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写作状态常常是这样:每当我结束了前一部作品的写作时,我的下一次灾难就紧接着开始。我会陷入一种深不见底的黑暗,一种阶段性的忧郁症,不愿说话更不愿出门。我坐着,或者躺着,闭上眼睛,与世隔绝。然后,黑暗在我的身边游走,飘移,许许多多钻石一样的光亮倏忽即逝。某些光亮爆发得比较长久,会持续几秒钟的灿烂,像节日之夜的一朵焰火。它就在我的心里驻下来了,慢慢地凝聚起周围更多的火花。黑暗越来越快地消失,花朵般的火焰遍地燃烧,让我的血液和思维跟着燃烧起来。这样,最先从黑暗中浮出来的光点就成了我下一部作品的内容。所以,很多时候,当我心跳着在书桌前坐下来,迫不及待打开电脑时,我的脑子里其实只有一团颤动的光亮,并没有清晰的人物和故事。我只有在进入十分具体的写作过程时,才能让那一团混沌逐渐成形。
《枕上的花朵》,我写到一半的时候还在迟疑,反反复复询问自己:我写的是什么呀?我心里想说的到底是什么?一直到三分之二的篇幅过去,我写到在墨尔本的公交车站看见华人老太太跟白人司机争吵,一方操广东话,一方操英语,双方根本不可能沟通,却照样你来我往吵得不可开交时,心里面咯噔地响了一下,蓦然间透亮起来。我知道我这篇小说的全部内容其实只表达了两个字:错位。语言的错位,认识的错位,爱情的错位,生活的错位。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放初始,一直到今天,我们身不由己地被卷进时代浪潮之中,沉沉浮浮,寻寻觅觅,得到的和想要的总是有着十万八千里的差距。
生活永远都不可能把完美的一面呈现在我们眼前,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生只能是悲剧。小说中“我”和女儿的无法沟通;余爱华对王强的一厢情愿;她和杰克父子的绞缠不清的状态;以及王强和他妻子、“我”和杰克、女儿和余爱华、余爱华和“我”、吵架的华人老太太和司机……所有这些两两相成的人物关系,都呈现着荒诞和混乱的状态,因其混乱而显出原生态的真实。
《玫瑰灰的毛衣》,写作的起因非常简单:有一次看一部外国电影,镜头里女主人公穿着一条玫瑰灰的长裙,从楼梯上款款走下。那种颜色真是特别,比玫瑰红淡雅高贵,又比普通的灰色多了梦幻和华美。我从此记住了那种颜色,从颜色又引发开许多的念头。那段时间我正好想写一部中篇,写我们这个时代的知识分子,他们是如何折腾自己,如何在社会中艰难寻找自己的位置,一点一点地将自己删削、变形,最后嵌入一个不大不小的规整空间的。他们的学识,抱负,能力,都注定了他们不可能忍受日常生活的平静和平庸。他们永远期待着前面有更好的风景,永远不满意身边周围凡俗的现状。直待他们在花样百出的折腾中把多余的精力释殆尽,弄出一副头破血流、身心俱疲的悲惨模样,生命才能从喧哗归于沉寂。我的脑子里之前已经有了一些人物的轮廓和故事,“玫瑰灰”的意象最大程度地激活了它们,使所有的人物和故事有了一个我喜欢的开端,最后成就了这部作品。
《梦逍遥》写的是一个男人的性幻想。实际上,每个人的心中或多或少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样的梦幻。没有人会对自己的婚姻生活百分之一百的满意,很多隐秘的念头是不可告人也不得被人而知的,它们是盘缠在身体中的蛇,不断地游走扭曲,咝咝作响,间或还要抬起头来四处窥探。人类拥有性幻想是一件好事,生命会因此而多了一种期待,一种充满奇迹的向往,一种激动人心的美妙。如果失去这样的想像,日子能够一眼看到头,活着也真没有什么意思了。
《玫瑰房间》和《危险游戏》写得比较早一点,前者写于八十年代未期,后者的发表距今也差不多快有十年了。我记得那段时间我特别喜欢写悲剧,所有我钟爱的人物在作品最后都是以死亡终结。我曾经怀疑是不是自己的心理状态出了毛病。其实不是,是我的生活太过风平浪静,潜意识里就总是盼望制造出惊心动魄的突变。两部中篇,表面看都是“爱情小说”,可我的初衷却不为写爱情。《玫瑰房间》写的是人际关系中的一种不稳定状态;《危险游戏》写的是婚姻生活里普遍存在的“厌倦”感。以爱情作主戏,仅仅为了方便构架故事,有助于推动情节的发展罢了。
我是写小说的人,我自己认为小说是精神鸦片,它能使人短暂地愉悦和兴奋,却永远都是于事无补。就像我写到的“枕上的花朵”一样,可以看着,欣赏。你不能指望它变成真实的存在,有触觉,有香味。但是我们又希望看到这些美丽的“花朵”,哪怕只能够每天枕着入梦,也是对我们脆弱生命的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