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烈在建国门站下车后漫无目的的顺着大街溜达,四起的高楼,满眼的各色招牌门头,熙熙攘攘的车流,往来匆匆的人群。
哈,久违的都市感觉啊,而且还是首都呐!
“看美女啊看美女,逛街不看美女那还能叫逛街吗?自从罗莉章去了以后,老子就一直再没顾上看女人,唉,人在江湖啊人在江湖”沈烈摇头晃脑的深感叹息。
运起过人的目力,沈烈全身心的投入到了看首都“街景”的运动中去。
然而过了一会儿,沈烈开始垂头丧气了。嘴里嘟嘟囔囔的说道:“没想到眼神太好了,看街景这么郁闷。”
在普通人的视力下,远点的东西只能看个大概轮廓,再凝神也有很多小缺陷都看不到,所以往往很容易被惊艳到,也就是俗称的朦胧美。
可沈烈现在的眼神,是在是好的太过分了,看到一个有朦胧美的,只要一凝神就马上不朦胧了。
不管是脸上的麻子痘痘,还是胳膊上的伤疤痦子,全看的一清二楚。一下子让人兴味索然至极。
抱着就不相信连一个差不多点的妞也看不到的想法,沈烈一直在忍耐中坚持寻觅。好不容易在对面路边一个小移动营业厅里,看到一个皮肤身材都不错的妞,准备好好欣赏一下。结果那小妞被旁边的人逗的仰头大笑,于是沈烈看到了两颗黄的发黑的后槽牙,和一片夹在后面牙缝里的绿菜叶……
沈烈彻底失望了,抬起眼皮望了下天,然后暗暗决定,以后看街景前一定先准一副磨毛了的平光镜。
要是晚上就好了,首都的三里屯在晚上,那可是个好地方。喝喝小酒,听听段子,玩玩节目,泡泡小妞,夫复何求呐!沈烈摸着下巴越想越美,脚下渐渐就忘记了挪窝,就那么站在马路边扶着铁栏杆站着,眯着眼睛一脸****的笑容,旁边竖立着两只垃圾桶。
两个遛弯的老太太走了过去。
“唉,李大姐,你说那个年轻小伙子,他对着垃圾桶笑什么呐?”
“嘘~~~小声点,我看那小伙子可能这里不灵光”李大姐打了个嘘声的手势后,又指了指自己脑袋
“哦……或许还真是。可惜了,模样长的还到挺齐全的。”
耳力好啊,两老太太悄悄嘀咕的话一点没漏的全听到沈烈耳朵里去了,可是怎么感觉更郁闷了呢!
赶紧收起笑容,调整出一副严肃正派的表情,沈烈用眼角的余光四周瞥了瞥,还好,刚才的失态除了那俩闲的遛弯的老太太,再没有人注意。远远的,两个老太太的对话还是陆陆续续的飘了过来
“现在啊,生活压力大,年轻人里面脑子就有累成半傻的,不像过去,只有老的糊涂了。”
“可不是么,我那小孙女,就那个在外企打工的。天天嚷嚷累,白头发都比考大学那阵儿出的多呐……”
原本令沈烈春风得意的两项异能,结果遭受了现实的无情打击后,沈烈想起来今天出来的目的。
给家里的小母老虎买礼物
一抬眼,西单购物商场就在前面不远的马路斜对面。上天桥,下地道的折腾过了马路,沈烈肚子饿了。就近找了家小饭店,点了两菜一汤外带两瓶燕京啤酒。
酒足饭饱,沈烈开始寻思买点啥才能哄罗莉开心呢?
香水?化妆品?首饰?背包?衣服?假想着各种东西在罗莉的身上的样子,沈烈最终知道该买什么了。
兴冲冲的进了西单商场,看好想要买的礼物所在的楼层,沈烈抬腿跨进了电梯。
长着秀气的小圆脸的电梯小姐带着职业化的微笑,柔声问道:“先生,要去几楼?”
“啊,去……”沈烈犹豫了一下“呃……去一楼。”
电梯小姐:“……”
沈烈脸色微微一红,冲电梯小姐挤了下眼睛,然后又冲出了电梯。
几分钟后,电梯再次下来。
“叮当……”门开了,几位顾客走出电梯后,秀气的电梯小姐目瞪口呆的看着一个人走进了电梯。
“先……生,您,您这次去几楼?”电梯小姐飞快的眨巴了几下眼睛后,脸上立刻又恢复了职业化的标准笑容。
“三楼”沈烈很是斯文的推了一下鼻梁上的深色镜片金属细框眼镜。
整个三楼大厅采用的是米黄色调的现代简约风格装修,明亮整洁,一个挨一个的品牌专柜装修精致个性,将大厅错落有致的分割成块。争奇斗艳的各式新款商品,被店主花尽心思用各种方式陈列展示出来,谁都想在这商品的海洋里凸显最耀眼的光芒,谁都想吸引最多的眼球,因为谁都想赚到更多的钞票。
谁的钱最好赚?
女人,当然是女人的钱最好赚。因为老天就是如此安排,男人赚钱来取悦女人,女人花钱来取悦男人。往复循环、生生不息。
看着三楼这上万平方米的大厅被花花绿绿的女装塞的满满登登,沈烈深刻体会到了一句话的含义——女人的衣柜里永远都少一件衣服。
轻咳一声,沈烈又推了一下鼻梁上透明标还没揭去的眼镜,投身进了这缤纷的服装海洋。
信步沿着一个通道走着,然后不时的进这个专柜里瞅瞅这件衬衣,又到那个专柜摸摸那条裤子,一副精挑细选的专注德行。时不时都能听到某个小促销员悄悄问:“店长,那个戴眼镜的人,像是来给女朋友买衣服的顾客吧?”
“嗯,看起来挺像,去招呼招呼,记得要叫先生别叫帅哥,咱们这是高档品牌!”
等到小促销员找前辈确认完他的购买潜力值后,步履轻盈的向他走来,这个刚偷听完人家悄悄话的牲口,却一扭身走了。
只留下那个小促销员暗暗跺脚,深觉自己眼力还是不够,没有第一时间抓住这条鱼。
沈烈越溜达越觉得快乐无比,果然这个决定是对的。高档女装,不管是能买高档女装的,还是能卖高档女装的,美女所占比例总是很高的。
这不一路走来,就遇到了不少水灵灵的小促销员,还有各式风情的淑女以及熟女。挑服装的时候一蹲身,一弯腰间无意露出的撩人春色和试服装的时候刻意的搔首弄姿着实让沈烈暗吞不少口水。
“值,真值啊”沈烈心里大呼其爽。
可怜那些沉浸在美丽外皮里的美女们,居然完全都没有发现身边游弋着一条色狼。偶有看到沈烈的,也没有引起多少注意。
这一切当然都要归功于沈烈刚买的那个眼镜,细细的金属边框带出几分斯文的气质,深色的镜片遮蔽了不停左瞄右瞅的幽幽色光。在她们眼里,这只是一个斯文的男人。
也不知道溜达了多远,转了几个弯,沈烈看到了一片更是花枝招展的专柜。内衣,没错,就是内衣,沈烈想了半天决定要送给罗莉的就是内衣。
为什么送内衣?沈烈看过一个帖子,一个人征求意见问女朋友过生日送什么礼物最好。章帖里出的点子真是花样百出创意无限。
有的说搞个示爱大条幅找个楼挂起来显得有诚意
有的说骑着车大喊着某某某我爱你绕城三周更有诚意
最含蓄的一个说和女朋友一起拍一部《小蝌蚪找妈妈》的爱情短片
最有牛X创意的一个说送她自己小弟弟倒模的石膏像
沈烈看的是直叹中国地大物博,淫才无数啊!不过里面有一个主意到是深得沈烈的认同说的就是送女朋友礼物最好送内衣。还拿时装,饰品,香水化妆品等东西与内衣做了对比论证。
最后的结果是送时装、首饰、化妆品等东西,女朋友虽然也高兴,可买的时候花钱会心疼,自己的血汗钱买来的东西大部分是穿给外人看的,因为这些东西基本都是在女人外出的时候才用得上,一个不小心,因为自己这些血汗钱换来的东西把自己的女人打扮的漂亮点了,再招惹来几个心怀不轨的情敌,那就绝对是得不偿失。
内衣就不会,送内衣,女朋友照样会高兴,女朋友穿内衣,眼福享的最多是自己,你就是再如何称赞她这套小衣服如何,她在出门的时候也都会用别的衣服把它给遮起来,因为内衣招惹来的情敌几率很低,而且最大的一点是,买内衣买多贵的你都不会觉得很心疼。
为啥?笨啊!越贵的内衣往往布料用的越薄而且越少啊!
记得当时沈烈看完了这番论证以后,深感佩服。
这,才是高水平、高素养、专业化规范的资深流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