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萌16:“作家杯”第16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作品选
13327400000051

第51章 突然好想你

蓝天雨

苏州大学/大一

中心小学旁边的大排档是九筒镇的下晚时候最热闹的地方,这种口感鲜辣的热闹可以给卑微的人心一点归属,给寡淡的胃脏些许慰藉。这里号称是我赵海洋人生的第一个交际场,小学的时候周大凯在这里跟我借钱去打老虎机,现在他已经有了个卖猪肉的稳定职业了,他还要在这里跟我借钱去给他妈治病。可能他唯一进步的地方就在于他已经学会找一个打死我也不相信的借口来骗骗我。

周大凯这个人的酒量就跟他的头发一样可怜,两瓶雪花下肚就不跟我说人话了,可能是真喝多了也可能是文化程度实在太低,说他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他也没觉得我是在骂他。他拍了拍我的肩膀,就和白天下刀子之前拍他的猪肉的动作一样:“胖子不是我说你啊,你有的时候真的还不如女人讲义气,我要是跟杨朵借钱她肯定二话不说扔票子给我谁像你啊……”

“你说谁?”

“杨朵啊。”

“我呸。”

我是早就该晓得,不能跟女人讲义气。

当杨朵要无声无息地消失在我的生活中的时候,我并没有意识到这是什么可怕的事情。她摆摆手,对我说“死胖子回见啊”,我还翻了个白眼“哎呦喂谁要和你回见”,心里想着明天把她喊出来赶紧把刚刚斗地主时欠她的一顿大排档给还了。我还不知道我是真见不到她了,我还不知道电话这一头的“死丫头出来吃饭”只能换回电话那一头没完没了的忙音。而且再到后来,忙音也没有了,只剩下一个声音挺好听的姑娘跟我假惺惺地说对不起,说我拨的号码已暂停业务。

再也不见,原本是我和杨朵共同期盼了九年的事情。当我小学一年级把她的白色球鞋带绑在桌腿上,导致她穿着校服小裙子摔倒并且完成人生第一次走光的时候,这个小姑娘就摆出了泼妇的架势第一次对我喊出了“赵海洋我再也不想见到你了”这样的美好愿望,只可惜她那时候还不会说脏话,不然全班同学都可以见识一下她是有多大的本事,可以把九筒镇方言运用得多么精彩,简直鬼斧神工。而在第二天她领着她爸到我家鼓励我妈揍了我一顿之后,我也就和杨朵达成了共识,我再也不想见到这个女疯子。九年来,我们一直向着共同的愿望努力前进着,作弊、翘课、说谎、闹事,这姑娘是真豁得出去。说好了散伙的时候要好好喝一次。但是我没有想到她会这么不讲义气,当愿望终于达成的时候,她居然都不跟我庆祝一下,一个人一声不吭地就这样离开了。

我就知道没良心的人只想着自己偷着乐,对吧。

我承认这话说得酸了,一个大老爷们居然会对一个四五年不见的小姑娘念念不忘。言情小说里痴情的穿着白衬衫的男主角的手机里存着那一个烂熟于心却从未拨出的号码,像是最难忘的旅行之后留下的最痛的纪念品。但是想象一下如果换成我这穿着凉拖大裤衩、穿衣有肉脱衣还是有肉的真汉子形象,那真对不住了,好像把读者都给恶心走了。

杨朵的号码在第三次听到“对不起,您拨打的号码已暂停业务”的时候就已经被我删掉了,伴随着当年十五岁的我能挤出的最泄愤的一句平舌音开头的脏话,小灵通橘黄色的屏幕闪了两下,打了一个勾,告诉我已删除。这之后我不停地告诉我自己:赵海洋你删了杨朵的电话号码你一点都不后悔,你一点都不想她,这世界上比杨朵漂亮的姑娘多的是,比她温柔会撒娇的姑娘多的是,比她胸大的姑娘更是一抓一大把——你只不过是认识她太久了,都没有发现其实她的质量并不那么好,不,你是发现了,但是你也习惯了。

同样中了邪一样对杨朵的缺点自动屏蔽、对优点无限放大的不止我一个,毕竟她有着数量可观的前男友们,我认识她九年,她的男生从一号编排至九号,有的人她连名字都忘记了,但是总还是能把人脸和数字对上号——“嘿,胖子你看,那边买烤鱿鱼的是六号哎!”“妈呀二号怎么换了一个这么难看的小对象,出来喝奶茶还戴红领巾呐。”我开玩笑说:“你加把劲,初三毕业之前赶紧突破到十个。”她那圆圆的杏眼不屑地瞥了瞥:“已经十个了呀,你会数数么。”“啥?”“你是零号啊。”

周大凯讽刺我是最经久耐用的备胎,九年的风吹雨打日晒雨淋的折磨下我依然质量良好。我知道他是嫉妒我,他这个秃瓢连当备胎的机会都没有,每次他跟杨朵借个五十一百块然后乐滋滋地去赌,却老是拎不清到底是杨朵对他格外大方还是她从来不把那些公子哥的钱当钱。我记得杨朵和中心小学孙校长家的大公子分手的时候,扔了一个棕色的大麻袋给我,还跟我说“去去去拿去泡妞去”,当时我还没明白那两个交叉在一起的C是什么玩意,所以便慷慨大方地让我妈拿去买菜的时候用,结果我妈买完菜一脸疑惑地回家问我:“哎呦要死了你晓得吧,今天孙校长他老婆看到我哦,盯着我的包看了好久噢,还说什么‘呀这个A货仿得多真喏,我家有个真的不过被我儿子要走了’,哎呦那个表情就跟看神经病一样的噢,我不就是在里面装了个大白菜嘛。”

有人说只有那些有钱的和长得好看的人才有青春,才体会过青春期的疯狂、胡闹、发神经、后悔、酸涩和回忆。果真如此,那么或许我应该谢谢杨朵,让我有底气有资格证明这句话纯粹扯淡。

如果杨朵不再回来,那么或许以后我可以把她当笑话讲给我儿子听,然后教育他,千万不要搭上这样的姑娘,不然就算哪一天她转身就走,不再把你当人看,光是那几年的记忆就足够折磨你一辈子。

可我知道我是低估她了,她一定是存心的。

“喂,你哪位?”

“胖子快点开着你的保时捷来接我。”

“杨朵?”

“废话。”

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所有的久别重逢都是拿着表面光鲜的现实相互揶揄,相互攀比,相互证明“你看我有多不在乎你”以及“离开你我过得多快活”。似乎只有这样才可以弥补遗憾,似乎只有这样,那个那么甜那么美那么相信那么疯那么热烈的曾经就显得不那么可惜。

五年,意料之中,她变漂亮,和电视上杂志上那些女人没有区别的那种漂亮。现在的杨朵穿着小黑裙和细高跟鞋,两手拎着两大塑料袋的听装啤酒站在我家门口的台阶前,皱着眉头问我“哎死胖子,你不是开的保时捷么”的样子,就和五年前那个故意在宽大的运动校服里穿低胸小背心、偷偷涂了口红和睫毛膏、责问我凭什么看她男朋友不爽的姑娘一模一样。

“我是帮老板开车。你要坐保时捷你自己找大款去。知道你有那本事。”我接过她手里的啤酒然后在台阶上坐下,啪,易拉罐打开的声响。她撇撇嘴在我旁边坐下,拿过我手里的啤酒过去喝。“敢情您这五年白混了,到现在还是帮人家开车。还不如当初一起上高中去。”

“如你的意,你不是早就不想见到我了么。”

我突然感觉自己有一种怨气,那种很恶俗的、只有怨妇才有的不甘与委屈的怨气。是,她早就不想见到我了,她还回来干吗。此刻我多么希望她可以说一句“其实我很想你”,或者,“其实我没有不想见你”。哪怕是一点点的柔软和让步,哪怕是这么多年来她从未给过我的她的那种温柔。

我想我一定是疯了。

“是啊。我一点都不想见你。”她用着她一贯的说笑话的口气,“我妈让我回来看一下以前的旧房子,可能可以卖了。等会麻烦你带一下路,太久了不太记得。”

我曾经无数次地想象和杨朵重逢的情景,我想象自己会是多么成功、多么坚强,我想象自己可以变得强势,可以有压倒她的气场。我以为当我可以做到不在乎她的时候,就可以换成她在乎我了。我知道其实我是那么想让她在乎我,我也知道我异想天开,可我就是这么没出息。

“怎么样,大学过得好不好?”

“嗯。挺好的。”

“男朋友呢?”

“死了。”

有些话听起来很耳熟,原来是因为很多年之前真的听过。

我开门发现是穿着毛衣和裙子的杨朵,她脸色冻得发白,没有化妆,看起来像一张被揉坏了的白纸,我大概知道是什么事情,但是突然很想明知故问:“干吗,你的八号呢?”

“死了。”

她用牙缝挤出这两个字,不知道是因为气的还是因为冻的。我惊讶的是我居然自私地得意起来,我好想让她疼一次,她疼一次或许就可以离开那些男生了。“你他妈活该”这五个字,以及那个摔门的动作,三秒钟内在我心中翻腾、重复预演了许多遍——杨朵你活该你滚你别来找我,这一口压抑了八年的脾气,已经在喉口了,却又生生被她一个眼神给逼了回去,不忍心——她的疲惫、孤单、委屈,她的渴求温暖,像个委屈的孩子。

我觉得我上辈子一定欠她了,我输给她。我又输给她。

我在旧汗衫外面套了一件羽绒服,和她走在一月底大半夜冷得让人想骂人的马路上。她抬着头,脖颈暴露在冷风之下,头发吹乱了遮住眼睛又吹开了露出前额,她总喜欢像个傻瓜一样狼狈地维持着她可笑的自尊心和所谓的骄傲。

她的手机终于响了,打破寂静的那一刻就是她理智崩溃的那一刻,你可以看到在没有行人的马路上,路灯下,一个骂着令人皱眉的脏话、眼眶红透了眼泪花了一脸还非要冲着电话那头喊“老娘打死都不哭”,最后摔了自己的手机的女疯子、神经病。可是我多么想冲上去抱住这个神经病,然后骂她、吻她,告诉她我爱她。

不过,嗯,你猜对了,我没有。

周大凯喝多了的时候才有胆子骂我没出息,我虽然不愿意承认,但是在杨朵面前我的的确确是个一点出息都没有的人。我对自己说,当你真正爱上一个女孩的时候,你会发现,出息、面子、自尊心,都算个屁。好像这样说,我就可以舒服一点了。

我向来无法理解杨朵的爱情观,她总说:“是,我爱他,但是我更爱我的自尊心。”我试图反驳她,我试图告诉她她其实并不爱他们,但往往回复我的是一罐迎面砸来的啤酒或者一句:“放屁,死胖子你又没谈过恋爱,你有资格教育我?”

我想说,我是没吃过猪肉,可我都已经看猪跑了九年了。

穿着小黑裙的杨朵歪过头对我笑笑:“怎么,又想教育我?”

“不敢,我没那个资格。”我说完才发现我再一次在她面前变得弱势,想收回那句话但是已经没有办法,我都懒得再嫌弃我自己。

“你没资格,是因为你不敢。”她笑了,就像是小学二年级,她在我家发现我偷偷藏了很久的那个她丢掉的兔子橡皮,看着我窘迫、脸红、搞笑地解释的时候,露出的那种笑。很好看,但又让我很想抽她。

不,不是想抽她,我是想吻她。

突如其来的想法让我自己都吓了一跳,但是这似乎是十四年的记忆给我的回潮,失望、愤怒、压抑、怨恨,快乐和痛苦,冲动和克制,甘心和不甘心,那些已经过了太久而懒得再问出口的“为什么”、“凭什么”、“我到底算什么”,那些明明都已经忘记或者我以为已经忘记的感受全部涌了上来。我想我是喝多了。我呸,今天居然两罐就不行了。

“喂,死胖子。”杨朵拍拍我的肩,她脸红,估计是喝酒喝的,可是我也知道,她是那种看上去醉得不行了,其实意识比谁都清醒的人,她掏出我衣服口袋里的手机然后输了一串号码:“呐,给你了。明天带路,我看房子去。”

她站起身,稳稳当当地踩着她的小细高跟。

我问她:“走了么。”

她撇嘴笑了笑:“嗯,走了。死胖子明天见啊。”

我像挨了一拳,那个大晚上重复出现在我梦境里的画面再一次上演了,可是这一次它是真实的——五年前,她摆摆手:“死胖子回见啊。”

我该说什么好呢,我明明知道,她家的那幢老房子,在她离开的那一年就已经被她妈妈卖掉了;我明明知道,在这里生活了九年的人,不会不记得这个麻雀大的小镇里一成不变的道路。

我是不是应该拆穿她,逼她看清,逼她承认,到底是谁不敢了。这整整十四年,在乎的、想念的、受折磨的人明明就他妈不止我一个。

可是我早就习惯纵容那个最喜欢说谎的人了。

我说:“哎呦喂谁要跟你明天见啊。”我想我应该是笑着的。

她的脚步顿了一下,她还是走了。

身后的啤酒易拉罐一片狼藉,在昏暗的天色下,明晃晃的手机屏显得刺眼,那个“已删除”的勾号在五年的记忆里重叠,然后变得滚烫。

最怕此生已经决定自己过、没有你,却又突然听到你的消息。

点评

一个少年的爱情告白。沉痛,惨烈;缠绵,惊悚。像一张嘴角涔出丝丝血红的脸,却是微笑着的。爱情有多么浓烈,伤痛就有多么深长。

都说少女情怀如诗,事实是关于少年或者说男性记忆的青春小说,似乎总比少女故事更有穿透性和感染力。从哥特惨绿的维特,到侯孝贤《风柜来的人》、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都是。《突然好想你》无疑也属于这种类型。整篇文字流畅老练,一点点的痞气反衬出少年的青涩与纯真;迂回条约的叙述结构,更增添了回肠荡气之感。

作家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