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穿越之我是富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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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明朝重生手册浅评

《明朝谋生手册》评论

其实,总的来说,我还是不太喜欢这种偏男性向的小说的,不过,我还是要对它作比较中肯的评价。(存属个人看法,请不要深究。)

首先,主人公穿越之后的反应比较合理。汪孚林发现自己穿越之后,没有那些雷人的大喊大叫,也没有问那些无厘头的“演员、剧本”等话语,而是比较冷静地假装昏死过去,暗中观察、比较分析,弄清楚自身目前的状况。

第二,文中的人物性格特征鲜明。作者仅仅通过了了数语就真实地刻画出了本文人物形象,就如文中汪孚林假装昏死过去之后个人的反应中表现了出来。如二姐是冲动暴躁的,大姐还比较主观,镇定,而小妹还有一些小孩子心性。

第三,文章的矛盾很集中,主人公出场没有多久就面临着功名问题,是本文的一次高潮,更能吸引读者的目光,同时也能在矛盾中也更能表现鲜明的人物性格,最后,这也符合了作者“出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模式,来满足推动文章发展的需要。

其实,文中主人公早就露出了破绽,存在不合理之处。

第一,在第一章中,汪孚林为了瞒过家人,想从金宝口中套出一点信息,他以失忆为借口,本来这些都都进行得很顺利,可马上就有一句话露出了破绽,“男儿膝下有黄金”这怎么会是一个主人家对奴仆说的话呢?那时,以立婚书的形式买卖奴仆很常见了,那么奴仆跪拜主人就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而原本的汪孚林这个土生土长的对于这一件事应该是习以为常的了,可他却突然蹦出一句“别没事往地上跪,男儿膝下有黄金”,这不显得很逗逼吗?前文中汪孚林对金宝说的是“事情我已记不太清”,这句话的内在含义是我有的事情不记得了,而我有些事还是记得的,那么在明朝活了十几年的汪孚林对待仆人的那种习性应该是刻在骨子里了啊,那么他就不会对金宝这一仆人说这么一句话。作者不应该犯这种小白错误。也许我这种想法是错的,现在的汪孚林是一个现代人,还保留着现代人该有的特征——看不惯跪拜这一礼节,而金宝又是一个小孩子,所以主人公在金宝面前比较放得开,不用那么地谨小慎微害怕别人发现自身的秘密,也许作者在这里就是要表现他的现代人特征,进而一步步描写出主人公的转变。其实,从后文来看,个人比较偏向我的第一钟分析。

第二,文中第三章,汪孚林看了原主的书与记录,这里先写“脑海中竟然对其中的内容有记忆,好似过目能诵”那么就是说文章你会背,但我想问一句这所有的字你都认识吗?明朝的字与现代的简体汉字起码是不一样的吧,那么汪孚林就怎么能够轻而易举地看懂原主的日记记录呢?难道主人公在穿越过去之前就是搞文字研究的吗?接下来下面就又有问题了,前面说“等闭眼努力回忆整理发现不止这些,还能想起很多杂乱无章的四书五经、八股破题等等”,后面又说“他上辈子对古典书籍也有些涉猎,现如今也保有这些对四书五经的零碎记忆,可并不代表他就能写书一笔好八股,这科举之道就省省心吧”着明显就与上文很矛盾,这么一些前文不对后文的事情,作者是怎么干出来的,你爸妈知道吗?

第三,文中的主人公对于一起生活了十几年的亲人,看到之后都没有什么反应,还害怕自身在他们面前露出马脚,这么深的血缘关系,并且朝夕相处,父母姐妹都认为他是孤僻的,可他在程公子送仆事件中却表现的淡然而又机智,这难道不与主人公的想隐藏自己的想法相悖吗?其次,汪孚林前后这么大的转变,他的姐姐竟然不感到奇怪,而他的舅舅只从他的一句话中就发现了他的不同,作者的安排是不是有些问题呢?还有就算他的日记中对日常行为有所记录,我想也是不会过于详尽的,再说书的空白地方也就那么大要记也及不了多少东西的吧,再说毛笔字再小能小到哪儿去呢?那么文中出现的日记小细节就不太可能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