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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迷雾(4)

我曾着眼于两个明确目的:第一个目的在于阐明物种不是被创造的;第二个目的在于阐明自然选择是生物变化的主要动因——虽然这大部分借助于习性的遗传效果并且小部分取决于环境条件的直接作用。然而在过去我未能消除我以往信念的影响。当然这几乎是种普遍的观念,即各个物种都是有目的地被创造出来。这就会导致我不假思索地假定,构造生物体的每一渺小细微之处,退化器官之残迹除外,都具有某种特别的却仍然未被认识的用途。一个人如果在头脑中有此一类设想,他就会自然而然地将自然选择——无论是现在还是在过去所起的作用夸大。有些承认进化论但是又否定自然选择的学术人士在批评我的作品时似乎忘记了我曾着眼的这两项目的。基于此,如果本人在给予自然选择以巨大力量方面犯下了错误——这点我完全不能认同,或是本人夸大了自然界的力量——这一点就其本身来说确实是存在着可能,那么我希望,至少我在帮助推翻物种被分别创造的封建教条方面做出了一些有益的贡献。

没想到,达尔文这种极其谦虚而严谨的生物学治学风格被其拥护者所败坏。其中公认表现最激进的自然哲学代表就是“斗犬”托马斯·亨利·赫胥黎(Thomas Henry Huxley)。这位坚定信仰机械唯物主义的生物学家一开口便如此之“狂放”:

人类只是机械性宇宙中的一粒尘埃,是浮现在万物汪洋上的一堆泡沫;无论从其质量等级还是延续时间来看都是如此之渺小;只是宇宙机械运动的副产品而已。人类或多或少融入了这座机械性的有机整体,否则就将被其压垮。但是,这台大机器对于人类没有任何特殊照顾,如同对待其他存在个体一样。

不过,无论是谦虚而严谨的查尔斯·达尔文还是“狂放的斗犬”托马斯·赫胥黎都认可一项理论:人类是从猿猴逐渐演变而来。达尔文甚至在《人类的由来及性选择》当中以其非常罕见的自信口吻(甚至是有些傲慢的口吻)宣扬道:

至于人类和类人猿之间的具体差异,我认为没有任何必要再行加以说明了。因为即使最有能力的批评家们也认为赫胥黎教授已经对此进行了无可争辩的系统性阐释:在每一个可见的生物学性状上,人类与高等猿类之间的差异都远小于高等猿类与同一灵长目内低等成员之间的特征差异。

这套“由猿变人”的经典生物进化论,直到今日仍然是科学教育的重中之重。然而专业古生物学界在《物种起源》“百年诞辰”到来之际却发现了另外一种全新的可能。英国皇家科学院院士阿利斯特·哈代(Sir Alister Hardy)于1960年在《新科学家》(New Scientist)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重要论文。这名古生物学家在这篇论文中提出了一项足以和达尔文当年提出生物进化相媲美的观点:人类拥有的生物性躯体来自海洋!

该新兴理论认为:在四百万到八百万年前,非洲东、北部由于海平面上涨淹没了大片土地,而居住在那里的古猿为继续生存,逐步适应了水中生活,变身为属性奇特的海猿;大约四百万年后,海水退去,曾被淹没的陆地又重新显露出来,已经获得了不少海洋生物特征的海猿回到了陆地之上,逐渐演化为人类。

解剖生理学等领域提供的许多证据亦表明:相对于类人猿或是其他高级灵长目动物,人类和海洋哺乳动物的亲缘关系似乎更加接近。若按照达尔文和赫胥黎等人的那套逻辑,“生物性状差异小就意味着人类源于高等猿猴”,那么人类应该来自性状差异更小的海豚!生物学界目前已经总结出了许多海洋哺乳动物所特有而陆生哺乳动物却完全没有的生理学或是解剖学特征,这些特征主要涉及三大差异:

猿猴厌恶水,而人类本性亲水。人类婴儿一出生就具备天然的游泳能力,游泳甚至是孕妇妊娠期间唯一能做的安全运动。而且人类的脊柱可以弯曲,非常适宜进行水中活动。猿猴等其他灵长目动物却并不具备这种生理学结构。

人类的躯体和水生类哺乳动物一样光滑,头部却长满浓密的毛发,体内还含有厚厚的皮下脂肪。光洁无毛的身体和丰富的皮下脂肪更加适宜在较冷的海水中生活并保持体温。陆生灵长目动物却再没有任何一种亦具备如此特征。

人类无法调节其对盐分的需求;而且需要通过“排汗”来调节体温,但是“排汗”本身是浪费盐分的行为。陆生灵长目动物则完全无需通过“排汗”来调节体温,反倒拥有一套对盐摄入量进行控制与调节的生理机制。只有能生活在海洋里的哺乳动物才会像人类一样因为周围环境中拥有足够的盐分而不在乎“排汗”对盐分的浪费。就连人类在流眼泪时也会浪费体内盐分,而其他所有灵长目动物都没有流泪的生理本能。

其实,这些新学说、新证据究竟能说明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人们应该勇敢尝试敞开心扉,去接受潜在的诸多可能。达尔文本人治学即使再严谨公正,也防不住后人借其理论去创建新科学宗教的阴险图谋。人类究竟是从何而来,永远都像解不开的文明魔咒。马克思眼中“唯物主义和现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创立者”培根(Francis Bacon)曾这样写道:

否认有高级意志存在的人们其实是在诋毁人类的高贵,因为人类在肉体方面确实是与禽兽相近。如果在精神层面再不与神明相类似的话,那么人类就真的是一种卑贱的动物。

7.失落的奥义

我所理解的哲学是种介于思考不确定事物的神学和依靠理性而排斥传统的科学之间,同时又会受到二者攻击的东西。其所考察的对象就处于确定性和不确定性之间,即是科学不能做出解答而神学又不能满意解答的内容。其包括对以下事物的思考:世界的分类及其属性;宇宙的统一性、计划性和意义;人类的地位及其变化等等。对这些事物的思考应该划归到哲学的范围内。

对于这些不可解决之问题的思想探索之必要性的质疑,可以从历史和个人等两个角度回答。单就历史而言,社会环境塑造着哲学,而哲学又反过来影响环境。因而要理解一个时代的哲学必须先理解其所处时代以及民族。个人角度看,如果我们满足于科学所提供的有限的确定性的知识抑或神学的武断的定论,就会无视其他更加重要之事物或者滋生傲慢情绪。我们承受在这两种倾向之间徘徊不定而产生的疑惑是不可避免的。哲学的职责就是教导人处理这种疑惑并在其中继续生活下去。

以上这段文字来源于伯特兰·罗素爵士的《西方哲学史》初版序言。作为一名顶尖的数学科学家与哲学家,罗素对于哲学构建科学与宗教之桥梁的理解远远地超越了其他人。在伯特兰·罗素看来,如果不能够真正理解一项内容,那么就最好不要去进行盲目批判。然而今天的知识分子却总是习惯于批判自己并不了解的事物。某些文科出身的历史学家们酷爱抨击“科学宗教”的文化独裁;许多根本没读过《圣经》的自然科学学者嘲笑信仰论者执着坚守的宗教法则。以至于在20世纪90年代美国学术界所爆发的那一场“科学大战”中很多学者都不禁感叹:如今自然科学家的人文素养越来越差,而那帮从未踏进过物理学或生物学实验室的宗教及人文学者却继续不懂装懂地指点江山!

非常有意思的是:无论是哪一方似乎都愈发轻视哲学能在其中起到的调和作用。对于哲学概念的高度无知竟成为了科学家和信仰论者的时代标志。某大学曾组织出版的一套“通识教育经典名着”中就出现过极具代表性的笑话。在一本生物学着作的中文译版中竟然发生了这样的“误译”:伊曼纽尔·坎特(Immanuel Kant)!

哪怕是有一丁点儿哲学常识的知识分子也知道这个名字只应该被翻译为“康德”!如果一名科学家连这位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理性批判者”都不知道,却整天在社会上高声叫喊着“要通过科学理性破除宗教迷信”,岂不是开天大的国际玩笑!

不过真正应该引起我们关注的问题并不在于是哪位生物学学者翻译了这部作品,反而在于为什么类似笑话在当代主流学术界内层出不穷?假如自然科学家能够稍微放低高傲的心态去阅读一些哲学甚或是宗教着作,倘若社会科学学者能够真正理解什么叫作“知难而进”,于是乎尝试研究和接触一些历史意义上的科学成就,那么我们今天的科学甚至是文明体系是否会出现什么不同?

人们是否会继续认为近现代科学在击败了宗教之后脱颖而出?且哥白尼、布鲁诺以及牛顿都是“科学理性”的代表人物?世界是否会继续相信科学刺破了千年传统的玄思冥想,即使这些“封建迷信”是最终催生了近代自然科学的古埃及炼金术?未来有没有可能会出现足够开明的时代,愿意回到历史中去寻找那些曾经给予科学以生命却又被狭隘的后世科学家一脚踢开的文明之母?

科学界与史学界的问题在于:很多有机会获得关键历史资料的学者完全不懂自然科学——因此他们无法搞清隐藏在这些史料背后的奥秘;而有能力解读这些资料的学者往往又对于这些“史学资料”表现得不屑一顾——因为他们是“科学专家”!

阿尔伯特·爱因斯坦对科学理性以及宗教当中所拥有的那种对“自然界普适规律性”的尊重与叹服颇有一番独到的见解。在这位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物理学家眼中,科学与宗教的区别仅仅在于对这种令人类感到自己渺小的伟大自然规律的命名。神学家称其为“上帝”,科学家却愿意称之为“客观规律”,但是这并不足以抹杀他们两方对这种背后规律的教徒式崇拜以及科学家式的探索和研究。爱因斯坦如是说:

宗教与科学的冲突主要来源于人格化了的上帝这个概念。科学之目的是建立能够决定物体和事件在时空关系上的普遍规律。对于自然界的这些规律或定律,要求而非去证明其具有严格而普遍的有效性。这主要是一种纲领。而在原则上,这种纲领是可以完成的信仰——只是建立在部分成功的基础之上。但是大概不会有谁能否认这些部分的成功,因而将其归之于人类的自我欺骗。至于我们能够根据这些定律精密和确定地预测一定范围之内的现象,在时间上的变化情况等科学现状,已经深深地扎根于现代人意识中。即使他对于物理学定律的内容还了解得很少,他只需考虑一下这样的例子就行:太阳系中不同行星的运动能根据少数几条简单的定律,事先非常准确地计算出来;同样,尽管精确程度会有所不同,人们还是有可能事先算出类似电动机、输电系统或者无线电装置的具体运转情况,甚至在处理比这些还要新的事物时也可以完全遵照这些规律。

显然,当一个复杂现象中能够起作用的因子数目太大时,科学方法就无能为力了。只要联想到天气就可知晓。对于天气,哪怕只作几天的预测也不可能。但是没有谁会怀疑我们这里所碰到的是这样的因果联系:其起因成分在大体上是知道的。这个领域里的现象之所以会在进行精度预测的范围之外,是因为起作用的因素异常庞杂,而绝不是自然界中不存在任何人们可以遵循的秩序可言。

关于生物领域里的规律性,我们所洞察到的还很不深刻,但是至少也已经足以使人们感觉到它是受着确定的必然性的支配。人们只要想一想遗传中极富规律的秩序抑或是毒物——比如酒精,对于生物行为的影响就能够明白。这里缺少的仍然是对那些具有广泛性和普遍性的联系的了解,而并不是秩序知识的本身。

一个人愈是深刻感受到一切事件都有其安排好的规律性,他就愈是无比坚定地确信:除了这种安排好的规律外,再没有余地可让那些本性不同的原因存在。对他来说,不论是人类的支配还是神的支配,都不能够作为自然界事件的一个独立原因而继续存在。固然,主张有一个能干涉自然界的人格化的上帝这种教义决然不会被科学家所真正驳倒,其原因在于这种教义总是能够躲进科学知识尚未插足的某些领域里去。

确实如此!科学知识所“尚未插足”的很多领域里还残留着太多太多科学家所不能解释——有时候是不愿意去解释的重要内容。而这些内容的重要性是如此之明显,以至于我们所谓的科学知识“已然插足”的理性领域竟然是来源于这种知识的蜕化和变型。遗憾的是:这些人类文明最核心的智慧被现代科学所伤害和诋毁,甚至直接扔进了历史的“垃圾桶”。正如哈佛大学着名政治学教授哈维·曼斯菲尔德(Harvey Claflin Mansfield, Jr)所言:

科学史就是一个收藏被遗弃科学观念的博物馆。

然而这座博物馆当中所收藏的“被遗弃科学观念”却并不一定是因为错误而被“收容”。大多数情况下,有关古代玄学的内容都是因为科学“无法求证”而被科学家们弃之不顾。某些夜郎自大的科学家甚至从来不思考“被遗弃观念”背后的规律,比如几乎所有模式信仰——无论是赫尔墨斯主义的古埃及传统还是篡改历史的中世纪时期的基督教众,都在试图教导人们相信一种近乎童话的哲学观念:灵魂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