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恤民”指关爱和体恤百姓。“息力”即与民休息,源自南宋陈亮《酌古论四·李靖》:“节制之兵……前者鬭,后者息力。”意谓有章有法的队伍……前面的将士作战,后面的休息。恤民息力,就是要求为官者体恤百姓疾苦,让百姓休养生息。
我国古代有丰富的民本思想,正直的为官者也大多有恤民情怀。虽然它们是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的,但其中积极的成分在今天仍有借鉴意义。因为无论什么时代,人民都是社会和国家的基石,“顺民者昌,逆民者亡”,“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欲得到百姓的支持和拥护,就必须爱民恤民、为民谋利,决不能损害民利、欺民压民。
1、王者所以得天下者,以得民也。
得民者,以得其心也
选自汪藻《奏论诸将无功状》。意思是说:取得天下政权的人,主要是因为得到了人民的拥护。要得到人民的拥护,就必须使百姓心悦诚服。
汪藻(1079-1154),字彦章,今江西德兴市人,累官中书舍人、给事中、兵部侍郎兼侍讲,拜翰林学士、龙图阁直学士、显谟阁学士。史书称其“通显三十年,无屋庐以居”。
思与悟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得民心”三字看似平常,却是千百年来历史经验的总结,是治国安邦亘古不变的之道。然而“得民心”谈何容易,行之又何其难:贴民心、顺民意,重民生、增民利,纾民困、解民忧……一个都不能少。今天的从政者一定要牢牢记取。
汪藻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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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献有关“得民”的名言
《管子·牧民》:“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
《礼记·大学》:“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
《诗·大雅·瞻卯》:“人之云亡,邦国殄瘁。”
《老子》四十九章:“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
《孔子家语·五仪解》:“夫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所以载舟,亦所以覆舟。”
《尚书·五子之歌》:“民惟(为)邦本,本固邦宁。”
《国语·周语》:“民虑之于心而宣于口,成而行之,胡可壅也?若壅其口,其与能几何?”
《孟子·梁惠王下》:“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
《孟子·尽心下》:“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逸周书·大聚》:“冬日之阳,夏日之阴,不召而民自来。”
《史记·商君列传》:“得人者兴,失人者崩。”
《三国志·吴志·贺邵传》:“国之兴也,视民如赤子;其亡也,以民为草芥。”
《贞观政要·君道》:“若损百姓以奉其身,犹割股以啖腹,腹饱而身毙。”
《群书治要·申鉴》:“民存则社稷存,人亡则社稷亡”;“民不畏死,不可惧以罪。”
2、夫民心向背,国之存亡攸系,不可不思所以安之
语出周叙《正统十四年九月十六日启疏》。意思是说,民心的向背,关系到国家的生死存亡,不能不思考如何安定民心。
周叙(1392-1450),字公(一作功)叙,明名臣,今江西吉水县人,官至南京翰林院侍讲学士,为官讲求气节,勤于政务。
思与悟
有道是,“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民心问题实质是执政者与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也是权力为谁服务的问题。天下乃天下人之天下,为政者若不以人民为念,轻则亡身,重则亡国。共产党人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更应当坚持执政为民、执政兴国的立场。
3、太守与民争利可乎
曾巩在福州任职时所言。意思是,太守(官员)怎么能与老百姓争夺利益呢!北宋时期州府一般有职田,福州州府虽无职田,却有很大一块菜园子,种菜所换的钱归州官所有。曾巩上任后了解到,州府卖菜使普通菜农收入减少、生活困难。他愤然说了上述的话,并取消了州府卖菜的做法。
曾巩(1019-1083),字子固,世称“南丰先生”,北宋建昌军南丰(今江西南丰县)人,“唐宋八大家”之一,历任齐、襄、洪、福、明、亳等知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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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高祖刘邦“与民休息”
刘邦(前256-前195),字季,沛县(今属江苏)人。家世务农,曾任泗水亭长。父亲以他“不能治产业”,又“好酒及色”,曾称他“无赖”。然而,刘邦却“以布衣提三尺剑取天下”,成为汉王朝的创建者。这客观上是陈胜、吴广农民起义的烈火,已把秦王朝的大厦烧得东倒西歪;而主观上除其志向、权谋以及善于用人外,实行“与民休息”政策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刘邦出身农民,对人民群众的力量是有认识的。早在他起义攻打沛城时,就听从了萧何、曹参的建议,将写好的一封信射进城里,希望城里的百姓杀掉县令,打开城门,揭起反秦的义旗。及至屯兵灞上,他又向父老们提出三条保证:“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约法三章”,使“秦人大喜,争持牛羊酒食献飨军士”,“唯恐沛公不为秦王”。
刘邦打败项羽称帝后,曾让陆贾总结历史教训,进一步认识到租税沉重、徭役繁重和法律严酷是秦王朝灭亡的三大因素。为了巩固汉王朝统治,他及时采取了一系列“与民休息”的措施。一是“兵皆罢归家”、“以有功劳行田宅”。二是号召因战乱逃亡的人各归本土,恢复过去的爵位和田宅,承认各地小官吏在战争中占夺的土地。三是释放奴婢。四是减轻田租和徭役。五是抑商重农。六是减轻刑法。这些措施,为文帝刘恒、景帝刘启所继承和发展,才有了“文景之治”。
思与悟
掌权者与民争利历来为百姓所诟病。为官理政的职责是增民利、帮民富,而绝不应该争民利、损民益。防止与民争利,既要靠制度的约束,也需要为官者“于心何安”的道德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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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秉之反对与民争利
江秉之(381-440),南北朝时济阳考城(今河南兰考县)人,在南朝宋国为官,先后任永世、乌程、建康、山阴等县县令和新安、临安太守。
江秉之所到之地,政绩显著,治政严明。他出任山阴县令时,当地经济繁荣,人口众多,有居民三万多户,是全国有名的大县。因此公务繁忙,各类案件堆积如山,官府大院内每天告状、上访者数百人。以前的县令昼夜加班加点,事情有时还处理不完。江秉之到任后,对僚属一方面推心置腹,一方面严格约束,要求他们恪尽职守。他体恤民情,合情合理化解各种矛盾,教导人民互相礼让,使社会风气为之一新。山阴的各种社会问题与矛盾逐渐消失,原来官府人员忙得焦头烂额,不久后就门庭清静。江秉之用简约的办法处理繁杂的政务,治理得井井有条,政绩昭著。在山阴县表现突出的江秉之被升迁为新安太守、临海太守,在两地同样以简约著称。他所得俸禄,几乎全部分散给家庭贫困的亲友,而他的妻子与孩子则享用甚少。他的下属劝他,既然做了官,不妨购置一些田产让自己家人经营,为将来、为后代作准备。他听后严肃地说:“我是靠国家俸禄为生的,哪能和农民争利!”
江秉之任郡守时,公私分明,从来不占公家的便宜,甚至连办公用的书案都是他自费购置的,在他离任的时候,连同其他公物一并交了公。
4、一民之生重天下,君子忍与争秋毫
语出王安石《收盐》。意思是,一个人的生命比天下还重要,君子们怎么忍心同盐民争夺小利,使无辜的人失去生命呢?
庆历九年(1049)前后,王安石任鄞县(今浙江宁波)知县,有感于官僚压榨盐民的现实,写下了《收盐》一诗:“州家飞符来比栉,海中收盐今复密。穷囚破屋正嗟唏,吏兵操舟去复出。海中诸岛古不毛,岛夷为生今独劳。不煎海水饿死耳,谁肯坐守无亡逃?尔来盗贼往往有,劫杀贾客沉其艘。一民之生重天下,君子忍与争秋毫?”该诗反映了王安石同情百姓疾苦、反对与民争利的思想。
思与悟
民生连民心,民生苦则民心失。“一民之生重天下”,古代的君子尚怀恤民之心、耻于与民争利,今天的公仆更应该坚持民生为先、民生为重、民生为大,始终做到“有关民生计常虑,无益民心事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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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则徐力主“下恤民生”
“窃惟尽职之道,原以国计为最先,而国计与民生实相维系,朝廷之度支与积贮无一不出于民,故下恤民生正所以上筹国计,所谓民惟邦本也。”这是中国近代著名政治家林则徐的“尽职之道”。
林则徐(1785-1850),字元抚,福建侯官人,1832年任江苏巡抚。面对“日之将夕,悲风骤至”的清王朝,林则徐深感“尽职之道”应“下恤民生以上筹国计”,主张“多宽一分追呼,即多培一分元气”。
1833年夏秋之际,江苏水患成灾,沿江府县十之八九被江水淹没,致使农民“口食无资”,“生计维艰”。林则徐准备向朝廷奏报,请求缓征江南漕赋,拨发赈银,以纾民困。然而按清王朝惯例,巡抚不能全权办理漕政,而且报告秋灾请缓征赋,例定不得超过旧历九月内。此时已超过限期,恰又接到道光帝谕旨,江苏不得缓征漕赋。林则徐想到“吴民旦夕就毙”,最后还是决定“不揣冒昧,破格具奏”。他在奏折中说:“窃惟尽职之道”,应“下恤民生”、“暂纾民力”,如“小民口食无资而欲强其完纳”,则会激起民变“滋生事端”。并在道光帝没有回复的情况下,仿照明代周忱的酌剂公私田加耗减耗的办法,即百亩之中有二三十亩受灾,就将百亩一律缓征数分,名为“暗减”。道光帝原本要追查林则徐的责任,但因其“俯顺舆情”适与民生,深受百姓拥戴,只好作罢。
5、不可使士大夫不知此味,不可使天下之民有此色
语出黄庭坚《题画菜》。意思是,不能让为官者不知道这菜的味道,不能让老百姓面带菜色。意在告诫为官者要体察民情、体恤民生。
黄庭坚(1045-1105),字鲁直,自号山谷道人,北宋洪州分宁(今江西修水县)人,官至起居舍人,江西诗派开山之祖。
思与悟
面对画里的几蔸白菜,古人想到了百姓的疾苦,为政的责任。面对这样一种关心民瘼、抚民疲弱的恤民情怀,今天的公仆又该作何感想呢?有道是: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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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白菜碑”
今江西铅山县博物馆内,保存有一块明末时期该县县令笪继良立下的“白菜碑”。
史料记载,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江苏句容(今镇江)人笪继良出任江西铅山县令。当时正值明王朝后期,社会矛盾日益恶化,内忧外患日甚一日,统治阶级的苛捐杂税,地主豪绅的巧取豪夺,压得穷苦百姓喘不过气来。笪继良上任伊始,励精图治,力改弊政,体恤民情,鼓励农耕,尽力维护贫苦百姓的利益。为了告诫自己和僚属,他请来工匠,将自己亲手绘制的一株大白菜及题词刻在青石板上,立于衙内。上书:“为民父母,不可不知此味;为吾赤子,不可令有此色。”意思是说,作为地方官,不能不知青菜的滋味,不能不问民间的疾苦;对子民百姓,不能让他们缺衣少食、面有菜色。它体现的爱民恤民思想,与黄庭坚《题画菜》主旨一脉相承。
笪继良(生卒年不详),明诗文家。历任宁国(今属江西)教谕、铅山县令、绛州知州、顺天府判、大京兆尹、工部郎、总河都御史等,多有建树。后被魏忠贤以“东林邪党”之名削籍。
6、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
此系黄庭坚所书的《御制戒石铭》。意思是说,为官者的薪俸,都是人民的血汗钱;不要以为百姓可欺,否则天理难容。旨在戒谕地方官勤政爱民,不要做贪官污吏。
思与悟
对为官者来说,“上天”就是老百姓,就是人民群众。官之责任乃百姓托付,官之薪俸乃人民给予。如果受百姓托付而不能为其尽职,靠人民养育却欺骗人民,那迟早会受到“上天”的惩罚。
7、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
莫说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
此系浮梁县署三堂对联的下联。上联为“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上联的意思是:得到一官半职并不是什么荣耀的事,为百姓作主丢了乌纱,也算不上耻辱事。不要说一官没什么作用,一方百姓全靠一官。下联意思是:为官一任,口中之食、身上之衣都是百姓给的(即纳税人的钱),不要认为百姓可欺,要知道自己也是百姓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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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箴
“箴”的本义是劝告、规诫,是以规为主题的一种文体。官箴原指百官对帝王的劝诫,后演变成对官吏的规诫,成为封建社会官员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按旧时制度,省、府、州、县各级地方衙门大堂前甬道正中俱立石碑,南向刻“公生明”三个大字,北向刻“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十六字铭文。这就是官箴戒约。
公堂前立戒石,始于北宋初年,为宋太祖赵匡胤首倡。宋灭蜀后,宋太祖鉴于前后蜀政治腐败,不战而败的历史教训,将五代后蜀主孟昶所撰的24句《戒谕辞》缩写成四句十六字: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并于太平兴国八年(983)颁示天下。至南宋绍兴二年(1132),高宗又把诗人黄庭坚书写的这一祖训,颁于各府州县刻石立于大堂前,并建亭保护,故有“戒石亭”之称(亦因其四句十六字是御赦而称“御赦亭”)。后因出入不便而改为碑坊式,以进出熟视、铭记不忘。“公生明”作为官场箴规,意为公正方能明察事之本末,即所谓“公生明、偏生暗”,长官坐堂理事,北向的铭文十六字抬头可见,若徇私枉法,天理不容。
我国古代的官箴文化,具有久远的传统和丰富的内涵,实为居官者应有的职业道德。官员遵守官箴,清廉勤政,被称为“不辱官箴”;反之,则是“有玷官箴”。
思与悟
人民群众是从政者的衣食父母。你倘若以“父母官”自居,无异于自欺欺人;如果是欺负百姓,则是对“父母”的背叛。一粥一饭,当思“父母”养育恩;一言一行,勿忘人民公仆身。
8、欺人如欺天,勿自欺也;负民即负国,何忍负之
此系浮梁县署大堂楹联。上联是说,欺负百姓就如欺负上苍,不循天理,也侮辱了自己的人格,这种伤天害理、坑民害己的事不要做;下联是说,辜负百姓就是失信于民,也辜负了国家,怎么能忍心这样做呢?意在告诫县官不要欺负百姓,不要失信于民,不要辜负国家,否则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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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允为官半百一生清贫
高允(390-487),字伯恭,南北朝时渤海蓨(今河北景县)人,博通经史天文数学。他在北魏为官,先后经历五代皇帝达50余年,官至中书令,享年98岁。
高允曾上书进谏,主张不要经营田园商业,与民争利;不要营建宫殿,劳民伤财;要注意农业生产,使“公私有储”,虽遇饥荒,也不用犯愁。他的谏议受到了统治者的重视,给了他很高的待遇。但高允始终保持廉洁的操守,家境依然清贫。
皇帝拓跋濬听说他清贫,还有点不相信,便亲自到他家探视。但见他住的是数间草屋,家里人穿的是旧布袍子,床上放的是布被,厨房里仅有咸菜。拓跋濬看后很受感动,便说:“古人所说的清贫还能超过这样子吗?”便赏赐高允大量绸布和粮食,还让高允的儿子出任长乐郡的太守。高允一再谦让,拓跋濬还是让他接受了。在此之前,高允的俸禄不够养家,常常让他的儿子们上山砍柴度日。当时大官贵臣的亲属中,显官罗列,而高允的儿子们却没有官爵。到了晚年,朝庭对他很照顾,不但配备了车和牛,还经常送吃的和穿的。但高允却将这些东西分给了亲戚故旧,家中一无余财。
思与悟
做人要有道德良心,从政须有政治良心。良心是无私的法官、忠实的岗哨,是人生航程的导航灯。为官从政者不仅要从理智上认识、更要从情感上认同自己肩负的社会责任,才能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自觉地求真向善,为国尽责、为民奉献。
9、升平不在萧韶里,只在诸村打稻声
语出杨万里《至后入城道中杂兴十首》其一。意思是说,歌颂盛世的萧韶之乐并不代表真正的升平,只有代表丰收的各村各户的打稻声才是真正的升平。
该诗共四句:“大熟仍教得大晴,今年又是一升平。升平不在萧韶里,只在诸村打稻声。”体现了作者关心民生的政治理想,很有进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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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儆的“三不愧”
洪儆(1196-1258),字子度,江西鄱阳县人,宋朝爱国名臣洪皓曾孙,祖父洪适,父洪木吕。历任福州古田县丞、岳州录参,知信州弋阳,建宁府通判,知沅州提举,知汀州军州事兼管内劝农使。
在家学渊源的熏陶下,洪儆年少时就具备良好的文化素质、过人的办事才能。他任地方官后,治理地方事务,政简刑清,听讼明决,努力实施恭谨爱民的政策。在任弋阳知县与提举辰、沅、靖三州兵时,倡兴教化,修建学校,救助灾荒,丰年购积粮食平抑物价,缓解百姓困难,使其治理的州县社会平安,人民安居乐业。
洪儆生活俭朴,平时素食布衣。有一次,家人为他做了一件新衣,对他说:“你官为一州之长,穿件新衣,亦不为过,何自苦至此?”洪儆叹道:“吾固然能办得到,然而我未尝饥寒。我无功于天地,而享受太过,是谓暴殄,我不愿为之。”
洪儆平生以“不愧天”、“不愧人”、“不愧列祖列宗”律己。他不刻意炫耀自己,亦不为别人改变自己的政见;没有过分的喜好,也不隐藏内心的喜怒哀乐;交际谨慎,不论亲疏贵贱、贤良之辈和三教九流都敬慕他。世人赞曰:“与子度君如膏雨及物,润泽博而功莫名。”洪儆这种苦志处世的态度,与南宋末期文恬武嬉、豪奢炽烈之风形成强烈的反差。
思与悟
为政之要在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如果热衷于“萧韶之乐”,心里就装不下百姓的冷暖忧乐,就不会真心实意地关注民生,而这是腐化变质的前兆。乐不当乐,闭门难掩民怨沸;乐民所乐,身后犹闻赞誉声。
10、君子之为政也,既有以养其民矣,
则必思建长久之利,使得其养于无穷
语出王直《苏州济农仓记》。意思是:君子处理政事的时候,在找到能让百姓安居乐业的办法之后,还一定要思考奠定长久利益的基础,使百姓能够长久无忧地安居乐业。
王直(1379-1462),字行俭,明名臣,今江西泰和县人,官至吏部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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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脚阳春”宋璟
宋璟(663-737),唐代河北邢台南和人,进士出身,官职屡迁,后致御史台中丞、宰相。
王仁裕《开元天宝遗事》载:“宋璟爱民恤物,朝野归美,时人咸谓璟为有脚阳春,言所至之处,如阳春煦物也。”意思是说,宋璟如一缕春风,去到哪里都似春风煦物,令人倍感温暖。
宋璟有功不矜伐。开元初(712),他出任广州都督。当时,“广人以竹茅茨屋,多火。璟教之陶瓦筑堵,列邸肆,越俗始知栋宇利而无患灾。”后来,广州百姓要为他立遗爱碑,宋璟上书说:“颂所以传德载功也。臣之治不足纪,广人以臣当国,故为溢辞,徙成陷谀者。欲厘正之,请自臣始。”
宋璟坚持按制度办事。当时,皇后父王仁皎死,坟高5.1丈。唐玄宗曾准宋璟奏请按旧例行事,但转天又变卦。宋璟上书说:“俭,德之恭;侈,恶之大也。僭礼厚葬,前世所诫,故古墓而不坟。……国家知人情无穷,故为制度,不因人而动摇,不变法以爱憎。”玄宗因宋璟言其所难言,赐采绢400匹。
宋璟不假罪于无辜。唐玄宗出巡时,有京兆人权梁山谋反,事平后许多人受牵连被捕入狱。宋璟在复审此案时,发现其中许多人是因借钱给权梁山办婚事而遭捕的。宋璟依律将无罪的数百人释放了。
看来,宋璟受到朝野归美,誉为“有脚阳春”,并不是偶然的。
思与悟
国家能否长治久安,取决于百姓能否长久无忧地安居乐业。因此,对为官从政者来说,关注民生、情系民生、改善民生决非权宜之计,更非一日之功,必须致力于建立健全解决民生问题的长效机制,持之以恒地抓、矢志不移地抓。如果好大喜功、急功近利,为自己升迁捞资本,则迟早会走到邪路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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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忱的惠民之举
周忱(1381-1453),字恂如,江西吉水人。进士出身,官至户、工两部尚书。在巡抚江南22年间,采取了一系列经济改革与为民解困的举措。
明代宣德年间,朝廷派周忱巡视江南诸府,总督税粮。周忱深入民间,走村穿巷了解民情,发现苏州一带税粮欠交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征收百姓的税粮时,要多加几成作为运费和损耗。有权有势的豪户不肯加成,地方官员奈何不得,只能把加征的数量平摊到普通百姓身上。百姓本来就贫困,还要加征税赋,有的不堪重负,就干脆不交或逃到外地谋生。为此,周忱创立了“平米法”,即不管是富豪还是平民的田地,平均加征损耗。他又请朝廷下令发“铁斛”到各县,统一收粮的标准器具。他还与苏州知府况钟仔细核算官田的租赋,核减不实的部分。这样既减轻了百姓负担,又确保了税赋征收的顺利进行。
遇上丰收之年,周忱就下令各府县以平价买入百姓的余粮,建仓贮存,名叫“济农仓”。以往民工参加修路、筑堤、疏河等公益劳动,要自己带粮吃。有了“济农仓”,便可以从中给予贴补,生活困难的则无偿供给。这一爱民举措,调动了百姓的生产积极性,经济得以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