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中庸全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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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无忧:中庸而行,可以无忧

【原典】

子曰:“无忧者,其惟文王乎。以王季为父,以武王为子。父作之,子述之。武王缵大王、王季、文王之绪。壹戎衣,而有天下。身不失天下之显名。尊为天子。富有四海之内。宗庙飨之,子孙保之。武王末受命,周公成文武之德。追大王、王季,上祀先公以天子之礼。斯礼也,达乎诸侯大夫,及士庶人。父为大夫,子为士;葬以大夫,祭以士。父为士,子为大夫;葬以士,祭以大夫。期之丧,达乎大夫;三年之丧,达乎天子;父母之丧,无贵贱,一也。”

【译释】

孔子说:“无忧无憾的人大概只有文王吧。王季是他的父亲,武王是他的儿子。父亲开创的基业,儿子继承下来。武王继承太王、王季、文王的基业,一穿上军服就得到天下。自己没有失去显赫天下的名声,尊贵成了天子,拥有四海之内的财富,宗庙祭祀他,子子孙孙保持祭祀不断。武王晚年承受天命成了天子,周公完成了文王、武王的德业,追尊太王、王季为王,用天子的礼制祭祀先祖。这种礼制,通行到诸侯大夫,直到士、庶人。如果父是大夫,子是士,父亲的葬仪按大夫的礼制,祭祀按士的礼制。如果父是士,子是大夫,父亲的葬仪按士的礼制,祭祀则按大夫的礼制。一周年的守丧期通行到大夫,三年的守丧期通行到天子。给父母守丧的日期,没有贵贱之分,是一样的。”

1中庸道德价值的评判

在这一章中,《中庸》的作者子思举了孔子对周文王的评价。这一段是追述王季、文王、武王的事迹,是从继承和发展历史的经验问题出发,并着重指出,有了承前启后的周文王的思想,有了周文王若干年辛勤治国,新政治国之策,也才有日后的武王伐殷。是周文王奠定了消灭殷商王朝的最根本的基础。

王季是古公亶父的儿子季历,是姬昌的父亲。古公卒,少子季历继位,是为公季,后周人追称王季。周国势发展,季历同商朝属下的任姓挚氏通婚,加强了与商朝的关系。商王武乙末年,季历入朝,武乙赐以土地及玉、马等物品。随后季历征伐西落鬼戎,俘获“十二翟(狄)王”。商王文丁时,季历进一步对诸戎作战,除伐燕京之戎受挫外,伐余无之戎、始呼之戎、翳徒之戎都取得胜利,使周的势力深入今山西境内。文丁(一说帝乙)封季历为牧师(即方伯)。可能是由于周的强大,引起同商朝的矛盾,季历终为商王所杀。

文王是商末西方诸侯之长。姓姬,名昌。古公亶父之孙,季历之子。传说古公亶父见少子季历和昌贤德,想传位给他们,季历的两兄太伯、仲雍为让位奔于荆蛮。古公死,季历继位,后又传位于昌。昌即位后,礼贤下士,得太颠、闳夭、散宜生、鬻熊、辛甲等臣,周国势日强。昌和九侯、鄂侯一起,任商朝三公。商纣王杀九侯、鄂侯,昌不满,为崇侯虎所谗,被囚于羑里(今河南汤阴北)。得释后,昌向商献洛西之地,请除炮烙酷刑,得任西伯即西方诸侯之长。西伯昌晚年,周的势力已非常强盛,所谓“三分天下有其二”,但他终身没有称王。其子武王伐商后,始终称他为文王。

文王长子伯邑考被纣所杀,文王死后,由后立的太子发继位,即周武王。武王即位的第二年,兴师东至孟津伐商,但因时机不够成熟,只得暂时还师。后来商纣王更加暴虐,杀比干,囚箕子,商朝矛盾急剧激化。周武王又率军东征,渡孟津,与诸侯相会,声讨纣的罪行。在甲子日清晨周军进至商郊,与纣兵于牧野决战。牧野之战周军全胜,纣被迫自焚而死,商朝亡。

周公是武王的弟弟。武王死后,太子诵继位,是为成王。成王年幼,周公旦摄政。管叔、蔡叔怀疑周公将篡取王位,传播流言,武庚也谋划复国,与管、蔡结合叛周,纠集徐(在今江苏泗洪)、奄(在今山东曲阜)、薄姑(在今山东博兴东南)和熊、盈等方国部落作乱。周公奉成王命东征,经过三年战争,终于平定叛乱。武庚和管叔被诛,蔡叔被流放。为了消弭殷商残余势力叛周的隐患,周朝首先命令诸侯在伊洛地区合力营建新邑,即周朝的东都洛邑(成周)。东都既成,遂迁曾反对周朝的“殷顽民”于此,加以控制。同时,封降周的商贵族微子于商朝故都宋(今河南商丘)地,以代殷商之后;封武王少弟康叔于纣都,成立卫国,赐以殷民七族;封周公长子伯禽以奄国旧地,成立鲁国,赐以殷民六族。这样,殷商余民遂被分割,逐渐服从于周朝的统治。

从这一章里,我们可以读到儒家的关于中庸道德价值的最权威的评判。

对文王的评判比较容易理解,他在整个事业的开创与继承里,起了关键的作用,但他本身没有用武的举动,符合中庸之道的判断。

对武王的一举用兵(穿戎衣)伐纣灭殷而取得天下,看似以下伐上的举动,但这里可是完全以天下百姓的判断为是非的取舍准则。

可见,儒家认为真正符合中庸之道的,是那符合了百姓愿望的,能够给天下苍生带来安定幸福的人,所以即使有讨伐之举,那也是剪除恶孽,不影响他本身的显赫美名。他代表了天意,代表了天命,所以照样可以贵为天子,富有四海。

2对自己的修养和作为要谨慎

为什么孔子说文王没有什么忧虑呢?这是因为,文王能够继承并完成前人的事业,又能使后代子孙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不愧对父母祖先,也不愧对子孙后代,这样的一生还会有什么遗憾呢?

文王的父祖就重视仁义,文王继承父祖的志向,修身践履,他的以身作则直接影响着他的子孙,因此,武王、周公也能继承父祖的志向,修身践履,最终成为圣王。

也许我们没有像文王的父祖那样道德出众的父母祖先,但是,这又何妨从自己做起呢?每一代人都可以是起点,一个人一生中的每一点都可以作为起点。我们自己的修养和成就,不仅仅属于自己,因为我们的生命是祖先生命的延续,而且还会延续给子孙后代,所以,我们自己的修养和作为不能不谨慎。

一个人所能成就的事业,往往是中小事业,几代人共同实现的事业才会成为宏业。灭纣兴周,固然是由武王直接完成,但是,如果没有太王、王季、文王在前为之奠基,得到了民心和众多诸侯的拥戴,武王即使一举灭纣,周的天下也难以持续七百年之久。武王的征战,因以仁义为前提,所以没有人因此而说他穷兵黩武、少杀斗勇,反而被尊奉为天子。假如我们的前代人已经为我们奠定了基础,那么,我们继承前人的事业而使之发扬光大,这是孝道的体现;而如果我们的前人并没有为我们奠定基础,我们难道不能为后代奠定基础吗?

周武王因为晚年才尊奉天道而灭纣,仅仅过了几年就离开了人间,虽然独夫纣王已经被灭,天下却并未因此而获得太平,文治武功的责任由周公担当了起来,平定叛乱,制定礼乐,仍然是在完成祖先的遗愿。周公不是为了自己得到天下的权力与财富,也不是为了自己的名声,而是要国泰民安。这样,不仅使天下百姓过上了安宁的生活,而且使祖先的在天之灵也获得了荣耀。这种荣耀的获得,是建立在国泰民安的基础上,假如国家不能安泰,百姓不能安宁,即使周公追封太王、王季、文王为王,也难以长久。

国家的安泰,是建立在百姓安宁的基础之上的,假如百姓生活不得安宁,国家不可能安泰;百姓生活安宁,必须有礼制,而礼制之中又以祭祀为重,所以,《论语》中说:“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礼记》中也说:“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周公制定祭祀之礼,是继承祖先遗志,同时又能使天下百姓安宁。

不管我们的身份地位如何,其修养和作为都影响着前人和后人,所以,能否对得起前人,要靠我们自己;能否对得起后人,也要靠我们自己。

3按礼制服丧也是孝道的体现

本章的后半部分讲了葬仪的礼制,这种追封、丧礼、祭礼的礼制通用于诸侯、大夫、士、庶人等各个级别。为什么父亲生前的职位是大夫,儿子的职位是士,父亲去世后的丧礼就按照大夫的级别举办,祭祀的时候用士这个级别的礼仪形式呢?因为在给父亲举行丧礼的时候,所重视的是父亲生前的身份和地位,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然而,父亲去世之后,儿子的所作所为并不是就与父亲无关了,毕竟儿子的身份和地位直接影响着对父亲的祭祀级别,所以,做儿子的怎能不修养自己、自强不息呢?

礼制之中,有可变的,也有不可变的。祭祀父母的级别因儿子的身份和地位而确定,这是可变的,变得更高还是更低,则由儿子的所作所为决定,所以,可以从礼制中获得勉励自己的力量,做儿子的就不能不奋勉。

守丧的时限和服制却是不变的,比如给旁系亲属守丧,是一年的时限,丧服也根据亲疏而确定;又比如,父母之丧的丧期及丧服,不论身份和地位,完全一样。

守丧的时限与服制之中又有可变和不可变之分,旁系亲属的丧事,大夫以下的人都一致,公卿、诸侯及天子则可以降低一些;因为任何人的父母都一样,所以,在为父母守丧的时候,即使天子也要与众人完全一样,不区分高低贵贱。按照礼制服丧,也是孝道的体现。

但这种礼制是周文王之后才开始的,殷商王朝祭祀仪式只能由王族举行,周文王打破了这种“神权专制”的制度,周公则颁布国家法令明确每一个人都可以举行祭祀仪式,祭拜自己的祖先,彻底打破了殷商王朝的“尚鬼神”思想和“王族祭祀”权利。这不能不说是一场伟大的革命,其意义是很深远的。同时也说明,打破殷商王朝统治人民的政治规律,建立起适合人民的统治政策,亦是符合天地规律的。因为商纣王不“中庸”的生活方式是违背天地的规律的。因此,舜的所作所为、周文王的所作所为、周公的所作所为,都是在持守着“中庸”的生活方式、生活规律的正确作为,也是平等遵守社会行为规范的正确作为。如果有更多的人这样做了,人类社会也就可以更好地发展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