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弗兰西斯·培根(1561—1626 ),是英国哲学家、思想家、作家和科学家。培根是哲学史和科学史上划时代的人物,被马克思称为“英国唯物主义和整个现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他出生于伦敦的一个贵族家庭,父亲是伊丽莎白女王的掌玺大臣。培根才华出众,十二岁进入剑桥大学研习神学和经院哲学,他在逻辑学、美学、教育学方面也提出许多思想。著有《新工具》《随笔》等。
读书能给人乐趣、文雅和能力。人们独居或退隐的时候,最能体会到读书的乐趣;谈话的时候,最能表现出读书的文雅;判断和处理事务的时候,最能发挥由读书而获得的能力。那些有实际经验而没有学识的人,也许能够一一实行或判断某些事物的细枝末节,但对于事业的一般指导、筹划与处理,还是真正有学问的人才能胜任。
耗费过多的时间去读书便是迟滞,过分用学问自炫便是矫揉造作,而全凭学理判断一切,则是书呆子的癖好。学问能美化人性,经验又能充实学问。天生的植物需要人工修剪,人类的本性也需要学问诱导,而学问本身又必须以经验来规范,否则便太迂阔了。
机巧的人轻视学问,浅薄的人惊服学问,聪明的人却能利用学问。因为学问本身并不曾把它的用途交给人,至于如何去应用它,那是在学问之外,超越学问之上、由观察而获得的一种聪明呢!
读书不是为着要辩驳,也不是要盲目信从,更不是去寻谈话的资料,而是要去权衡和思考。有些书只需浅尝,有些书可以狼吞,有些书要细嚼慢咽,慢慢消化。也就是说,有的书只需选读,有的书只需浏览,有的书却必须全部精读。有些书不必去读原本,读读它们的节本就够了,但这仅限于内容不大重要的二流书籍;否则,删节过的书,往往就像蒸馏水一样,淡而无味。
读书使人渊博,辩论使人机敏,写作使人精细。如果一个人很少写作,他就需要有很强的记忆力;如果他很少辩论,就需要有急智;如果他很少读书,就需要很狡猾,对于自己不懂的事情,假装知道。
历史使人聪明,诗歌使人富于想象,数学使人精确,自然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学和修辞学使人善辩。总之读书能陶冶个性。不仅如此,读书并且可以铲除一些心理上的障碍,正如适当的运动能够矫治身体上某些疾病一般。例如:滚球戏有益于肾脏;射箭有益于胸部;散步有益于肠胃;骑马有益于头部等等。因此,假若一个人心神散乱,最好让他学习数学,因为在演算数学题目的时候,一定得全神贯注,如果注意力稍一分散,就必得再从头做起。假若一个人拙于辨别差异,就让他去请教那些演绎派的大师们,因为他们正是剖析毫发的人。假若一个人的心灵迟钝,不能举一反三,最好让他去研究律师的案件。所以,每一种心理缺陷,都有一种特殊的补救良方。
品味
本文选自培根的《随笔》,《随笔》最能体现培根的写作风格:文笔优美、语言凝练并且寓意深刻。
本文论述了读书的三个用处:一为怡神旷心,二为增趣添雅,三为长才益智。还进一步论述说:有些书可以浅尝辄止,而有些书则可以囫囵吞枣,更有少量的书则必须要细细地品尝,慢慢地消化。
当然,培根在肯定读书的益处时,并未沉湎于其中,而是强调学以致用,他说:“读书费时过多则惰,文采藻饰太盛则矫,全凭条文断事乃学究故态。”让我们在读书时不能尽信书上所言,更不能只为寻章摘句。
总之,本文虽然篇幅不长,字数也不过千言,但不失为一篇思想深刻、洞察微妙,知识渊博,文采斐然的好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