保险、建立担保机制、采用贴息支持等多种工具,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主导作用,引导社会资金、信贷资金和个人资金投入“三农”。

7.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新农村建设的金融支持问题研究——以安徽省为例

冯庆水 刘二妹 龚珺

摘要:据推算,达到建设一个“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新农村的目标,人均投资需要3000-4000元。因此,从资金角度来看,农村金融体系的完善程度和金融支持力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实现新农村建设目标的进度和程度。本文在分析安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基础上,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建议,以强化金融支农力度,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关键词:新农村;农村金融;金融支持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农村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方方面面。无论是发展农村生产力、持续提高农民收入,还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离不开资金这一关键要素的支持与保障。新农村建设的资金需求,应该有一个长效机制予以充分保障。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深化农村金融改革,通过加快农村金融创新,健全农村金融体系,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的同时,如何构建一个定位科学、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的农村金融体系,以加强新农村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事关新农村建设的成败。

一、加大金融支农力度是新农村建设的客观需要

(一)加大金融支农力度是新农村建设核心内容的客观要求

金融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农村金融应该是新农村建设的命脉。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20字目标中,核心内容是“生产发展”,而影响生产发展的因素很多,如金融、资源、人力资本、制度等,其中金融是重要的影响因素。许多研究文献表明,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村经济增长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如:安翔(2005)的研究结果显示,在农村经济增长过程中,金融业的发展对其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1];姚耀军(2004)的研究表明,中国农业GDP与农业信贷存在着协调关系,即长期均衡关系,农业信贷对农业GDP的长期弹性高达60%以上,这表明农业信贷投入对农业GDP增长的绩效显着[2]。

安徽省农调队1990-2002年的“农村住户抽样调查资料”表明,金融支农力度与农村生产发展、农民收入增长具有显着的正相关关系。其中,农户人均信贷额与人均生产费用支出的相关关系是0.947923,与农户人均实际净收入的相关关系是0.867421。这充分表明,金融体系的资金支持一方面可以加强农村经济系统的投入力度,另一方面可以切实提高农民收入。可见,农村金融体系的资金支持对新农村建设的促进作用是不言而喻的。

(二)加大金融支农力度是新农村建设中财政支农不足的必然要求

新农村建设资金来源的主渠道,一是市场,二是政府。市场渠道来自金融,而政府渠道就是财政投入。改革开放以来,各级政府虽然加大了财政支农力度,在解决“三农”的资金需求问题上也采取了一些有力措施,农民得到了实惠,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但是总体上,财政支农力度不强、支农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表2资料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