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养生《黄帝内经》饮食养生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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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章 忌不辨食物的君臣佐使和采集加工的配伍原则

(三)忌不辨食物的君臣佐使和采集加工的配伍原则

1忌不辨食疗处方的君臣佐使食疗处方是在中医“药食同源”,“医食同宗”的思想指导下,受中医方剂学的影响,由单个食物治病进而同多种食物联合治病的基础上形成的,是辨病论治与辨证论治相结合的产物。

单味食品的作用各有所长,各有所短。只有通过合理的配伍,调其偏性,降低毒性,增强功能,消除或缓解对人体的不利因素,发挥其相辅相成或相反相成的综合作用,使各具特性的食物联合成一个新的有机整体,才能符合临床要求,充分发挥食疗作用,以适应比较复杂病证的治疗需要。

每一个食疗处方的组成,必然要根据临床的需要,在辨证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食品,但在配伍组成方面,还必须严格遵循处方的组成原则,该原则最早见于《内经》。如《素问·至真要大论》中说:“主病之为君,佐君之谓臣,应臣之为使。” “君一臣二,制之小也。君一臣三佐五,制之中也。君一臣三佐九,制之大也。” “君一臣二,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君二臣三,奇之制也。君二臣六,偶之制也”。由此可以看出,君、臣、佐、使是组方的基本原则,关于君、臣、佐、使的作用,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君:是针对主病或主证起主要治疗作用的食物,是食疗处方中不可缺少的成分。

臣:有两种意义。一是辅助君加强治疗主病或主证的食物;二是针对兼证或兼病起主要治疗作用的食物。

佐:有三种意义。一是配合君、臣以加强治疗作用,或直接治疗次要症状的食物;二是用来消除或减弱君、臣食物的毒性,或能制约君、臣峻烈之性的食物;三是反佐作用,与君性味相反,但又能在治疗中起相成作用的食物。

使:有两种意义。一是引经,引导方中其他食品直达病所;二是调和,具有调和方中各种食物的作用。

以张仲景《金匮要略》中的著名食疗处方当归生姜羊肉汤为例,该方用于妇女产后血亏、虚寒腹痛,方剂组成是:当归20克,生姜30克,羊肉500克,黄酒、食盐适量。当归、生姜洗净,浸软切片,羊肉洗净切块,加水煮沸去浮沫,文火炖烂。

方中当归补血,活血,调经止痛为君;生姜温里散寒止痛和羊肉温中补虚、缓急止痛为臣;黄酒辛温,散寒止痛为佐,但又能引经为使,食盐调和诸味,并能引入血分亦为使。

综上所述,除君以外,臣、佐、使都具有两种以上的意义。在组合食疗处方时,除君以外,其他各类食品可以不完全具备。此外,要充分注意食忌的观点,根据中医理论,将其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使之更好地发挥疗效,不要蛮补妄补,也不要诛伐无过。

2忌不辨食物的采集加工方法与配伍原则

(1)忌不辨食物的产地:食物的来源,除部分人工制品外,主要来自于动物和植物。长期的临床医疗实践证明,食物的疗效和质量与产地有密切关系。在我国的广袤大地、江河湖泽、山陵丘壑、平原沃野及辽阔海疆,自然地理状况十分复杂,水土、日照、气候、生物、分布等生态环境各地不完全相同,有的甚至差别很大。所以,食物的产地与质量有密切的关系。

例如,梨能润肺止咳,生津止渴,但以山东莱阳所产最佳;鹿肉能补血壮阳,强身健体,但以东北梅花鹿最优;大枣补脾和胃,益气生津,但以河北中部所产为上;菊花平肝明目,甘寒养阴,但以安徽滁州所产为优。

总之,中医食忌理论认为,由于自然条件的不同,所以各地生产的食品质量也优劣各异,这就产生了“道地食品”的概念,至今仍有效地指导临床实践。

(2)忌不辨采集时间:植物类食物,随不同的生长发育阶段,其中的化学成分积累是不相同的,甚至会有很大区别。首先,植物生长期限的长短与所含化学成分的质和量有着密切关系。其次,时辰的变更也与其有效成分含量密切相关。例如,东北三江平原的大米与江南的三茬大米比较起来,前者因生长周期长,其营养成分、疗效以至口感均明显优于后者。再如甘寒清热的金银花,一日之内以早晨9时以前采摘最为适宜,否则因花蕾开放而质量降低。鹿茸应在清明后45~60天截取,过此时则角化而无用。至于制作阿胶的驴皮应在冬至后剥取,因此时皮厚而质佳。我国著名医学家孙思邈在《千金翼方》中指出:“不依时采取与朽木不殊,虚费人工,卒无裨益。”讲的就是要按时采集药食的道理。

(3)忌不辨加工方法:食物的加工,是指将所采集到的食物原材料进行必要的加工处理。其目的是,根据临床医疗的要求,去除食物的无用部分及有毒成分,增强食品的作用,改变食品的性能或功效,改变食品的某些性状,除去食品的异味,以适应病情的需要。正如古人所说,食物加工“不及则功效难求,太过则性味反失”。

《内经》提出的汤液醪醴的制作方法是:“必以稻米,炊以稻薪,稻米者完,稻薪者坚。”因为稻生于阴水之精,首戴天阳之气,得天地之合而能至完;秋气劲切,霜露凝结之时伐之而能至坚。完全则酒清冷,坚劲则气迅疾而效速。并明确指出它的治疗作用是“邪气时至,服之万全。”时至今日,仍有一定的临床意义。

中医食忌理论认为,食品加工应有一定的法则,如果不按照这一法则来加工食品,不仅达不到治疗目的,反而可以对身体造成一定的伤害。据《周礼·天官·冢宰》记载:“食医掌和王之六食、六饮、六膳、百羞、百酱、八珍之齐。”可见,早在周朝,我国就已有了专门的食品加工调配及饮食管理人员。由此可以了解到,我国古代对饮食宜忌和加工方法是非常重视的。

(4)忌不辨食物的配伍原则:食物的配伍原则是根据中医学理论,按照君、臣、佐、使的组方原则,“谨和五味”,“无使过之”,注意食物之间的相反和相畏。

《肘后方》中记载的“白羊不可杂雄鸡”,“羊肝不可合乌梅及椒目食。”还有“常山忌葱”,“天门冬忌鲤鱼”的告诫。这些大多是符合人们的饮食卫生规范的。

在患病服药期间,应该对某些食物禁忌,也简称为食忌,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忌口。一般而言,在患病期间应忌食生冷、辛热、油腻、黏滑、腥膻及有刺激性不易消化食物。此外,根据病情的不同,食忌也有区别。例如:外感热病应忌辛辣、油腻、黏滑、油炸类食物;寒性疾病应忌生冷;消渴病应忌糖并限制淀粉的摄入量;冠心病人应忌食肥肉、动物脂肪及内脏,并应戒烟限酒;高血压患者,多肝肾阴虚、肝阳上亢、头晕目眩、烦躁易怒,应忌食胡椒、大葱、辣椒、大蒜、白酒等辛热助阳食物;脾胃虚弱、消化不良者,应忌食油炸黏腻、寒冷坚硬的不易消化食品;疮疡、皮肤病患者,应忌食鱼、虾、蟹、牛肉、羊肉等腥膻发物及辛辣刺激食品。各种肿瘤病人应忌黏腻主食和忌辛辣、酸凉副食,忌生食水果,应绝对戒酒。有人提出乙醇对癌的毒副作用有5个方面:一是乙醇或含乙醇的饮料中有致癌物、辅助致癌物或促进剂;二是乙醇是致癌物的溶剂;三是乙醇可以增强致癌物活化;四是大量饮酒导致免疫功能的抑制;五是大量饮酒可以导致营养不良。

此外,妇女妊娠期,也应重视饮食禁忌。古代医家对妊娠禁忌早有认识。《医宗金鉴》中有“妊娠食雀肉饮酒,令子淫乱无耻”的记载。据现代研究,孕妇经常饮酒,其常见的后果是可使胎儿发育不良、个子矮小或导致早产等。有人报道,酗酒妇女所生婴儿畸形率比不饮酒者高2倍。妇女酗酒可以导致胎儿乙醇综合征。表现为小眼球症、眼睑裂短小、内眼角赘皮、眼睑下垂、小头、小下腭、腭裂、房间隔缺损、外阴畸形、漏斗胸、膝关节异常、四肢运动障碍等。因此,从优生学的角度来讲,应避免酒后受孕,妊娠期应忌酒。

总的来说,妊娠食忌虽然很多,其食物也是多种多样,但总结起来不过以下几点:一是对母体不利的食物;二是对胎儿不利的食物;三是对产程不利的食物;四是对小儿不利的食物。妊娠食忌的原则是:以上4种食物,如无特殊需要,应尽量避免使用,以免发生不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