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你所想的那样,这只是个故事,一个跟杀手有关的故事。
那年我13岁,正值叛逆,甚至接近疯狂。
那时的自己,多么渴望来次死亡,一场轰轰烈烈且不失英雄的死法。
我寻摸着找个武器,正如那些个江湖侠士身上从不离了刀剑。而自己家除了菜刀也唯有那把小水果刀拿的出手了。
之所以不拿菜刀,是因为怕那个泼辣刁蛮的老母回来发现后;菜刀不见了,估摸那破锣的大嗓门真就能给你念叨了一晚上不停。
自己的家可能还算是完整的吧!?当然前提是哪天自己的酒鬼老爸回来睡觉了才算。而至于平时他没回来在哪里睡觉就真只有月亮知道了。
我拿了张报纸,把这把撑死了只有20公分的小水果刀包起来,放进了自己右裤口袋。
幸好的是自己的裤口袋真就很大,这一装进去都看不出任何痕迹。或许如果你是我那个时代过来的就会很了解,这种大口袋当时是种潮流。
打开房门,边走着的我边想着接下来要做什么。到底要怎么做,我才能完成自己的大业,然后哈哈大笑说道,“老子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路上的行人很多,多到低着头的我只能看到行走人的腿,却连脚上的鞋长啥样都没看清;大家你赶着我我赶着你的往前走,若想停留?可以,靠边站着就行。
这个时代,高楼大厦,车水马龙,灯红酒绿;而这些在人的眼里无不充满诱惑。于是,在这两者之间,便有了钱充当中介。大家开始往‘钱’跑,生怕慢了别人一步,甚至在别人比自己快一步的时候还要给人绊一脚。
我开始紧张,把手伸进了右裤口袋里,摸到了那把水果刀还在,心里略微有点放松。
我最终选择了靠边站,或许自己真就太小了。我迷茫了,或者换个说法说是,我迷失了方向。
我不知道自己该怎样走下去。甚至我杀人的心也动摇了。
我怕了,不知不觉的怕了行走着的他们,还有这个世界。
或许自己这辈子都干不成电视里演的那般见义勇为的英雄史。自己真就应该找个地方,选个黄道吉日,用那把结束过很多水果生命的利器,捅破自己的肚皮,让自己的鲜血去染红这大地。
奈何自己是个胆小鬼,不是小鬼子,也压根不崇拜所谓的武士道精神。所以对于一个只有十三岁的小男孩来说,无论是杀人还是被杀,砍头无疑是最好最快的选择。
以至于后来的我,依旧十分讨厌鬼子的那般切腹。当然我们不能否认这种做法的视角性很强,但无疑也是最蠢的做法。想想横竖切了几下都还没死,奈何生命强大此时反倒是种过错,死死挣扎,挣扎的死,让人看了实在揪心,想想还不如一刀砍了头来的实在痛快。
我盲目的走,却是没在去管什么方向。行尸走肉,心里大脑乃至全身无不藏满纠结。
你知道孩子的纠结吗?那是一种想吼却无力呐喊;自己握拳的手真就想朝自己的胸膛和脑袋砸去。
‘砰’的一声,就在自己身边响起。
如果不是亲身经历亲眼所见,纵你如何的说讲吹也不会有我当时的感觉。
一个人!
一个死人!!
就这般突然的砰的一声出现在离我不到一米的地方。
他身上的血甚至溅到了我的鞋上还有裤子。甚至我能感觉到我的额头上好像有滴滚烫正在往脸庞流去。
我彻底的傻了呆了说不出话了。这种强烈的冲击波无疑把人的脑神经全给扫断。
我想呐喊却喊不出声,插在裤口袋的手更是不住的哆嗦,即使自己拼尽全力的握着那把刀,却是依旧不能给自己带来些许安全感。
我慌了。看着那双睁着带有不甘的双眼,他躺着的地方越来越多的血流出。就好像一道绝望的红芒,刺眼,更多的是一种凄凉。
正如我这般的看客很多,多到这个死去的男人生前是什么身份都已知道。买了股票赔了个倾家荡产,说是老婆还跟别的男人跑了。
警察来的快慢,当真就和报警人数多少有关。这不这群围观者虽说看热闹的多,但好心报个警的人还是蛮多,要不这警车也不会五分钟不到就赶到。要知道平常的那些报警没个半个小时到,用他们的话讲,那是对不起这里的交通。
正如那些围观者议论那样,这人也就那情况,估摸着到时一个自杀也就结案了。
原本我是站着离死者最近的,况且身上还有血迹。按理说,我应该跟警察去警局录口供的。也许是看我还小,一个上了点年龄的男警察对我微微笑着说道,“孩子!你很勇敢。但是勇敢的人有时也会害怕。所以现在的你应该回家,告诉你的爸妈,你多么勇敢。他们听到一定会十分高兴的。”
那时的我,真的,第一次感觉到警察叔叔的笑容是那么的温暖!
也是从那一次开始让我感觉原来警察并不一定就是那般坏。我喜欢上对警察报以微笑,而这一切无疑源自于这次老警察对我的开导。而我这个对于警察报以微笑的习惯,在以后很多情况下都救过我的命,甚至无论是在那个国家都通用。
你觉得,当一个人愁眉苦脸的出去却一脸傻笑的回来,而且身上还沾染了血迹,会得到怎样的关怀和安慰呢?
我劝大家千万不要往太好的方向去想。因为在我走近家门的那刻,我便从傻笑的状态回过了神,我还是太天真了。
空气中莫名的多了一股冷意!不用想,一定是那个泼辣刁蛮的老母正苦大仇深的盯着家门口看。
我真就想不通,这个泼辣的女人怎么就会看上一个好吃懒做还带个拖油瓶我的酒鬼老爸?
也许正如那个古话说的,女人的心思谁能猜的着。
不用我再走近房子,她已经上来搜我的身。正如自己酒鬼老爸回家一样,不是搜她的身就是翻箱倒柜,反正他每次回来家里必然如同遭贼一般。
她摸到了那把用报纸包好的水果刀,拿了出来一下就把报纸扯了,露出了刀身。随即,便是给了我一个大嘴巴子。
我没哭,更没有什么解释。对于她这种人解释只是掩饰,掩饰不就是事实。我只是死死的用眼睛盯着她。
正如我看她不顺眼那般她一样看我不顺眼,接着又是两下重重的大嘴巴子。
我依旧死死的用眼睛盯着她,没有反抗,只因她还给了自己能够活下去的口粮。倘若不是有这点恩义在,这样的女人早就应该跟电视里演的那女的一样,被人挑断了手筋脚筋割了脖子,还被挖了心脏。
女人被看得相当不自在。洗过澡的她,直感觉自己抹过香的汗毛都根根诈起,就连那每次洗澡都要洗几遍的B。毛都开始一样。
她不知自己今天怎么搞得,还会被一个孩子吓到。原本想继续动手,毕竟这是家常便饭,只是看着这个眼神。她最终选择了回瞪,用她那按谁脸上都不能和谐的牛眼,然后用一种冷漠看笑话的语气说道,“等你爸回来,看他不揍死你。”
说完便得意的走了。而我,吃了自己那份饭,便回了房间。
活着,就要吃饭;而吃饭,是为了活下去,这样才能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