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工会建家工作指南(最新工会干部培训与业务指导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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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促进企业民主制度与领导班子建设(4)

(1)审议建议权的含义和作用。职工代表大会的审议建议权,是指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具有对企业生产经营重大决策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民主管理权力。《企业法》规定,职工代表大会享有“听取和审议厂长关于企业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培训计划、留用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职权。

职工代表大会正确行使审议建议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①充分体现了职工是主人翁的地位。职工群众是国家和企业的主人,在基层企业中,职工的这一主人翁地位是以参与管理企业来得到实现。

②促进企业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对企业生产经营重大问题的决策,关系到企业自身的命运,同时也关系到国家和职工的利益。讲究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是企业实现正确决策的重要前提。由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生产经营决策进行审议,可以更好地集中职工的智慧和力量,促使经营者的决策方案更加完善。

③职工学习企业管理的重要途径。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企业生产经营重大决策,可以使职工在民主管理的实践中学习管理,提高管理的能力,促进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

(2)行使审议建议权的内容和范围。根据《企业法》的规定,职工代表大会的审议建议权的内容,一般包括企业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培训计划、留用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方案等方面。在新的形势下,企业改革不断深入,职工代表大会的审议建议的具体内容,也需要根据《企业法》的精神及当前有关新的法规和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增加新的内容。

例如,企业扭亏转盈的方案,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方案,企业改组实行公司制以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方案等,都需要职工代表大会进行审议,提出合理建议。还有,1995年5月监察部、国家经贸委和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出了《关于国有企业实行业务招待费用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制度的规定》,一般而言,这也属于审议建议权的范围之内。

(3)行使审议建议权的一般程序。对企业生产经营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就其本身来说,应是一个完整的科学决策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作为企业经营者,单凭自己的经验与胆识是远远不够的,而需要建立一套民主、科学的决策制度和程序。

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生产经营重大决策的审议过程,实际已是科学决策的选择方案阶段,由于对决策方案的了解不够,而时间又短,因此效果不够理想。根据这一概况,目前不少企业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总结出一套较为完整的程序。

①在厂长提出决策意向和草拟决策方案阶段积极参与。当经营者对生产经营重大问题有某项决策意向时,可以通过厂情发布会等形式把决策意向及有关情况向职工群众作较为详细的说明,然后由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组织职工代表进行讨论和论证,并向厂长提出决策意向的建议,帮助厂长确定或者修正决策意向。

厂长决策意向确定后,由行政业务部门起草方案。工会参与起草工作,反映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草案形成后,送交工会,由工会发动和组织全厂职工讨论,为厂长修改决策草案献计献策。

②在正式召开职代会前交全体职工代表提前审议。企业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经企业管理委员会讨论后,可以在正式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前一至二周,把决策方案发给全体职工代表,使职工代表有充足的时间去征求职工群众的意见并进行充分的思考。也可以通过提前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或职工代表团(组)长会议等形式,先由厂长作重大决策的报告,详细介绍涉及决策方案的有关情况,然后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如有可能,还可采取提供两个以上方案,请职工代表在审议过程中进行比较和选择。

厂长制定的涉及生产经营的专项重大决策,应由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专门小组进行专题审议。

③职工代表大会对决策方案认真审议并形成相应决议。在正式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生产经营重大决策进行审议时,先由厂长或有关行政领导作报告,介绍制定决策的依据和采纳职工代表意见和建议的情况。工会主席还可以作讨论审议情况的报告。然后各职工代表团(组)组织职工代表进行讨论,提出进一步修改的意见和建议。最后作出相应决议。

④在决策方案的实施过程中开展经常性的民主管理活动。企业生产经营重大问题决策方案在实施过程中,要围绕决策方案的实施经常性地开展各种形式的民主管理活动,如民主咨询、职工代表视察等民主管理活动,吸引广大职工为实现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作出贡献,保证决策目标的实现。

职工代表大会的审查同意或否决权

(1)审查同意或否决权的含义和作用。职工代表大会的审查同意或否决权,是指职工代表大会具有对企业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方面的审查同意或否决的权力。根据《企业法》的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有权:“审查同意或否决企业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职工代表大会的这项职权,规定了上述内容只有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才能形成决议,付诸实施,反之如被职工代表大会否决,则不能予以实施。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查同意或否决权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概括起来,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①是有利于处理好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职工代表大会审查同意或否决的内容都涉及企业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况且这些方面又与国家和企业利益密切相关。对这些问题如何处理,直接影响到能否协调好国家、企业和职工三个方面关系。

②是有利于协调经营者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查同意或否决权,使经营者与劳动者双方在利益上进行协调,缓解企业内部的矛盾,使经营者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处于稳定状态。

③是有利于加强企业管理。通过行使职工代表大会的审查同意或否决权,使职工参与这些涉及内部分配、劳动保护和规章制度的制定,使得这些措施和制度具有坚实的群众基础,更有助于职工自觉遵守、互相监督,从而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得到贯彻落实,有利于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2)行使审查同意或否决权的内容和范围。根据《企业法》的规定,职工代表大会审查同意或否决权的内容包括工资调整和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工资调整方案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劳动者的工资进行调整的具体计划。奖金分配方案则是指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对劳动者的超额劳动给予补偿和奖励的具体办法。工资调整和奖金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制定方案的依据、涉及的对象、具体条件、工资调整和奖金的资金来源、分配比例及实施步骤和方法等方面。

劳动保护措施是指企业根据国家劳动法律和政策规定,为保护企业职工安全生产与健康而制定的措施和办法。劳动保护措施涉及范围很广,主要内容有:

①安全技术方面,主要是指为了防止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保证职工的生命安全,而在技术、设备、个人防护等方面采取的措施。

②工业卫生方面,主要是指为了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防治职业病、职业中毒和职业性伤害,在技术、设备、医疗预防等方面采取的措施。

③工作时间和休假方面,主要指法定劳动时间、职工休息和有关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

④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

⑤劳动保护基金的使用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等方面。

奖惩办法是指企业为了鼓励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保障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制定的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处的一种劳动管理制度。其内容包括奖惩原则、奖惩条件、奖惩的手续及审批权限等方面。

企业重要规章制度是指企业为了加强管理而制定的,要求企业全体职工共同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企业重要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各种生产技术规程,如涉及操作工艺、设备维护、安全技术产品质量检验规程等;管理工作制度,如涉及企业行政管理、职工奖惩、劳动工资管理、财务管理、合理化建议、生活福利等方面的制度;各种责任制度,如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职工岗位责任制等。

(3)行使审查同意或否决权的一般程序。为了确保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好审查同意或否决权,要求制定并遵循具体的审查表决程序。一般而言,有以下具体的方法和步骤:

①拟好草案。拟好草案是一项基础工作。职工代表通过事先参与草案的拟定,能够对需要审查表决的方案有一个全面的了解,有利于更好地履行这一职权。职工代表参与拟定草案,可以分二个步骤:

第一,行政拟订有关议案(草案)前,应向企业工会通报情况。工会和职代会有关专门小组要积极主动地与企业行政或厂长交换意见。

第二,在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之前将草案发给职工代表,由工会或代表团(组)组织职工代表进行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并在此基础上由工会主持召开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对代表们提出的意见进行归纳和整理,然后转交企业行政。

②审查方案。审查方案是行使审查同意或否决权的中心环节。一般可分三个步骤:

第一,行政根据职工代表提出的意见,对草案进行修改后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并就草案内容及修改情况向大会进行说明。

第二,大会代表团(组)长组织职工代表讨论审查。主席团汇集职工代表的审查意见,进行整理,然后向厂长或者有关部门提出,再作进一步修改。

第三,有关部门进行修改后,再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查,进行表决。如经审查同意则厂长公布实施该方案,如被否决则不得公布实施。

③修改方案。这里所提的修改方案,主要指两个方面:

第一,指被职工代表否决的方案,企业行政可重新进行修改,并提交本届或下届职工代表大会重新审查。

第二,指大会审查同意后的方案,如企业行政要求修改,则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或授权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但需向下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

职工代表大会的审议决定权

(1)审议决定权的含义和作用。职工代表大会的审议决定权,是指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具有对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的权力。根据《企业法》规定,职工代表大会享有“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等重大事项”。

关于职工生活福利问题,党和政府长期来主张由职工自主管理。早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职工代表大会就有关于这项权利的规定。实践也证明,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事情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一般也解决得比较好,有利于减少企业行政与职工及职工之间的矛盾,进而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因此,正确行使审议决定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2)行使审议决定权的内容和范围。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事项的内容,主要是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房制度改革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事项。

职工福利基金是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比例提取,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专项基金。职工福利基金有两个来源,即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1%提取和从企业留利中按规定比例留用。职工福利基金有明确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①企业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医药费、医务人员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医疗费、住院费、职工因公负伤就医路费等。

②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

③职工浴室、理发室、托儿所、幼儿园的工作人员工资和各项支出同收入相抵后的差额,食堂炊事用具的购置、修理费用等。

④集体福利设施支出。

⑤农副业生产开办费和亏损补贴费。

⑥按国家规定由福利基金开支的其他支出。

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主要是指职工食堂、职工宿舍、托儿所、幼儿园、浴室、理发室、图书馆、俱乐部等物质和文化生活设施及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等方面。

(3)行使审议决定权的一般程序。审议决定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是职工代表大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它所审议决定的内容,都是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敏感问题。职工代表大会在行使这一职权时,要重视做好准备工作和组织工作,建立起完善的审议程序,使各方面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审议决定的水平。行使审议决定权的一般程序是:

①制定方案。工会组织职工代表参与制定有关涉及职工生活福利事项的方案。其主要步骤是:

第一,工会组织职工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小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厂长提出有关职工生活事项的初步意见和建议。

第二,厂长在接到工会提出的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意见和建议时,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针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意向,并及时反馈给企业工会,进一步听取职工的意见。

第三,企业行政有关部门,按照厂长和企业工会协商一致的意向,请企业工会和专门小组负责人一起参加制订相应项目的具体实施草案。

第四,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草案制定后,企业工会组织职工进行讨论,专门小组搜集整理职工的意见后提出修改意见。修改后的方案由工会召集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研究是否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②审议决定方案。经过前一阶段的工作,制定了初步方案,然后交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其步骤包括:

第一,在正式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之前,企业工会将准备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的方案发给职工代表,让他们提前审议,请他们充分考虑并征求所在单位职工的意见。

第二,在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正式审议决定时,由厂长或行政有关部门介绍方案的具体情况,然后经职工代表充分讨论,在各方基本达成一致意见时,再进行正式表决。

③监督实施。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的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应由企业行政负责实施。企业工会和有关专门小组要定期检查、督促,促使已经决定项目的顺利完成。企业行政要在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实施情况。

职工代表大会的评议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