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钧等人1998年以贫困家庭作为研究对象,对城市贫困家庭的社会保障和社会支持网络状况进行调查,以上海、武汉、天津、兰州、重庆五个城市贫困家庭的个案调查为基础,认为城市中正式的社会资本缺失和非正式的社会资本的缺失,可能会形成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即越缺乏社会资本,就会在贫困的陷阱里陷得越深;而在贫困的陷阱里陷得越深,它被社会排斥的机会就越大。
4、因残致贫、因病致贫、因学致贫
20世纪90年代起,我国相继实行了医疗和教育体制改革,教育和医疗费用在居民生活成本中所占比例越来越高。由于我国医疗服务的社会公平性较差、医疗资源配置效率较低,目前,“看病难、看病贵”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严重影响居民的生活。因家庭中有因年老、残疾和长期患病等原因而导致个人丧失劳动能力,他们不仅自己无法为家庭创造收入,还需要家庭给其提供额外的医疗、照料等方面的开支。贫困和疾病总是相生相伴的,往往会使人陷入贫病交加的恶性循环。
同时,近几年来教育成本的水涨船高,教育机会的不均等导致教育费用的迅速增加,城市中有小孩的低收入家庭负担越来越重。由于学历在一定程度上对求职等具有决定性作用,父母会想尽办法筹措资金让孩子接受较好的教育,高昂的学费及各种培训费用常常让许多贫困家庭不堪重负。我国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的发展路径之一是由免费、低收费向高收费,由公费制向市场化的方向发展,这就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其中最为普遍的莫过于城市家庭“因学致贫”问题。
二﹑贫困的个体理性计算原因:选择性的理论观点
从现有研究的历程来看,我国城市贫困发生学研究主要停留在个体主义、结构主义、冲突主义的理论层面,而西方国家最早称得上贫困理论的反而是对贫困的文化解释,20世纪60年代以来的贫困研究进程包括贫困文化(Culture of Poverty)“、底层阶级”(Underclass)和“社会排斥”(Social Exclusion)讨论,三部分多囊括在文化解释中,可见文化解释对贫困研究的地位(周怡,2004)。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由人类学家 Lewis提出的“贫穷文化理论”,认为贫困是个人或家庭自我选择的结果,选择的标准可能是经过理性的计算或根据自身态度与价值而决定(Lewis,1966;1968)。
1、刘易斯的贫困文化理论
对于贫困的解释,很多学者都做过论述。而对贫困的文化研究最早应属于美国人类学家刘易斯(Oscar Lewis),刘易斯的“贫困文化”涵盖了贫困者的个人心态、经济生活、社会参与和社区环境等方面的描述。贫困文化论是刘易斯通过对墨西哥、波多黎各贫民窟的调查后,于1959年出版的《五个家庭:关于贫困文化的墨西哥人实证研究》一书中创立并首次使用的著名理论。刘易斯的观点认为,由于贫困的现实状况,导致了贫困人口生活在远离社会主流文化的贫困亚文化之中,贫困亚文化表现为这些贫困人口有他们自身的独特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有其独特的群体特征。往往表现出不同主流的价值观念与生活方式,一个拥有自己的结构与理性的社会亚文化。
因此,贫困文化论认为,虽然贫困主要表现为一种经济状态,但它同时也是一种自我维持的文化体系(王兆萍,2005)。学者们试图从文化的角度论证穷人的特征,即穷人面临着特殊生存问题,因而有特定的生活方式;在此基础上,在贫困群体中产生了共同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这就是贫困亚文化现象。这种贫困文化一经形成,便会对周围的人(特别是后代)发生影响,从而代际传递,贫困本身便在这种亚文化的氛围中维持繁衍,即使初始的贫困条件发生变化,新的机会来临,穷人也不能调整自己,摆脱贫困。因此贫困不仅表现为一种经济状态,同时也是一种自我维持的文化体系(周怡,2002)。刘易斯的研究之后,“贫困文化”的概念被广泛地使用到贫困研究中来,形成了对持久性贫困的一种理论解释。默里(Murray)发现贫困者的行为与社会核心价值观念有很大的冲突,在这种独特的亚文化氛围下,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们不能建立积极的价值观念和人生信仰,导致物质生活的匮乏和家庭贫困的发生。
2、国内关于贫困个体理性计算原因的研究
国内学者关于贫困文化的解释研究,熊丽英(2000)认为贫困文化是现代社会中的一种亚文化现象,是指社会上多数人均处于中等以上生活水平时,仍有一部分处于贫困状态的人所形成的一套使贫困本身得以维持和繁衍的特定的文化体系。吴理财(2001)在涵定“文化”之后指出:“贫困文化”就是贫困阶层所具有的一种独特生活方式,它主要是指长期生活在贫困之中的一群人的行为方式、习惯、风俗、心理定势、生活态度和价值观等非物质形式。
也有学者指出文化是具有工具性特征,首先,贫困文化是穷人的一种自我保护的心理平衡机制,是穷人对自己低下社会地位的反应。由于人们长期处于较为封闭的环境之中,物质的匮乏和精神的贫困造成沉重的心理负担,在提高社会地位无望、内心极度失意的情况下,为排解心理压力,只好发展出贫困文化以寻求心理的解脱和生活的安宁(熊丽英,2000)。其次,贫困文化也是穷人解决自身贫困问题的无奈选择。穷人也渴望得到做人的尊严,在预期贫困的内外部环境很难或根本不可能得到改善的情况下,解决自身贫困问题的唯一方法只能是降低贫困标准,通过贫困文化的调节,他们自身的心理需求和做人的尊严也得到了所谓的满足。但久而久之会产生文化自闭现象,贫困文化进一步减少了人们获取知识的途径,并进一步限制了穷人获取知识的能力(王兆萍,2005)。
在国内关于其他贫困个体理性计算的研究成果中认为,城市贫困家庭由于个人的价值观念和思想动力,加上城市贫困群体对住房、教育、医疗改革和对未来不确定性的恐慌性预期,使得很多人只能放弃当期消费而出现选择性贫困。城市流动人口因为特殊家庭背景和居住特点,存在一种不上不下的尴尬的生存状态和价值状态。不同于农村贫困地区的贫困状态也不同于城市下岗职工的贫困状态,他们保持着社会秩序的稳定,但与其他社会阶层普遍存在着隔阂(方晓玲,2004)。他们在既有的贫困境地下无法选择良好的居住环境,一般只能租住价格低廉、装设简陋的房子。他们居住的社区一般有着人口复杂、规划杂乱、缺乏积极文化与适当的社区管理等特点,而这种社区环境又进一步坚固了他们的贫困事实和贫困文化。
三﹑贫困的结构原因:限制性的理论观点
中国社科院于2007年发布的《社会蓝皮书》显示,我国收入差距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占总人口20%的最高收入者的收入是最低收入者收入的18倍左右,而且这种差距在向纵深发展。的确,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以及国有企业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进,城市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日益扩大,城市“新贫困”问题渐渐浮到社会的表层,成为学者关注的焦点。因此,将研究视角侧重于对转型期制度、结构变化对城市贫困家庭影响的考察,将更有利于转型期我国城市贫困问题的发生学解释。
(一) 贫困结构性原因的理论
贫困结构性的基本观点认为,理解和解释贫困现象,重要的不是讨论穷人的个人特征,而是解释社会的宏观因素,将贫困视为社会结构、社会制度的一部分,只要原有的社会结构和制度不发生根本性的变迁,在这种社会条件下存在的贫困现象就不会改变。贫困结构对贫困的解释形成了各种观点(尹世洪,1998)。其中主要从市场结构、制度变迁、社会排斥等方面对贫困进行了阐释。
20世纪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许多社会学家开始对那些集中关注贫困者个人以及文化素质的贫困解释感到不满,他们开始寻找贫困的结构性解释,形成了贫困的结构论。结构论将贫困视为社会结构、社会制度的一部分,正因为社会持续的不平等导致了贫困的产生。主要观点有:第一,职业结构。职业收入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贫困或富裕。但是贫困者在职业流动和职业选择中往往处于劣势地位,缺少知识和技能的穷人的报酬随着科技的进步不断降低,并且在经济危机之际最易失业,从而丧失经济来源,陷入贫困(陈宗胜,周云波,2001)。第二,劳动力市场结构与产业结构。结构论认为劳动力市场可能存在二元分割的结构,一种是收入高、福利高、职业声望佳的高级劳动力市场,另一种是收入低、福利差、声望欠佳的初级劳动力市场,穷人大多受雇于此市场。另外,产业结构也存在二元分化与调整变化。在产业结构的分化中,如果能在核心或主导产业就业的人员,工作稳定并且收入高,而外围产业的工资低,且不稳定。穷人因受教育程度、健康状况、机遇及制度条件等方面的限制极有可能进入外围产业就业(尹世洪,1998)。第三,制度结构。结构论认为因为占主导地位的社会制度导致穷人处在财产结构和权力结构的底层。在现代社会中,穷人没有资本,难以保护自己的权益,贫困状况难以改变(张茂林,张善余,1996)。
(二) 城市家庭贫困的制度性因素
早期贫困研究认为的个体能力因素和贫困文化因素,这些分析企图用一种单线因果决定关系来分析复杂的社会经济问题显然是不全面的,随后结合社会转型的大背景综合系统的分析致贫原因的文章逐年涌现,共识性的宏观社会因素包括: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一些国有或集体企业转型、重组或破产,大量职工下岗失业,陷入贫困。经济运行双轨制中,对经济和社会资源不合理占用带来的收入分配不平等,更是加深了贫富差距和生活水平的差异。
1、收入分配制度不合理
收入分配不公使贫富差距逐渐拉大,加剧了城市贫民阶层的积淀。改革使过去吃“大锅饭”的历史不再,我国现行的分配体制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格局。但由于历史和传统体制形成的竞争初始条件差异、不公平竞争,以及再分配能力的不足导致居民收入差距在多个层面迅速扩大。其中,收入分配不平等现象是导致收入差距拉大的主要因素。由于收入差距拉大,一部分低收入群众逐步进入了贫困阶层。胡鞍钢等(2002)也认为收入分配的恶化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导致了贫困发生率增加。近几年来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不是像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那样在居民收入水平提高的基础上扩大,而是富有者越来越富有、贫困者越来越贫困的两极分化。特别是按生产要素分配方式下,进一步扩大了贫富差距。富裕阶层占有较多的社会资源,快速积累财富,而贫困阶层本身资源有限或者完全缺乏,在市场竞争中财富迅速缩水。个体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增多,生息资产带来的利息、股票、房地产等使其金融资产迅速膨胀。再加上国家规范和制约收入分配、调节收入再分配的法律法规、经济杠杆、行政措施等尚存在许多缺陷,尚未实现“调高保低”,导致我国贫富分化问题日益突出,出现富者愈富、贫者愈贫的“马太效应”,并且这种趋势仍在加剧(张茂林,张善余,2006)。近几年来,不同行业或部门之间的收入差距也有加速扩大趋势。在一些效益较好的行业和企业,依靠行业性垄断,排斥竞争,确保从业者得到垄断性收入,陷入贫困的风险很小。而一些传统行业,如纺织、煤炭等,受需求结构或经济结构调整的影响,职工得不到合理安排,多数人都面临着贫困的威胁。实质上,这部分群体陷入贫困的深层次根源就在于社会资源的分配不公(王有捐,2002)。
2、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
社会保障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安全网,是调节贫富差距的重要工具,但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起步晚,1993年才开始改革城市社会保障制度,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还存在诸多问题:如社会保障覆盖面不够广泛、社保基金严重短缺、社保功能薄弱等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健全,未能覆盖所有需要救助的人口;养老保障不完善,“老有所养”未能落到实处;医疗保障制度没有形成,使一部分人口“因病致贫”(梅建明,秦颖,2005)。这些保障政策在制度设计和实际执行中,由于各种缺漏和制度自身的局限性,都将城市贫困家庭的保障“置之度外”,使其遭受到了制度性的社会排斥而成为弱势群体(胡杰成,2007)。一方面,贫困家庭成员很少在正规就业部门工作,或者是在困难企业工作,无法参加和享受社会保险;或者即使能够享受保险,但由于其保障能力有限,不能负担所有的支出,当发生重大疾病或严重的慢性病时,贫困人群同样无法承受。同时,现行的社会福利政策基本按职务分配,职务愈高福利愈高,反之愈低。福利政策未能真正起到救助贫困者的作用(吴碧英,2006)。
(三) 城市家庭贫困的结构性因素
1、城乡二元结构的因素
著名的世界人口贫困研究专家马丁·罗维利恩(Martin.Lowliten)在实证调查的基础上分析了城市贫困与城市化的关系,认为城市化与城市贫困的关系密切。从我国目前的城市化过程来看,中国城市贫困的输入现象也是很突出的。流动到城市的农村人口由于固有的农村生活背景、受教育水平、职业技能等的限制,很多人虽然生活有一定的改善,但并没有真正摆脱贫困。
有些学者认为城市贫困是城乡二元结构导致的推拉效应和传统户籍制度严重冲撞的客观结果(薛进军、魏众,2004)。我国在由在社会转型过程中,一方面城乡二元结构导致的城乡差别、地区差别,不但没有缩小,反而有不断加大的趋势。二元经济结构下发展经济,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随着城市劳动力市场的改革和允许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涌向了城市。他们中的一部分已经有正式的工作、稳定的收入,并已在城市长期居住,被看成是“城市新移民”。但是同城市居民相比,大部分的农民工和农村转移人口由于身份上的差异,经济上还很难得到公正待遇,又被面向城市居民的各种制度所排斥而处于边缘地位,工作环境比较恶劣,生活极其艰辛,他们是城市贫困群体的一部分(胡永和,2005)。
2、 经济结构调整的诱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