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后物欲时代的精神困境与道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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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导言(3)

人的本质源于人的生活与实践,生活世界是由各种要素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而构成的生活共同体。它作为人生活在其中的人的共在交往世界,是一个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日常生活与非日常生活等各种生活形式相互交织的互为依赖的、永远在生成着的关系世界和意义世界。因此,个体道德人格的养成必须内生于共同体之中,黑格尔认为,德性是由共同体形塑的。他指出:“一个人必须做些什么,应该尽些什么义务,才能成为有德的人,这在伦理性的共同体中是容易谈出的:他只需做在他的环境中所已指出的、明确的和他所熟知的事就行了。”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68页。在汉语语境中,“德”的原始语意是指“群族禀性”,是“群族禀性”的代名词,它所指涉的是“集体”范畴,是一个整体性概念。“德”首先与“姓”相联系。《国语》曰:“异姓则异德,异德则异类……同姓则同德,同德则同心,同心则同志。”可见,“德”是一种族群的区别性标志。在族内,族人都具有同样的“德性”,也就是说,其成员共同分享同一种文化构成。发扬“德性”就等于保持“族性”,向族群“德性”认同,是保持和增强族群凝聚力的途径。《礼记》曰:“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有财此有用。”把“德”视为人、土、财的基础。作为一种关乎族群整体安身立命的“集体精神”,德性是一种“集体信仰”。遵循这一属性行事,则族群兴旺;背逆这一属性行事,则族群衰亡。“德性”对于族内所有成员来说具有公共性和超越性,向“德性”认同,不仅是族群成员的共同责任,而且也是该族之所以成为该族的立命之本萧延中:《德性:群族禀赋的精神象征》,载《社会科学》,2007年第4期。。可见,在本原意义上,德性是共同体的内在根据,共同体是德性的存在形式,二者是一体两面的关系。

公民德性的起源与人类社会共同体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密切相关。古希腊城邦是典型的公民共同体,它是神庙和公众聚会广场的所在地,而不是近代意义的国家。更确切地说,城邦是共同信仰者的团体。个人只有进入城邦,参与城邦的公共活动,才能取得公民资格。古希腊思想家以本体论意义的“善”来述说共同体,亚里士多德把城邦视为“追求最高善”的社会共同体。他认为,只有在城邦共同体中,公民德性才能获得表达和实现的机会。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提出了一个理想的伦理共同体国家,这个伦理共同体为个人灵魂与德性的培育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实体基础。柏拉图试图在个人精神追求与共同体整体导向的统一中寻求公民德性的基础。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真正的共同体”概念,他们用这一概念指涉人们自由、平等、关爱、和睦、民主地治理公共事务的生存和生活状态。他们指出:“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在真正的共同体的条件下,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19页。。他们把取代阶级对立社会的未来理想社会称为“自由人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94页。。也是在这个意义上,恩格斯指出:“一到有可能谈自由的时候,国家本身就不再存在了。因此,我们建议把‘国家’一词全部改成‘共同体’,这是一个很好的古德文词,相当于法文的‘公社’。”《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24—325页。这种真正的共同体是“古代氏族的自由、平等和博爱的复活,但却是在更高级形式上的复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79页。。德国思想家滕尼斯在《共同体与社会》一书中,阐述了人类群体生活的两种结合类型,即共同体和社会。在“社会”中,人们之间的关系基于个人的独立以及个人理性及契约和法律,而在“共同体”中,人们之间的关系则是基于共同的历史、传统、信仰、风俗而形成的一种亲密无间、相互信任、守望相助、默认一致的人际关系。他认为,共同体是具有共同归属感的社会团体,“是持久的和真正的共同生活”,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有机体”斐迪南·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54页。。滕尼斯从发生学角度,把共同体分为血缘共同体、地域共同体与精神共同体,其中精神共同体是最高形式的共同体。“精神的共同体可以被理解为心灵的生活的相互关系”,“精神共同体在同从前的各种共同体的结合中,可以被理解为真正的人的和最高形式的共同体”斐迪南·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65页。。滕尼斯在意志本体论意义上确认共同体的边界,把共同的风俗习惯、价值取向等置于首要地位,防止以私人利益而结合成的群体,借共同体之声誉而污染共同体的纯洁。在思想史上,“共同体”总是被赋予正向的、好的、道德的意义,常常指涉人们能动地追求美好道德生活的愿景。就是说,一个配称“共同体”的群体一定具有稳定而一致的风俗习惯、道德规范和文化传统,具备诸多深刻的伦理共同性,这些伦理共同性对其成员的人格具有塑造意义。包尔生认为,良心来源于义务,义务来源于风俗,风俗是在共同体的生活中形成的。当代共同体主义者之所以强调“共同体”,就在于共同体对于个体德性具有构成意义和塑造作用。

既然共同体是德性和个人道德人格养成的重要方面,那么对于青少年学生来说其道德人格的养成就有赖于教学共同体的熏陶和滋养。特别是大学生道德人格的形成更是有赖于大学校园文化和大学教学共同体。事实上,大学从其原初的含义来说就是学术共同体,在欧洲中世纪随着城市的出现,经济的复苏,一些从事学术研究和教学的人士渐渐地从教会中游离出来,聚集在一起,同时也拥有自己的学生和追随者,他们在一起探讨哲学、神学、修辞学等,这样慢慢地形成了自发的学术团体。这些由师生组成的学术团体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依照中世纪行会形式也组织了学术行会。拉丁文“universitas(大学)”一词便是“行会”的意思。其实,这种对话、讨论、辩驳的学术、教学共同体,在古希腊的柏拉图学园、中国的孔子和中国古代的书院都曾存在过,并且被实践证明是一种很好的激发创新,提升人格境界的教育理念与方式。

共同体是令人留恋的,就像齐格蒙特·鲍曼所吟诵的那样,“‘共同体’这个词听起来尤其甜美。这个词使人回想起的东西,都是我们失却而怀念的一切。”齐格蒙特·鲍曼:《共同体》,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序言”第4页。然而,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作为学术、教学共同体的大学逐渐式微。在欧美大学也是如此。而在中国(大陆)的大学由于其特有的行政主导和官本位的影响本来就先天不足,近年的扩招、大学并校日益巨型化和多层化,大学作为学术、教学共同体更是衰落。

“为已逝的、单一的而且是一去不复返的学术共同体感到悲伤,是幼稚和没有意义的。但建立在通力合作、开放和坦诚基础上的新的学术共同体,是可以形成的。”齐格蒙特·鲍曼《共同体》,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58页。重建教学共同体从大的方面来说,首先,要实现大学自治与学术自由,这一点在中国(大陆)大学正是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目标;其次,提高人文社会科学的地位、增进跨学科的交流与对话;再次,增强学术共同体内部成员的忠诚与自律等。这些都是需要一个长期而又艰巨的努力才能见效。

(3)重视艺术与审美教育

后物欲时代人们普遍的空虚、无聊需要排解,这种排除的最好方式不是无所事事,也不是腐败、堕落,而是生活的艺术化、情趣的高雅与有趣、生活的充实与超越。这种方式就是审美活动。广义的审美活动类似于高层次、高雅的游戏活动。当代影星赵薇在接受电视采访中曾说:她喜欢演戏的一个主要原因是觉得生活乏味。这说明,她真正入戏了,沉浸在艺术、审美活动带来的快乐之中。中国京剧鼎盛时代的一大特色是拥有大批“票友”。很多“名票”是贵族公子,乃至皇族中的贝勒爷。在封建时代,戏子或伶人是低贱的,但这些王公贵族为何热衷于“玩票”,其原因有二。一是他们不是为生计而演戏,为生计而演戏是贱业;而为了娱乐,为了减少富裕生活的空虚、无聊而演戏是极优雅之事。二是,这些“票友”可以在戏中淋漓尽致地体会帝王将相的英雄气概和才子佳人的优雅做派。他们在虚拟的艺术世界中体验到生活的另一面,实现了日常生活中不一样的人生,实现人生中某种程度的刺激与超越。正是审美世界中的刺激与超越摆脱了人生的无聊与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