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个冬天的傍晚,天色已近昏黄,大约是五点钟,你要是此时行走在马兰博郡通向布里斯托的路上,会看到一个男子坐在二轮马车上,鞭打着一身汗气的马儿疾驰而过。我想,你要是真的曾在那个时候路过那个地方,就一定会对这个场景留有印象。
那天的天气非常糟糕,湿冷的夜晚氤氲着黏糊糊的水汽。旅人颠簸着疾行在马路上,孤独而阴郁。这辆二轮马车以危险而惊人的速度飞奔着,马车的颜色是土红色的,轮子也是红色的,拉车的枣红母马低着头往前跑,看起来脾气暴烈——它好像是邮差所用的矮种马和肉贩高等马交配的产物。这个场景要是被某个商人看到,马上会认出这个名叫汤姆·斯玛特的男子,他家住在卡特顿街比尔森巷。可是当天恰巧那条路上没有一个商人,男子的身份众人也就无从知晓。汤姆·斯玛特驱打着暴怒中的马儿,就这么赶着红马车张扬而诡秘地奔走着。如此说来,能洞察真相的智者在这世上毕竟不多。
大风中的马兰博郡,无疑是这个无聊世界上最糟糕的地方。你要是想知道我何以说马兰博郡是最糟糕、最阴郁的地方,只要挑一个冰冷的夜晚,淋着骤然而至的大雨,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泥泞的路上,这种孤寂感会让你立即明白什么叫“阴郁”。
糟糕的风依旧糟糕地吹着,夹着暴虐的大雨,雨线就像是糟糕的书法家们在纸上胡乱涂抹的线条。也许在某一瞬间,风似乎突然停了,被暴风蹂躏着的旅人在错愕的同时不由地感到欢喜,然而忽地“呜哇”一声,大风嚎叫着从远处袭来,从山坡上越过,在平原上呼啸,带着惊人的能量和声音刺激着众人的心脏,然后夹带着刀子一样的暴雨劈头盖脸地打向旅人和马儿,把湿冷刺骨的雨水灌进他们的帽子里、耳朵里。大风伴随着震耳欲聋的呼啸声击打着他们,好像是在显示大自然无上的威力,也好像是在对旅人的无能为力大肆嘲讽。
枣红色的母马在飞奔中溅起一摊摊泥水,此时却好像对不友善的大自然表示自己的厌恶,支楞起此前萎靡低垂的耳朵,同时努力让步调保持平稳,直到它的步伐突然被更为暴烈的大风打乱。它猛然间停住了脚步,四蹄好像扎根一样在泥土里站定,抵御着狂风的侵袭。它竟然就这么稳住了,感谢上帝,要是它没能抵抗住大风,它那干瘦的身躯、没有什么重量的马车以及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汤姆·斯玛特,统统都会成为狂风的玩物,被它随便吹到什么角落里。不管怎么样,坏脾气的母马、红轮马车以及可怜的汤姆·斯玛特一起玩完,大概是可能性最大的情况。
汤姆·斯玛特使出了他最让人讨厌的看家本领,一遍遍地咒骂着:“我的胡子跟皮带!他奶奶的!要是你他妈不高兴,就尽管吹我好了!他奶奶的!我的胡子跟皮带!”
在被大风吹得死去活来的时候,汤姆·斯玛特怎么还敢这么嚣张呢?对此我也不清楚,我唯一知道的就是汤姆·斯玛特的确这么说了,而且这件事还经常被我舅舅翻来覆去地说起。
“要来冲我来!”汤姆·斯玛特近乎歇斯底里地喊着。枣红母马好像是要给主人助威一般,也咆哮着发出嘶鸣。
“振作起来,我的大姑娘!”汤姆·斯玛特一边用鞭子尾端轻轻地拍打着马儿的脖子,一边说道,“等会儿不管碰到什么房子咱就停下来,今天就不赶路了,所以你就加把劲儿吧,走得越快休息越早,驾!走嘞!小心点,我的大姑娘!”
暴怒中的母马对于汤姆·斯玛特说的那些话是不是真的听明白了,抑或是因为站着太冷所以才选择往前走,我的确搞不清楚。然而我清楚的是,汤姆·斯玛特话音刚落,马儿转瞬间竖起耳朵撒开蹄子就跑,快得连马车都“嘎吱”、“嘎吱”作响,让人恍然有一种马车是在马兰博郡的草皮上疾驰的错觉。跑疯了的母马最后总算自己在一家旅馆旁停了下来,此时它距离马兰博郡的边境还有八分之一英里。
汤姆·斯玛特让旅馆的马夫接过缰绳时,随便瞥了一眼房顶,随后就在盒子里收好鞭子。这栋老房子看起来很是奇怪,屋顶是由各种镶嵌成花样的木板钉成的,横梁有些杂乱,上面有扇三角形的窗户,从里面可以看到洒满碎花的小径,以及昏暗门廊下的低矮小门。从外面进房子要通过一些陡峭的阶梯,而没有平稳的现代楼梯。虽然如此,这个地方看起来还是比较舒服的,有温暖的灯光从窗户里透出来,马路以及路边阴暗的树篱都被明亮的光线照亮了。对面的窗户中隐隐闪烁着红光,里面的影像透过窗帘也能朦胧地看到,显然里面有炽烈燃烧的火焰。作为一位经验丰富的旅行者,汤姆·斯玛特一下子就注意到了这些细节。此时他虽然已经被冻得瑟瑟发抖了,可还是敏捷地从马上跳下来,走进了房子。
从外面走进酒吧,汤姆·斯玛特用的时间不到五分钟,果然房间里燃烧着火堆,实际上燃烧的火焰就在他的面前,然而却没看到很多煤炭。不过沿着烟囱倒是堆叠着很多木头,木头“噼里啪啦”地燃烧着,每个人的心都感觉很温暖。此时,有一位打扮得很时髦的女孩正在把一块干净的白布铺在桌子上,这位女孩双手白净、眼神明亮,她的存在让原本就舒适的气氛更加温馨了。汤姆·斯玛特背部对着外门,连鞋也没脱,就在暖炉上架起了脚,壁炉架的玻璃上反射出了他眼前这家温暖酒馆的美景,各种贴着金色商标、令人愉悦的绿色罐子放在架子上,此外还有诱人的奶酪、烹调过的火腿、几罐啤酒以及装着蜜饯和泡菜的瓶子,这种舒适的感觉让人忍不住想要呻吟了。然而还有呢,靠近明亮的壁炉旁有一张精美的茶几,旁边坐着一位女子,她是个寡妇。这位寡妇显然是房子的主人,她有着丰满的体型,这里所有的物品都属于她。可是美好的景象却也不无瑕疵,居然有个高瘦的男子在这画面中,他有着波浪状的黑发,留着黑色小胡子,外套是咖啡色的,纽扣闪闪发亮,此时他在寡妇旁边坐着喝茶。很明显,这个男子在和寡妇热烈地讨论应该怎样享受美好的生活,怂恿她从寂寞孤独的单身生活中脱离出来。
事实上,汤姆·斯玛特并非易怒善妒之人,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看着这个穿着缀有明亮纽扣的咖啡色外套的高瘦男子他就生气,感到异常愤慨,并将他性格中恶毒的一面激发了出来。他在窗前的位子上坐着,对两个人仔细观察,注意到似乎有某种微妙的感情关系存在于高瘦男子和寡妇之间,显然,对于这位寡妇,那个高瘦男子有着很大的兴趣。兰姆潘趣酒一向是汤姆·斯玛特的最爱,汤姆·斯玛特品尝着平底无脚酒杯盛着的潘趣酒,吃着寡妇烹煮的热腾腾的晚餐,看到马夫把暴躁的母马伺候得好好的,感觉无比惬意。也许在他看来,寡妇做的这杯潘趣酒,是一切家政艺术中最为杰出的。汤姆·斯玛特尝了一口潘趣酒之后,又情不自禁地饮下了第二口,对他来说,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最美好的事物非烧热的潘趣酒莫属。在老旧而舒适的接待室里坐着,汤姆·斯玛特绅士听着外头的大风吹得老房子的每根木头都“吱吱”作响,烤着熊熊燃烧的炉火。汤姆·斯玛特太喜欢热潘趣酒了,接连不断地喝了好几杯,然而他后来为什么没有继续喝下去,我却不甚了解。只是他热潘趣酒喝得越多,那个高瘦男子在他脑海中就越是清晰。
汤姆·斯玛特嘟囔着道:“他大概已经皮厚到不知廉耻了!这个丑陋的恶棍,他怎么会出现在这家酒馆?那个寡妇要是眼睛还没瞎,就一定会把他一脚踢开。”这么想着的时候,汤姆眼睛一转,把目光从壁炉架上的玻璃转到了桌子上。此时他意识到了自己莫名其妙的无名之火,马上把第四杯酒干掉,然后又要了第五杯。
在公共场合,汤姆·斯玛特绅士每次都很爱出风头,总是想吸引所有人的目光。他穿着一件绿色的外套,配着灯芯绒上衣和裤子,每次狂欢晚宴总少不了他的身影,他总觉得自己能掌控整个宴会的气氛,只要是喝酒他从不怯场,而且总能赢得别人的钦佩。在火炉边坐着喝潘趣酒的时候,这些念头在汤姆·斯玛特脑海中迅速闪过,他觉得,自己和这美好的天堂般的酒馆还有着一些距离,然而那个高瘦男子却能时时出现,自己理所当然应该愤慨。从容地将最后两杯酒喝完之后,汤姆依然没有找到和高瘦男子吵架的理由,然后他告诉自己,即便那男子以优雅而难以抗拒的手法怀着不轨的意图接近寡妇,汤姆·斯玛特也不能自己跟自己过不去,回去睡觉才是正理。
伶俐的少女走在前面,汤姆·斯玛特跟着她通过古老而宽阔的阶梯走向卧室,为了不让蜡烛熄灭,少女特意用手将蜡烛遮着。一般来说,在这么一间乱糟糟的老房子中,哪怕有些小风,也不足以吹熄烛火,然而烛火就这么灭了,那些和汤姆敌对的人就借此质疑烛火不是被风吹熄,而是被汤姆吹灭的。他们会说汤姆实际上是试图亲吻女孩,所以要吹熄烛火,从而在重新点亮烛火前趁机行事。那么就暂且这么说吧,然而现在他们点燃了另一根蜡烛,在少女的引导下,汤姆通过了犹如迷宫一般曲折的过道和房间,最后抵达了自己的卧室。甜甜地跟他道了晚安之后,女孩就离开了,此时房间里只有汤姆一人。
这是一个很大的房间,大衣柜就别提了,那张大床大概一头大象卧上去也不成问题,何况还有能装下一支小部队所有家当的几个橡木制的大行李柜。然而真正让汤姆感到好奇的,却是一把看起来非常阴森、造型奇怪的高背椅,它的雕刻工艺非常古怪,坐垫上装饰着粉红锦缎花纹,有球形的保护套紧紧套在椅脚上,就好像保护人的脚趾一样保护着椅脚。要是看到别的什么奇怪的椅子,汤姆肯定不会特别注意,最多觉得有些古怪,然而这把椅子却使他感到心神摇动,这把椅子跟他此前所见过的所有家具都有着极大的不同,非常诡异,他说不清到底是什么,然而其中定然有着不寻常的地方。他在火炉前坐着,足足有半个小时就盯着那把椅子,就好像这个古老奇特的鬼东西被厄运笼罩着,使他不得不对它多加注意,以至于移不开自己的目光。
“嘿,这么古怪的东西,我这辈子都没见过,简直是太诡异了!”他一边这么说着,一边解开自己的衣服,而那把兀自待在床边的椅子,依旧吸引着他的眼球。“太诡异了!”汤姆忍不住再次说道,热潘趣酒的后劲上来了,他也开始严肃起来,意味深长地摇了摇头,随后再次瞧了瞧那把椅子。即使是这样,他还是想不出什么,最后只能上床盖上棉被,准备睡觉了。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汤姆突然从迷梦中醒了过来,他梦到了热潘趣酒和高瘦的男子,可是现在,那把怪异的椅子又占据了他的脑海。
他喃喃自语道:“我不再想那把该死的椅子了!”摇了摇头,汤姆试图继续被中断的睡眠,然而没用。好像房间里就只剩下了那把椅子,总是在他的眼前摇啊摇,他所有的视线都被这把椅子占据了,慢慢地,椅子好像飘了起来,表现出各种奇怪的样子。
汤姆告诉自己:“椅子我也不是第一次见到了,再古怪的椅子又能怎么样?”然后,他把头伸出被窝,那把椅子在火光的照耀下,变得越来越清楚,而他却越看越恼怒。
盯着这把怪椅子的时候,汤姆突然觉得,好像椅子在他的目光中变化了起来,椅背上的雕刻慢慢变成了一个皱缩干枯的面部轮廓,似乎还有人的表情;花纹坐垫变成了马甲背心;球形椅脚套则成了一双长脚,还穿着红色的鞋子。整体看来,这把椅子就如同一个双手叉着腰的上世纪的丑老头。汤姆猛地从床上坐起来,狠狠地揉了揉眼睛,想甩掉那种幻象,他强迫自己不要再这么想。然而椅子变成的老人的形象却越来越清晰,竟然还朝着汤姆·斯玛特眨了一下眼睛。
原本汤姆的脾气就说不上温和,加上刚才喝了五杯潘趣酒,所以就更加粗暴了,活像是一只鲁莽而粗心的狗。当他看到老人似乎在放肆地用眼神挑逗他的时候,虽说刚开始感觉怪异而恐惧,然而渐渐地生起气来。这时老人眨眼的速度越来越快,汤姆觉得没法忍受了,就粗暴地说道:“你冲我眨哪门子眼啊?”
“汤姆·斯玛特,我就喜欢这么干,怎么,不可以吗?”这把椅子——或者说这位老绅士竟然说话了。汤姆又准备说话的时候,椅子突然不说了,就好像一只落魄的猴子一样咧开嘴大笑。
汤姆此时无比惊讶,强忍着自己的怒火问道:“你这个老家伙,你是从哪儿知道我的名字的?”
椅子说道:“汤姆,过来吧,来吧!对待西班牙桃花心木椅,你不应该用这样的态度说话。他娘的,我要是有个再高档一点的椅套,你还会这么粗鲁无礼吗?”说到这儿时,老人突然目露凶光,汤姆被狠狠地吓了一跳。
“先生,请原谅我先前的不敬。”汤姆用比此前谦卑得多的语调说道。
“嗯,汤姆,大概并非如此,并非如此。”椅子老人说道。
“先生,您说的是……?”
“汤姆,你的每件事我都清楚,一清二楚,你的确很可怜。”
“我确实很可怜,”汤姆说,“可是,你怎么会这么清楚呢?”
“我怎么知道的你就别管了,只是汤姆,你跟潘趣酒是难舍难分喽!”椅子老人继续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