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歌看着那一双双殷切的目光,有一种极为荒谬的感觉。
一个月前,他不过是一个飘香楼的厨子,最大的愿望就是凑钱为爷爷买下那块地,此外,就是多看看一些养眼的风景,饱饱眼福,在别人眼里,也就是个不求上进的混混、无赖、痞子罢了;可摔了一次悬崖,体内住了个魂老之后,他的人生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到得今天,竟是要与东兴城城主做对,还要担负起这些人的生死责任,毕竟,不是他的话,这些村民也不会站在这里,做出种种事。
郑魏说道:“大哥,你说怎么做我们就怎么做!我的仇是大哥帮我报的,这条命,以后就是大哥的了!”郑魏的声音非常宏亮,响在天地间,倒是很有几分气势。
秦歌却是摇了摇头,他心中已经想出了一些轮廓来,凭他目前的实力,要是带着这一群没有实力的村民,别说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情,只怕还未走出云台镇,就被人给围杀个干干净净,而且,秦歌也不认为自己是传奇故事里的那些英雄,振臂一呼,就有无数高手汇聚到他的手下,说白了,他只是一个区区的六星战士,仅此而已。
所以,秦歌说道:“逃吧!”
“逃?大哥……”
“报信人速度快的话,今晚就能到达东兴城,刘莺莺得到消息,吹一吹枕头风,大概明天中午的样子,余城主派出的杀兵就会来到荷叶村,到时,他们看到刘家成了这副模样,肯定会血洗荷叶村!所以,趁着这一段时间,大家逃吧,有多远逃多远,另外找一个偏僻的地方,节俭一点,你们手上的金币、银币,也够你们过上平静的生活了。不过,你们最好是抱成团,要不然分散的话,容易被其他人打上主意。”
郑魏激动地问来,“大哥,那你呢?”
“我啊?”
秦歌看向远方,“我还要给我爷爷找一个安宁的家。”没有继续缅怀下去,秦歌说道:“赶紧回家,收拾东西,带上你们的家人,马上离开这里,迟了的话,就谁都走不了了。”
说完,秦歌转身,向马勇升、全老二他们走去,马勇升说道:“你中了毒疯刺,不可能不死的,你……”
“我确实是死了,不过,我又活了,而我活了,你就要死了。”
秦歌运力,一脚踩下,马勇升的脑袋顿时被踩得血肉模糊,后面的那些村民热情退下之后,再看到秦歌在清理现场,但接受了秦歌的建议,赶紧往家奔去,最后只剩下郑魏,郑魏没走不说,还冲上前来,抓了一把镰刀,将地上还没有死的那些狗腿子颈部血管割破,然后,对秦歌说道:“大哥,我不怕血,我也不怕死!”
“可是,我怕死。”
秦歌笑着说来,郑魏瞪大眼睛,怎么也不相信秦歌所说的话,魂老刚好说道:“这小子算得上是一块料,既然他不怕血,我这里有一本战技,再适合他不过了,我说,你记住,再传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