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工会建家工作指南(最新工会干部培训与业务指导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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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2)

②工作的第二种维护要求,就是要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必须维护好工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即新《工会法》所确定的工会的权利和义务,“国家保护工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这是工会维权的重要基础、组织保证。如果工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侵害,又怎么能够更好、有效地去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呢?

③工会工作的第三种维护要求,就是工会要维护好职工和工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关键要维护好工会干部的合法权益,这是工会维权的重要条件。因为工会干部是工会维权的代表者、组织者、执行者。但在现实中,工会干部一方面享受了为职工群众服务的的幸福快乐,一方面也有许多工作的苦甜酸辣,处在“三夹板”之境,有时得不到正当、合法的政治待遇、劳动待遇、经济待遇、学习待遇,甚至有些基层工会干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往往与企业行政方面发生矛盾,有些人还受到打击报复,工会干部工作往往没有“安全感”。

如以各种理由解除为职工维权的基层工会干部的劳动合同,或者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或者降低其工资待遇,还有的在工会干部劳动合同到期后以种种借口不续签合同。所以,在保障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会组织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迫切需要保护好工会干部的合法权益,把工会工作的“三维护”统一起来,才能保证工会维护职能的真正实施。

总之,在我国深化改革和进入WTO的形势下,在新《工会法》的贯彻执行中,工会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论述为指导,加强对工会维权的理论、政策、法律、实践的研究,坚决履行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以推进整个工会工作的不断向前发展。

2.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方法

新形势下工会的维权现状

时至今日,中国经济社会中已经形成各种利益集团。工会能否真正为广大职工排忧解难,代表职工的利益,是关系工会生存与发展的大事。广大职工尽管能力不同、职业各异,但他们都是理性人,会在不完全信息基础上,做出对自己有利的决策,所以,工会在广大职工中认可度与满意度如何,就显得至关重要。而职工对工会的认可度满意度如何取决与职工对工会的体验与期望,而期望则取决与工会自身的角色定位,体验很大程度上取决与工会的工作绩效。

那么,现实情况如何呢?我们不妨先看两个职工维权的案例:

(1)农民工采取“创新”方式讨薪。据中央电视台的报道:在2005年8月2日,西安一个工地上开了特殊的一个新闻发布会,举行发布会的是工地上的40多名农民工,发布会的名称叫做“民工讨薪维权新闻发布会”,目的是为了讨回被欠了一年多的工钱。无独有偶,就在2005年7月中旬,郑州一个工地的农民工也举行过一次同样的新闻发布会。开新闻发布会成了农民工讨薪的一个新现象。那么,农民工为什么会选择这种方式讨要薪水呢?据在西安该工地的农民工反映本来他们不想搞一个发布会,这样做的目的无非是希望引起媒体的注意,让政府也知道,让政府施加一点影响,因为他们为要这个钱找了政府部门,找了各个单位,都找过,找了很久都没有明确的答复。所以他们只是希望在报纸上,在媒体上帮他们登一下,钱就要得快一点。当然农民工们一开始也不赞成就搞这个,也找了各方面的单位,如果能够协调处理下去,最好不要搞这种(方式)。而在发布会两天之后,建设单位迫于压力,表示同意尽快出钱解决农民工被拖欠的80万元工资。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农民工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说起农民工讨薪,很多人会想到之前的农民工跳楼讨薪和服药讨薪,甚至更极端的绑架包工头讨薪。其实无论跳楼讨薪也好,还是开新闻发布会讨薪也好,农民工共同的目的都是想通过引起社会的关注来讨回自己应得的薪水。表面看起来,与跳楼讨薪相比,通过新闻发布会讨薪似乎要理性的多。但花样不断翻新的讨薪方式背后其实仍然是正常的讨薪渠道不畅和农民工的无奈。如果在清欠的问题上有关部门再主动一点儿,通过法律途径讨薪的门槛再低一点儿,民工们又何必要如此煞费苦心呢?

(2)员工采取自己解决的方式维权。明基并购西门子手机后,西门子(中国)进行了较大规模的裁员,一些权益受侵害的员工发起了抗议活动,而参与此活动的前西门子员工表示,在此前员工争取正当权益的“斗争”中,该公司的工会组织没有能发挥其应有作用,因此他只能自己站出来争取自身“正当权益”。据报道,在西门子公司的公司架构中,工会组织早已成立并一直在发挥作用。西门子(中国)通信集团公司市场总监王传东表示,目前西门子公司内部的工会组织与其他跨国公司一样,一直都在发挥作用,但工会在企业架构中并不强大。西门子一位员工也反应,与德国强大的工会组织相比,国内的外企工会组织所担负的主要还是后勤、保障和公司内部一些并不重要的杂事,平时“只是管管公司内部打打球、爬爬山、发劳保等”。

那么,工会在企业中的角色是什么?在计划经济时代,企业性质基本上是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管理者和职工在理论上不具有独特利益。因而,工会在企业中的角色不好辨识,既可能是企业内部的行政管理(辅助)机构、后勤服务部门,也可能是政府对企业实施领导的中介组织、辅助组织。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非公有制企业纷纷出现。在这些企业中,所有者、管理者和职工的利益,不再具有“根本一致性”,工会也就由此获得机会向“职工利益的维护者”角色回归。修正后的《工会法》第六条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大致反映了这种角色转向的要求。

然而,这种角色转向的要求在实践中正面临尴尬。在调查企业工会在解决职工面临的矛盾中所起的作用时,职工对工会“应该”和“实际”代表、维护全体职工利益的选择率分别为715%和194%;当职工面临不公正待遇时,选择工会维护权益的职工比例仅占82%。这说明,“维权”不仅是企业所有者、管理者眼中的敏感字眼,也是不少工会领导干部避免提及的敏感话题。

工会的职责与其拥有的资源与环境之间存在巨大矛盾,这种矛盾造成了工会的尴尬处境,也极大限制了工会的发展。

一方面,从工会的职责方面考察,按照法律规定,工会的基本职责在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到目前为止,工会还缺乏切实履行该基本职责所需要的相对充分的条件,突出体现在人权财权及法律环境方面缺乏必要的执行这一职责的条件。例如,从工会的独立性看,在干部任用方面,不少工会干部属于兼职,专职干部的人数则由工会与企业协商决定,干部的选拔、提升、工资报酬均受制于企业的管理者或所有者;在财务方面,尽管法律规定企业应该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的,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或申请强制执行,但企业拒缴工会经费在实践中仍是家常便饭。从法律规定看,虽然《工会法》明文规定了工会享有的诸多权利,但这些权利条款大多表述为“可以要求……”、“有权要求……”、“有权提出意见”,既在语言表述上留有太大的弹性空间,又没有针对企业规定较为明确的法律责任。

近年来,企业拖欠、克扣职工工资、擅自延长工人劳动时间、擅自解除劳动关系、拒不为工人缴纳“三险”等现象司空见惯,对工人搜身、体罚、非法关押甚至殃及生命等事件也屡见报端。这些侵犯职工法定权益的问题已影响社会安定。而且,随着人们权利意识的觉醒,工会的角色转向尽管“小荷才露尖尖角”,但已不可逆转。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应该在相关的法律创制和审判活动中,切实反映职工的时代要求,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唯其如此,《工会法》关于工会的角色认定才能得到实现,工会才能发挥平衡企业与职工利益、缓解社会紧张、稳定社会秩序的积极作用。

当然,广大职工能够实实在在体会到的是各级工会的实际行动,这些行动是决定工会形象的绝对力量。

完善的工会组织体系为我们的工作搭建起一个良好的框架,而工会的自身形象是提高工会组织凝聚力的重要保障,它直接影响工会工作的各个方面,直接影响工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的发挥。所以,树立良好的工会形象,是工会工作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广大职工群众所衷心期盼的。工会组织的形象,既有硬形象,又有软形象。所谓硬形象,就是全总要求的切实维权,就是我们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决心和能力,就是要通过工会履行维护职能,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代表职工群众去协调与企业之间、与政府之间、与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平等和谐关系。所谓软形象,就是我们工会干部同职工群众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的思想感情,就是要对广大职工群众讲感情、动真情,真正让职工群众从心底感到工会是他们的亲人、家人。通过自身扎实的工作,使广大职工群众有难题第一个就想到找工会,进而树立起职工利益维护者、职工利益代言人的良好形象,切实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将工会组织建设成为一个真正的“职工之家”。

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方法

(1)关于对工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从工会所处的历史方位来认识工会的地位和作用,就必须从党的历史方位的变化来确定工会的历史方位。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中国工会的地位和作用始终与中国共产党的事业和奋斗目标是紧密相连的,工会所处的历史方位也是与党当时所处的历史方位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工会在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党的领导下,从自己的历史方位出发,组织工人运动,破坏旧的世界,目的是推翻三座大山,建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今天,工会是党领导的群众组织没有变,但其奋斗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则与革命时期有很大的不同。工会要围绕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做好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当好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推动建设中国特色的经济、政治、文化来展开。我们只有对新时期新阶段的工会历史方位有了明晰的认识,才能把握住工会工作应该做什么和怎么做,才能增强我们工会工作者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反映了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和根本利益,体现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奋斗目标,这是党和国家在新世纪新阶段的目标任务,也是中国工人阶级自己的事业。从工会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历史方位来看,把广大职工群众团结和组织起来,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积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就是新时期新阶段工会组织的根本任务,它既是党对工会工作的根本要求,也是我们工会工作者必须牢牢把握的正确方向。

(2)工会组织服从服务大局的问题。当前和很长的一段时期,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就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和发展是党的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党的第一要务就是工会的第一要务。工会工作必须围绕第一要务来思考、把握和开展。全国各行各业都要服从服务于这个第一要务。但其服务的角度和手段是不同的。具体到工会,工会怎样服从服务于第一要务?它的手段是什么?工会服从服务于第一要务的主要手段或基本职能就是维护,即通过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调动发挥好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并把这种积极性创造性组织和引导为实现第一要务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上来。这个主要手段已经做为工会的基本职责载入法律。

我们还要深刻理解为什么说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

①工会是社会经济矛盾主要是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无论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都有工会存在,这是一个普遍规律。职工加入工会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要工会代表和维护他们的利益。这个问题在哪个国家都如此,正如刘少奇同志所讲的:工人参加工会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要工会维护他的具体利益。参加工会就是要你代表和维护他的具体利益,代表、反映他的意见、意愿、要求,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理所当然地要好好地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这是工会的本质属性,没有维护,工会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也存在不下去。所以说,维护是工会的安身立命之基。回过头来说,如果党领导的工会不能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客观上就会为“第二工会”的出现创造条件,这是一个相当重大而严肃的问题。我们必须要有这种忧患意识。

②我们要深刻认识履行基本职责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关系。这两者是一致的,是统一的,有内在联系的。工会工作必须紧密围绕大局,也就是要胸怀、立足和服务这个全局,着眼于保护、调动和发挥生产中最积极、最活跃、最重要的因素——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并主动协助党政,把这种积极性、创造性组织和引导到在本职岗位上创造性地劳动和更好地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上来,这是工会服务大局的主渠道。

③我们要深刻理解工会基本职责的丰富内涵,认识履行工会基本职责一定要注意整体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既包括就业、工资、保障等方面的内容,也包括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政治方面的内容。包括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满足文化生活需求等精神方面的内容。职工做为国家的主人,不仅要求经济利益得到维护,而且也要求政治权利和精神生活得到落实。

工会履行维护基本职责,不能就维护论维护,而是通过维护,保护、调动、和发挥职工的积极性,这个积极性是职工当家做主的积极性。这是中国工会与资本主义国家工会不同的特性。中国工会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工会,中国工会强调既要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又要维护全国人民的总体利益,而资本主义国家工会只强调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中国工会强调既要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又要维护职工当家做主的政治权利和精神文化利益;既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又要教育和帮助职工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这是我们国家性质和政治制度所决定的。而资本主义国家工会只强调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是为了维护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