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住,打劫了!”
“怪兽站左边,男人站右边,财宝和美女统统站中间”
一个身材高大,衣衫褴褛的汉子从大树后现出身来,惹来的却是好一阵暴笑。
“笑什么笑?严肃点,打劫呢!”劫匪恼羞成怒,抽出系在腰间的加长型菜刀,一挥手,砍断了身边碗口粗的大树,溅起了漫天的尘土。
对面的笑声渐渐止住了。
“你确定你要打劫?”一个身材魁梧的中年骑士驱动kuaxia的魔狼,缓步上前。
“废话,老子已经说得很明白了!快把你们身上的钱和食物都交出来!否则,哼哼”劫匪不耐烦的挥了挥手中的菜刀,带起一阵风声。
“哼,想打劫也行,那就要看看你够不够资格了!”另一个瘦瘦的年轻骑士也催动kuaxia的魔狼靠了过来,他的脸上满是不屑。
劫匪上下打量了他一眼,“难道你认为自己的身体比这棵树更结实?”
年轻骑士嗤笑了一笑,人的身体虽然没有那棵大树结实,但人不是树,人是会反击的,对于一个连斗气都没有的粗俗的家伙,闭着眼睛都能打得他满地找牙。
“菲利,动作快点。”先前那个骑士发话了,随后控着魔狼向后退了几步。
名叫菲利的年轻骑士傲然抽出自己的长剑,指着劫匪道:“小子,来吧,让我看看你有什么本事敢来打劫我们。”
劫匪怒道:“我不叫小子,我叫洛特!记住了,接下来送你下地狱的人叫洛特!”说罢一纵身已扑了过来。
菲利不屑的扫了他一眼,手中长剑一翻,“叮”的一声点中了菜刀的刀身,将洛特的攻势化为乌有。
“咦?小白脸有点儿本事啊,既然如此,就别怪我不客气了!”洛特抓了抓头发,认真的看了菲利一眼,神色一肃,手中的菜刀再次挥了过来。
“要速度没速度,要技巧没技巧,就这点本事也敢学人家出来打劫?真是笑死人了。”菲利在心中暗暗冷笑一声,双腿一夹,kuaxia的魔狼轻巧的一跃,避开了洛特的阔剑,而菲利则利用这个机会,长剑一振,幻出一道剑花,笔直的刺向洛特的肩头。
“噗嗤”一声,长剑入体。
“快滚吧,没本事就别出来现眼!”菲利高傲的收回染血的长剑,手腕一振,几滴血珠掉在了地上。
对面的洛特仿佛没有听到一般,左手捂着受伤的右肩,恶狠狠的盯着菲利,猛的狂吼一声,再次挥刀向菲利攻去。
“叮”!菲利的长剑再次挡住了他的攻击,“找死!”他眼中厉芒一闪,长剑顺着菜刀的刀背向洛特持剑的右手削去,若是让他一剑削实,洛特的右手永远不能再拿武器了。
“呀!”菲利身后的队伍中,两名年轻女子不忍再看,将头转了过去。
就在这时,异变忽起。洛特忽然松开了手中的菜刀,用胳膊紧紧的夹住了给自己带来伤害的长剑,合身扑向了菲利,张嘴向他咬去。
促不及防之下,菲利慌了手脚,虽然理智告诉自己,此时应该松开长剑以自保,可是剑士的荣誉却又迫使他无法做出这一丢人的行为。“天哪,这个该死的疯子!”看着离自己越来越近的大嘴,菲利心中产生了从未有过的慌乱。
两人之间的距离已经越来越近,被惊呆了的菲利已经呆住了。好在他kuaxia的魔狼并没有被吓到,及时的往旁边一跃,顺便给了洛特一爪,带起一篷血雾。
洛特惨叫一声,脚下一软,就要向前栽去。
缓过神来的菲利,连忙将长剑抽出,狠狠的一剑刺向了脚步踉跄的洛特。
“住手!”就在洛特的性命悬于一线之际,一柄制式钢剑精准的击在菲利的剑脊上,救回了他的小命。
“团长?”菲利诧异的回头看了一眼,那钢剑的主人,正是自己的团长达蒙霍金布鲁兹,一位有着大剑师(注1)实力的强者。
达蒙,也就是先前那位身材魁梧的骑士,一招手,吸回了自己的钢剑,缓缓对菲利说道:“留他一命。”
虽然不明白为什么,但菲利还是执行了团长的命令,将长剑抽回鞘中。
“金,你来看看这小子怎么样了。”达蒙淡淡的对身后的某人说道。
“是,团长。”一个长相文静的男子纵骑上前,他那一身洁白的长袍和胸前的圣光徽章,说明了他的牧师身份。
从魔狼上下来,金将已经昏迷过去的洛特脸朝上平放在地上,仔细检查了一下,随口道:“团长,他没事,只是因为失血和中了魔狼爪上的毒素才导致的昏迷。”说罢,双手一伸,一道洁白的光芒在洛特的身上亮起,金轻声喝道:“治愈术!”
完成了治疗,金又翻身骑上魔狼,缓缓回到队中。
“团长,为什么”菲利明显对达蒙的意图很不理解,出言询问道。
达蒙抬头看了他一眼,“没什么,只是他让我想起了我的弟弟,如果他还活着,也应该跟洛特差不多大了。”
看看天气已晚,达蒙吩咐道:“今天就在附近扎营休息一下吧,卡塔尔,你和菲利把洛特弄到营地去。”
出行经验丰富的佣兵们,很快在附近找到了水源,然后安下帐篷,升起了篝火。
坐在篝火边,达蒙出神的望着昏迷中的洛特,心思早已回到了自己年轻的时候,尽管现在他也不过三十七岁。
在一阵浓郁的香味中,洛特渐渐醒了过来,他睁开眼睛,茫然的看着坐在自己身边发呆的达蒙。
“咦,团长,他醒了!”队伍中唯一的牧师金首先发现了苏醒过来的洛特。
“哦,是吗?”达蒙回过神来,向洛特望去。
“我这是在哪儿?”洛特一边挣扎着坐了起来,一边问道。他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突然昏过去,而这些明明是自己抢劫目标的人,为什么又会和自己待在一起。
“莫非他们见我的人品好,打算让我再抢一次?”他在脑里胡思乱想着。
“洛特?”达蒙的声音响起。
“嗯?”洛特下意识的应了一声。
“你为什么要抢劫?”达蒙带着一种奇怪的神情看着他,仿佛洛特就是自己那个已经死去好几年的弟弟。
“还能为什么,老子没钱吃饭啊,这年头兵荒马乱的,要想活下来,不抢劫怎么办?”洛特摸了摸自己中剑的地方,伤口似乎已经痊愈了。“是这些人给我治好的么?”
“没钱就只能抢劫么?你可以去找工作啊。”说话的是队伍中两个年轻女孩儿之一,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眨啊眨的。
“找工作?”洛特苦笑一声,“像我这样的平民,大字不识几个,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全,上哪儿找工作去?想找点体力活干吧,那些混蛋都欺负我是外来的,总是找我的麻烦,所以没办法,我只好出来抢劫了。”
达蒙在心中一叹,随着上战火四起,像洛特这样流离失所的平民实在太多了。想当初,自己和弟弟不也是他们中的一员么。一想起惨死的弟弟,达蒙的心口又是一痛。
“我老头子死后,我就只能一个人出来混了,一直到今天碰上你们。”洛特一边狼吞虎咽着金递来的食物,一边含糊不清的讲述着自己的经历。
沉吟半晌,达蒙问道:“洛特,老是这样抢劫也不是个办法,你有什么打算没有?”
洛特用衣袖抹了抹嘴唇,摇头道:“没有。要是有的话,我也不至于要出来打劫了。”
“要不这样吧,你跟着我们,回头到了城里,给你办个佣兵身份,你就加入我们佣兵团好了,只要有我们在,就饿不着你。”达蒙定定的看着洛特。
“这个”听到有这种好事,洛特反而迟疑起来。
“怎么,有问题吗?”达蒙有些奇怪的问道。
“啊,那个我今天打劫你们来着”洛特有些不好意思的抓了抓头发。
旁边菲利已经哈哈大笑起来,“怕什么,反正你又没打劫成功,难道你还怕我们记恨你不成?”
“那那我加入你们好了!”洛特闻言,顿时眉开眼笑,“万能的光明神啊,这下终于不用再饿肚子了!”
此言一出,将众人全都逗乐了。
“洛特,有付出才能有收获,你可别想着光吃饭不干活儿啊!”矮胖的盗贼卡帕米拉故作严肃的说道。
“呵呵,干活儿没问题,只是我什么都不会啊。”洛特摊了摊手,为难的说道。
“别听他的,洛特,没有谁一成为佣兵就什么都会的,不会不要紧,你可以学啊。”达蒙出言开解道。
洛特点点头,“嗯,只要你们不嫌我笨,我一定会好好学的!”
加入了佣兵团的洛特,在与众人的谈话中了解到,这支名为雪弗兰的佣兵团,接受了一个工会指派的护送任务,要将一个东西送到远在西边的冈帝斯山脉脚下的斯提卡里兰公国去,这支队伍的实力还是蛮强的,带队的团长达蒙是个大剑师级别的高手,副团长青风,是位火系魔导士,其他几位成员中,菲利和卡塔尔都是高级剑士,马丁是格斗家,路德是黄金骑士,金是高级牧师,明月是水系高级魔法师,还有一个卡帕米拉是盗贼。
弄清了队伍的实力之后,洛特的脸色变得古怪起来,“他,我居然敢来抢劫这样的队伍!真是活得不耐烦了,哼,镇上那个该死的巫婆,居然说我这趟的收获会很丰盛,要不是老子命大,早就咦,这样说来也对啊,加入了佣兵团之后,不愁吃喝,也算是收获丰盛吧。嘿嘿,那位可敬的巫女,回头有机会一定要好好感谢感谢她”
不提他在这里胡思乱想,达蒙和青风在研究了一阵之后,决定让洛特跟着菲利和卡塔尔一起学习剑术,每天抽出一定的时候对练,之前看洛特的样子,虽然长相彪悍,五大三粗的,但并没有经过系统的学习,所以他的攻击很容易就被菲利给破掉了。
“洛特,你以前学过剑术吗?”做好了决定之后,达蒙向坐在一边发愣的洛特问道。
“呃?我吗?学过一点点。”洛特有些不好意思的答道,“以前我老头子还活着的时候,教过我一点,不过那时我太小,才十岁,没记住多少,后来我曾经想好好学一下剑术,可是没有钱进不了魔武学院”
达蒙点了点头,难怪呢,十岁时随便学的一点东西,过了七八年了要是能有用就怪了。
“嘿嘿,用菜刀的剑士”菲利捂着嘴在一旁偷笑。
“那个”洛特有些不好意思,的确,无论怎样,拿着菜刀抢劫,在震撼力上实在没有什么说服力。
“这样吧,我看你的身体还算不错,从明天开始,你就跟菲利和卡塔尔学习吧,他们两个可都是高级剑士呢。至于你的武器,那把菜刀就别要了,我们还有多余的铜剑,你先凑合着用吧。”达蒙说罢又惋惜的看了他一眼,“可惜你已经过了学习斗气的最佳时间,现在开始学的话,将来成效不会太大的。”
“斗气?”洛特两眼放光的叫了起来,“没关系,没关系,晚就晚吧,只要能学会斗气,我就很满足了。”小时候父亲使用斗气的华丽场景深深的印在了洛特的脑海中,长大后虽然他很想学斗气,可是一来他不是贵族出身,没有家传斗气可学,二来他没有钱上不起学校,也就学不到那种普及型的斗气。现在一听能学到斗气,哪儿还管它晚与不晚呢,在洛特的心中,活下去是最大的目标,他从未想过将来要成为多么了不起的高手。
与众人聊到深夜,刚刚受过伤的洛特,躺在帐篷中沉沉的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大早,被菲利叫醒的洛特,便在众人的指点下学习着佣兵生活中的常识,让大家吃惊的是,这个看起来粗俗不堪的家伙,居然理解能力惊人,很多事情只要提一下,他就能够举一反三,这个发现倒让达蒙欣慰不已,潜意识里早已将洛特当作自己弟弟的他,很希望洛特能出人头地。
行行复行行,这支队伍一路上跋山涉水,翻山越岭,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便离开了洛特的家乡米姆公国,进入了自由联盟境内。
在这段时间里,洛特以惊人的速度成长着,第一天他连握剑的姿势都没弄对,到了第十天,他已经能跟菲利和卡塔尔在不动用斗气的情况下拆上四五十招了。而等到他们进入自由联盟境内之后,这个数字已经增加到了一百招开外,菲利每每惊呼:“这小子太疯狂了!”
是啊,自从第一天被菲利和卡塔尔狠狠的蹂躏了一番之后,有了动力的洛特,抓紧一切时间练习剑术,到了晚上不轮值的时候,他常常会到附近去练剑,一练就是一晚上,第二天照常赶路,弄得金大叹此人有巨龙的体质。