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军事扛步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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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赛马

每年春风和煦的第一天,我都会这样度过:一大清早我穿着睡衣,走到屋子外面,呼吸第一口新鲜空气。我发现车道、围墙、树木,屋顶都焕然一新。我微笑。天空一碧如洗,万里无云。嫩绿的枝桠柔和着我的双眼。我剪断一个树枝插到花瓶里,屋外静谧无声,只有几只喜鹊的啼叫传进耳里。我赤足走下台阶,把志刚叫出来看看。

春天是沈阳每个孩子最喜欢的季节,也包括我和志刚。理由很简单,因为我们真的不喜欢天寒地冻的环境。于我而言,春天就意味着万物复苏,不用去体会冬天的寒冷,可以开始一连好久和志刚嬉闹,然后早晨去电影院看电影,午餐再吃一顿拌饭。

当然还有一项古老的运动,赛马。在草地上赛马,抢到应有的标物。

对于那些可怜的孩子来说,春天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的玩耍,因为他们有一种自愿参加的辅导课程。据我所知,没有学生会愿意参加辅导班上课,当然是父母强迫他们去。幸运的,我爸爸从来不这样。我记得有个叫刘岩的家伙,住的地方跟我家不过几个路口。他的父亲可能是个什么工程师,我想。刘岩患有高度近视,总是戴戴一副超级厚实黑框眼镜——马有德经常欺负他。每天早晨,我从卧室的窗户看出去,他们家的佣人把花草浇灌好,再把车打着,好为他上学开路。我看着刘岩和他的父亲上车,刘岩穿着羊毛T恤和春天的外套,背着个塞满课本和铅笔的书包。我穿着天蓝色睡衣,看他们扬长而去,转过街道的拐角,然后钻回我的床上去。我将毛巾被拉到脖子上,透过窗户,望着北边春暖花开的景色。望着它们,直到再次入睡。

我喜欢沈阳的春天。我喜欢白天满天花朵轻轻洒落在我的脸上,我喜欢娇嫩的柳枝在我的头发上吱嘎作响,我喜欢感受春风的温暖,听春风柔软地吹过街道、吹过院子。但更重要的是,每逢林木繁盛,冰雪融化,爸爸和我之间的寒意会稍微好转。那是因为骑马。爸爸和我生活在同一个屋顶之下,但我们生活在各自的区域,骑马是我们之间薄如蝉翼的交集。

每年开春,沈阳的各个城区会举办骑马比赛。如果你是生活在沈阳的孩子,那么比赛那天,无疑是这个温暖季节更让人振奋的时候。每次比赛前夜我都会失眠,我会辗转反侧,双手借着灯光在墙上投射出各种动物形状的影子,甚至裹条毛毯,在一片漆黑中到阳台上呆坐。我像是个士兵,大战来临前夜试图在战壕上入睡。其实也差不多,斗马跟上战场有点相像。

跟任何战争一样,你必须为自己做好准备。有那么一阵,志刚和我经常自己选马行动。冬天开始,我们每周省下一点零用钱,投进爸爸从上海买来的瓷罐里面。到得冰雪融化、春暖花开的时候,我们揭开瓷罐头部的盖子,到市场去租一匹温顺而强力的棕马。我们每天花几个小时,和棕马练习起步,驯服马匹让棕马更加灵动地跳跃。再接着,我们当然还得自己准备马鞍。如果赛马是枪,那么戴有坚固的马鞍就是膛里的子弹匣子。我们得走到打铁铺,把坚固的马鞍放到马背上以防被别人踹倒失去重心,接着把马拴在树上,让它习惯新家伙。第二天,我们会把这为战斗准备的马匹缠绕在一个石墩上。等到雪花融化、春雨绵绵,沈阳每个孩子的身体上,都会有一些青紫的伤口,那是为了训练马匹留下的证据。我记得开学那天,同学们挤在一起,比较各自的战伤。伤口很痛,几个星期都好不了,但我毫不在意。我们的春天总是那样匆匆来了又走,伤疤提醒我们怀念那个最令人喜爱的季节。接着班长会吹口哨,我们排成一列,走进教室,心中已然渴望春季的到来,但招呼我们的是又一个幽灵般的漫长学年。

但是没隔多久,事实证明我和志刚训练马匹实在不行,骑马倒是好手。我们训练的马匹总是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难逃悲惨的命运。所以爸爸开始带我们去马场里买马匹。张飞是个近乎瞎眼的老人,以替人修鞋为生,但他也是全城最著名的马匹高手。他的小作坊在拥挤在沈阳的大道上,也就是沈阳最泥泞的北方那边。爸爸会给我们买一匹白马。如果我改变主意,求爸爸给我买个更大、更好看的白马,爸爸会买给我,可是也是买给志刚的。有时我希望他别给志刚买,希望他最疼我。

骑马比赛是沈阳古老的春日风俗。比赛一大清早就开始,直到仅剩一只胜出的马匹在土地上奔跑拿到标物才告结束。我记得有一年,比赛到了天黑还没终结。人们在人行道上,在屋顶上,为自家的孩子鼓劲加油。街道上满是骑马斗士,马匹时而猛进、时而怒放,目不转睛地听从指挥,力图不被击倒,以便击倒别的对手。每个骑马的人背后都有助手,帮忙收放马匹。我的助手是志刚。

有一次,有个多嘴的小孩,他家最近才搬到附近,告诉我们,在他的家乡,骑马必须严格遵守一些规则和规定。“你必须在指定的区域骑马,并且你必须站在马匹上。”他骄傲地说,“还有,你不能用脚踹别人的马鞍。”

志刚和我对望了一眼。让你吹吧。这个小孩很快会学到:中国人尊重风俗,但讨厌规则,骑马也是这样。规则很简单:骑上你的马,击倒对手,抢到标物。

不仅如此,若有马匹发现了标物,真正的乐趣就开始了。这时,该追标物的人出动,那些孩子追逐那个在秘处的标物,在临近的街区奔走,直到它出现在田里,或者在某家的院子里,或挂在石头上,或停在屋顶上。追逐十分激烈:孩子们蜂拥着漫过大街小巷,相互推搡,像西班牙斗牛士那样。我曾看过一本书,说起他们在斗牛节时被公牛追赶的景象。有一年某个邻居的小孩爬过脆冰,去河面标物,结果冰面不堪重负,他掉进了湖里,被捞上来时已经休克了,但他手里还抓着那件标物。如果抢标物的人手里拿着它,没有人能将它拿走。这不是规则,而是风俗。

对骑马的人来说,最大的奖励是在春天的比赛中捡到最后掉落的标物。那是无上的荣耀,人们会将其挂在壁炉架之下,供客人欢欣赞叹。每当满地的马匹消失得只剩下最后两只,每个抢标物的人都厉兵秣马,准备摘取此项大奖。他们会朝向那个他们预计马匹走向的地方,绷紧的肌肉蓄势待发,脖子抬起,眼睛眯着,斗志昂扬。当最后一只马匹被击倒,立即一片骚动。

多年过去,我曾见到无数家伙参与寻标物,但志刚是我见过的人中最精此道的高手。十分奇怪的是,在马匹找到之前,他总是提前找到标物,似乎他体内有某种指南针。

我记得有个暗淡的日子,志刚和我找一个标物。我跟在他身后,穿过各处街区,翻越墙头儿,侧身跑进狭窄的街道。我每次都是静静地跟在他身后,看着他的背影。

“志刚,等等我。”我喘着粗气大喊,有些焦急。

他转过身,挥挥手,道:“这边!”说完就冲进另外一条街道。我四处一看,没有任何有标物的痕迹。

“我们找不到了!好像不在这边!”

“相信我!”我看到他坚定的背影,也只好跟了上去,我不知道他哪里来的自信,他根本不需要停下来思考,只是低头向前奔跑,汗水浸透了他的衣服。我跟在他身后,显得很傻。我很羡慕他这种天赋,我驱动马匹,瞥见志刚又转进一条街道。我手忙脚乱地追随着他,嘴里喘着粗气。

我看到志刚最终停在一片稻田之中,他站在纵横交错的泥土路上,路的一旁种满了枣树。只见志刚找块石头坐下来,从兜里掏出糖果,津津有味地吃起来。

“我们在这干嘛?”我奇怪地问志刚,因为眩晕感到一阵接着一阵的恶心。

我在他旁边颓然坐下,躺在一层薄薄的泥沙之上,喘着气:“我们跑错路了,标物根本不在这个地方吧。”

志刚又吃了一块糖,道:“就在咱们周围?”

“你怎么知道的?”我问。

“我知道。”

“那你告诉我它在哪?”

志刚转过头,有些汗珠从他额头上流下来,“我骗过你吗少爷?”

那一刻我笑了,我把他搂过来,说:”我不知道,你会不会骗我。”

“我绝对不会骗你的,就算我死掉。”他带着愤愤的表情说。

“真的吗?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忠诚。“

“因为我只有少爷一个朋友啊。“

朋友,我的心里响起了一个声音,你顶多是我的一个下人,怎么算作朋友呢。不过我依然很舒服,就像上次他说要给我挡子弹一样。

“那我让你去跳湖死掉,你也会去吗?我怀疑。“我知道自己问的这个问题有些过分,甚至有些病态,跟我们拔掉苍蝇翅膀的游戏一样残忍,不过他是苍蝇,是我拿着剪刀的人。

他注视着我的脸,我们坐在那,两个男孩,坐在石头上,互相对视着,突然之间,我似乎发现志刚的脸变了,似乎又没有变。一张是一直在我面前的那张脸,一张是我从未见过的眼神,就在那清澈见底的眼神之下似乎看到了一丝未察觉的模样。这把我吓了一跳,随后,志刚眨眨眼说:”如果你真的告诉我为什么,我会的。“

我真的很难理解他为什么把我说的每句话都当真的一样。

”其实我真的怀疑,少爷你怎么可能会让我去死?”这个问题突然抛在我的I面前,似乎是在考验我。

要是我没有开始这个问题就好了。我勉强笑笑道:”别傻了,志刚,你知道我怎么可能会看着你死呢。“

志刚也笑了,不过他并非假笑,是真的发自内心从眼中透彻出来真诚地笑了。

我听见了马步声,叫喊声,很多孩子都朝我们这个方向来了。志刚从石头上跳下来,在石头底下的缝隙里,拿出了标物递给我,就在所有人到达我们这里的时候,就在他们站在我面前羡慕地看着我手里拿的标物的时候,那一刻,我觉得我就是胜利的王,我好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