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心理学的故事:源起与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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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前科学心理学(13)

然而,人是不可貌相的,休谟不久即存下一笔钱来,可以专心地从事写作。他成年后创作的政治、经济、哲学、历史和宗教方面的著作给他带来了梦寐以求的名声。在法国,虽然他长得腰圆体胖,但依然是各个沙龙的座上宾,而且得到了伏尔泰和狄德罗的称赞。在伦敦,他在家里举办沙龙,并引来亚当·史密斯和其他自由主义思想家的光顾。大家一起高谈阔论,无话不说。

朋友和熟人认为他聪明,友善,谦逊,宽容,他也这么自视,此外,他还认为自己“宠辱不惊,激情充沛”(23岁时他使一位姑娘怀孕,37岁时屈膝追求某位伯爵夫人未果。这些小插曲证明,他至少在激情方面的确是充沛的)。虽然不喜欢斯宾诺莎,将其视作无神论者,但他自己归根到底也是一位怀疑论者。他因直肠癌而卧床垂死,此时,传记家鲍斯韦尔问他是否相信有一个来世。休谟的回答是,来世是一个“最不理智的幻想”。说到底,休谟是位彻底的启蒙主义者。

休谟写作《人类天性论》的主要目的是开拓一套基于“人的科学”的道德哲学,其实他在这里指的就是心理学。为此,他致力于建立一套有关人类激情和我们对激情的看法的理论,这要求他了解我们的思想来自何处。他以一位真正的经验主义者的方法来探索这个问题:“因为有关人的科学才是其他科学惟一坚实的基础,因此,我们能够赋予这门科学自身的坚实基础,就必须是经验和观察。”

休谟大量引用和批评其他人的作品,他更多依靠的是自己的内省式观察。作为一位彻底的经验主义者,他不容分说地排斥关于非物质灵魂的本质的所有问题——灵魂就是对笛卡儿来说一度非常重要的那个会思想的“我”——他宣布,灵魂的本质是“一个难理解的问题”,根本不值得讨论。他对这个有意识能力的自我的看法建立在对他自己的思想过程所作的仔细观察这一基础之上。他认为,思维完全是由感知构成的:

当我以非常私密的态度进入这个我称其为“自我”的东西里面时,我总是会不小心地跌落在这个或那个特殊的感知上面,或冷或热,或明或暗,或爱或恨,或痛苦或快乐……我斗胆妄言,全体的人类莫不如此。他们也不过产生一大堆不同的感知而已。

休谟在“印象”(即他表示感觉或知觉的用词)和“思想”(同样是经验,但实体不在场,比如在回忆、思考或梦中)之间作了区分。跟洛克一样,他认为,这些简单的元素是一些复杂和抽象的思想形成的构件。但以什么方式呢?在这里,他远远地走在洛克的前面。必须有个“联合的原理”,他推想,这个原理应采取三种形式:“质性,即联想得以产生、思想借以从一个概念传递至另一概念的东西,表现为三个部分,即时间和空间上的相似性、连续性及因果性。”

通过这种联想,或通过上述三种质性合并而来的思想,在休谟看来是思维的基本原则。它们对思维运作的重要性可与地心引力对星球运动的重要性一样。他甚至还把联想称作“某种吸引”,可使思想互相连接起来。因此,在联想这一点上,他比洛克的认识要深刻得多,因为洛克在依靠联想时,主要是解释思想之间不正常的连接,并不认为它是普遍的心理过程。

本书写到这里为止,休谟的理论完美无缺。然而,尽管休谟确信自己已经找到了思维基本的科学法则,但他对联想的三种力量之一的因果关系的解说,却削弱了这门科学的基础。他并没有像其他人那样宣称没有因、果关系的存在,他的争辩是,我们无法直接体验因果关系,因而不可能知道它是什么,甚至也无法证明它是否存在。我们只知道,一个现象好像总是,或几乎总是,紧跟着另一个现象,因此我们推断,是第一个现象引起了第二个现象。可是,这种推断只是基于对两种现象之间的联想而产生的某种期盼:

因和果的想法是从经验中得来的。它告诉我们,这些特别的物体,在过去的所有例证中,一直都是彼此联系在一起的……我们所有涉及因果关系的推理,都不过是从习惯中得来的,而非来自其他东西。

因果关系只不过是思维的习惯。我们没有,也不可能,以基本的感官感觉来体验或感知它;我们只知道,当一件事情发生时,另一件事情也可能发生。但是如果我们相信事情总是这样,就可能会犯错误;我们只能推断,当甲发生时,乙有可能接踵而至。

休谟做出结论说,我们之所以相信因果关系的存在,相信外部世界的存在,并不是因为我们真正知道它们的确存在,而是因为他所提出的怀疑观难以令人信服:

不管依靠什么方法,要为我们自己的理解或为我们的感觉而辩护都是不可能的……当怀疑的疑团很自然地从对这些主体深刻而缜密的思考中升起时,我们越想越会产生更多的怀疑,不管是肯定还是否定。粗心大意或漫不经心都可能给我们以补救措施。因为这个碌因,我完全依靠它们。不管读者此时的观,点是什么,我都想当然地认为,我可以仅用一个小时就使他相信,既有一个外部世界,也有一个内部世界。

休谟对因果关系概念的摧毁性攻击在科学史上具有重大的意义,尤其是在心理学史上。这是因为,在心理学努力成为科学的征途中,它一直都在努力地发现心理的因果法则。休谟时代和后世的一些心理学家相信,心理学不可能得出因果解释,因而就应该只对付相关关系——即两件事情会持续同时发生或先后发生这样的可能性。

可笑的是,休谟视为他的道德系统的基础的经验主义和联想主义,一直保留到今天,但他的道德系统,即温和的功利主义,却早已成为过眼烟云。

经验主义一联想主义学派

经验主义一联想主义心理学处理的是灵、肉二元论和先天思想理论中的一些棘手问题。然而,在所有的科学门类中,任何解答旧问题的新理论通常总会提出新的难题。这种新的心理学理论不仅导致了主观主义,产生了对因果有效性的质疑,而且,因为它否决了感知和联想的思想过程,因而也无法对像意识、推理、语言、无意识思维、问题解决和创造性等高级心理现象,发表任何高见。实际上,作为动物心理学的一种理论,它最终以某种稍稍不同的形式,证明了自己的实用性。

它对思维如何形成抽象概念进行了最简单的解释,对于那些来自知觉的概念,比如平等,可谓非常圆满,可对于没有感觉基础的概念,如美德、灵魂、非存在、可能性、必然性或在几何学上一个点的非度量性等的解释,则无法令人信服。

再说,除了霍布斯对神经冲动的原子论提出猜想以外,新的理论似乎忽视了心理现象中的生理学因素,因而无法解释反射反应,更不用说所有构成人类大部分日常行为的自主反应。

从洛克的时代开始,一大批经验主义一联想主义者,大部分在英国,一直在努力解决这些问题。然而,他们进展甚微——如果说曾经有过什么进展的话。不过,他们的部分工作却代表了探索未知事物的无畏精神;如果说他们还没有跨越一无所识的海洋,他们当中的一些人,至少对附近的海岸线进行了极其重要的标识。

大卫·哈特利(David Hartley,1705~1757)即是其中的一个标志者。作为一位学者型医生,他在洛克所做工作的启发下写出一部长篇大论——《对人的观察》(Observations on Man,1749),畅论联想主义。尽管他没有提出任何有创见的高论,但他对主题的处理却是有组织和系统化的,因而,伟大的心理学史学家艾德温·G·波林(Edwin G.Boring),说他把联想主义变成了一个“流派”。

另外,作为一位医生,哈特利敏锐地意识到洛克省略掉了生理学。在讨论每一种现象时,他总是首先使用的是心理术语,然后再用生理学的术语解释一遍,旨在表达一种更为完整的心理学概念。这是可敬可佩的努力,但不幸的是,在18世纪中期,他所提供的神经生理学大部分是想像中的。他从牛顿物理学中得出一种假想,即外部物质的震动必然引起神经里面一些极微粒子的震动(他肯定地宣称其必定为固态,而非空心)。这些震动产生出微型的对应物,即“震子……也就是思想在生理学上的对应物”。这些完全是他想像中的虚构之物,不过比起笛卡儿的空心神经和活力论来说,似乎更接近真理一步。

此外,他的假说还使联想主义者继续津津有味地探求心理现象中的物理基础。

在苏格兰,托马斯·里德(Thomas Reid,171O~1796)、杜格尔德·斯图尔特(Dugald Stewart,1753—1828)和托码斯·布朗(Thomas Brown,1778—1820)等大学教授和长老教会学者们,全都参与了对联想主义的修正,以使其更适合信徒们的口味。他们感到,它尽管得到洛克和休谟的解释,但还是过于机械,而且对人的人性是一种污辱。另外,休谟对因果关系和外部世界所持的怀疑主义态度,对宗教教条也是冲突的。这三位学者因而试图改良联想主义,增补内容,以修补失误。

他们对洛克、贝克莱和休谟的回答简单得异乎寻常:主观主义和怀疑主义与常识不符。所有国家、所有年龄的人,都相信外部世界的存在,也相信因果关系的存在,因为常识使然——这也正好是约翰逊博士通过踢石头所表达出来的观点,虽算不得响当当的科学结论,却也至少不会对科学造成任何伤害。

里德还提出一个不错的看法,即联想的简单法则不足以解释复杂的心理功能。因此,他修正并扩大了心理能力这一古老的概念——特殊的先天能力——并列出几十个定义。此后的心理学家将花费很大力气来要么证明,要么反驳这些能力的存在。

布朗对联想主义做出的贡献虽小,却非常具体。他提出,有“暗示”(联想)的原初法则和第二法则,而后者在特殊情况下会改变前者的运作。因此,“冷”这个词可能在此时此地引起“暗”的联想,但在彼时彼地,却又可能产生“热”的联想。然而,这一非常有价值的见解一直受到人们的漠视,直到一个世纪后实验主义方法的出现。

詹姆斯·密尔(James Mill,1773—1836)是位社会理论家、功利主义哲学家和新闻记者。他在《人类意识现象分析》(Analysis of the Phenomena of the HumanMind,1829)一书中提出了自己的联想主义观点。他没有去扩大这种理论,而是对它进行了惊人的简化。他说,只有两类心理元素——感觉的和思想的——还说,所有的联想都来自一个因素,即邻近,即两种体验在时间上的同时性或接近性。复杂的思想只不过是一些简单思想的连接而已;“所有的事物”这个想法不是一种抽象,而是一个人全部的简单和复杂想法的简单汇集或积累。罗伯特·沃森说:“这就把联想作为一种教条带入了逻辑、机械和分子简洁性的最低程度。”20世纪一些著名的行为主义者,听上去似乎与密尔在认识上一脉相承。

约翰·斯图亚特·密尔(John Stuard Mill,1806~1873)是詹姆斯的儿子。他主要是位哲学家,尽管在《逻辑》(1843)和《对威廉·汉米尔敦爵士哲学的省查》(1865)两书本中,也曾讨论过心理学。在心理学中,他的主要作为是把其父砍去的许多东西,尤其是有关复杂思想形成的某些假设,再次归还给主流联想主义。跟老密尔不一样,他认为,这些复杂的思想不仅仅是一些简单因素的汇集,而是这些因素的融合,就像一些化合物一样,其特性与其各个组成部分并不一致。与之相应的是,他说,联想的法则并不能告诉我们复杂的思想来自何处,也不能告诉我们它们是如何构成的;我们只能从经验和直接实验中知道这些东西。因此,小密尔的贡献主要在于及时校正了联想主义的航向,使其踏上实验心理学的坦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