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恩格斯当初预言,社会主义革命将在主要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同时发动并首先取胜。如果这一预言实现,当时的一批社会主义国家,采取一些与现在不同的政策措施并不是不可能的,但历史并没有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预言发展。到了帝国主义时代,列宁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指出社会主义革命只能首先在一国或少数几个国家取胜。历史不仅证实了列宁的论断,而且把一些经济落后的国家,包括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首先推上社会主义舞台。在如此不同的条件下,这些首先取胜的社会主义国家,特别是经济十分落后的中国,国内面对着“一穷二白”、小农经济占优势或绝对优势的困难条件,社会主义改造不能不采取稳步前进的方针和逐步过渡的方式,不可能较快地实现生产资料单一的社会主义所有制,国营和集体这两种社会主义公有制及其必要补充和附属的个体经济,不能不长期内并存,商品和货币更不能不长期存在并发挥作用。在国际上,社会主义国家面对着资本帝国主义包围,这样严峻的环境,国内外阶级斗争特别是国际范围的阶级斗争不可能在短期内熄灭,国家的镇压职能自然不能消亡。总之,在不同的国内和国际条件下,社会主义社会不可能完全实现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原来的设想,而只能按照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原则,从实际出发,赋予某些不同的然而切实可行的、有利于迅速发展社会生产力的社会主义制度特征。这不仅不是对马列主义的违背,相反,正是把马列主义同具体的时代条件和本国国情结合起来,因而是对马列主义的丰富和发展。
各国历史证明,任何现实的社会形态都不会是纯而又纯的,特别是社会主义社会,在它的一定历史阶段内,正如马克思所说:“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0页)现在看来,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商品、货币、个体经济等,这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是合乎社会发展规律的现象,它们只能在社会主义的长期发展中逐步加以解决或自行解决。在条件不成熟时企图对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的商品、货币和个体经济等人为地加以消灭,只会遭到客观规律的惩罚,这在国内外都已有过深刻教训。
马克思列宁主义是发展的科学。恩格斯指出:“我们的理论是发展的理论,而不是必须背得烂熟并机械地加以重复的教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60页)马列主义的生命力,就在于它来源于实践,并在指导实践过程中经受检验而得到丰富和发展。如果列宁照抄照搬马克思、恩格斯的本本,那就不会有“一国胜利论”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也就不会有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如果毛泽东同志照抄照搬列宁、斯大林的本本,那就不会有“农村包围城市”的理论对列宁主义的发展,也就不会有中国革命的胜利。如果我们今天照抄照搬当年马克思、列宁的那些具体设想,也不会有中国式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道路。革命导师一贯反对那种削足适履的方法,历来反对用理论的教条去束缚生活的常青之树。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必须遵循,但对任何革命导师都不能搞“凡是”。只有坚持实践标准,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努力把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和建设具体实践,特别是现阶段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才能正确认识和符合客观规律,从而真正坚持中国式社会主义道路。
社会主义实践在全世界还只有60多年的历史,它已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教训,然而它毕竟还处在幼年时期,它的内在属性和特点至今也还没有完全表露出来。马克思、恩格斯100多年前关于社会主义的预言,为后人画出了极其宝贵和重要的轮廓,却不可能做到“句句是真理”,我们也不能采取“句句照办”的态度。就以商品经济而言,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社会主义社会没有商品,列宁在苏联建国初期实行战时共产主义,固然主要是迫于当时险恶的国际环境,但也同急于取消商品、货币的思想有关。斯大林在这个问题上前进了一大步,但也没有把社会主义经济看成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或在商品经济基础上的计划经济。我们借鉴各社会主义国家的经验,特别是总结了我们过去忽视商品生产的教训,强调必须在今后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内大力发展商品经济,才可能迅速发展社会生产力,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在理论上是一个前进,在实践上则已经开始并将日益发挥重大的积极作用。
马克思列宁主义认为,确定一个社会的性质,归根到底,要看在该社会中占统治地位与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而生产资料所有制是整个生产关系的基础。列宁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就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这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特征。
我国已基本完成了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消灭了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建立和巩固了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实行了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和不劳者不得食的原则,建立了初具规模的社会主义的物质技术基础和一定的精神文明,建立并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即无产阶级专政,人民已经成了社会和生产资料的主人,我国对外一贯忠诚地实行无产阶级国际主义。所以,根据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特征来看,我国理所当然地是社会主义社会。虽然目前还不发达、不成熟,存在着不少问题,但我们有信心,发奋图强,坚决把它建成充分发展、充分成熟的社会主义社会,并且以实现最美好、最幸福的共产主义社会为最终目的。
社会主义毕竟是一个崭新的社会主义制度,还在不断发展和完善,在社会主义前进道路上不可避免地还会遇到各种困难、挫折以致失误。这是一个充满顽强的组织工作和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时期,是一个充满进攻和退却、胜利和失败、试验和探索而不断前进的整个一个时代。但是,不论出现什么情况,历史发展的规律是不可逆转的,人民群众将会在实践中以坚忍不拔的意志经过反复的试验,总结经验,使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
(此文系1980年7月在浙江省地市宣传部理论科长会议上的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