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历史掌故(中国文化史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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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5章 狗孩

江湖匪徒或骗子在牟取不义之财时,常使用采生折割的残忍手段。他们用暴力或诡计诱拐儿童,使他们受自己的役使。乾隆年间,在长沙的街市上有两个人牵着一条狗,他们靠表演技艺来赚钱。只见那狗要比一般的狗大,两个前脚趾比犬趾长,后脚像熊掌,有一条很小的尾巴。耳朵、鼻子不像狗,而是和人一样,但它的身上却长着狗毛。它能说人话,还能唱各种小曲,节奏分明,乐感很强。观看表演的人很多,大家都争着给钱,以求得它演唱一曲。

有一天,县令荆某从路上经过时,看到狗在表演,便让衙役们将它带回府里,借口说太夫人想看,还许诺说演完之后要赏赐厚礼。来到县衙以后,县令先将狗带到后堂审问。他问那狗:“你到底是人还是狗?”狗答道:“我自己也不清楚是人、是狗。”县令又问:“那你为什么和他们在一起?”狗说:“我也不知道。”县令见它一问三不知,便不再多问,改口向它询问两个主人的情况。狗回答说:“他们白天牵着我在街市上赚钱,晚上回去后,就把我装在大木桶里,所以他们干什么,我也不知道。不过,有一天下大雨,他们没出去,把我带到船上喂我东西吃,我才有机会出了木桶。我看见他们打开了一个大木箱,箱子里有几十个木头人,木头人的眼睛、胳膊、腿都能活动。船板下还有个老人躺在那儿,不知是死是活。”县令便将那两个耍狗的人抓住审问。开始时,他们不认罪。县令命人用烧热的铁针刺入他们的鬼哭穴,这样,他们才交待说:“这狗是用三岁的小孩做成的。方法是先用药涂在孩子身上,使其皮肤烂掉,毛都脱光,然后将狗毛烧成的灰和上药,敷在小孩身上,再口服一些药,使皮肤的伤口痊愈。过不久,孩子身上就会长出狗毛和小尾巴了,完全像是一条狗。这种制作方法,十不存一,如果真有一人变做犬存活下来,那就可终生获利。我们是杀了无数小孩,才做成了这条‘犬’。”县令又问:“船上的那些木头人是干什么的?”他们回答说:“被我们拐骗来的小孩,分别自己挑选出木头人,如果挑的是瞎子木头人,就将他弄成瞎子,做乞丐讨饭;如果挑的是跛子、断肢的木头人,也这样做。”荆县令调查清楚后,带着人到那艘船上,在船板上又发现一张老人皮,皮从背后开口,里面塞满草。县令又问那两个犯人:“这是做什么用的?”他们招认说:“这老人皮是九十多岁老头的,很难得到,如果将它晒干后研成粉末状,和上药弹到人身上,中弹的人其灵魂就会听人摆布。我们找了很多年才得到,皮还没有全干,还不能研末。这回事情败露,真是天意!现在我们只求速死!”荆县令听了二人的交待十分气愤,命令衙役给他们带上枷锁上街示众,揭露他们的罪行,然后将他们乱棍打死。在场围观的老百姓都拍手称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