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玄幻疯狂大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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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肉盾魔法师 (1)

烟尘古道上,四个青年骑着各自的坐骑缓缓前行,六月底的天气已经开始渐渐的热了起来,可能整个除了雷顿公国北部的冰霜雪原之外,全都做好了迎接夏天的准备吧。

这四个青年中,打头的是个身背黑色阔剑的黑发男子,一身裁剪得体的黑色武斗服紧紧的贴在身上,凸现出他浑身结实的肌肉,刚毅的脸庞棱角分明,重重的浓眉下面是一双狭长的大眼睛,时不时闪过的精芒在向别人诉说着他绝对不是好惹的角色。的白色风驼兽那原本洁白如雪的皮毛已经变得灰暗不堪,这是它在路上连续赶路的后果。

跟他并排而行的是一个长相英俊气质高贵的金发男子,他的背上同样有一把剑,不过与黑发男子不同的是,他的剑没有那么宽,跟上的制式武器相比,反而还窄了那么一两分。他身穿一套白色的武斗服,左胸前的徽章表明了他贵族的身份,他的身材不像黑发男子那样有爆炸力,有攻击性,如同普通的贵族青年一般修长,不过他那双明亮的大眼睛里不时闪过的寒芒同样让人明白他的力量不会太低。

走在他们后面的,左边的男子一身象征着水系的天蓝色魔法师袍,从搭下来的斗篷的一角可以看到此人有着漂亮的银色长发,露在斗篷外面的面容阴冷,嘴唇紧紧的抿着,仿佛有谁欠了他一百万金币没还似的,虽然已是六月底的天气,但是看到他的样子,总会给人一种彻骨的寒意。他左手握着风驼兽的缰绳,右手则是握着一柄样式古老毫不起眼的法杖。

右边天蓝色短发的男子显然要阳光得多,壮实的身躯穿着一套银白色的龙鳞软铠(不是真的龙鳞,而是看起来像龙鳞的金属铠甲),外面还罩着一件白色的细天鹅绒的披风,迎面的风一吹,显得别样潇洒。的光焰狮和手中的制式长枪表明了他骑士的身份。

黑发的是洛特,金发的是斯沃德,银发的是索罗斯,蓝发的则是阿方索。

从学院退学至今已经好几天了,四人还没有决定接下来的行止,这主要是因为大家的意见不统一。

斯沃德和阿方索比较倾向于去注册佣兵身份,然后成立一个一级佣兵团,这样可以边做任务边游历,而洛特和索罗斯则持反对意见,他们不想受佣兵协会的管束,而是想成立一个冒险团,自由自在的游历。

所谓冒险团,其实也可以看作是佣兵团的一个分支,他们也会接一些护送、寻物之类的任务,但他们更多的时候是在各处游荡,到处寻找远古遗迹,比起佣兵来说,冒险者收入极不稳定,危险性则是大大超过了佣兵。

结果四人就这样漫无目的的随性而行,此时已经到了洛特的故乡米姆公国境内,这里靠近北边的皇龙帝国,据洛特说前面‘应该’有一座小镇的,如果它还没有在米姆公国的内乱中毁掉的话。

“呃,各位,看来咱们得在外面多待上一段日子了。”走在最前面的洛特忽然停住了风驼兽,指着远处不断升起的黑烟说道。

三人一看,原来前面是一片废墟,从其残留的规模上来看,应该就是洛特说的那个小镇了,此刻它已毁在了战火之中。

根据洛特的记忆,这里应该是一个叫做弗吉的小镇,按照他的说法,这里是一处山清水秀的所在,夏日的傍晚,在镇东的小河边散散步纳纳凉,是一件无比惬意的事当然,事先你得吃饱了饭,然后穿上足够厚的衣服,否则河边的长脚虎蚊是不会放过新鲜的血食的。

然而在斯沃德三人的眼中,此地空余黑烟袅袅的废墟和已经变成黑红褐色的斑斑血迹。

“这个”阿方索郁闷的看着眼前的景象,他本来打算到了镇上好好大喝一顿的,在路上的这几天里,他可是一口酒都没喝到,自从在皇龙帝国利州城的旅店里喝了一次清爽可口的龙舌酒之后,一向不怎么沾酒的他,居然好上了这一口,可惜这种出产自皇龙帝国北部山区的美酒不是哪里都有卖的至少在米姆公国这种战火不断的地方是很难在市面上找到了。

洛特回头对他笑笑,“没事,虽然这里被毁掉了,不过前面还有一座小镇,那是我真正的家乡,那里的酒虽然比不上龙舌酒,但也差不到哪儿去。”

阿方索撇撇嘴道:“前提是它没被毁掉才行。”

洛特神色一滞,“是啊那里属于三不管地带,不知道现在有没有被毁掉。”

阿方索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连忙岔开了话题,“现在咱们要考虑的是,今晚是不是又得啃干粮了?我看这附近的样子,不像是能打到野味啊!”

他说的没错,弗吉镇的周围本来是有山有水,可是现在却被战火毁掉了,到处是废墟,那些镇外的树林被被人一把火给烧掉了,实在看不出哪里会有鸟兽藏身,至于镇东的那条河如果河里的鱼没被大量的杂物给活埋了,也许还有点希望能吃上烤鱼吧。

斯沃德也皱着眉头道:“没错,这回买的干粮居然比上次还要难吃,如果再不弄点新鲜的食物,我怕我会疯掉的!”这倒是实话,如果不是一路走来在米姆公国境内没有遇到像样的补给点,他早就把行囊里的干粮给扔掉了。

洛特无言的叹息了一声,自己的祖国如果混成这样,他心里也不好受,虽然内战时有发生,但以前至少还有个度,打仗归打仗,却不会像现在这样,弄得民不聊生。他们四人在进入米姆公国之时,惊讶的发现,边卡居然空无一人!很难想象这样的一个小公国居然没有被周围的各大势力吞并,现在若是进攻米姆公国,完全可以长驱直入!

皱着眉头想了片刻,洛特说道:“现在才到中午,如果咱们加紧赶路的话,有机会在天黑前赶到前面的小镇,不过我现在不敢保证那里不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阿方索点点头,看了看其他二人,“那还是赶路吧,就算那里也被毁了,至少咱们离有人烟的地方又近了一些。如果注定今天只能吃干粮,那我也宁愿先赶路,等到饿得受不了的时候,这些干粮吃起来好像也就不那么难以下咽了。”

索罗斯自然是不会发表什么意见的,斯沃德跟阿方索的心思相同,至于洛特,他也想看看自己的家乡是否安然无恙,从他被雪弗兰佣兵团带出来,已经好几月没有回去了。虽然在家乡他是一无所有,但,至少那里是他渡过童年的地方,那里还有他和父亲生活的回忆。

四比零,投票的结果显而易见,四人催动坐骑,跟在洛特身后向前行去。

一路无话,在天色擦黑的时候,洛特四人已经远远的看见前面的房子,那里是小镇的入口,隐隐约约还能看到镇上的灯火。

这里没被战火毁掉。

四人同时松了一口气,尽管索罗斯不怎么说话,但这不代表他对天天吃难以下咽的干粮没有意见。

洛特的家乡叫塞斯,在当地的方言中是“明珠”的意思。虽然以洛特的眼光看不出这个并不富裕的小镇哪点儿有明珠的样子,但这里在数百年前,确实是米姆公国最好的城市国都,如果不是米姆公国因为内战而改了都城,洛特也能算是大城市里出来的人了。

离塞斯越近,洛特心里越是不安,离开家乡刚刚几个月,他却像是过了几十年一般,所谓近乡情更怯,洛特的思乡之情此时被真正诱发了出来。

一直以来,洛特给人的感觉都是个粗人,但其实他的心理还是挺细腻的,只不过多年的穷苦生活使得他没有将这些表现出来而已。

“呼终于有酒喝了。”阿方索在踏入小镇的那一刻,长长的抒了一口气。

“喂,快把你的狂炎收起来,别吓着人!”斯沃德看到周围居民恐惧的眼神,不得不提醒他。

“跟我来!”轻车熟路的洛特带着众人向镇上最好的酒馆走去,见到家乡没有被战火波及,他的心情也变得愉快了起来。

“喂,你们三个等等我!”由于他的坐骑已经被他收入了坐骑空间,此时只能甩开两条腿跟在三人的风驼兽后面一路小跑,看上去有点狼狈。

来到酒馆门前,洛特跳了下来,将风驼兽的缰绳往店门口的侍应生手中一塞,大踏步走了进去,斯沃德和索罗斯也跳下坐骑,跟了进去。

“这三个该死的家伙,居然敢不等我!”阿方索来到门前,整了整自己的天鹅绒披风,大步走进了酒馆。

与想象中不同的是,这家酒馆里人多得要命,看得出来,战争还是给这座小镇带来不小的影响,可能那些流离失所的人们有不少都涌进这里了,尽管看上去酒馆的面积并不小,但此刻居然找不到几张空桌了按理来说,这个时候还跑到酒馆来的人应该不会很多才对,傍晚可是在家享用晚餐的时间呢!

已经找到一副座头的洛特招了招手,唤来了侍应生,点了几样特色菜肴,又要了一桶酒,跑了一下午,他们几个的肚子早就饿坏了。

很快,菜就上来了,闻着那香喷喷的味道,看着那热腾腾的菜肴,阿方索和斯沃德的口水差点儿掉出来,洛特虽然也饿,但是毕竟对这些特色菜肴没什么新鲜感,而索罗斯向来是喜怒不形于色,所以看上去倒也不像阿方索那么狼狈,不过在他冰冷外表之下的,却是抱着烤鸡腿大啃的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