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学校学生的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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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学生管理制度(3)

(7)要准时进入考场,不得提前交卷。

(8)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交卷,否则按无故缺考论。

(9)要保持考场内的清洁、卫生。

违反上述规定,按考试作弊论,学校将给予以下处罚:判违纪学科为零分、通报批评、大会检查、给留校查看以上纪律处分,并将情况邮报家长。

要严格按考试程序和要求答卷。

(1)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涂写姓名、考号以及考试科目。

(2)考前5分钟发卷,学生要检查试卷页数及试题印刷有无问题,然后在主观试卷的指定位置上填写姓名、考场序号和考号。若姓名、考号漏填、漏涂、涂错一律视为零分。

(3)涂卡必须用2B铅笔,涂点要黑、要满。

(4)考试起始的铃声响后,方可答卷。

(5)装订线内不准答题,否则无效。

(6)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要立即停止答卷,坐好以等待收卷。收卷时,每排最后两名同学,一人收卡,一人收主观卷,不得漏收、误收。待监考教师清点无误后,经允许,方可离开考场。

考试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反思平时学习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学习计划和学习方法,以便在原有的基础上再上一个台阶。

11.中学生奖惩制度

奖励内容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奖励:

(1)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显著者。

(2)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敢于向不良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者。

(3)尊老爱幼,乐于助人,拾金不昧,在师生中或社会上产生良好影响者。

(4)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者。

(5)积极参加各种竞赛,成绩优良者。

(6)有其他先进事迹者。

奖励方法

(1)口头表扬。

(2)通报表彰。

(3)颁发奖品、奖金。

(4)授予各种荣誉称号,并报请上级机关给予嘉奖。

(5)学生受奖励情况一律填入学生学籍档案,并通知学生家长。

学生处罚办法

学生违反学生守则,违反校规、校纪,给予的处分大致有: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学籍等。

(1)批评教育

①发现学生不尊重师长,不遵守校规校纪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

②班主任对因有较明显的违纪而对学生进行的批评教育,应记录在班级日志和学生素质情况汇报单上,并记录学生的改正情况。

(2)警告

①受批评教育一学期累计超过10次以上仍无收效者。

②严重违纪,打架斗殴、小偷小摸等不良行为经教育帮助无悔改者。

③严重损坏公物而隐瞒不报者。

④一学期旷课累计6节以上15节以下者。

⑤观看不健康的书报和录像屡教不改者。

⑥警告由班主任上报材料,年级组长确认,报教导处备案,并口头通知学生家长,记入本人学籍表。

(3)记过

①经警告后仍无效果者。

②不遵守社会公德,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者。

③传播不健康书刊、录像者。

④学期内旷课累计15节以上者。

⑤记过以书面形式进行,由班主任上报材料,年级组长签署意见,政教主任批准,全校大会宣布,并书面通知学生家长。

(4)记大过

①经记过教育后仍无效果者。

②发生严重的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在学校和社会上造成很坏影响者。

③旷课一学期累计30节以上者。

④记大过由教导处上报材料,校办公会讨论,校长批准,张榜公布,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处分后,考察期为一学期,如受处分者在考察期内有悔改表现或有明显进步,可酌情降低一级处分或撤销处分。

(5)开除学籍

①经记大过后仍无效果者。

②打架斗殴致他人伤残者。

③严重破坏国家财产,扰乱社会秩序者。

④因犯罪受到治安部门拘留者。

12.中学生奖励条例

“三好学生”条件

自觉执行《中学生守则》,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起到作用,并能在全面提高素质的基础上发展特长。

(1)思想品德好

①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注意学习时事政策,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②热爱集体,关心他人,主动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

③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具有艰苦奋斗和勇于奉献的精神。

④有正确的劳动观点和良好的劳动习惯,积极参加各项劳动(学校劳动、公益劳动、家务劳动、劳动技术课及社会实践活动等),每年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不少于16次,累计16小时。

⑤具有正确的审美观点和健康的生活情趣。

⑥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与不良现象作斗争。

(2)学习好

①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注意发挥自己的特长和创造精神。

②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方法,学习成绩优良。

“成绩优良”指:政治、语文、外语、数学四学科年总评成绩优秀(85分以上),其他各学科年总评成绩良好(70分以上)。

(3)身体好

①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课外文体活动。

②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心健康。

③体育成绩优良(体育课成绩按综合评分法计算),或具有专长,在市区体育竞赛中成绩突出(指得到市区批准的竞赛)。做到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锻炼,体育课成绩可酌情考虑。

优秀生

优秀生是三好生中思想品德行为表现突出的个人。学校对“优秀生”颁发奖学金。

“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基本符合三好学生条件

①“思想品德好”和“身体好”均达到“三好学生”标准。

②学习成绩良好。政治、语文、数学、外语四科中学年总评成绩有两科成绩优秀,其他各科均可为良好。

(2)热心社会工作,具有较高的群众威信和较强的工作能力。有较好的工作效果和较突出的工作业绩。

(3)是非分明,讲正气、讲原则,并在各项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必须是班(班委会、团支部)、校(团委会、学生会)级的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条件

(1)班集体建设和管理目标明确,并做到人人皆知。

(2)干部队伍强。班委会、团支部在班级中能起到核心作用。

(3)积极开展教育活动。每学期应有质量较高的教育活动或主题班会两次,且每学年有主题班、团会在学校评比中获奖。

(4)学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气氛浓厚,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逐步提高。

(5)学生能形成较好的自觉锻炼的风气,认真上好两课两操。

(6)班集体有正确舆论,同学是非清楚,班风正。

(7)学生模范执行各项校规,校风评比成绩较好,无严重违反校规行为。无吸烟学生。

(8)有团结协作的人际关系。同学之间、师生之间、班级之间团结好。

(9)积极参加学校、年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社会实践、军训、劳动及其他各项教育活动,无事故。

(10)定期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效果好。

优秀个人和团体

“优秀团员”、“优秀团员标兵”、“先进团支部”条件:

(1)“优秀团员”条件

评选标准:

①思想品德好

A.爱祖国,热爱团组织,关心集体,热爱并积极参加各项劳动;理解、体贴父母;尊重老师的劳动,理解教师的疾苦;团结、帮助、关心同学。

D.遵守校规校纪,诚实正直,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

C.模范作用好,联系群众,做群众的知心朋友,对工作积极热情,认真负责。

②学习好

A.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刻苦努力。

B.学年各科成绩总评全部达到良以上,政治、语文、数学、外语四科之中有两科为优。

③身体好

A.坚持锻炼身体,自觉上好两课两操。

B.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活动,体育成绩优良或达到国家规定的锻炼标准。

④组织观念强

A.在学校一日生活中起模范作用,积极、主动参加团组织活动,坚持佩戴团徽。

B.模范遵守学校学生行为规范。

(2)“优秀团员标兵”条件

“优秀团员标兵”是优秀团员中思想、品德、行为表现最突出的个人。设五项标兵: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干部标兵,学习标兵,关心集体标兵,体育锻炼标兵。

评选措施:

①“五四”青年节前,支部组织全体团员讨论、推选,被评选者必须得到本支部二分之一以上团员的提名。

②所评选的优秀团员人数为支部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③所评选的优秀团员必须征求班主任及有关老师的意见。

④团委会对被评选上的团员颁发优秀团员证书。

(3)“先进团支部”条件

评选标准:

①团支部领导班子健全,分工明确,在班级思想建设中起核心作用。

②坚持正常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开展批评自我批评。

③组织生活内容充实,形式新颖多样,富有计划性、目的性、思想性、群众性、系列性。

④组织发展工作有计划,深入细致,坚持三级谈话制。

⑤团员模范作用好,严格遵守学校的学生行为规范。

⑥学习气氛浓厚,一半以上的团员学习成绩优良。

评选措施:

①凡基本符合上述评选标准,皆可评为先进团支部。

②以各年级为单位根据上学期支部工作总结及本学期工作情况,评选本年级先进团支部。

③团委会听取支部汇报,征求有关方面意见进行考核。

④团委会对被评选上的支部颁发先进团支部证书及奖金。

6.被评为各项学生荣誉者,除征求同学意见外,应征求各部门老师意见,学生在班内和在学校其他方面的表现应当保持一致性。

13.学生仪容、举止和个人卫生制度

仪容

(1)头发要整洁,男生发长不得超过两指,帽沿下头发不得超过1.5厘米,不剃光头,不准留大鬓角和胡须。女生只许剪运动发型,两侧发长不得超耳上廓,前额发长不得过眼睛,脑后发长不得触衣领。

(2)学生在校内不准戴耳环、项链、领饰、戒指等饰物,不准描眉、涂口红、擦胭脂、染指甲;不准戴有色眼镜,不准纹身,不准染发、烫发、打摩斯等。

称呼与举止

(1)学生见到校领导、教官、教师和其他教职工都应问好或敬礼。

(2)要礼貌称呼。同学之间可称姓名,不允许乱起、乱叫绰号。对学校教职工要通称老师,对校领导可称其职务,对外来统称“客人好”

(3)学生听到教师呼唤时,应立即答“到”。面向教师自行立正,在领受教师指示后,要回答“是”。

(4)在进入教师房间、上课或集合迟到或因故出入列时,要敲门或喊“报告”,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5)学生在室内脱帽时,帽子要根据有关规定放置。

(6)学生必须举止端正、精神振作,姿态良好。不准袖手、背手、将手插在衣袋,不得边走路边的扇扇子、吃东西,不得搭肩挽臂。

(7)节假日离校外出时,要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学校的声誉,乘坐车、船、飞机时,要按秩序上下,不准争抢座位。主动给师长、老人、儿童、孕妇和伤残病人让座,不准拥挤,更不准聚众斗殴。

(8)参加集会、晚会时,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顺序出入场、不迟到、早退。

(9)每学期开学第一天或每周一学校举行升旗仪式,全校师生列队参加,队型应保持整齐、严肃。当升国旗时,全体人员应立正,位于指挥位置的指挥员行举手礼,其他人行注目礼。

个人卫生

(1)要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饭前便后洗手,不吃不洁净的食物,不喝生水,暴饮暴食;勤洗、晒衣服、被褥;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等;严禁吸烟、喝酒。

(2)学生患病应及时将病况报告班主任,经批准后通知家长接回就医。发生传染病和重病时,必须离校就医,经医院确认病愈后,方可返校。

(3)每学期开学前,学生应进行肝功化验,开学第一天要将化验单交给班主任,未带化验单者不允许进入校门,并按旷课处理。患病期间不得到校。

(4)保证卧具干净,枕巾、床单每半月洗一次,被套每月洗一次。

14.学生操行管理学制度

操行要求

学生要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辽宁省中小学礼仪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言行举止符合一个学生的标准,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

操行管理

(1)全校教职员工均有权、有义务根据自己的工作性质依据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对学生实施正当教育,政教处定期不定期对学生进行帮教。

(2)管理人员依据操行要求对学生操行实行扣分、量化考核,每一项扣分都尽可能落实到人,政教处将下发违纪通知单给班主任以便共同登记、存档。

扣分标准:一般违纪行为给学生扣1分,比较严重的和特殊时期的违纪要加倍扣分,点名批评扣3分,警告处分扣10分,严重警告扣13分,记过扣16分,记大过扣20分,留校察看扣25分。

(3)凡学生受到学校处分,一律向家长邮寄处分通知单,通知家长到校。

(4)对屡教不改的学生,经领导批准后由班主任通知家长到校沟通。

(5)对学生操行评定学校将依据教育法和学籍管理规定严格执行,严肃操作!

违纪处理

学生在校读书期间,有下列违纪行为者,学校将严肃处理。

(1)跳墙、爬越大门出校者;

(2)在校内任何场所吸烟、喝酒者;

(3)有偷盗行为者;

(4)在校内赌博者;

(5)侮辱、谩骂管理人员者;

(6)进酒吧、网吧、台球厅、电子游戏厅、录象厅、舞厅者;

(7)谈恋爱者;

(8)校园内随地便溺者。

学生在校读书期间,有下列违纪行为者,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1)佩带手机、传呼机等通讯工具者。将文曲星、掌上电脑、复读机、随身听、游戏机等游戏、娱乐工具带入校内者,将予以没收并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2)学生在假期当中不能遵纪守法,严重损害学校声誉,受到公安部门拘留以上处罚者,学校将作出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