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创新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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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包容性发展理论基础与重大利益协调路径的框架性研究(2)

我国学术理论界自胡锦涛同志公开倡导“包容性增长”后,围绕包容性增长与发展提出的现实背景、内涵界定、主要影响因素以及实践途径与政策选择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

(1)从包容性增长与发展提出的现实背景来看,国内学者主要是从发展失衡、收入差距扩大等方面提出包容性增长问题。在此,周建军(2010)、汤敏(2010)等认为发展失衡是中国经济社会存在的突出问题,包容性增长是基于中国经济增长迅猛,资源、环境压力趋增,经济增长不均衡而引起矛盾增多和发展严重失衡,并致使经济发展的成果没有惠及所有地区和所有人群的现实困境而提出的。孙翎(2010)、汤敏(2010)等认为,中国经济增长过程中出现的最大问题是收入分配不公,贫富分化甚至两极分化是中国社会不和谐的总根源,也是经济发展不包容的根本特征。可见,包容性经济增长和发展应着力解决因收入差距扩大而引发的利益矛盾和冲突问题。此外,卫兴华(2010)、程恩富(2010)、简新华(2010)等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结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研究,探讨了包容性发展中应处理的一些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

(2)国内学者结合国情与世情,多角度分析了包容性增长与发展的内涵界定及其主要影响因素和实践途径。首先,蔡荣鑫(2009)、邓聿文(2010)、孙翎(2010)、汤敏(2010)、庄健(2010)等分别从机会均等、价值导向、发展状态、民众受益、和谐共赢等多维视角去分析与界定包容性增长与发展的内涵、外延及特征。其次,余闻(2010)、安宇宏(2010)、孙翎(2010)、李长安(2010)、俞宪忠(2010)等学者分别从GDP崇拜、贫富差距、机会不均等、体制制约等不同的角度分析了制约包容性增长与发展的主要影响因素。最后,周建军(2010)、唐均(2010)、余闻(2010)、孙翎(2010)等学者分别从坚持科学发展、实现机会均等、破除GDP崇拜、理顺分配机制、提升人力资源、增强政策引导、完善制度保障、加强国际合作等方面探讨了践行包容性增长与发展的路径及政策选择。

国内学者有关包容性发展问题的分析与探讨,一方面,体现了明显的国情特征,揭示了中国经济增长与发展中出现的主要不包容问题所在,也提出了一些具有实践参考价值的政策建议;另一方面,现有研究多数停留于政策解释与对策设计等现象层次上,有关包容性发展的本质特征、核心问题、发展方向、实现机制、比较制度分析、绩效评价、实证研究等方面,尚缺乏有深度的理论研究,更没有构建一个以马克思主义发展经济学为基础理论分析框架。

综上所述,现有的国内外有关包容性发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其一,多属于实践层面的分析,偏重于问题研究与实证分析,理论构架不成熟。总的来看,现有研究,忽视了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理论自身逻辑的演进脉络分析,因而没有从经济增长与发展理论的新趋势视角,去构建一个具有理论解释力的以人本主义为基础的新发展经济学分析框架。

其二,目前有关包容性发展理论研究,其直接基础多源自世界银行和亚洲发展银行等国际性组织的研究报告。尽管这些政策研究制定了包括针对国家或地区层面的包容性发展综合指数等分析工具,但从其理论演进的渊源来看,无外乎是这些国际性机构对减贫问题的合理外延。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其包容性发展的要义将远超出这些国际性组织的目标预期。因此,中国践行包容性发展,应与国际性组织所界定的内涵与外延应有所差异,同时,应结合国情,探索中国包容性发展的特殊逻辑基础与理论框架,并探寻中国践行包容性发展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及其可行路径。

其三,现有包容性发展研究虽然重视经济与社会直接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但研究的重点还是聚焦于经济发展子系统中的不均衡问题以及由此而引发的不平等问题,还没有将包容性发展分析的视野拓展到生态、经济和社会三大系统之间如何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进而如何解决代际之间的利益矛盾与代际序列可持续发展问题。而20世纪90年代以来生态马克思主义和生态经济学等前沿学科的迅猛发展,表明经济系统是生态母系统的一部分,经济系统与生态系统的关系从“相互协调”论逐渐演变到了“子系统不应该超越母系统持续发展的合理上限”论。因此,我们研究包容性发展应将关经济发展的共享性理念和生态系统的可持续理念相互结合起来,要将如何解决生态、经济和社会之间的协调问题和代际序列可持续发展问题,作为研究包容性发展的一个重要议题。

最后,我们认为研究中国包容性发展,在指导思想上,必须立足国情,放眼世情,将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中国三代领导集体有关党的宗旨与群众路线、社会主义本质与共同富裕、“三个代表”等思想,特别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转变发展方式、践行包容性发展等思想、观点与理念有机统一起来,在此基础上,借鉴西方现代经济增长与发展理论,以及近年来有关的包容性增长与发展的有益理论探索,去分析研究中国践行包容性发展的理论基础与实践问题。

二、包容性发展理论基础的框架构建

实践需要理论作指导。列宁同志说过:“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运动。在醉心于最狭隘的实际活动的倾向同时髦的机会主义说教结合在一起的情况下,必须始终坚持这种思想。”(《列宁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11页)。因此,要践行包容性发展,就必须立足中国国情,在综合中自主创新而不是简单移植包容性发展理论。为此,我们要在全面反思、评析过去不以包容性为中心的经济增长与发展理论,以及目前侧重于实践层面的包容性经济增长与发展理论基础上,依据经济增长与发展理论自身逻辑的演进脉络及其发展趋势,并依据科学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中国实践要求,以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社会结构系统论、劳动价值论为基础的和谐经济思想为理论基础,结合中国共产党人的有关包容性发展思想的历史演变,同时,综合现代制度主义和人本主义发展经济学理论,以社会生产方式变革为逻辑基础,以协调利益关系为主线,以改善民生为价值取向,探索人本主义倾向包容性发展理论框架的建构。对于包容性发展理论基础框架(图1所示),我们认为主要内容应涵盖:

(一)包容性发展的本质特征、核心问题、价值取向及体制机制研究

主要应结合国际扶贫经验,以及伴随经济增长而出现的收入差距扩大等不包容性问题等国内外经济发展背景,立足中国国情特征,侧重从如何解决利益矛盾和冲突,以及如何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与共同富裕角度,将生产力发展和生产关系变革统一起来,以改善民生为导向,以转变发展方式为基本思路,研究践行包容性发展的本质特征、核心问题、价值取向。在此基础之上,侧重从转变改革发展模式,增强改革发展的协调性、系统性和顶层设计性视角,并借鉴西方互惠制度与激励相容理论,探索包容性发展中能促进现利益协调与兼容,并能支撑民生福利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的体制机制基础。

(二)践行包容性发展的理论逻辑基础与研究平台探索

对于包容性发展的理论基础与研究平台,我们认为,应有一个治学态度与原则的大转换,即需要从西方经济增长与发展理论、福利经济学、机制设计等理论的借鉴性移植向自主创新转换,为此,要以马克思主义的人的全面自由理论与系统结构和制度分析方法为基础,以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与共同富裕为导向,在大综合中构建生产方式为逻辑基础并能促使相互合作的新政治经济学为理论指导。为此,应在科学分析包容性发展本质特征、核心问题与价值取向基础上,在宏观上,借鉴践行包容性发展的不同理论分析,研究如何构建以生产方式变革为核心结构的包容性发展的理论逻辑基础;同时,在微观上,应积极探索如何构建生产方式、人的本质属性、偏好行为之间的互动演化分析模型,以分析践行包容性发展互惠合作制度的形成机制及条件。

(三)包容性发展的影响因素、实现路径与比较制度分析

首先,要以马克思主义人本经济发展理论为基础,综合近年来有关包容性增长和发展的理论探讨,特别是结合包容性发展内涵、要义与政策选择的界定与分析,并结合非均衡经济发展所引发的发展失衡、公平缺失等主要非包容性问题,侧重从GDP崇拜、机会不均、贫富差距、体制约束、国际霸权主义等方面,分析制约包容性发展的影响因素。其次,依据我国包容性发展中的核心问题--利益关系失衡,研究探索包容性发展的实现路径。即完善体制机制以优化居民收入分配结构、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以推进公平经济增长、探索“代际”均衡发展以提升可持续发展综合竞争力、审视全球经济“利益失衡”以定我国利益平衡保障战略取向,转变发展方式以求公平均衡经济增长和民生导向均衡改革。最后,结合不同国家和地区践行包容性发展的不同实践摸索,进行相应的比较制度分析,并从中得出相应的经验与教训,以完善中国改革发展模式。

(四)以民生福利为核心的包容性发展水平测量评价

以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及其实现条件理论为基础,借鉴世界银行等国际机构以生产性就业机会增加为主要导向的包容性发展评价框架,以及阿马亚蒂等人建立的人类福利相对综合分析评价框架,探索如何通过自然、劳动和知识三维统一财富观的建立,并以改善民生福利向量为核心,以就业增加、权益均等、分配合理、结构协调、发展持续为主要内容的包容性发展水平测量评价体系的构建。在此基础上,通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相关历史数据,实证分析我国不同群体和不同历史阶段特征的包容性发展的内容构成与发展水平。

三、包容性发展中重大利益协调路径的框架思考

经济发展的实质是人的发展,践行包容性发展,需要进行内含一定价值取向的社会经济结构的系统变革。其过程既要通过促进经济可发展与经济结构调整以夯实协调利益关系、改善民生的物质基础,又要通过国内外生产关系的变革,来构建协调、改善重大利益关系的体制机制,因此从生产方式变革或完善改革发展模式的角度来理解包容性发展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应成为践行包容性发展的理论逻辑基础。

然而,在一般情况下,生产方式的变革以及由此引导下的体制改革与发展转型或改革发展模式的变化,必定会产生以利益关系为核心的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有时要引起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在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或改革发展模式调整过程中,同样要涉及社会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的调整,并由此而不可避免地产生不同经济主体之间的利益矛盾甚至利益冲突。

从1978年开始的中国市场化经济体制改革,实质上是社会生产力与社会生产关系相统一的社会生产方式的历史大变革,他是体制改革与发展转型的有机统一。为了给以低效率、平均主义为主要特征的计划经济注入经济动力与活力,我们实施了非均衡、渐进式为基本特征的体制改革模式,与此相符,我们实施了非均衡和赶超型为基本特征经济发展模式。这两者的结合与统一,实质上表面我国选择了非均衡改革发展模式。这一模式的实施,一方面有利于经济激励机制与市场竞争机制的构建,并有利于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从而可以在体制机制上为经济高速增长注入经济动力。我国30多年来经济高速增长、综合国力的提升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快速提高,有力地佐证了非均衡改革发展模式的经济激励功能。

但是,另一方面,这一单维效率或GDP导向下的非均衡改革发展模式,偏重于制度创新的效率与经济增长绩效评价,而忽视了制度创新的公平与社会绩效评价,而且在实践中,我们更多地是采取一种“经验主义”式的改革发展策略,缺乏对经济转型中社会经济系统结构如何公平有序转化的战略思考与顶层设计,由此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发展方式和制度结构上的问题与缺陷(周小亮,2006,2010),进而由此产生了诸多社会利益矛盾和冲突问题。1994年以来,我国社会中合法形式的社会矛盾(如信访、劳动争议等)与非法形式的社会矛盾(如非法群体性事件、治安案件和犯罪活动),都呈逐年上升趋势,且非法形式的社会矛盾在社会矛盾总量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这些社会矛盾背后隐藏的是越来越严重的利益分配格局失衡。何有效地化解目前各种重大利益矛盾与冲突以提升民生福利,将成为我们践行包容性发展的一个重要前提,甚至可以说是目前深化体制改革、转变发展方式的首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