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谈不上是爱国人士,因为咱思想觉悟没那么高。但是咱是一标准的愤青,别的本事没有,就有张嘴,就会说。今天就遇到这么个事,让我不得不说一说。
看新闻时,有个报道。说是有人闯进了野兽区,是伤是亡没注意听,前因也没听到。只是听到在调查追究责任。其实很简单的,可能大家不会感觉有什么奇怪,可我就感觉奇怪,我奇怪在那?你们不觉得奇怪。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你以为你武僧啊?不是我说,那么大个人了,你妈没告诉过你,老虎狮子的是猛兽吃肉啊?敢情你当是你们家养的猫啊?明明知道有可能会被咬,你为什么要进去呢?我就不明白了,你自己找死,你拖人家野生动物园的人干嘛?我就不明白了,你这是指虎为猫呢,还是穷疯了?!!
类似的案件现在越来越多,让我不由的想起了第一次听到的这样的事情。是有个女的吃火锅被火烧的头发,跟饭店打官司,最后赢了,因为酒店没有做好提醒的工作。官司完后,听说这个酒店在每个桌子上显眼的地方都竖一个小牌子,至于写的是什么大家应该很清楚。成年人,有民事行为的人,能预知事情好坏的人,为什么不知道头发遇火就着呢?
还有一件是发生在青岛的,建工学院。这个学院青岛人都知道,从教学区到生活区中间就隔一条马路,而校院内为了方便学生也防止学生发生交通事故,架了一座起始都分别在教学区和生活区的天桥。有一位亲爱的同学,冒着大雨打着伞,从学校门口横穿马路,我估摸着人家艺高人胆大,为了显示自己的英勇,愣是连过马路左右看都不屑去做,被车撞出去了。
还有,前一阵青岛新闻里的,一个女的和对象一起去个店里还是酒店的。由于服务人员过度干净,把玻璃擦的跟没安一样,于是乎这位可爱的男同志凭着从小到大从不关门的经验照直撞上了。这事大了,太大了。还没婚呢,这容毁了,赔钱吧您奈!这酒店多冤啊,我们不干净吧,你们说我们不卫生;何着我们干净了吧,这还得赔钱。做人难啊,做生意人更难啊!咱这赔了玻璃还赔钱,可这是你撞的我家玻璃,不是我家玻璃撞的你呀。。冤冤,比窦娥还冤。
综上所述,我得出个结论,古人说的话,还真是有道理。封建社会,二国征战,咱这打输了赔人家钱有理;可这打赢了咱还赔人家钱资敌,你这不变向的鼓励别人都打你嘛?真是古代的一种兵器——剑(贱)。这话说回来,国家这不是鼓励咱老百姓们,让别人为咱的错付款嘛?可遇到外交,这理怎么就不成立了?!唉。。国家啊,上升到政治问题咱就不好说了,这世态啊,变化大着呢。
顺便一提,看过一位流外人世(国外)写的文章,是他去比萨斜塔歪歪斜斜很不好走,一不小心就能掉下去,弄不好摔个粉身碎骨,这个文物没有任何保护措施。这位仁兄下来之后就找了一位管理人员问了一下:你们不怕有危险嘛?万一游客掉下去怎么办?这位管理人员很奇怪的看着这位仁兄(原话忘了大意是):胆小到自己保证不了自己安全,那就不要上去了。
我不是说别的,我算是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人家都欺负咱,你看看人家的说法。这不废话嘛,你自己是个正常的成年人,你自己都不能做到最基本的自保,干脆自己呆家里行了。
唉。。祖国呀,在我有生之年,别让我看到悲剧,我没了,爱怎么折腾自己折腾吧。我这心啊,痛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