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俩有一晌沉沉的苦梦,几回想告诉你们总怕你们不信。这个沉沉只是一味异乎寻常的沉沉,决不和所谓怅惘酸辛以及其他的,有几分类似。这是梦,在当年已觉得是不多不少的一个梦,亦非今日追寻迷离若梦之谓。沉沉有一种别解,就是莫名其妙的纳闷;所以你们读后,正正经经地纳闷起来,那是怪我写不出;若你们名其妙而不纳闷,还该怪我写不出。——除非你们有点名其妙有点儿莫名,有点儿纳闷又有点儿不,那么,我才不至于算“的确不行”。你们想,我是不是“顶子石头做戏”?
有生则不能无别,有别则不能无恨,既有别恨则不得不低眉啜泣,顿足号咷。想起来“黯然销魂者惟别而已矣”这句老话,真能摄尽南来北往无量无边的痴呆儿女的精魂,这枝五色笔总算货真价实,名下无虚,姑且不论。任我胡诌,人间苦别,括以三端:如相思万里,一去经年,此远别也;或男的要去从军,女的要去出阁,(这是“幽默”,切勿“素朴”视之!)此惨别也;人天缘尽,莫卜他生,此没奈何别也。我们的别偏偏都不是的。
当十一年一月(辛酉的十二月)五日,自沪返杭,六日至八日入南山小住,八日至十二日间我再去上诲,而环在杭州。这可谓极小的小别,也几乎不能算是别,而我们偏要大惊小怪的,以为比上述那三种“象煞有介事”的别更厉害凶险些;并且要声明,无论你们怎样的斟情酌理,想它不通,弄它不清楚,纳闷得可观,而我们总一口咬定,事情在我们心上确是如此这般经过的了。
《雪朝》上有几首《山居杂诗》就是那时候写的:“留你也匆匆去,送你也匆匆去,然则──送你罢!”“把枯树林染红了,紫了,夕阳就将不见了。”“都是捡木柴的,都是扫枯叶儿的,正劈栗花喇的响哩。”“山中的月夜,月夜的山中,露华这般重,微微凝了,霜华也重,有犬吠声叫破那朦胧。”“相凭在暗的虚廊下,渐相忘于清冷之间;忽然──三四星的灯火对山坳里亮着,且向下山的路动着,我不禁又如有所失了。”(一九二二,一月六日至八日,杭州山中。)
诗固然蹩脚得道地,但可以看出冬日山居的空寂和我们情怀的凄紧,至少今天我自己还明白。山居仅短短的三天,却能使我默会山林长往者的襟抱,雅人高致决非得已,吟风啸月,也无非“黄连树下弹琴”罢了。这是一面了。另一面呢,空寂的美名便是清旷,于清旷的山中暂息尘劳,(我上一天刚从上海来)耳目所接,神气所感,都有一种骤然被放下的异感,仿佛俄而直沉下去。依一般的说法,也只好说是写意舒服之类罢。然而骨子里头,尽尽里头,确有一点点难过,这又是说不出的。若以北京语表之当曰“不是味儿”。
想想不久又将远行,以年光短促如斯,迅速如彼,更经得几度长长短短的别呢。朝朝暮暮,悄悄沉沉,对着寥落苍茫的山野和那些寒露悲风,重霜淡月,我们自不能无所感,自不能无所想,不能不和古今来的怨女痴男有点沆瀣一气。明知“雅得这样俗”,也就不必再讳言了。
自然的严峭,仿佛刃似的尖风,在我们心上纵横刻划,而人事的境界又何其温温可喜。我们正随H君同住山中,H君中年意兴之佳,对我们慈爱之厚,是值得永永忆念的。我们那时的生活,除掉别恨的纠缠,其和谐其闲适似可以终身,自然人事以两极端相映发,真使人怅怅无所适从,而“情味杂酸甜”一语何足以尽之!
一清如水的生涯最容易过,到第三天上午,Y姊妹兄弟们都从“杭州城内”来,同嬉山中。午饭初罢,我便心急慌忙的走到湖边,(距山居不及半里)乃有船无夫,以轿班名唤阿东者代之。(东当作董?自注。)城里新来的人都怅怅地送我们于李庄码头。转瞬之间,我们已是行客,他们为山中主人了。桨声响后,呆看送客者的影子渐没于岚姿树色之间,举手扬巾的瞧也瞧不见了。轿班去摇船,“船容与而不进兮”,毕竟也荡得渐远。他们都该回到我们昨天住过的地方去了罢?晃荡于湖心,我们也只多了片刻的相聚。
江南冬天的阴,本来阴得可怕,而那天的阴,以我们看来尤其阴得可惨──简直低压到心上来。好容易巴到了岸,坐上洋车,经过旗下营荐桥之类,(其实毫无异样)觉得都笼罩一种呆白的颜色,热闹只是混乱,匆忙只是潦草,平昔杭州市街对我的温感都已不见了,只一味的压迫我去上路,去赶火车,而赶不着夜班火车要误事!
回到城头巷,显得屋子十分大,十分黑,空空的。(他们都不在家,天色也快晚了。)再走进我们的卧室,连卧室的陈设,桌子椅子之流也不顾情面来逼迫我,也还是这几句老话:“赶火车!赶不着,要误事!”我忙忙的拾夺这个,归折那个,什么牙刷啦,笔啦,日记本啦,皮夹子啦……都来了。好的!好的妙的!这些全得带,不带齐,要误事!
环也忙忙的来帮我收拾,她其时何所感,我不知道,我也来不及去知道。我全身为没来由的凄惨所沉没,又为莫名其妙的匆忙所压迫,沉沉的天气,沉沉的房屋,沉沉的人的面目,无一不暗,无一不空,也无一不潦草枯窘。等到行李收拾完结,表上只差十来分钟就该走了,我走进靠南的套间,把秒针正在的搭的搭的表放在红漆的桌上,坚执环手而大落泪。也并不记说过什么话了,只记得确确实实的,天色已晚下来,夜班车已经快要开。
以此次的别意而言,真不象可以再相见的,然而不到一星期,也是夜班车,我平安地回了家,距美国之行还有小半年。
假使我有作自传的资格和癖好,那么这倒是顶好的话柄哩!既经不能也不想,只好拿来博同梦者的苦笑罢,反正于我也是无所损。至于读者们以为“的确行”“的确不行”,这都是节外生枝不干我事的,虽然我也很抱歉。
一九二八年五月二十九日,北京。
打橘子
陶庵说:“越中清馋无过余者,喜啖方物”,其中有一种是塘栖蜜橘。(见梦忆卷四)这种橘子我小时候常常吃,我的祖母她是塘栖人。橘以蜜名却不似蜜,也不因为甜如蜜一般我才喜欢它。或者在明朝,橘子确是甜得可以的,或者今日在塘栖吃“树头鲜”,也甜得不含胡的,但是我都不曾尝着过。我所记得,只是那个样子的:
橘子小到和孩子的拳头仿佛,恰好握在小手里,皮极薄,色明黄,形微扁,有的偶带小蒂和一两瓣的绿叶,瓤嫩筋细,水分极多,到嘴有一种柔和清新的味儿。所不满意的还是“不甜”,这或者由于我太喜欢吃甜的缘故罢。
小时候吃的蜜橘都是成篓成筐的装着,瞪眼伸嘴地白吃,比较这儿所说杭州的往事已不免有点异样,若再以今日追溯从前,真好比换过一世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