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工会建家工作指南(最新工会干部培训与业务指导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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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深入开展职工文化活动(9)

与时俱进,全面构筑建家工作新格局确定新时期建家思路,要与当前工会组织面临的新任务、新问题结合起来,突出新形势下建家新重点。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特点,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提炼出本质性、规律性的东西,通过实施“五项工程”来构筑“五项新格局”。

(1)实施民主政治推进工程,构筑工会依法维护的新格局。在此要抓好两大项工作:

①建立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机制,抓好民主管理组织建设和各项基本制度建设,深化民主管理达标上等级活动,积极探索和创新民主管理工作的新方法,提升民主管理工作的新品位。

②完善强化以矿(厂)、区科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干部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监督机制。

(2)实施先进文化建设工程,构筑工会参与企业文化建设的新格局推进这一工程要把握住“五个围绕”来进行,即:

①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来进行。

②围绕上级党委主题教育和中心工作来进行。

③围绕企业深化内部改革、生产经营、安全效益来进行。

④围绕保障和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来进行。

⑤围绕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来进行。

(3)实施天字与经济技术创新工程,构筑工会参与生产经营、安全工作新格局。深化天字工程,重点要抓好“三个强化”:

①强化安全教育,增强职工自主保安意识。

②搞好网员队伍的整顿和培训,强化群监组织和网员作用的发挥。

③扩展协管功能,强化三道防线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

(4)实施送温暖保障工程,构筑工会帮贫扶困救助新格局。重点要抓好三项工作:

①扎实抓好困难职工救助工作,认真排查,及时建档,做到“六必清、六必访、六必帮”。

②进一步强化“四会一社”管理,健全再就业服务体系和互助互济体系。

③进一步加强女职工保护工作和社区家属工作。

(5)实施自身建设塑形工程,构筑争创模范职工之家建设新格局。一方面要抓好工会组织建设,深化基础管理工作,狠抓工会干部素质的提高,要通过专题学习、分题调研、学习经验、考察学习新方法,扎实搞好工会各项工作;一方面要继续深入开展职工之家建设。

①明确职责。

②典型引路。

③扩展阵地。

④强化考核。

⑤强化激励。

16.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小家”的建设

非公有制企业建立“职工小家”

随着我国非公经济的蓬勃发展,吸收劳动力的数量也呈上升趋势,在非公企业建立工会,把新生的力量吸纳到自己的组织中,就成为未来很长一段时期工会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截至2003年底,我国非公企业达734万家,工会会员有24879万人。随着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职工大量增加,企业工会组建过程中却遇到不少阻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中国经济成分的多元化已成不可逆转的大势,随之而来的是职工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已经发生了多种不同的变化。尤其是在那些以民间资本为主导的企业中,职工作为劳动者,与企业投资者或经营者之间,已经形成一种典型的民事关系。当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利益冲突,以拖欠职工工资这样的极端形式大量出现的时候,发一点劳保用品或组织一场歌咏比赛式的工会活动,显然已经不能起到维护职工权益的作用。能不能真正为职工代言,能不能以具体的行动代表职工利益,有效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检验今后工会工作的最重要的指标。

非公有制经济重视降低成本,利用了我国低成本丰富劳动力要素的禀赋条件,选择劳动密集程度较高的产业,或在同样行业中较多使用劳动力要素,实现了低成本要素组合的比较发展优势。非公有制经济使用较多劳动力,在非公有制经济中就业人员占就业人员总数的比重高于其产值比重。比如,有的学者针对私营企业劳动者工资过低问题,提出国家应强制性提高劳动者收入和待遇。另一些学者持不同看法,认为很多私营企业里的劳动者工资的确较低或过低,但这种低工资为私营企业及外资企业更多地使用劳动力提供了激励,比企业给劳动者较高工资和待遇而不愿多使用劳动力的做法好处更多一些。

一些国有企业倾向于多使用资本少使用劳动力造成大量减员,增大了失业压力。私营企业以较低的劳动力成本,支持使用较多的劳动力,宏观上起到了缓解失业的有益作用。私营企业大量吸收使用来自贫困地区的农民工,使他们得到了比在农村相对较高的收入。我国剩余劳动数量巨大,给私营企业使用低成本劳动提供了条件,也使私营企业中劳动者收入较低或过低的问题难以解决。私营企业使用低成本劳动造成劳动者收入及地位低下,收入差距和社会地位差距拉大,与社会主义经济存在矛盾。

近几年来,民营企业的工会组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工会法》规定:员工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但非公有制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资方对工会的成立一般都不赞成。而且,不容忽视的是,一些民营企业工会组建以后,实际工作却处于名不副实的状态。究其原因,既有民营企业业主对工会工作的重视支持不够的问题,更有民营企业工会主席设置、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

调查显示,很多民营企业在贯彻执行《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方面存在不少问题,诸如不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擅自延长工时,压低或拖欠员工工资;单方面随意解除员工劳动关系;拖欠或拒缴工会经费等。但是,工会主席在与业主交涉,旗帜鲜明地为员工说话,依照法律切实开展维权工作时却存在着诸多的困难。因为他也是被业主聘用的员工,存在着因维权而被解聘的后顾之忧。

工会组织在新时期的作用

为了让民营企业的工会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有效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上级工会组织应在以下三个方面做好工作:

(1)建立所管辖的民营企业工会主席(包括副主席、委员)的详细人事档案。

(2)敢于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工会主席(包括副主席、委员)的合法权益,发现侵犯其合法权益和打击报复之类的问题,应及时责令业主纠正,直至帮助进行法律诉讼。

(3)加强对民营企业工会工作者进行《工会法》、《劳动法》以及有关法规和政策的培训,促进他们依法开展工会工作和运用法律政策武器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全国总工会曾建议,希望将重大、恶性欠薪行为定义为刑事犯罪,是一个新颖的思路;建议在各类企业广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也为职工在维护自身权益时拥有更大的发言权提供了可能的基础。而且可能更重要的是,如果这几项建议得以实现,则有可能使工会在今后为职工争取合法权益时,拥有更明确的身份和更大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