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消费需求的角度看,反映核算指标与运行指标关系的主要是最终消费支出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之间的关系。
(一)理论与数量关系
最终消费指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对于货物和服务的全部消费支出,也就是常住单位为满足物质、文化和精神生活的需要,从本国经济领土和国外购买的货物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非常住单位在本国经济领土内的消费支出。最终消费分为居民消费和政府消费。其中居民消费是指常住住户在一定时期内对于货物和服务的全部最终消费支出。居民消费除直接以货币形式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消费之外,还包括以其他方式获得的货物和服务的消费支出,即虚拟消费支出主要包括单位以实物报酬及实物转移的形式提供给劳动者的货物和服务;住户生产并由本住户消费的货物和服务,其中的服务仅指住户的自有住房服务;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媒介服务;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服务。其中政府消费指政府部门为全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消费支出和免费或以较低价格向住户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净支出。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国民经济各行业直接售给城乡居民和社会集团的消费品总额。它是反映各行业通过多种商品流通渠道向居民和社会集团供应的生活消费品总量,是研究国内零售市场变动情况、反映经济景气程度的重要指标。主要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单位)出售给居民用于生活消费和社会集团用于公共消费的商品统计范围包括:一是出售给居民的各种生活消费品;二是出售给入境旅游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各类商品;三是出售给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队和武警等机构的商品,以及以零售方式出售的各类企业商品。;餐饮业出售的主要商品;新闻出版和邮政业出售给居民、企事业单位、军队和武警等机构的主要商品;其他服务业出售的消费品。
1.两者内涵的区别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与最终消费在内涵上的主要区别表现在以下方面:
从总体上看:(1)最终消费消费支出包括政府和居民消费两部分,不仅对商品的消费,还包括教育、医疗、住房、文化、艺术、娱乐等服务的消费支出,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不包括服务消费支出。(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对企业及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零售额、行政单位用于购买设备和交通工具的零售额,而最终消费支出不包括这些商品的价值。在国民经济核算中,这些商品除了以实物报酬和实物转移的形式支付给本单位职工和其他个人的部分外,要么属于中间消耗,要么属于固定资本形成,不属于最终消费支出。
从居民消费的角度看:(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销售给城乡居民建房用的建筑材料,居民建房支出属于投资,居民建房购买的建筑材料是投资的构成部分,不属于居民消费。(2)居民消费包括居民自产自用产品(如农民自产自用的农牧产品),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不包括则对这些产品的价值。
从政府消费的角度看:(1)政府消费包括政府单位关于劳动者报酬、生产税的支出和固定资产的虚拟折旧价值,而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不包括这部分价值。(2)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包括政府购买然后免费或以较低的价格提供给居民的消费性货物的全部市场价值,而政府消费只包括这些货物的市场价值与向居民收取的价值的差额部分。
2.两者的数量关系
从总额数量看从1980~2008年,最终消费支出总额和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从300.79亿元和214亿元增加至14911.26亿元和10848.77亿元,前者随后者的增长而不断增加,两者同步上升,前者一直高于后者。两者的绝对差额从1980年86.79亿元逐渐扩大至2008年的4062.49亿元,扩大趋势呈逐年递增状态。两者相对差额的变动比较稳定,变动区间为24%~36%,变动幅度上下12个百分点,平均相对差额均值为32%。由此我们可以近似地认为,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相当于最终消费总额平均差额约为1/3左右。29年中,两者总额比例关系变动范围为0.64~0.76,均值为0.68,且这一比重关系相对比较稳定。
从两者的回归关系看,我们利用1980~2008年两者的绝对额数据取对数后,进行简单一元线性回归。方程的拟合程度较好,R2达到0.998.各项参数均较高,T值为92.7,F值为8592,均通过检验。回归的结果表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对最终消费支出的影响较大,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XFPLS)每增加1元可带动最终消费支出(ZZXF)增加0.97元。
从增长率看,从1980~2008年的29年中,不论是名义增长率还是剔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长率总体高于最终消费支出的增长率,两者具有基本相同的变化趋势。相对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际增长率24.8个百分点的波动幅度(最高和最低分别现在1985年的17.19%和1989年的-7.56%),最终消费支出的增长率波幅只有14.98个百分点(最高和最低也分别出现在1985和1989年,为17.48%和2.5%)。两者实际增长率的相关系数为0.6554,相关性较好,表现为同步上下,波动方向基本一致。分阶段看,从1980~1992年,最终消费的实际增长率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际增长率比较,前者分别有9年高于后者,4年低于后者,总体上呈现最终消费增长快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态势。从1993年开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明显加快,其年度增长率均高于居民消费,除1994和1999年外,两者的实际增长率差距都在1个百分点以上,但两者的增速在2002年和2008年这2年中出现了一定的“反差”。表现为相对于上一年的实际增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还在加快,而最终消费支出的增速却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回落。如2002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际增长13.3%,较2001年加快了2.3个百分点,而居民消费增速却下降了约0.1个百分点;而2008年这种反差现象则比较明显,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比2007年2.5个百分点,而最终消费增速则回落了2.2个百分点。如果说2002年出现的两者增速的这种反差可能是由于统计误差等原因造成,那么2008年两者增速出现的“剪刀差”式的走势的原因,我们将在下文中作做一步分析。
从两者与GDP的关系看,由于最终消费是用支出法核算GDP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增长率与GDP增长率的相关程度要高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与GDP的增长率,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长率与GDP增长率也存在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其相关系数为0.6641,其变化趋势也基本能反映GDP的增长趋势。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最终消费支出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既有联系,又存在区别。其联系主要表现在:一是两者同属消费需求指标,相关性较强,变化趋势基本相同,而且进行数据统计与核算时,两者有相当部分内容是重合(或一致)的,因而其关系总体比较稳定;二是两者与GDP关系密切,基本都能反映GDP增长趋势,这也是人们常用月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判断或预测季度GDP增长率的原因。两者的区别不仅存在于理论内涵方面,还表现在一定时期内其增速方向也会有一定的“反差”。也就是说,在进行宏观经济形势分析时,两者并非具有完全的可替代性。
(二)2008年两者增速出现“反差”的原因
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加快主要源于企业等机构消费的快速增长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既包括了销售给城乡居民住户的零售额,也包括了销售给企业、事业、行政单位的零售额。根据中国社科院分析报告测算,2008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量中,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等机构的消费零售额占66%,而城市和农村居民的消费零售额只占34%。而在机构的消费中,政府及参照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消费品零售额增长相对比较稳定,也就是说,企业及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等机构的消费品零售额支出增长较快,且大大快于居民消费零售额,因而其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快速增长起到决定性的贡献作用,推动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加速增长。进一步说,由于居民消费品零售增长在2008年零售额中增量中的比重较小且增长相对较慢,而政府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相对稳定,这两项对最终消费支出增速的贡献相对较有限。
2.居民收入的消费倾向下降导致居民消费增长相对疲弱
影响居民消费倾向的主要因素有:未来收入预期、收入分配差距等。
从收入预期看,由于2008年发生了国际金融危机,房地产市场和资本市场持续调整使居民财产性收入下降,企业效益下滑使居民工资性收入的减少,就业形势严峻使居民对预期收入很不乐观,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居民对预期收入增长的判断,导致消费倾向下降。
从收入差距看,北京市统计局调查队的分析表明,居民的消费倾向与收入分配差距存在较强的逆相关性,即收入分配差距越大,消费倾向越低。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一方面,我国城乡收入差距呈扩大趋势,2008年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07年的3.33:1扩大为3.36:1,绝对差距首次超过1万元;另一方面,中国不同经济群体的收入差距也在拉大,相对于中高收入人群,城镇低收入人群的居民收入增长也比较慢。从而随着社会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整个社会的不均衡消费也就越大,造成居民的平均消费倾向下降。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测算,2008年我国城镇和农村居民收入的平均消费倾向分别从2007年的0.74和0.6下降至2008年0.65和0.57.居民收入的消费倾向降低导致总体消费需求偏低,2008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实际增长7.88%,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实际增长7.27%。消费支出增长相对疲弱,进而影响到进入GDP核算中的最终消费支出的增速。
3.居民服务消费增长缓慢影响了最终消费支出的快速增长
虽然最终消费支出包括对教育、医疗、文化、艺术、娱乐等服务的消费,但城乡居民的这些服务性消费支出增长相对比较缓慢,也就影响了居民消费的增速。2008年居民服务性消费的各项名义增长率都比较低,如娱乐教育文化消费增长都不超过3%,即使是医疗保健的名义增长率超过10%,也低于居民消费15.8%的名义增长率。居民服务性消费支出比重不高且增长缓慢进而影响了最终消费支出的快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