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外溪边的大草坪。
“嗖!”
一阵寒意蹿上龙小花的鼻梁,迎面大风刮过,似乎有什么东西从她的眼前一闪而过。她抽动了一下鼻子,打算翻个身继续睡她的午觉,做她的美梦。今日的天气真好啊,不仅温暖宜人,还温暖宜虫,想是什么破虫子在她鼻头前跳呢。哎哟,待会儿就要去客栈上工跑堂苟且偷生了,再……再让她睡一会儿……
“姑娘,要白日做梦请另寻良处,可否?”
略低沉且绝对称不上温柔的男音滑进她的耳朵里,她微微将眼皮打开了一条细缝。哪个混蛋竟敢说她龙大小姐在白日做梦?她的愿望总有一天要实现的!
这细缝一拉开不打紧,可把她吓得骤然倒抽一口凉气,硬生生逼出一脸的冷汗。
只见一把寒光四起、通体透亮、银光闪闪的宝剑就插在离她鼻尖不过几寸的地方,入土三分,雪白的剑须正摇晃不已,剑气还震得几粒小石子开始拍打她的脸颊。
人一醒,听觉回归,她突然发现自己长年睡午觉的风水宝地已经被几个看起来就不是好人的黑衣人团团围住,而圆心正是她和那把宝剑呆着的地方。
“嗖!”
一道人影快速地从她身边闪过,迅猛地抽出那入土三分的银剑,雪白的剑须在被持剑人舞动剑身之际,毫不犹豫地给了她一个大嘴巴。
兴许是那人内力太猛,她硬是觉得被连抽了几个耳刮子,昏沉沉地捂着脸想要爬走逃命,可当她头重脚轻地站起身,却一个猛子往前栽,愣是对着那舞剑的家伙投怀送抱了去。
“姑娘,男女授受不亲,何故抱住在下?”那低沉的声音不自在地看着挂在腰间的多余物体。
她迎面望向了自己抱住的物体,一身黑袍黑衫黑裤,手持银剑,正皱着眉头垂下眼帘来打量她。不知道眼前的人用剑眉星目、神采飞扬来形容合不合适,她只知道她的喉头快速地分泌出两泡口水供她死而无憾地咽了下去。
其实男人长什么德行对她来说真的不重要,但是这气度、这武功、这大侠风范就够她口水横流了。
“大、大、大、大侠,可否请教芳名?芳龄?家中高堂可在?有无妻妾?我、我、我……不不……贱妾……不不……民女……不不……奴家……不不……”
“……姑娘有事指教可否待在下先处理完江湖事?”
“啊?哦哦哦,好好好,没问题!那我,不,贱妾,不,民女,不,奴家先站一边,等大侠先处理江湖事啊,嘿嘿!”
她贤惠地松了手,乖巧地往旁边站,却听见那群黑衣人碎碎念。
“老大,那个刚刚睡糊涂觉的蠢货抱住他了,不知道是不是一伙的?要连她一起砍了吗?”
“只要能夺下白家的家传宝剑,管他拿剑的是谁,照砍不误!”
“可是,主上不是说要暗访,不得走漏风声打草惊蛇吗?”
“你蠢蛋哇!把那臭丫头一起砍了,就不会有人走漏风声了!”
“说得也是!可这家伙武功好厉害,会不会是白家那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少主?主上说过,如遇白家少主,不得伤他。”
“呸!说你笨,你还不承认!你见过姓白的家伙会穿一身黑吗?而且,那白家少主不是一向自诩遇人三分礼让七分笑脸,你看这家伙有那样的气度吗?”
“对哦,他从刚刚开始就板着张脸。哇!老大,他杀过来了!”
“蠢蛋,都是你在这里废话那么多!弟兄们,上!”
邪不压正,这是亘古不变的定律。但是亘古没有告诉大家,正义到底是个啥玩意儿?可能所谓正义,就是形单影只、孤身长立。从来没听说几个坏人围着打一个正义使者能胜的,要不这英雄气概从何而来?至少在龙大小姐的观念里是这样。
于是,那几个除了流氓帮派造型到位,其他什么都不入流的黑衣人,自然是被帅帅的侠客大哥打得抱头鼠窜、哭爹喊娘、呼天抢地地落荒而逃。
临走前,还和所有的地痞混混一样,发扬了“打不赢就撂狠话”的优良传统:
“不管你这臭小子手上这把剑是从哪儿来的,你给老子记住,老子迟早会抢过来献给我家主上,到时候再把你剁成十八段,段段去喂狗,不同的狗!”
“……承让了!”大侠和地痞的风范果然不可相提并论。
“噗!”
“哇,老大被气吐血了!他根本没听老大讲话嘛,哪有被人骂拖去喂狗还说承让的?老、老大,你还好吧?”
“走走走,我们走!”
江湖事处理完,大侠银剑归鞘,提剑走人。
“恩公!黑公子!请留步!”
背后传来的声音拉住他的脚步,他回头瞥向方才那位与他“授受不亲”的姑娘,不太确定她是在叫自己。
“姑娘是在唤在下?”
“对啊!恩公!黑公子!”
“……在下不姓黑。”
“啊?可是……”穿一身黑,不姓黑那不是都糟蹋了吗?
“在下也非姑娘的恩公。”
“啊?可是……”那群三四五刚刚要砍她耶,虽然主要是为了收拾他,但是他好歹“顺便”救了她嘛。
“姑娘可在大龙门客栈跑堂?”
“啊?你认识我?这真是缘定三——”
“不,大龙门客栈各地分店的跑堂都穿得与你一般,挺好认的。”他瞥了一眼她胸口用来做代号的号码牌——1227,也就是龙家第1227个伙计。看样子,这小姑娘才刚上任不久,这龙家伙计的号码牌是根据辈分来的,早雇来的辈分高、资历老,号码自然靠前。这1227,实在不算有辈分可言。
“……”所以说,她鄙视制服,穿上制服搞得她一点儿特点都没有了,这下可怎么在大侠面前留下深刻印象?混蛋龙晓乙的破烂主意,谁规定跑堂的还要统一制服!
“既然龙姑娘是大龙门客栈的跑堂,可否请教,你家大当家——龙晓乙龙大当家何时回来?”
“咦?你、你找他干吗?”提到龙晓乙,她立刻警觉了起来。
那个家伙自从拜堂那日夺走龙家掌事大权,就一脚把她踢开,不多久便四处游走经商、开分店,已经有好几个春秋了吧,除了逢年过节现个身,对她示个威,让她知道这个龙大当家还活着,让她这个随时想夺回客栈所有权的正主儿招子放亮点、别惹他之外,他无事是绝不回龙家大门的。
“不瞒姑娘,并非在下找龙大当家,找龙大当家的乃我家少主,他与龙大当家私交甚密,今次特来拜访,可偏巧被刚才那些人觊觎少主的剑,这才由在下引他们至城外……”
少主?公的母的?
私交甚密?怎么个密法?密到怎样一个程度?能密过她这个前妻吗?
四周怎么突然荡漾出奸情的味道……
“黑兄!青山不改,绿水长流。久仰大名,今日一见,得偿所愿。真乃见面不如闻名,相见不如怀念,最好别再见面。”抱抱拳,转身走人。
“姑娘要走?”
“嗯。”不走?等他那个什么少主叫他的老相好一并来继续压榨她这个可怜的弃妇吗?
“姑娘可知龙大当家……”
“我不认得他,我从来没有认识长着一副好皮相、实则卑鄙无耻、人面兽心、欺凌玩弄弱小少女、霸人产业、毁人清白、抛弃结发妻子叫什么龙小蚁的禽兽。”她再次挥一挥衣袖准备走人。
“……是吗?”那为什么听起来她比那个“龙小蚁”的娘还清楚人家秉性?
“令堂的,烦是不烦!老娘都说不认得他了,离老娘远点儿!老娘要去上工了!老娘最讨厌随便搭讪的男人了!哼!”
“……”
龙大小姐显然忘记了是谁一见面就从“贱妾”自称到“奴家”,还由“恩公”叫到“黑公子”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