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灵魂的最高处:亚瑟·本森哲思随笔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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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艺术、人生、文学(1)

我有一位同样是作家的老朋友,不过他和我的创作观点却是截然不同。我们经常会在一起讨论写作中的苦恼与乐趣。之所以说苦闷和乐趣,是要看你是否顺着他的心意。我们几乎没有讨论过创作的工具或习惯,因为不管是铅笔还是钢笔,坐在桌前还是躺在凳子上,对于我们来说都没有太大的关系。我们探讨的是关于写作的技巧和艺术。他总会做出这样的总结:他是一位纯粹的艺术家,而我只是一位“工匠”作家,意思就是他是专业人士,而我只是一个业余爱好者。对于这个观点,我不敢苟同。不过,他会对我说起来听起来似乎会让人吃惊的事实。譬如,他在写作之前就已经在脑子里做好了详尽的计划,哪一页该写什么,甚至于每一行有多少字数,都已经想得很清楚。虽然我也会在写作前画出一个大概轮廓,但在真正动笔之前,我是不敢确定某一部分所占的篇幅的。对于我这种想法,他表示非常不屑。他坚定地说:“你这种说法就好像以为雕刻家在创造雕像时,却说自己不知道这座雕像的手脚到底有多长,究竟要占多大比例一样。”而我则像林肯总统回答问题一样回应了他——军队参谋在讨论一位最优秀的士兵应该有着怎样的身材比例时,有人问道:“那么他的脚需要有多长呢?”林肯总统回答:“我想,他脚的长度至少应该可以让他们在地面上站立!”

朋友听完后,大笑。他说,我们只是在讨论准确在艺术写作中估量素材价值,再加以利用的问题。作者必须能够控制语言,而不是被语言摆布。我反驳说,不论最后会结出怎样的花朵,都是会有各自的形状和结构的。对此,朋友说我对文学形式太不尊重。

其实我对文学形式是非常尊重的。我认为,我们自己所选取的眼光,才是决定世间万物好坏的关键。作者在创作一个作品时,是希望作品的意义与风格永恒存在,还是转瞬即逝呢?我想,也只有个人的写作风格能够真正留到最后了。往往读者们是不会被以模糊的语言、混浊的中心思路表达出的深沉或伟大的思想所吸引的。当然,这根本无法与用奢华的语言、引人入胜的表达方式修饰下的轻浮或烦琐的思想同日而语。就好像,一般来说诗人的思想并不都是新颖和细腻的,也会是我们平时就能说出口的东西。只不过当这些思想被齐整的诗句表达出来后,我们就会感叹说:“原来是这样。这些思想话语早就存在于我的脑海中了,就是不知道该怎样将其描绘出来。”一个作家的思想是否能被读者们认可,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这个作家是否伟大。作者之前有很多质朴与平常的话语,但通过诗句的形式表达出来后,读者立即就能感受到他所表达出的思想的美感了。一张漂亮的脸蛋或创新的形式出现后,能让大部分人感受到美感的存在。不过,诗人却可以透过平常生活中的日常琐事,探寻到最为质朴的美感。

我更加看重语言自身的美感,而表达思想时的侧重与平衡感相比起来反而没那么重要。当然,我也很愿意看到作品以一种合理的结构形式呈现出来。写作形式太过明显的作品,在我眼中就像是一棵过度修剪的紫杉树,我宁愿看到一棵树自然地成长,而不是被修剪成各种漂亮却都不是树的形状。

相比起英国人来说,我们的“邻居”法国对文学形式有着更加执着的精神。尽管在他们写的故事中有不少对形式的妙用,可我并未从中感受到兴奋,而只有压抑。我认为,在他们的文学作品中,少了生命中应有的自由与自然。他们所创作出的艺术形象厚度,不太符合人生与人性的品格。假如一位作者想要真实地描写生活和人性,那么他就该按照生活与个人性格的规律自然发展,而不是去操纵和控制,这样一来我只会认为这本书只是一出木偶剧,作者就是导演,控制着作为主人公的木偶,牵引着他们的一举一动。也许从某些方面来说,这也是一场能使人感到乐趣的精彩演出,但这种乐趣并不是我想要的。我所欣赏的并不是作者通顺却不真实的文字,而是生命的奇妙与延续,包括插曲。所以,我更喜欢内容结构松散但有着生动描写的书,比如托尔斯泰的小说,呈现在我眼前的更多的是生活本身应有的画面,而不仅仅只是纠缠于形式。我不愿意看到世上每样事物都需要解释清楚,也不想看到每样东西都得有规律地进行排列。我渴望更加宏大与不羁的因素,就像生活本质所表达出的含义,至少这能让我感受到某种宏大与不羁。

我认为所有文学原则的制定都是毫无意义的。毕竟这些所谓的原则都是由某些著名作家的作品中总结出的。也许此后,某位新生作家的作品会推翻之前所有的原则,那么,那些评论家们又会忙着制定新的原则。就拿罗斯金来说吧。大量激烈的辩论、整齐的段落以及流畅的语言就像在阳光下汹涌翻滚的波涛,出现在他早年的作品中。这些作品无疑也是优秀的,但比起《手握钉子的命运女神》以及《前尘往事》这两本书籍的魅力,那就太不值一提了。这是他后期的作品,读者从这两本书中基本感受不到形式的存在,跌宕起伏的内容散发出阵阵清香,就如作者的真实思想一样在读者眼前飘散开来。当然,罗斯金在这个时期已经是语言大师了。他后期的作品带给了读者强烈的现实感,充满了活力。在创作《手握钉子的命运女神》一书时,罗斯金肯定感到了深深的绝望,他记录下闯入脑海中的思想,想到哪里就写到哪里。他在创作的时候并不知道这一章的大概结构,我想,他自己也许都不清楚究竟会写些什么。

我认为艺术派作家与自然派作家的真正区别如下:艺术派作家会对书的内容、魅力以及形式结构等方面做全面考虑。他们也许极度渴望得到那些资深书评家的肯定。当然,他们必定也要遵从自己的艺术良心。一位著名作家曾犬儒地说,那些认为作家写作是为了得到读者肯定的观点是不对的,他们只是为了赚钱,而可以让读者们去买这些书,才是掌声存在的唯一价值。

事实的确如此。假如作家总想着自己的表现,那他们将会成为如钢琴家、魔术师之类的“专业人士”,而取悦他人则成了他们最为重要的事情。他们清楚过多的原创是危险的,因为人们更愿意见到他们所期盼的东西,而不是违背他们期望值的事物。然而,自然派的作家却更在意他想要表达的话语,以及这些话对他人的影响。为了达到这个目标,他们必须对语言的魅力及感染力进行研究。不过,他并不是为了写出富有魅力或感染力的作品,而是因为他无法控制内心涌动的思想。或许,他到过一个美丽的地方,想与人分享他对于美感的定义;或许,他脑海中闪过的一道灵光,将许多零碎的思想汇聚成了一个整体,然后他用文字将其表达出来,他希望将这灵光一闪的快感与别人一同分享;抑或,在追忆过往时突然发现原本看似空洞的格言,经过时间的考验后却成为人生的真知灼见,终于意识到原来古老的谚语并非无聊的结论,而是经过无数人怀揣着希望、战胜恐惧后所凝结成的真理。

我认为,写作是一个将快乐与悲伤与众人分享的过程。当然,如果这个人忠厚质朴、热情真诚,不管是在铁轨旁还是乡间小道上,只要遇到了,都会谈论一下这个事情。不过,也许别人根本不理解或是不在意,他们甚至会认为这样做是无礼和疯狂的行为。面对他们的表情与话语,我惶恐不已,以至于认为自己也许真的是疯了。不过,作者却可以在书中记录下这些事情所带来的感受,并希望“正确”的人能看到这本书。同样,这本书也有可能落入“错误”之人手中。一些书评家们可能会说出他们的观点,就像很多书评家曾告诉我他们的意见,也许从表面上看还带有一些尊重的成分,然而实际上他们想说的是,因为我是一个傻瓜,所以我才会承受痛苦。有时,我已经做好相信他们的打算了。但这样的批评却无法让那些准备畅所欲言的作家感到半点气馁,因为他们明白自己无法让每个人都喜欢自己,只好认为是“错误”之人得到了这本书。我曾经有一本书也有过这样的遭遇。《卫报》是一份很有内涵并值得尊敬的报纸,一天,一位书评家对我这本书的评论上面刊登出来,题目是“本森先生那一部分鲜为人知的灵魂”。

书评中说,我的那本书中到处都是堕落的文字,简直就是对文学的侮辱,对读者的犯罪。若是我的这本书真的让那位书评家替我感到羞耻,我很乐意对他道歉,要是我知道他的名字,我也很乐意向他表达我的遗憾之情,只要他以后不再读我所写的书就行了,并且,我也不会谎称自己以后不会写这些内容了。我倒是真的希望他也能告诉我他“鲜为人知”的那一部分灵魂。我有可能真的被他说服,甚至还会将他那更为高尚的文字理想奉为楷模。如果是那样,我会认为他是个通情达理的人,而不是现在这种粗鲁的感觉。就像我开始说的那样,我从不质疑他所拥有的批评权,假如他用这样的语言来写书的话,我想缺乏教养的人肯定喜欢。

然而,我也害怕自己关于形式的论述是完全错误的!或许,我材料运用得不够妥当,也没有惟妙惟肖的人物形象。只是一本书而已,我想,我更加着重于书中展现出来的活力与真实感。我很享受与他人进行心灵上的沟通,哪怕是《卫报》上的那篇书评,我都认为是有价值的,因为作者的确说出了他内心的看法。当然,每个人都希望能与友好的人进行沟通交流。而我最期待与之交流的人,是有一颗童心的人,这样的人对生活永远保持着好奇与神秘感。尽管这会让人有些压抑甚至不可理解,不过抓住美感,让自己保持平和的心态去生活和工作才是最为重要的。我不介意与顾盼自雄的人接触,尽管他们将全世界都当作了自己能够恣意享受阳光的舞台,取笑一些不敢从软弱之人手中抢走东西的人,尽管那东西并不属于自己,然后再尽情享受。我的一生算是幸运的,收入高于原本应得,当然我希望这些都出现在不给别人造成利益损失的前提下。不过,我的人生也曾遭遇过一些不幸,差点将我的人生全部毁掉。对于很多事情我都无法找到合理的诠释,只是蠢蠢地坚信一点,即不管未来看上去是怎样的黯淡或恐惧,都并非人生全部的意义。我也见识过许多不幸降临在其他人身上,这一切太过莫名其妙,甚至无法让人从中汲取到任何希望。我最希望看到的是,那些遭遇过不幸并且目睹过别人痛苦的人,依旧能够用乐观与美好的解释来面对这些,并将这些乐观美好的感念与我们一同分享。

这些思想一直在我的脑海里盘旋,所以也就不奇怪,为什么我会对形式、行文布局以及很多文学家们看重的其他方面会采取这样漠视的态度了。不过,漠视这种思绪是不能当作为自身开脱的理由的。

某天,我读到了苏埃托尼乌斯写得有趣的文字,那是对古罗马皇帝尼禄的一段令人吃惊的描述。尼禄的骨子里流淌着艺术的血液,据我们所知,他表达能力极差,还患有遗传精神病。众所周知,他毁了自己的一生,甚至连罗马帝国也被他弄得土崩瓦解,一蹶不振。这段文字的内容讲述的是尼禄面对高卢叛乱时的反应,他以一种纯艺术的眼光去看待这次叛乱。晚餐后,他和他的精神病朋友安逸地坐在一起,尼禄眼神迷糊地说,他已经决定前往叛乱的高卢行省。他打算赤手空拳地站在叛军面前,号啕大哭,让叛军感动,然后缴械投降,并且叛军还会在第二天聚集在一起高唱着他创作的颂歌,欢庆感恩节。尼禄说,他得快点将颂歌歌词写好。

最后尼禄的计划到底有没有实现,颂歌究竟有没有写好,我都不得而知。不过在我看来,这个故事将某些人因为太过看重艺术性,而不重视结果的态度淋漓尽致地展现了出来。这就是艺术家眼里只剩下艺术性观念所产生的危险后果。尽管我很喜欢煞费苦心写出来的著作,内心也会因为一首赞歌而感到雀跃,可我并不觉得这就是艺术的最终价值。只有将每一个故事都以美丽的语言、富有感染力的方式散播出去,人们才有可能去欣赏。不过,对生活的批判、阅历的比较以及欢乐的分享,这才是艺术的终极意义。

从自己的内心深处向读者的内心深处发出呼唤,才是作家应该发出的声音。作家能给人启发,使人灵感迸发,引导人们的积极性;作家要用美妙的思想表达方式,创作出能满足人们精神需求、使人尊敬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