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纳尼亚传奇(全三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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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能言马与男孩(1)

1﹒沙斯塔的出走

这是一个非常惊险的故事,故事发生在两个国家之间,而这两个国家分别是纳尼亚王国和卡乐门王国。在那个时候,纳尼亚王国非常强大,统治王国的至尊王名叫彼得,而彼得领导下的国王和女王,刚好是他的弟弟和妹妹。在离卡乐门王国很远的南方,有一个港湾,港湾很小,但是紧挨着大海,所以景色非常迷人。在这个小港湾里,住着一个穷苦的渔夫,他的名字叫做阿什伊什。和他一起生活的,还有他的儿子,一个名叫沙斯塔的小男孩。

渔夫阿什伊什经常会在清晨坐船出海打渔,到了下午的时候再回来。靠岸后,他就会把打来的鱼装在一辆货车里,然后用驴拉着,去别的村子卖。那些村子都在更远的南方,每次他去卖鱼的时候,差不多都要走上一英里的路。

如果所有的鱼都卖出去了,阿什伊什的心情就会很好,他的脾气也会变得很温和,这样的话,回到家里他也就不会故意打骂沙斯塔了;但是,如果鱼卖得不好,阿什伊什的心情自然也就会变得很糟糕,那么他回家之后就会随便找个理由将沙斯塔打骂一顿。沙斯塔每天在家要做许多的活儿,比如清洗和修补渔网、做饭、打扫房间等等,因为做的事情太多,所以沙斯塔肯定会有做得不完美的地方,到那个时候,他的爸爸阿什伊什就会随意找借口打骂他。

小小的沙斯塔不太喜欢南方,因为以前和爸爸去过那里的村子一两次,觉得那儿并没有什么有趣的东西。在那些村子里,人们看上去和他的爸爸没什么两样,他们都穿着脏兮兮的长袍子,脚上穿着木头做成的鞋子,每双鞋子的前面都是尖尖的、翘翘的,而且,那些人也都长着满脸的络腮胡,头上也都缠着头巾,说话的时候总是那样慢吞吞的,一点儿意思都没有。

不过,沙斯塔却很喜欢北方。在他看来,北方十分“神秘”。在他们居住的村子里,几乎没有人去过北方,爸爸也从来不允许他到北方去。所以,只要沙斯塔一个人坐在屋子外面修补渔网的时候,他就会忍不住向北方望去。可是,不管他多么用力,却都只能看到一个小小的长满青草的山坡,以及几只鸟偶尔飞过天空,除了这些,他就什么也看不到了。沙斯塔很想知道北方是什么样子的,因此只要爸爸在他旁边,他就总是会问道:“爸爸,山坡的那边是什么地方呢?”

阿什伊什要是心情不好的话,就会生气地扇沙斯塔几个耳光,教训他一顿,然后让他专心干活;要是心情好的话,阿什伊什就会耐心地对他说:“沙斯塔,不要再乱想了,那些事情跟你一点儿关系都没有。有个诗人说过,只有专心干活,才能发大财;如果不专心,那结果就什么都得不到。”

虽然爸爸这样说,但沙斯塔却还是想知道北方的事情,他想,在小山坡的另一边,一定有很多的秘密,只不过爸爸不想告诉他而已。可是沙斯塔不知道,爸爸并不是不愿意告诉他关于北方的事情,而是爸爸也根本不知道北方是什么样子的。因为爸爸的脑袋只关心鱼儿卖得好不好。

有一天,家里来了一个陌生人。那人骑着一匹高大强壮的花斑马,马儿长着茂盛的鬃毛,长长的尾巴自然下垂,走起路来一摇一晃的。在马镫和马笼头上都镶着白银,看上去十分高贵。

那个陌生人的头上缠着丝绸头巾,包裹住微微翘起的头盔。他的上身穿着一件盔甲,腰间挂一把弯弯的短刀,背后插一个圆圆的嵌着铜块的盾牌,右手握一柄长矛。陌生人的脸色黝黑发亮,但沙斯塔却并不觉得有多奇怪,因为这个人和其他卡乐门王国的人看上去没什么两样;不过,让他感到诧异的是,这个人的胡子竟然被染成了血红色,蜷曲而泛着红光,闻上去好像还有一股淡淡的油香味儿。阿什伊什从没有见过这个陌生人,但是,当他再仔细瞧了瞧之后,他惊奇极了。这个人赤裸着的手臂上,挂着一个金环。这样的打扮可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的,阿什伊什猜想这人一定是个“泰坎”或者是个身份尊贵的大王爷。因此,阿什伊什便赶紧弯腰跪在了泰坎的面前,把头埋得低低的,甚至就连胡子都快要碰到地上了,不光这样,他还示意沙斯塔也赶快一起跪下来。

陌生的泰坎提出要在这里住一个晚上,胆小的阿什伊什不敢拒绝,只能连忙点头答应。晚上,阿什伊什把家里最好的食物全部拿了出来,恭敬地摆在饭桌上,不过,这些食物在尊贵的泰坎看来,根本就不算什么。

每当家里来客人的时候,阿什伊什就会给沙斯塔一大块面包,然后把他打发到屋子外面去。这样的话,沙斯塔就只能和驴子们一起睡在小小的茅草棚里。

今天也不例外,然而,距离睡觉的时间还太早,沙斯塔便坐在地上,把耳朵贴在木板墙上,偷偷听起屋内的谈话来。从来没有人告诉过沙斯塔,偷听别人的谈话是错误的做法,所以,他也就不会觉得这样做不好。茅草棚离屋子不远,所以沙斯塔可以清楚地听到泰坎和爸爸的对话。

“先生,我想买下你的那个孩子。”泰坎对阿什伊什说道。

“虽然我的家里很穷,但我还是把我的儿子照顾得很好,这些都不是用金钱能够衡量的,您觉得您出多少钱才会说服我把亲生骨肉卖给别人当奴隶呢?有一位诗人不是这样说过吗:‘父母对孩子的疼爱是天生的,血浓于水,亲生骨肉要比红宝石更重要呢!’”阿什伊什一句一句地说着,声音里充满着阿谀奉承的腔调。沙斯塔在茅草棚里静静地偷听着,他甚至可以想象出阿什伊什在说这些话的时候,脸上一定满是贪婪的神色。

泰坎听了这些话之后,语气变得冷冰冰起来,他说道:“先生,你这话说得没错,不过,还有另一位诗人这样说过:‘说谎话欺骗别人的人,就好像正在把自己的脊背暴露出来,等待别人用鞭子抽打一样。’你虽然年纪大了,却仍然谎话连篇。这个孩子长得又白又漂亮,就好像那些住在北方的人一样,虽然不怎么让人喜欢,可是他们长得的确好看,而你,看上去和我一样,都是那样的黝黑,所以很明显,这个孩子根本就不是你的亲生儿子。”

阿什伊什听后,又接着说道:“尊敬的泰坎,俗话说:‘盾牌可以抵挡住锋利的刀剑,拥有智慧的双眼却能看穿一切。’您看得出,其实我很穷,而且我从来都没有结过婚,也没有什么儿子。不过,就在伟大的蒂斯罗克当国王的那一年,有一天晚上,月亮又圆又亮,我睡不着觉,就决定起床到海滩上走走。海水倒映着夜空中的月亮,空气也十分凉爽,让人觉得非常舒心。就在那时,我突然听到一阵船桨划动的声音,紧接着,我又听见了一阵非常微弱的哭泣声。又过了一会儿,我看见一条小船被海水冲上了岸。我赶忙走过去瞧了瞧,看到船里躺着一个男人。那个男人很瘦,不知道是不是被饿死的,不过我估计那时他刚刚死去不久,因为他的身体摸上去还是有温度的。在他的旁边,还有个空着的装水用的皮囊和一个活着的孩子。我断定他们一定刚刚经历了一场可怕的海难,那男的自己不吃不喝,才得以让孩子活了下来,而他自己,也在刚漂上岸时便死掉了。尊敬的泰坎,您也看到了,上帝总是会眷顾那些对穷人友好的人的,而我,就正是这样的一个人呀,这也正因为我的心肠好呀——”

“够了!不要再自己夸自己了。”泰坎打断了阿什伊什的话,他说道,“我只知道你收留了这个孩子,其他的我没兴趣知道——其实大家都看得出来,你从这孩子身上得到的,远比你付出的多得多。你要多少钱?你就直说吧,不要再跟我讲那些废话了。”

阿什伊什想了想,说道:“好吧,尊敬的泰坎。既然您都明白,那我也就直说了,这个孩子对我来说是个好劳力,好帮手,如果我现在把他卖掉了,那么我就必须得再买来或者租来一个孩子,来干他现在所有的活儿。”

泰坎说道:“那我就出十五个克利申来买这个孩子。”

“什么?十五个克利申?”阿什伊什不可思议地惊叫起来,他嚷嚷着说道,“虽然您是位令人尊敬的泰坎,不过您出这么点儿钱就想买走这个孩子,要知道他是那样的优秀,他可是我老年的依靠啊,不,不,除非您出七十个克利申,否则我是不会卖掉他的。”

阿什伊什的声音很高,沙斯塔在屋外听得一清二楚,他站起身来,踮着脚轻轻走开了。这样讨价还价的场面他见得多了,他心里可以十分肯定,阿什伊什最终还是会把他卖出去的,而价格一定会比十五个克利申多,比七十个克利申少,只不过,两人之间的讨价还价至少还得持续好几个钟头才能结束呢。

虽然沙斯塔知道自己就要被卖出去了,可是他却一点儿也不难过,因为跟阿什伊什生活在一起,他简直跟奴隶没什么两样,而这位陌生的泰坎说不定还会比阿什伊什要仁慈一些呢,如果真是那样的话,他的生活将会比现在好很多。另外,让沙斯塔感到既激动又欣慰的是,他听到阿什伊什亲口承认了他们并没有血缘关系。以前他一直觉得很奇怪,别人家的孩子都爱自己的爸爸,可是自己怎么就无论如何都不爱爸爸呢?现在,他终于明白了,原来他和阿什伊什根本就没有什么血缘关系。这个发现令沙斯塔的心里一下子觉得轻松多了。他在心里默默地想:“啊呀,说不定我是一个泰坎的亲生儿子呢!也可能是伟大的蒂斯罗克的儿子!也可能是一个神的儿子啊!”

沙斯塔站在茅草棚外默默地想着心事。此时,夕阳已快消失不见,夜幕悄悄降临,天空中也冒出了一两颗星星。在离茅草棚不远的草地上,沙斯塔看到有一匹马儿正在吃草,马儿的脖子上套着一个松松的铁圈。沙斯塔缓缓地走到马儿旁边,伸出手轻轻拍了拍它的脖子。然而,这匹马儿仿佛没有注意到沙斯塔一样,仍然继续吃着地上的青草,一口一口地咀嚼着。

突然,一个念头窜进了沙斯塔的脑海中。随后,他自言自语地说道:“现在,我也不知道这个陌生的泰坎究竟是个怎样的人。听说在大王爷的府里,奴隶是不用那么辛苦的,有些奴隶甚至都不用干什么活儿,只是穿着漂亮的衣服,天天吃着肉。如果这个泰坎是个心肠仁慈的人,那就真是太好了,说不定他还会带我去打仗,然后在一场激烈的战斗中,我救了他的命,这样的话,他也许就会恢复我的自由身,再认我做个干儿子,再后来也许还会赐给我一个王宫、一辆战车和一套盔甲。可是——”沙斯塔自顾自地憧憬着,很快,他的情绪又低落了下来,他喃喃自语道,“如果他是个凶残的人,那么我的苦日子就更多了。那样我就要天天带着锁链到田地里干活了。哎,这个陌生的泰坎究竟是怎样一个人啊?”沙斯塔一边抚摸着马儿光溜溜的鼻子,一边说道:“马儿,马儿,你知道的,对不对?你如果能告诉我那就最好了。”

“是的,我当然会说话。”

沙斯塔吓了一跳,这声音虽然低沉,但分明是从马儿的嘴里发出来的。沙斯塔不由得睁大了眼睛,他惊奇极了,觉得自己好像在做梦一样,因为他从来没有想过马儿会说话!

“你怎么会说话?你是怎么做到的?”沙斯塔仔仔细细地把马儿瞧了又瞧,问道。

马儿看上去有点儿无奈,它回答道:“别紧张,也不要那么大声,这没什么奇怪的,在我原来居住的地方,几乎所有的动物都会说话啊。”

“真的吗?那是什么地方?”沙斯塔又问道。

“纳尼亚。”马儿回答道,“那儿有丛林茂密的山岭,成片成片的丘陵,还有很多的河流。峡谷中的潺潺流水,就像动听优美的音乐。在纳尼亚,山洞里都长满了青苔,森林里会时不时传来小矮人敲击的铁锤声。哦,纳尼亚的空气是多么清新呀!在那儿生活一个小时都远远胜过在卡乐门生活一千年!唉——”马儿说着,长长地嘶叫了一声,听上去就像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沙斯塔听马儿这样一说,就更加觉得奇怪了,他对马儿说道:“那你是怎么到卡乐门来的?”

马儿想了想,回答道:“也许是被绑架来的,也许是被偷来的,也许是被俘虏来的,我忘记了,那时的我还只是一匹小马驹。虽然妈妈警告过我,不让我到纳尼亚南边的山坡去玩儿,因为那样很容易闯进阿钦兰的地方,可是我那时根本听不进去妈妈的话,所以才酿成了后面的大祸。在卡乐门的这些年里,我一直是人类的奴隶,我不能让任何人知道我会说话,因此我只能假装自己跟其他的马儿一样,又蠢又笨。”

“可你为什么不能让别人知道你会说话呢?”沙斯塔还是不解地问道。

马儿嗤笑一声,说道:“我又不是傻瓜!要是被他们知道了,那我就肯定会被送到市场上去展览,之后他们必定对我看管得更加严密,那样的话,我就根本没有逃跑的机会了!”

“可是,那又为什么——”沙斯塔还想问些问题,却被马儿给打断了。

“好了,我们别再讨论这些没有意义的事情了。”马儿望着沙斯塔,说道,“对了,你刚才说想知道我的主人泰坎安拉丁的事情?那我就告诉你吧,他可是个大大的坏人呢。不过,他对我倒还不算坏,那是因为我是一匹战马。他也明白,如果虐待一匹战马的话,那对他来讲将会是个很大的损失呢。倒是你,如果你给他当了奴隶,那真的会让你生不如死。”

沙斯塔一听,顿时吓得脸色发白,他说道:“原来他这么坏啊,那我还是趁早逃跑吧。”

马儿点点头:“没错,你还是赶紧逃跑吧,我们可以一起逃走。”

“你也要逃走?”沙斯塔不可思议地问道。

马儿又点了点头,回答道:“是的。不过,如果我独自逃出去的话,别人看到我的背上没有人,那么他们肯定会认为我是一匹不小心被主人弄丢了的马,所以一定会来追赶我。而如果你一个人逃走的话,你也根本没办法逃得很远的,因为你的腿——”马儿停顿了一下,它看了看沙斯塔的腿,有些同情地摇了摇头,又接着说道,“他们也会很快追上你,然后再把你抓回去的。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我们一起逃走,你骑在我的背上,这样既没有人认为我是没有主人的马,你也可以跑得很快很快。哦,对了,你会骑马吗?”

“我骑过驴子,我想骑马和骑驴子差不多吧。”沙斯塔回答道。

“什么?你骑过——哈哈哈哈——”马儿突然嘶叫了起来,那声音听上去就好像是对沙斯塔的一种嘲讽,它不屑地望着沙斯塔,继续说道,“也就是说你不会骑马喽!那就麻烦了,我还得先教会你如何骑马才行。另外,你虽然不会骑马,但你会摔跤吗?”

沙斯塔有些不好意思,他小声说道:“不会骑马的人都会摔下来吧。”

马儿摇摇头,说道:“不,我是说当你从马上摔下来之后,你能不能立刻一声不吭地爬起来,然后重新爬到马背上,再摔下来,再爬起来?”

“我想我愿意试一试。”沙斯塔回答道。

“可怜的小家伙,你看上去真的太小了。”马儿温柔地说道,“时间紧迫,我必须尽快教会你如何骑马。现在他们两人还都没有睡着,我们现在还走不了,但我们现在可以先商量和计划一下。泰坎阿拉丁是准备去塔什班城的,那是北方的一个大城市,他还要到蒂斯罗克的皇宫里去。”

“哦,请等一等,”沙斯塔小声地打断了马儿的话,怯生生地问道,“在你提起你的主人的时候,你为什么不用尊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