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二支配人体。
十二支配身体:子为耳,丑为胞肚,寅为手,卯为指,辰为肩、胸,巳为面、咽啮,午为眼,未为脊梁,申为经络,酉为精血,戌为命门、腿足,亥为头。
十二支配脏腑:寅为胆,卯为肝,巳为心,午为小肠,辰戌为胃,丑未为脾,申为大肠,酉为肺,亥为贤、心包,子为膀胧、三焦。
十二支化合
一、十二支六合。
子与丑合化土,寅与亥合化木,卯与戌合化火,辰与酉合化金,巳与申合化水,午与未合,午为太阳,未为太阴,合而为土。
十二支六合之运用,第一是用在四柱中,即人的出生年、月、日、时中的天干地支的排列中。如出生的年月日时中,地支中有子与丑,就是子与丑合,有寅与亥二支,就是寅与亥合。相合者,为合好之意。
相合,又有合中有克,有合中有生。合中有克者,是先好后坏,先热后冷,先合后分。有的夫妻关系,或朋友关系,开始很好,后来闹离婚,或朋友关系破裂,就是因为四柱中有合中有克的信息标志。如子与丑合,卯与戌合,巳与申合。子为水,丑为土,土克水;卯为木,戌为土,木克土;巳为火,申为金,火克金。此为合中有克。
合中有生者,不管是夫妻关系,还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越合越好,越来越好,这也是四柱中有合好的信息标志。如寅与亥合,辰与酉合,午与未合。寅为木,亥为水,水生木;辰为土,酉为金,土生金;午为火,未为土,火生土。故为合中有生。
二、十二支三合局
申子辰合化水局,亥卯未合化木局。
寅午戌合化火局,巳酉丑合化金局。
三合化局有吉有凶。他生者为吉,化克者为凶。现举例如下:
化生:假设庚申年、乙酉月、甲辰日、甲子时生人。四柱中金旺,木处死地,日支辰土又克时上子水,日干甲木和月上乙木、时上甲木受克无生,是凶象。但四柱中有申子辰合水局,又得年上庚金,月上酉金生水,故有水生木之喜,为受克得救,此为申子辰合水局化生为吉。
化克:假设庚申年、戊子月、丙午日、壬辰时生人,四柱中水旺,丙火日干处死地,又受柱中旺水之克,已是大凶之象;而且四柱中又有申子辰合水局,进而克日干丙火(午也如此),丙火有克无生,受克无救,则是凶上加凶。此为三合化克,定为凶局。
十二支三合局是生、旺、墓三者成局。水长于申,旺于子,墓于辰。故申子辰合水局。木长生于亥,旺于卯,墓于未,故亥卯未合木局。火长生于寅,旺于午,墓于戌,故寅午戌合火局。金长生于巳,旺于酉、墓于丑,故已酉丑合金局。三合局力量次于三会局。十二支三合局只合四行,为何无土局?《三命通会》中有:“五行不言土者,四行皆上成局。万物皆藏于土故也。”若辰戌丑未全,自作土局论。
三合局中必得三字全者才能成局,少一字者则不成。但少一字者可以半合局。半合局分为生地半合和墓地半合两种。
生地半合局:亥卯半合木局,寅午半合火局,巳酉半合金局,申子半合水局。生地半合局,其力次于三合局。
墓地半合局:卯未半合木局,午戌半合火局,酉丑半合金局,子辰半合水局。其力量次于生地半合局。
凡四柱中得三合六合者,主人形容姿美,神气安定,心地平直,聪明能干,周旋方便。如与日元相生合者,办事多遂,多艺多才,言和貌悦,不生是非,更有福神贵人,终生福厚,但好出凶事。
三合六合克身者,更有凶杀相并者,动多招损,凶事勾连,有惊暴之灾。
合为死绝者,主人有为但难遂意,精神俗陋,招人鄙薄,志卑量窄,爱小人恶君子,一生下贱,凡事少称怀。与建禄合者多横财,得意外名望之福。若与正印贵人合,得天恩贵人提拔之福。与食神合,衣禄丰盛。与元辰大耗合,主无礼貌,言清行浊,亲小人侮君子。与咸池并,主奸恶私通,****不良,贪污。
三合六合,男合主秀,女合多淫,故妇人忌合。
三合局化财为财旺,化官为官旺,化印为印旺,化杀为杀旺。总之,化吉为吉,化凶为凶。
三、十二支三会局。
寅卯辰三会东方木,已午未三会南方火,申酉戌三会酉方金,亥子丑三会北方水。
三会局力量大于三合局,因其会一方之气。
十二支刑冲克害
一、十二支相冲。
子午相冲,丑未相冲,寅申相冲,卯酉相冲,辰戌相冲,巳亥相冲。
相冲实为对冲,在八卦图上可以看出,卯为木在东,酉为金在酉,午为火在南,子为水在北,其他支也如此,都是处在互对的位上,故又为对冲。相冲为相克之意,凡四柱中逢冲有吉有凶,冲去福神者为凶,冲去克神者为吉。
六冲,是五行相冲相克,除了地位对冲,还有支中行藏冲克之义。子午相冲,子中癸水克午中丁火,午藏己土克子中癸水。丑未相冲,导右辛金克未中乙木,未中己土、丁火克丑中癸水、辛金。寅申相冲,寅中甲木克申中戊土,申中庚金、壬水克寅中甲木、丙火。卯酉相冲,酉中辛金克卯中乙木。辰戌相冲,辰中癸水克戌中丁火,戌中辛金克辰中乙木。巳亥相冲,巳中庚金克亥中甲木,亥中壬水克巳中丙火。
六冲中,子午相冲,子水冲克午火,而午火只是有冲无克。卯酉相冲,酉金冲克卯木,而卯木只是有冲无克。寅申相冲,申金冲克寅木,而寅木只是有冲无克。巳亥相冲,亥水冲克已火,而巳火只是有冲无克。
相冲在四柱中有相监相冲和隔位相冲,有顺冲有倒冲。
假设,丙子年、庚子月、丁卯日、己酉时生人,四柱中有子午冲,有卯酉相冲,此为不吉之象,极个别得势得地者,大贵。相冲中有隔位相冲者灾轻,相临冲者灾大。此因相临近冲而力大,隔位相冲而力小。
二、十二支相害。
子未相害,丑午相害,寅巳相害,卯辰相害,申亥相害,酉戌相害。
为何子未相害?因子与丑合,未来冲散,故子未相害。丑与子合,午来冲散,故丑午相害。寅与亥合,巳来冲散,故寅已相害。卯与戌合,辰来冲散,故卯辰相害。辰与酉相合,卯来冲散,故辰卯相害。巳与申合,寅来冲散,故巳寅相害。午与未合,丑来冲散,故午丑相害。未与午合,子来冲散,故未与子相害。申与巳合,亥来冲散,故申与亥相害。酉与辰合,成来冲散,故酉与戌相害。戌与卯合,酉来冲散,故戌酉相害。寅与亥合,申来冲散,故亥与申相害。
子未相害者,为未土旺,子水旺,名为势家相害,不利骨肉六亲。
丑午相害者,为午以旺火欺凌丑中死金,名为官鬼相害。
寅巳相害者,各恃临官,擅能而进相害。
卯辰相害者,卯以旺木欺凌辰中死土,以少欺长而相害。
申亥相害者,各恃临官,竟嫉才能,争进相害。
酉戌相害者,戌以死火害酉旺金,为嫉妒相害。故酉人见戌则凶,戌人见酉则无事。
六害主妨害孤独,骨肉参商,财帛澹泊,女命尤忌。《洛绿子》云:“六害之徒,命有七伤之事。”《金书诀》中有:“六害之人忌日时,老年残疾苦何依。又逢羊刃神相蚀,不中锋芒虎亦欺。”可见命犯六害,大忌干支相伤,日时上最紧。
相害为受害、被害,也为相克之意。假设丙申年、乙未月、戊子日、丁巳时,四柱中就有子未相害。相害当然不好,但还要看有制无制,有制者无妨,无制者不利。
三、十二支相刑。
子刑卯,卯刑子,为无礼之刑;寅刑已,已刑申,申刑寅,为恃势之刑;丑刑未,未刑戌,戌刑丑,为无恩之刑;辰午酉亥为自刑。
恩生于害,害生于思。三刑生于三合,六害生于六合之义。如电子辰三合加寅卯辰三位,则申刑寅,子刑卯,辰见辰自刑。寅午戌加巳午未三位,则寅刑巳,戌刑未,午见午自刑。巳酉丑加申酉戌三位,则已刑申,酉见酉自刑,丑刑成;亥卯未加亥子丑三位,则亥见亥自刑,卯刑子,未刑丑。合中生刑,犹夫妻相合反至刑伤。
子卯相刑为无礼之刑。子属水,卯属木,水能生木,是子水为母,卯木为子。今子母相刑,是无礼也。
寅已申为无恩之刑,寅中甲木刑巳中戊土,戊以癸水相合为妻,癸水是甲木之母,戊土为甲木之父,子刑克父亲,正是无恩之罪。巳中之丙刑申中之庚,申中之庚,刑寅中之甲,准此同义。又寅中生火,刑巳中生金,巳中寄生之土,刑申中长生之水,申上长生之水,刑寅中长生之火,其不恤所生,互相克战,故日无恩之刑。
丑戌未为恃势之刑。丑中有旺水,恃旺刑戌中墓火。戌为六甲之尊,未为六癸之卑,戌恃尊而刑未之卑,未恃有旺土,刑丑中旺水,未恃有旺火,刑丑中辛金,戌恃辛金,刑未中乙木,都是以强欺弱,故日恃势之刑。
辰午酉亥为自刑。寅申巳亥,有寅申巳刑,唯亥无刑。辰戌丑未,有戌丑未相刑,唯辰无刑。子午卯酉,有子卯相刑,其午酉无刑。辰为水之库,午为火之旺,酉为金之旺,亥为水之旺,各恃旺盛之气而太过,太过则灾祸横生,故为自刑。
自刑最忌辰见辰,午见午,酉见酉,亥见亥。古有“自刑带杀不为良,年月刑肤定见伤,不是狱中樵摔死,便是刀剑刃头亡。辰午酉亥自刑,中年失明。”
三刑有吉有凶。三刑之位带三奇,天乙兼得在日时,刑若等分干遇德,官居极品定无亏。可见三刑要相等,更带三奇贵人天德为吉,三刑若妇人得之,多有损胎之灾,一生不利骨肉,但性颇廉正。
刑者,刑罚也。多主刑事犯法之事,也主伤灾病痛之疾。凡四柱中见者不吉,遵纪守法,不作坏事可免刑役之苦。至于病灾多加防范,坚持练功可免病痛之忧。
凡四柱中有子卯二支(其他如此)为“无礼之刑”,是因无礼之事而造成犯法或生灾祸。“恃势之刑”,是因为自己仗着有权有势,胡作非为,欺压人民和他人,而导致犯法和生灾。“无恩之刑”,是知恩、得思不报,相反陷害恩人,或杀害恩人而受到刑法判决。“自刑”,即是自己为达到某种阴谋或企图而造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