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在世上,有得意的时候,当然也总有不如意的时候。
所以,有人就发明了酒。
酒是人类的朋友,尤其失意的人。
失意的人喝酒,是为了借酒浇愁。
得意的人也喝酒,是为了表示人生得意须尽欢。
于是,卖酒的地方永远不怕没有主顾。
叶方虽然也喝酒,却不是主顾。
因为主顾都是花钱买酒喝,叶方却没有钱,也没有请客喝酒的朋友。
既没钱,又没朋友,酒却照喝不误,而且,不喝到烂醉,绝不停止。
所以每一处地方,他都只能喝一次,结果,不是被揍得鼻青脸肿,就是被人像提野狗似的摔了出来。
天下的酒岂是喝得完的?特别是对于一个没有钱的流浪汉,直到一天他遇到了云亦风。
云亦风不是云,当然也不会是风,更不会是或风或云的东西,他是本地两大势力之一的连云寨二当家。
在叶方喝完本地最后一家酒铺,由于没钱结账,再次给店小二再次当做死狗扔出店门的时候他碰到了云亦风。
云亦风扶起了他,清澈的双眸望着他就像是溪水流进了他的心扉。
“天下人都是连云寨的朋友,都是我们龙头的朋友”云亦风笑着对他说,“也是我云亦风的朋友。”
叶方漆黑的手推开了那袭白衣。
他不需要朋友,他不需要所谓的友情,他需要什么,酒吧,大概也只有酒了。
“都是伤心人!”云亦风已看出来,轻叹一声没有再说什么,只是伸手给了店小二一锭足够喝半个月酒的银子。
叶方又有了酒,喝不完的酒,当然也只有半个月的酒。
半个月后他是否又会再没就喝,再有没每请他喝酒的人,他没有去想过,他只知道,现在有酒,这就够了。
幸好没让叶方等上半个月,在他遇到云亦风的七天后,他又遇到了那一袭白衣。
只是这次已不再是雪衣,是血衣,被血染红的白衣。
云亦风正被追杀,被连云寨的老对头“大老板”的人追杀。
“不要脸,一群人打一个人!”叶方摔掉了酒碗,推翻了桌子。
在江湖中,不是朋友就是仇人,你敢骂我不要脸,我就敢割下你的头让你没有脸,已经有四条大汉扑了过来。
叶方还有脸,因为他的头还完好无缺的长在头上。
剑光一闪,一口三尺来长的峨眉分水刺刺入了叶方的肩头,他就用血肉夹住刺身,任由刺锋如刀刮铁锈般摩擦着骨头,往后一靠转身就扭断了对方的脖子。
一杆丈余长枪洞穿了他的胸膛,他就任由枪身在身体里游行,奔跑过去一拳打碎对方的咽喉。
一条铁索缠住了叶方的左腿,他觉着碍事,捡起一把长刀唰的一声就砍断了自己的左脚,就用骨头当脚走了过去砍掉了对方充满惊恐的头颅。
剩下一人已经胆寒,他从未见过如此惨烈打法,裤裆满是屎尿,看着叶方身上还插着一把滴血的剑一步步走过来,大叫一声竟是硬生生吓死了。
地上的血还未干透。血战却已结束。
叶方挺着像标枪般的身体一把抓住了云亦风大声道“我欠你的是否已还清?”
云亦风扶住了他的肩膀,坚定的目光直视叶方黝黑的瞳孔“就算有,现在也早已还清。”
叶方瞪着双眼“那现在的我们是不是朋友?”
“不是!”云亦风仰天长笑,“我们是兄弟!”
云亦风身体在流血,心里却在发热,整个人都在发热。因为他交了一个朋友,交了一个不明来历,不问后果,但却肝胆相照的朋友。
叶方似乎也忘了一身的重伤,也哈哈大笑“你连我是谁都不知道,就把我当兄弟!”
云亦风如皓月般明亮的双眼发出熠熠光辉,“就算天下所有的人都把你当作仇敌,都想把你乱刀分尸,大卸八块,我还是愿意交你这个兄弟!”
一个人只有一条命,江湖上的汉子们也一样,都很珍惜自己这条命。只可惜这世上偏偏还有一些比性命更可贵的事。
那就是友情,为了要让自己活着时问心无愧,死也死得问心无愧。
成也不回头,败也不回头,生也不回头,死也不回头!不回头,也绝不低头!
连云寨多了号人物,被人叫作不要命的叶方,他是连云寨二当家的兄弟。
他是个很沉默的人,伸出手的时候通常只有两件事,吃饭,杀人,在他生活中,吃饭和杀人几乎已经成为最为重要的两件事。寨里兄弟都看得出他必然有着难以想象的伤心往事,只是他从来不提,大家也从来不问。
他加入连云寨不足三年,就立下赫赫战功。他武功平平却敢拼命,因为他不要命,对手就没有命。
江湖中许多人提起他都不免要竖起大拇指赞扬一声好样子的,也从没人敢真把他当做一个残废的跛子,当然这跟龙头很看得起他是分不开的,龙头已破格提升他为连云寨三当家。
龙头不是龙的头,是连云寨的大当家,大家都称他作龙头。
龙头正在喝酒,他一口气喝完了半斤烧刀子,盯住了眼前的云亦风。
“你说叶方是叛徒,这件事你可有什么证据?”龙头似乎有些不信,又捡起一块牛肉大口吃了起来。
“没有证据,因为他从没做错过事”云亦风迎上了龙头烈火般的目光,“一个做大事的人是绝不容许自己做错事的。”
“..。。”龙头沉默了一会,“你觉得我们该怎么办。”
云亦风没有说话,右手并掌斩下,做了个杀的动作。
所谓人才,不能为我所用,就只能躺进棺材。
“可是,他毕竟是你的兄弟,救过你的命。”龙头似乎还有些犹豫。
云亦风却淡淡一笑,端起酒坛为龙头有斟满一碗,“但凡与我连云寨为敌,对大哥不利的人都是我的敌人,何况那晚也未尝不会是他故意安排。”
“可是他在弟兄们间颇得人心,我们总不能草率杀之吧。”龙头皱起了眉毛正在思索。
“我有一计”,云亦风熟练的从雪白的衣袖中拿出一副地图,“我早已暗中观察“大老板”,发现他的夫人和独子常在“客来楼”喝茶,总有四大护法中的雷行陪着,我们可遣派他去“客来楼”掳走大老板妻子。”
“不错,雷行自然不是叶方的对手,可是“大老板”怎么会看不出这是个调虎离山计,会不会派人甚至亲自去追杀叶方呢?”龙头紧皱着的眉毛似乎更紧了几分。
“当然会!”云亦风果断否定了这个看法,“不过四大护法兄弟情深犹如一人,叶方杀了雷行,其他三人一定会为兄弟报仇,若是大老板阻挡,就不免失去人心,所以我断定,他必然会去。”
“即便他不去,其他三大护法不免会带上亲信前去,此刻的“老板行宫”必然非常空虚,我们即便不可一举歼灭,也能重创大老板。”龙头紧皱着的眉头舒展了,嘴角也露出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
现在的问题就在于叶方了,他愿不愿意去,他会不会看得出这是个阴谋。
叶方望着云亦风就说了一句话:“我要十三个人!”
“两个时辰”云亦风如河水般清澈的双眸露出从所未有的坚定之色。“等我两个时辰,我会带着援军与你喝庆功酒。”
叶方成功地击杀了“雷行”带走了“大老板妻子”带去的十三人只剩四个人,已被追杀到三十里外的断肠崖,他发现自己错了,而且错的厉害。
他带走的并非“大老板妻女”而是华山掌门的妻女,杀的也并不是“雷行”而是华山七子的老七杨飞,更让他悲哀的是,他已等了两个半时辰,不仅未见到援军,反而已被正派人士团团围住。
一群人正在围杀叶方,大家都心照不宣,对付旁门左道本不必讲什么江湖道义,何况自己就是代表江湖正义。
他悲愤,他已明白,这本就是个阴谋,一个必死的阴谋,此刻的他突然想拼命。
可是他没有机会,对方抓住了他的小女友——红春楼的**小红,脱光衣服扔在地上。
一个刀口舔血的江湖人,一个流落风尘的苦命女子,本就是一类人,他们曾在床上缠绵,曾许下誓言,如今的小红已在对方手上。
他每杀一人,对方就割下小红身上一块肉,最后他终于大笑不止,眼泪都笑出来了还在不停的笑,反手一刀结果了自己的性命。
他死后,对方也没放过小红,江湖人的话来说,斩草须除根,否则春风一吹便会再生。
一个人临死前,想的是什么?父母?爱人?朋友?很奇怪的是叶方想的是龙头,他已被算计,龙头自然也不会好过,龙头呢,他现在如何?
龙头现在很不好过,他本与云亦风制定好计划,自己亲自带人杀入“老板行宫”,因为所有人都认为,能战胜龙头的人只有“大老板”,可以打败“大老板”的人也只能有龙头。
当龙头带领精锐冲入“老板行宫”时,已被一百六十七只硬弩环视,三百二十七条大汉包围,只要龙头一动保管他变成刺猬头。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若“大老板”是蝉,龙头是螳螂,那么黄雀呢?
黄雀当然在天上,夏天的黄雀,长得格外丰满,黄色的毛羽闪闪发亮,就像是报喜的黄金鸟。
黄金色的黄雀鸟落在了云亦风的肩膀,他坐在宽大的椅子上抚摸着黄雀鸟,知道计划成功了,因为黄雀鸟正是他遣去观察的信鸟,信鸟已回,胜利呢,真的回来了么?
没有,胜利并没有回来,回来的是龙头连同带去的二百四十九条精锐。
龙头看着他说:“你一定不知道自己究竟错在哪里?”
云亦风苦笑,他确实不知道,整个计划可以说天衣无缝,也一直都在他的掌握之中。
龙头高深一笑“其实根本就没有什么“大老板”,我就是大老板。”
云亦风已经明白,像龙头这样的人,一定会需要个像“大老板”这样的对头。对头能替你做的事,有时比朋友还多得多……他至少可以打听出一些你的朋友们永远打听不出的消息。
一个人能当龙头,必然就有他的过人之处,低估了对手就是就是要了自己命。
不肯放过别人的人呢?别人肯不肯放过他?
龙头当众公布了云亦风布局狙杀龙头,害死叶方诸位兄弟的事,云亦风已被愤怒的众人乱刀分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