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太宗雍熙年间(公元984—987年),陕西同州有个推官,名叫钱若水。
当地有一家有钱人家,姓潘。他家丢失了一个婢女,婢女的父母告到州里。知州将这件案子托付给参录去办。这个参录本来与潘家有私仇,就硬说潘家父子两人是将婢女打死偷偷埋了。他采取严刑逼供的方式,逼着他们父子招认;然后将他们定了罪,准备处死他们。
钱若水见案子不像是参录说的那样,就要求慢慢定案。这个参录骂道:“你一定是得了潘家的钱,才为潘家这么说话。是想开脱他们的死罪吗?”钱若水笑着说:“你也真是,人家爹儿两个的生死大事,还不许人家细细查一遍吗?”
过了段时间,这个出逃在外的婢女终于被钱若水找到了。钱若水偷偷跑到知州那里说:“这个婢女已被卑职找到了。”知州核对了事实,就将潘家父子释放了。
潘家父子哭着去谢知州道:“若不是大老爷英明正断,我家可要灭门了。”
知州道:“这个不要谢我,是钱推官搞清楚的。”潘家父子去找钱若水,要谢他。钱若水关着门不肯开。父子俩绕着他家围墙痛哭,回去后又向成千上万的和尚施舍饭米,请他们诵经祝钱若水长寿百岁。
知州要为钱若水报功,钱若水推辞说:“卑职只是为了认人雪冤,并不想得赏;向上一报,参录就难办了。”参录听到了,也来向钱若水道歉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