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欧也妮·葛朗台·高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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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欧也妮·葛朗台(5)

休昂·葛朗台先生,22岁的俊美年轻人,跟那些老实的外省人正好形成鲜明的对比。他的贵族风度引起了他们的反感,这倒也不在乎,他们却还要对他的言行研究一番,以便取笑。这一点,需要做些说明。22岁的年轻人还有几分幼稚,童心未泯。十有八九都会像休昂·葛朗台一样的作派。几天前,他的父亲让他到梭密的伯父那里去住几个月。巴黎的葛朗台先生或许是想到了欧也妮小姐。休昂生平第一次到内地来,他想要到内地来展现一下时髦青年的“帅气”,显示自己的阔绰让县城里的人自惭形秽,从而在当地独树一帜,引进巴黎生活的新鲜元素。归纳为一句话,他在梭密要比在巴黎花去更多的时间修指甲,在穿着方面更要挖空心思。实际上一些不修边幅的帅小子们显得更潇洒。

所以休昂带来了巴黎最时兴的猎装、最华贵的猎枪、最精细的长刀和最华贵的刀鞘;也带来了一件件做工精巧的背心:灰的、白的、金壳虫色的、金光闪闪的、镶水钻的、云纹缎的、叠襟的、叉领的、直领的、翻领的、从上到下都有扣的、全副金纽扣的;还带来了时尚的各种硬领和领带,名牌布伊松的两套服装和面料极其柔软的内衣。还有一个玲珑剔透的小文具盒。那是女人中最可爱的女人——至少他这样认为——一位名叫安奈特的富婆送给他的。她现在正在陪伴丈夫在苏格兰旅游,愁苦得很。为了避免别人的怀疑,就得暂时牺牲个人的幸福,他特意随身携带了非常漂亮的信笺,可以每隔半个月就给她写一封信。总之,巴黎浮华生活的全部装备,他尽量都带齐了:从开始决斗用的马鞭到结束决斗用的精工细做的手枪,一个无所事事的青年出门打天下的随身家伙,他样样都有。父亲叮嘱他,独自出门,一定要节俭,于是他就租了一辆轿式驿车,还庆幸那辆特地定做的轻便舒适的轿车,没有在这次旅行中损坏,因为他计划用它在明年6月,到巴登温泉去和自己心爱的人——尊贵的安奈特太太约会。

休昂想在伯父家结识上百名客人,到伯父的森林中去狩猎,在伯父家过一阵庄园主的时光。他到梭密城打听葛朗台,只是为了询问去弗洛瓦丰的路径,没想到伯父就住在城里。他一听说伯父就住在城里,就想象伯父住的一定是豪宅阔院。初次到伯父家,就应该体面些才行,衣着方面必须讲究,所以他的旅行装束力求吸引人的眼球,用当时形容一个人或一件东西美到极顶的俗语说,叫最可爱了。在图尔,他让理发师将他那一头迷人的栗色头发重新烫过,他还换了衬衣,系一条黑缎领带,再配上圆边硬领,把他那张甜蜜蜜的小白脸衬托得更招人喜爱。一件只系住一半纽扣的旅行外套显出细腰,露出里面的高领羊绒背心。羊绒背心里面还有一件白背心,怀表随便地揣在口袋里,很短的金表链扣牢在一个扣眼上。灰裤子的扣子开在裤腰两边,边缝用黑丝线绣出图案,更突出款式的新颖。他风度翩翩地挥动着手杖,雕花的金手柄并不影响灰色手套的新颖气质,就是他那顶便帽也是很别致的。

只有巴黎人,只有巴黎上流社会的人才会打扮得这样烦冗而又得体,使种种繁杂而毫无意义的服饰和点缀搭配得很有情调。再加上他那胆大包天的气派,真有一副抱美人、玩手枪、能为心上人展示他那百发百中的枪法的野性。

现在,如果你想真正了解梭密人与巴黎青年之间的差异,只要看看这位风度翩翩的不速之客,在葛朗台家暗淡、沉闷的客厅里,要构成家庭环境的这些人中间,映射出多么强烈的光芒,你就可以立刻想象出柯利逊叔侄的模样。三个人既吸鼻烟,又淌涕,黄里带红的衣领折皱,衬衫胸饰沾满了小黑点,松软软的领带系上之后就扭曲得像根绳子。他们有许多的内衣,但每件衬衣一年只肯换洗两次,其余时间它们都在柜子里压着,常年累月就变得灰旧了。在他们的身上邋遢和衰老相得益彰。他们的脸孔像旧衣裳一样憔悴,跟他们的行李一样皱皱巴巴,显得寒酸而麻木,像存心扮鬼脸似的令人讨厌。

其他人也都是这副样子,外省人的装扮都差不多,他们不讲究衣着,他们无所谓别人的目光,只在乎一双手套的价格。这倒跟柯利逊叔侄的不修边幅很一致。戈朗森派和柯利逊都不喜欢时装,只在这一点上,他们的见解才达到统一。巴黎客人拈起鼻镜片,观看客厅里的古怪摆设,仔细观瞧楼板梁木架的花色、护墙板的调子,对于时髦人物并不陌生的德·格珊父子也跟牌桌上的人们同样表示惊奇,也许是因为受到大家情绪的感染,也许是以此表示赞同众人的反应,他们饱含讥讽地对大家挤眉弄眼,似乎在说:“你们看看,巴黎人就这副德性。”

大家只管细细端详休昂,不必担心得罪主人。葛朗台早已拿走牌桌上唯一的一根蜡烛,到一边去专心看信,顾不上招待客人,更不关心他们的兴致所在。欧也妮第一次见到衣着和风度这样完美的男子,以为堂弟是天使下凡。她闻到堂弟卷曲、油光锃亮的头发里飘出一股幽香,心里十分喜欢。她真想去摸摸那副漂亮精致的皮手套,她喜爱休昂的小手,休昂的肤色,他柔和秀气的五官。

如果说,上面的描述基本上概括了这位倜傥青年给她留下的印象,那么,一见之下,她心头就产生一阵阵荡气回肠的激动,甚至对这位堂兄弟有些心神不宁,好像一个青年男人在英国圣诞画册看到了些美女,巴不得吹一口气就把天仙似的美女从纸上吹下来。欧也妮确实没见过世面,整天忙着给父亲缝袜子、补衣衫,在这些油腻的废品堆里生活,冷清的街道很少有人走过。

休昂从口袋里掏出一条手帕,是如今正在苏格兰旅行的那位阔太太亲自绣制的。为绣成这件漂亮的作品,她为小情人花费了大量的心血。她为了爱情,怀着爱心,一针一线精心绣成。欧也妮看着堂弟,怀疑他是否真舍得使用。休昂的姿态,一举一动,拿夹鼻镜片的架势,以及对欧也妮刚才非常喜欢的那个针线匣的不屑一顾的表情中可以看出,显然他认为那只盒子是件廉价低俗的东西。总之,只要是这位堂弟引起柯利逊和戈朗森们极度反感的一切,她都觉得十分喜欢,以至于上床之后,她仍浮想联翩。三亲六故中居然有这么一位有魅力的美男子,真令她欣喜得几乎失眠。

摸彩玩得很慢,不久就歇停了。大高个苔那走进客厅,大声说道:“太太,一会儿给我被褥,我好给客人铺床。”

葛朗台太太忙站起来跟苔那走了。戈朗森太太小声说道:“咱们把钱收起来,不玩了。”于是大伙各自收回,放在掉了一只角的旧碟子里的,两个当赌注的铜板,一起走到壁炉前聊了一会儿天。

“你们不玩了?”葛朗台一边看信,嘴里一边对客人说道。

“不玩了,不玩了。”戈朗森太太说着,坐到休昂的身旁。

欧也妮像情窦初开的少女一样,闪出一个念头,离开客厅,给她母亲和苔那帮忙去了。假如这时恰逢一位高明的忏悔牧师,她一定会承认自己既没有想到母亲,也没有想到苔那,她只是魂不守舍地要去看看,为堂弟准备的卧室。她想为堂弟做点什么,送几样东西进去,尽量考虑周全,使那间卧室既舒适又整洁。她认为只有自己才清楚堂弟的爱好与心思。

果然,她非常及时地向以为一切都准备停当的母亲和苔那证明:

一切都得重新弄。她吩咐苔那去拿点炭火,用暖床炉来烘暖被褥。她亲自给旧桌子铺上桌布,还叮嘱苔那每天都要换洗。她说服母亲,一定把壁炉里的火烧旺,她自作主张,让苔那去抱一大堆木柴上来,堆放在走廊里,嘱咐她别告诉父亲。她还把已故的德·拉倍特里埃先生的一只旧漆盘子,盘子里还有一只六角形的水晶杯、一把鎏金已经剥蚀的小羹匙和一个刻着爱神形象的玻璃古壶,都细心地放在堂弟卧室的壁炉架上。她在这一刻涌上心头的主意之多,超过她有生以来想出,全部主意的总和。

“妈妈,”她说,“堂弟是不习惯蜡油的味道。咱们去买白蜡烛吧……”说完,她迅速跑开,从她的钱包里掏出一枚五法郎的金币——这是她这个月的零花钱。

“苔那,给你,”她说,“快去买。”

“你父亲会答应吗?”葛朗台太太一看见她去拿她父亲从弗洛瓦丰庄园带回的一个细瓷糖壶,吓得急忙厉声阻止,“再说,哪儿有糖啊?你真是疯了。”

“妈妈,苔那会买糖的,反正她要去买白蜡烛。”

“那你父亲呢?怎样对他交待?”

“他的侄儿连一杯糖水都喝不成,还像话?而且父亲不会发现的。”

“没有什么可以逃过你父亲的眼睛。”葛朗台太太摇头叹道。

苔那胆怯了,她害怕葛朗台先生的脾气。

“去吧,苔那,今天可是我的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