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和人终归还是不同的,不然又如何区分彼此,如何相互吸引。我想人总是自恋的,不然为何总喜欢和自己一样的人在一起,物以类聚,人也是物的一种。
有的人总喜欢把爱渲染出去,即使得不到也会永不言弃,坚持到底。我想这样的人也不错,至少人是应该不到最后一刻也不要放弃的;可是该放弃的时候就要去放弃,特别在你得不到的时候。如果前者是意志坚强,爱之伟大的人的话,我宁愿承认自己是懦弱无能的。因为我确实做不到。
我喜欢一个人,爱一个人,喜欢安静的。虽然我从小学一直到高中,语文总是在及格线上下徘徊,但是我依然知道爱是一个动词,并不是一个名词,比起说的,我更喜欢去做。在长久的恋爱时期中,我自始至终也许最爱的只是我自己,我无法像别人那样,为了某人去生去死,虽然有的时候我也会不计后果的去保护他。我不喜欢隐藏、后退或是自我保护的人,虽然我也是这样的人,如果我喜欢而他也不拒绝,我想我会融化所有的冰。
我喜欢他,虽然他也知道。我很少告诉别人我喜欢他们,因为不可能的事情永远都是不可能,可是我却去吸引他们,我不得不承认我也是个虚荣的女人,希望有更多的人喜欢上我。然而最后,这样的虚荣心却让我成为了罪人,一个诱导别人受伤的罪人,也许用妖精更合适,已经有许多人用“妖精”来说我,虽然我长得并不像妖精。
喜欢一个人,就会喜欢上他的全部,好的和坏的。也许爱到一定的程度,缺点也变成了一种优点。我不会去让他改变,也许正是因为他的不改变才吸引的我,在我得不到他的时候我会自动退离,留下来会让我不喜欢他。我想让他永远在我的心里,永远都是最开始喜欢的那个人。虽然我经历了许多的爱情,也像别人所说的那样薄情,喜欢上这个,后来却又能喜欢上这个,有的时候让我觉得其实我也许并不懂得爱情是什么。可我知道我是一个对爱情要求很苛刻的人,我想正是因为没有任何人能达到我的要求,所以我才会不太在意他们的去或留,无论他们有没有给过我致命伤。不管我受过如何的伤害,我都不想去怨恨他们,因为恨也是爱的一种表现。如果不再有恨了,也就表示已经不爱也放下了那份爱情和那个人。
我总是这样的安静,我知道也许他会失望,因为我不是喜欢他嘛?喜欢到什么都可以为他做嘛?却在被拒绝后悄悄的没有了。可是我更想让他理解,我想他应该理解,因为大家是理智的人。我喜欢把我的爱珍藏起来,我不喜欢去打扰别人的生活,如果爱情得不到,我便会退出朋友的那个圈里,只做一个朋友,至于爱不爱,喜欢不喜欢,那都是我自己的事情,与他无关。而与他无关的事情,为什么要拿来烦恼他呢?喜欢一个人,不就是想让他幸福,想让他快乐嘛?如果自己的存在让他不幸福不快乐,那我的爱又是什么?也许应该叫痛苦吧!人总要有自知之名的,总要知道进退的。
我想拿得起放得下,大丈夫能屈能伸,说的也是我这样的吧。我不得不承认我语文水平的差劲,有许许多多的词句,我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无法完全明白。至少我知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用我的标准来评判别人,希望不会错。我还会珍藏着,和他无法达到爱情的友谊,不管他明不明白,需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